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96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uzhou Junchuang Auto Technologies Co.,Ltd.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船坊头路 6 号)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草案)
(修订稿)
二〇二六年十月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草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草案)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对本公司发行证券申请予以注册,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该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声明 …… 2
重要提示 …… 5
释义 …… 7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 9
一、公司基本信息 …… 9
二、股权结构、主要股东情况 …… 9
三、所处行业及行业竞争情况 …… 12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28
五、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 38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41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41
二、发行对象及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 …… 42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方案概要 …… 42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45
五、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45
六、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45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 48
八、本次定向发行需要履行的国资、外资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情况 …… 49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50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50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 …… 51
三、可行性分析结论 …… 55
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情况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合理使用的措施 …… 55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 57
一、公司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 57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变动分析说明 …… 58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63
一、本次对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63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63
三、本次定向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63
四、本次定向发行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同业竞争、潜在同业竞争以及可能存在关联交易等变化情况……64
五、通过本次发行引入资产的,是否导致增加本公司债务或者或有负债……64
六、本次定向发行前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64
七、本次定向发行对其他股东权益的影响……65
八、本次定向发行相关特有风险的说明……65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66
一、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风险因素……66
二、与财务相关的风险因素……69
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70
第七节 备查文件……72
重要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草案)相关章节。
一、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二、本次发行的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擎天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晨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晨鸣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磊垚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磊垚北交所点石成金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蒋海东。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三、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6年 10 月 20 日),发行价格为 14.24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13.16元/股,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四、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为 4,915,724 股,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999,909.76元(含本数),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投入资金总额 | 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金额 |
| 1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 | 2,999.99 |
| 2 | 偿还银行贷款 | 4,000.00 | 4,000.00 |
| 合计 | 7,000.00 | 6,999.99 | |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主体可根据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上述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六、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做市商为取得做市库存股参与发行认购的除外,但做市商应当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申请退出为上市公司做市。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七、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草案)“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草案)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 普通名词释义 | ||
| 骏创科技、公司、本公司 | 指 |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本募集说明书(草案) | 指 |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修订稿) |
|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 | 指 |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
