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6年前三季度
2、根据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6年1-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057,905.16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964,854.83元后,公司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479,812,377.69元,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51,956,295.51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截至2026年9月30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1,956,295.51元。
3、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6年9月30日总股本651,636,24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本次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6,516,362.41元。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为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同时在保证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制定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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