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以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以下简称“本次归属”)的条件成就以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以下简称“本次作废”)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除1名激励对象离职而不符合归属条件外,其余55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则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归属名单,并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37.8694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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