| 骏创模具 | 指 | 苏州骏创模具工业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骏创北美、JCNA | 指 | Junchuang North America,Inc,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骏创墨西哥、JCM | 指 | Junchuang Magnum S de RL de CV,系公司的孙公司 |
| 骏创贸易 | 指 | 苏州骏创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骏创软件 | 指 | 苏州骏创软件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骏创新加坡、XCONN | 指 | XCONN DEVELOPMENT PTE. LTD.,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骏创泰国 | 指 | XCONN Energy Technologies (THAILAND) Co.,Ltd.,系公司的孙公司 |
| 员工持股平台、创福兴 | 指 | 苏州市吴中区创福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北交所、交易所 | 指 | 北京证券交易所 |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 国家发改委、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会计师、中审众环 | 指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师、锦天城 | 指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T公司 | 指 | T集团公司及其下属控制主体,一家美国电动汽车及能源公司,为全球领先的新能源汽车制造商 |
| 安通林 | 指 | 安通林集团及其下属控制主体,英文简称GRUPO ANTOLIN,集团总部位于西班牙,为全球最大的汽车内饰件生产商之一和全球最大的顶篷供应商之一 |
| 斯凯孚 | 指 | 斯凯孚集团及其下属控制主体,英文简称 SKF,集团总部位于瑞典,为全球最大的滚动轴承制造公司之一 |
| 广达集团 | 指 | 广达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制主体,为全球财富500强企业,提供资通讯、消费性电子、云端运算、智能家庭等多元应用的产品与解决方案 |
| 和硕联合 | 指 | 和硕联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制主体,为全球财富500强企业,是一家集设计、研发、制造、服务于一体的电子信息产品公司,拥有丰富的产品开发经验和生产流程的垂直整合能力 |
| 报告期各期、报告期内 | 指 | 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1-6月 |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2026年6月30日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 专业名词释义 | ||
| IATF 16949 | 指 | 国际汽车工作组 International Automotive Task Force(IATF)基于ISO9001所制定的适用于国际汽车行业的技术规范,其目的在于建立全球适用的统一汽车行业的质量技术体系。国内外各整车厂均已要求其供应商进行IATF 16949认证,以确保其供应商产品质量稳定和技术稳定性 |
| ISO 14001 | 指 | ISO 14001是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代号,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制订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
| LSR | 指 | 硅胶注塑工艺 |
| BMS | 指 | 电池管理系统,主要作用是智能化管理和维护电池组及各个电池单元 |
| BMB | 指 | 电池管理系统从板,负责采集电池模组内电芯电压、温度 |
| BDU | 指 | 电池断路单元 |
| IEA | 指 | 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国际能源署 |
| OICA | 指 |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Motor Vehicle Manufacturers,国际汽车制造商协会 |
| CNESA | 指 |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 |
本募集说明书(草案)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证券简称 | 骏创科技 |
| 证券代码 | 920533 |
|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 | 制造业-专用、通用及交通运输设备-汽车制造业 |
| 主营业务 | 研发、生产、销售的主要产品为精密注塑零部件以及配套产品制造所需要的模具 |
| 发行前总股本(股) | 130,757,328 |
|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负责人 | 陈显鲁 |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船坊头路6号 |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七子路27号 |
| 联系方式 | 0512-65022868 |
二、股权结构、主要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权结构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130,757,328 股,股本结构如下:
| 股份性质 | 数量(股) | 比例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73,137,133 | 55.9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7,620,195 | 44.07% |
| 合计 | 130,757,328 | 100.00% |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注:上述比例未剔除库存股数量
(二)本次发行前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草案)签署之日,沈安居直接持有骏创科技71,901,981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54.99%(剔除库存股后持股比例为55.26%),为公司控股股东。
沈安居先生,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8 年 8 月至 1999 年 10 月,任任仕达(苏州)喷灌器材有限公司注塑组长;1999年10月至2002年9月,任苏州金莱克清洁器具有限公司技术和生产科长;2002年9月至2005年5月,任耐普罗塑胶模具(苏州)有限公司注塑高级工程师;2005年6月至 2015年6月,任骏创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25年11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5 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21年12月9日至今,任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沈安居和李祥平夫妇。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草案)签署之日,沈安居直接持有公司71,901,981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4.99%(剔除库存股后持股比例为55.26%),李祥平直接持有公司4,660,917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56%(剔除库存股后持股比例为 3.58%),创福兴持有公司 297,941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23%股份(剔除库存股后持股比例为 0.23%),沈安居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沈安居通过创福兴间接控制公司0.23%股份;沈安居、李祥平夫妇合计控制公司76,860,839股股份,控制公司合计 58.78%股份(剔除库存股后控制公司合计 59.07%股份)。因此,沈安居、李祥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沈安居先生情况详见本节之“二、股权结构、主要股东情况”之“(二)本次发行前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之“1、控股股东”。
