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10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安居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6年 10 月 22 日申购报价前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根据 2026 年 10 月 22 日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按照《认购邀请书》中关于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原则,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通过竞价确定的发行价格为14.24元/股,最终竞价结果如下:
| 序号 | 认购对象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 1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61,797 | 7,999,989.28 |
| 2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21,348 | 5,999,995.52 |
| 3 |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21,348 | 5,999,995.52 |
| 4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16,011 | 4,499,996.64 |
| 5 | 杭州擎天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16,011 | 4,499,996.64 |
| 6 | 上海晨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晨鸣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80,898 | 3,999,987.52 |
| 7 |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80,898 | 3,999,987.52 |
| 8 | 南京磊垚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磊垚北交所点石成金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280,898 | 3,999,987.52 |
| 9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80,898 | 3,999,987.52 |
| 10 | 蒋海东 | 1,755,617 | 24,999,986.08 |
| 合计 | 4,915,724 | 69,999,909.76 | |
本次发行的最终数量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如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或其他原因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最终获配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金额将根据募集资金总额调整金额同比例相应调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根据本次发行的最终竞价结果,公司拟与以下特定对象签署《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1)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与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与杭州擎天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与上海晨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晨鸣 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与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与南京磊垚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磊垚北交所点石成金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签署《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与蒋海东签署《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结合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更新了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擎天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晨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晨鸣 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磊垚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磊垚北交所点石成金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蒋海东。上述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6 年 10 月 20 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即 13.16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 mathrm P l = mathrm P 0 - mathrm D ;送股或转增股本: P 1 = P 0 / ( 1 + N therefore );两项同时进行:$\mathrm { P l } { } = { } ~ \left( \mathrm { P 0 } { } { } \mathrm { { - D } } \right) ~ / ~ \left( 1 { } { } + \mathrm { { N } } \right) { } _ { \circ }$ 。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2026年10月22日,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4.24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4,915,724 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发行对象关于持有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做市商为取得做市库存股参与发行认购的除外,但做市商应当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申请退出为上市公司做市。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999,909.76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具体投入金额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6-100)。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归属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北京证券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结合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编制了《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6-09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结合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编制了《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6-09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障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确保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结合公司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6-10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进一步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公告编号:2026-10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修订稿)〉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9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25 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结合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编制了《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修订稿)》。董事会确认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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