李祥平女士,197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8年6月至2000年3月,任任仕达(苏州)喷灌器材有限公司品管;2000 年4 月至 2003 年 6 月,任百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品管工程师;2003 年 7 月至2013年8月,任伊莱克斯(中国)电器有限公司质量工程师;2013年9月至2015年 6 月,任苏州骏创塑胶模具有限公司(公司前身)业务助理。2015 年 6 月至2018 年 5 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 年 5 月至 2023 年 11 月,任公司董事。2018 年5月至今任公司业务助理。
(三)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股权比例 | 股份性质 | 限售股数量(万股) |
| 1 | 沈安居 | 7,190.20 | 54.99% | 境内自然人 | 5,483.85 |
| 2 | 李祥平 | 466.09 | 3.56% | 境内自然人 | |
| 3 | 姜伟 | 273.07 | 2.09% | 境内自然人 | 234.65 |
| 4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59.28 | 0.45%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 5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43.02 | 0.33%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 6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40.35 | 0.31%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 7 | 莫美娟 | 39.95 | 0.31% | 境内自然人 | |
| 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北证50成份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 37.36 | 0.29% | 基金、理财产品 | |
| 9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35.88 | 0.27% | 国有法人 | |
| 1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北证50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5.02 | 0.27% | 基金、理财产品 | |
| 11 | 现有其他股东 | 4,855.51 | 37.13% | - | 43.52 |
| 合计 | 13,075.73 | 100.00% | - | 5,762.02 | |
(四)2026 年股份回购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第十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用途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320,000 股,不超过 6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4%-0.49%,回购价格不超过 30 元/股,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960万元-1,920 万元。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6 年 9 月 2 日开始至 2026 年 9 月 14 日结束。截至2026年9月14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占预计回购数量上限的100.00%,最高成交价为 20.9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8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1,969,964.72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五)特别表决权股份的安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草案)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三、所处行业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所处行业特点
1、公司所属行业
公司专注于“双色注塑”“嵌件注塑”等精密注塑技术,从事汽车、能源、具身智能等领域精密注塑零部件及模具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向客户提供“以塑代钢”“集成注塑”的一站式解决方案,核心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汽车底盘及车身系统、能源/储能系统、连接器以及具身智能等领域。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C36 汽车制造业”下的“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的分类,公司属于制造业-专用、通用及交通运输设备汽车制造业。
2、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上述部门及组织主要职责如下:
| 序号 | 主管单位 | 监管内容 |
| 1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
| 2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工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代表国家参加相关国际组织。 |
| 3 |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 调查研究汽车行业经济运行、技术进步等方面的情况,为政府制定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技术政策、行业发展规划、法律法规及行业发展方向等提供建议和服务;经政府部门授权,依法进行行业统计,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汽车行业技术与经济信息;促进汽车行业市场贸易及延伸服务发展,推动行业国际化进程,规范企业市场行为,代表行业参加多双边贸易规则谈判,组织行业开展贸易救济、应对贸易摩擦,以维护汽车产业安全;受政府部门委托,组织制修订汽车工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法规,组织宣传贯彻各项技术标准并提供相关建议。 |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与政策
公司主要产品应用于汽车,近年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政策与法规对汽车行业进行直接支持,同时制定了相关鼓励政策及法规,对本行业发展形成间接支持,为汽车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宏观市场环境。随着公司业务逐步拓展至能源储能及具身智能等领域,公司产品所覆盖的下游行业进一步延伸。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未来产业创新发展推广等相关政策,推动储能产业规模化发展及具身智能技术产业化落地,为公司相关产品的市场拓展提供了良
好的政策环境。
具体的政策及法规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 | 文件名 | 主要相关内容 |
| 1 | 工信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 | 2025年9月 | 《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 | 2025年,力争实现全年汽车销量3,23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3%,其中新能源汽车销量1,55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20%;汽车出口保持稳定增长;汽车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左右。2026年,行业运行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产业规模和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 |
| 2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2023年12月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 | 明确将汽车类别中的轻量化材料应用中的高强度复合塑料列入鼓励类发展产业。 |
| 3 |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2026年3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机器人、生物医药、高端装备、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建设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着力打造一批成长潜力大、技术含量高、渗透领域广的新兴支柱产业。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完善城乡配电网,科学布局抽水蓄能,大力发展新型储能。 |
| 4 | 商务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体育总局办公厅 | 2025年1月 | 《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 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探索建立本地区汽车促消费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定期会商、协作联动,打好政策“组合拳”,形成工作合力。鼓励相关地区优化汽车限购限行措施,推进购车指标精细化差异化管理,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多种方式,探索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政策,更好满足居民汽车购买需求。 |
| 5 |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国家能源局 | 2023年7月 | 《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 | 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落实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的政策措施。推动公共领域增加新能源汽车采购数量。支持适宜地区的机关公务、公交、出租、邮政、环卫、园林等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 |
| 6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2024年7月 | 《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 | 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畅通流通堵点,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组织开展全国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并引导行业有序竞争。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 |
| 7 | 国务院办公厅 | 2020年11月 |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 力争经过15年的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质量品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充换电服务网络便捷高效,氢燃料供给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有效促进节能减排水平和社会运行效率的提升。 |
| 8 |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 | 2025年12月 | 《汽车行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 | 到2027年,整车标杆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级提升一档,零部件企业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超95%,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70%;行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较2025年提升10%,产品研发周期及交付周期缩短20%;打造可复制推广的智能工厂样板,培育20家以上行业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形成适合产业特征、国际先进的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技术供给体系与人才培训体系。到2030年,行业整体数智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数字化与业务深度融合;大中小各类企业数字化协调发展,供应商体系不断健全;基本建成匹配行业发展水平的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支撑保障水平大幅提升。 |
| 9 |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 2025年10月 |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 大力发展新型储能,加快智能电网和微电网建设;推动具身智能等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
| 10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 2025年8月 | 《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 | 推进电源侧储能应用。推动沙漠、戈壁、荒漠等新能源基地合理规划建设新型储能。建设一批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促进新能源电站与配建新型储能联合运行 |
3、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专注于“双色注塑”“嵌件注塑”等精密注塑技术,从事汽车、能源/储能、连接器以及具身智能等领域精密注塑零部件及模具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向客户提供“以塑代钢”“集成注塑”的一站式解决方案,核心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汽车底盘及车身系统、能源/储能系统、连接器以及具身智能等领域。
从下游应用结构来看,公司产品主要面向新能源汽车、能源/储能系统、连接器以及具身智能等细分行业。随着新能源汽车销量与渗透率持续提升,带动三电系统、汽车电子等零部件市场需求稳步扩张;储能行业高速发展,为公司业务开辟了全新增长空间;与此同时,新能源汽车、储能以及数据中心等产业快速发展,持续拉动连接器市场规模提升,使得公司连接器相关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在具身智能赛道,公司已开展多项量产前相关项目布局,有望成为未来重要的业务增长来源。
(1)汽车行业
1)全球及我国汽车市场保持较大规模,为汽车零部件行业提供稳定的基础需求
全球汽车产业已进入成熟期,为了应对全球汽车市场的下滑,多国政府和相关行业组织、汽车企业采取多种措施努力促进汽车市场复苏,新能源汽车也逐渐成为带动汽车行业景气度的新增长点。2018年之后,受主要经济体增长放缓、芯片短缺等全球事件影响,全球汽车产销量出现小幅下滑。2021年开始,全球汽车市场逐渐复苏,根据 OICA 发布的数据,2025 年全球汽车销量突破 9,900 万辆。
近年来,我国汽车总产量持续走高,连续多年位居全球首位,新能源汽车产量实现快速扩张,成为拉动产业增长的核心动力。伴随电动化转型加速,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不断提升,整车制造产能持续释放,带动动力电池、汽车零部件、新材料等上下游产业链同步扩容。完整的产业配套体系支撑整车产量稳步抬升,自主品牌技术迭代加快,产品供给持续丰富,同时海外出口规模不断扩大。产量增长也推动零部件企业提升规模化制造能力,推动以塑代钢等细分领域技术升级。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5年度,国内汽车产量达到 3,477.80 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量 1,652.40 万辆,较 2020 年新能源汽车产量增加 1,506.80 万辆,增幅 1,034.89%。
全球及我国汽车市场总体保持较大规模,为汽车零部件行业提供稳定的基础需求;与此同时,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持续提高,推动汽车产业需求结构由传统燃油车逐步向电动化、智能化方向转变,并进一步带动三电系统、车身电子及相关功能零部件需求增长。
2)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带动三电系统及动力电池等相关零部件需求持续增长
在汽车总量保持较大规模的基础上,新能源汽车已成为全球汽车产业最重要的结构性增长方向之一。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汽车出口延续高增长态势,2026 年 1-6 月,汽车出口 509.6 万辆,同比增长 65.3%,新能源汽车出口235.5万辆,同比增长1.2倍;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743.8万辆和744.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6.7%和 7.3%。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速度更快。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 1,652.40 万辆,同比增长超 25.00%;2020 年至 2025 年,新能源汽车产量由 145.60 万辆增长至 1,652.40 万辆,五年间增长超过 10 倍。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已推动我国汽车产业由传统燃油车主导向新能源汽车加速转型。
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扩张使得汽车零部件需求结构变化。与传统燃油汽车相比,新能源汽车增加了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核心系统,进一步带动动力电池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动力电池是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之一,其需求规模与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高度相关,并进一步向电池包、模组、连接器、结构件、热管理及其他功能件传导。
根据国际能源署(IEA)发布的《Global EV Outlook 2026》,2025 年全球电动汽车电池部署量达到约 1.2TWh,同比增长接近 30%,较 2020 年增长超过 7倍;新能源汽车仍是全球电池需求的主要来源,2025 年电动汽车电池部署量占全球电池部署量的70%以上。
动力电池产业规模的持续扩大,为电池结构件、连接器及其他精密功能部件带来持续需求,且随着动力电池向高集成、高安全和高功率密度方向发展,相关零部件在精度、性能、强度及批量一致性等方面的要求不断提高,具备材料、结构、模具及精密制造能力的专业零部件企业具备更大的产品升级和价值量提升空间。
3)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从内部配套逐步发展为全球供应集群
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逐步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自 1953 年第一汽车制造厂建立以来,经历了由整车企业内部配套、专业化分工向全球化供应的发展过程,当前整车产销规模快速扩大,进一步带动材料供应、模具开发、精密加工、注塑成型及总成装配等产业环节形成完整的供应集群。凭借产业链完整、规模制造效率较高及快速响应能力较强等优势,国内优质汽车零部件企业逐步进入国际整车厂及全球一级供应商体系,并伴随客户海外制造基地建设拓展全球配套业务。
凭借完备的产业链集群优势和成本效率优势,中国汽车零部件出口规模连续多年保持正增长,形成了难以复制的全球竞争壁垒。根据海关总署数据,2020年至2025年,我国汽车零配件(商品编码:8708)出口金额从329.31亿美元增长至590.19亿美元,六年间累计增长79.22%,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2.38%。
单位:亿美元
| 项目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 出口金额 | 590.19 | 566.39 | 531.30 | 492.58 | 453.03 | 329.31 |
| 增长率 | 4.20% | 6.60% | 7.86% | 8.73% | 37.57% | - |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商品编码:8708,商品名称:机动车的零件、附件
(2)储能产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数据中心等高用电场景为新能源功能件业务提供新增市场空间
随着全球能源结构转型加速,储能产业迎来爆发式增长,新型储能作为核心增长极表现突出,2025 年全球新型储能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累计装机规模突破200GW,中国成为全球核心增长引擎。根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CNESA)发布的《储能产业研究白皮书 2026》,截至 2025 年底,全球已投运电力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 496.2GW,同比增长33.3%;其中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达到278.7GW/687.5GWh,同比增长 68.5%/79.9%,截至 2025 年底,中国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达 144.7GW,同比增长85%,占全国电力储能累计装机规模的2/3以上,储能企业对精密零部件的需求持续扩大。
储能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将进一步带动储能电池系统、储能柜及相关结构件、连接件、热管理及其他精密功能件的需求。随着储能系统向大容量、高集成及高安全方向发展,相关零部件对于尺寸精度、绝缘性、密封性、阻燃性能及规模化生产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为具备精密注塑和产品集成能力的零部件企业提供新的市场机会。
与此同时,随着数据中心建设规模持续扩大,其用电负荷相应增长,其对供电连续性和可靠性的较高要求将进一步带动备用电源、储能系统及相关能源基础设施的建设需求。储能系统的加快部署将进一步带动结构件、连接件等精密零部件需求,为具备相关产品研发和制造能力的企业拓展应用领域提供新的市场空间。
公司依托在高性能注塑零部件、精密注塑及模具开发领域形成的技术和制造基础,已逐步将相关产品拓展至动力电池及储能等新能源应用领域。随着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储能市场持续发展,新能源功能件业务具备进一步拓展的市场基础。
(3)新能源、人工智能、通信及数据中心、工业自动化以及具身智能等行
业发展带动连接器市场规模持续增长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人工智能、通信及数据中心、工业自动化以及具身智能等下游产业持续发展,全球连接器市场规模呈现稳健扩张趋势,其中,中国区域由于相关市场活跃,增速处于较高水平。
根据全球连接器行业研究机构 Bishop&Associates 于 2026 年 3 月发布的《World Connector Market Handbook》,2025 年全球连接器销售额较 2024 年增加超过 127 亿美元,同比增长 14.70%,全球六大区域均实现增长;其中,亚太地区和中国地区连接器销售额分别同比增长32.60%和17.30%,中国连接器市场增速高于全球整体增速。
随着下游设备向电气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连接器产品逐步呈现高压大电流、高速传输、小型化、集成化及高可靠性的发展趋势。不同应用场景对连接器的载流能力、信号完整性、绝缘防护、温升控制、环境适应性及长期连接稳定性提出更高要求,推动连接器企业持续提升产品设计、精密模具、金属嵌件成型、精密注塑和自动化装配能力,并由零件生产逐步向总成开发延伸。
(4)具身智能由技术验证向产业化应用加速演进,为具身智能精密结构及控制功能件形成潜在市场空间
具身智能是人工智能由数字世界向物理世界延伸的重要方向,通过将人工智能模型与机器人等物理实体结合,使机器人具备环境感知、任务理解、自主决策及运动执行能力。
当前,四足机器人凭借结构稳定、环境适应性较强及控制难度相对较低等特点,已率先在电力巡检、消防救援、科研教育及娱乐消费等场景实现商业化应用;随着技术的不断成熟、成本的降低以及应用场景的拓展,四足机器人市场规模总体将继续增长。
另一方面,人形机器人整体已处于技术快速迭代和商业化导入阶段。2024年起国内外厂商均推出有望实现商业化落地的人形机器人,工业制造及仓储物流领域为率先可能实现的应用场景。随着技术拓展,预计未来几年内人形机器人在工业制造、消费服务、公共服务等多个下游领域的渗透率将逐步提升。
(二)行业竞争情况
1、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公司以精密注塑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为核心业务,为汽车制造商、储能厂商、具身智能企业及其零部件制造商等核心客户群体提供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满足应用需求的零部件产品。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全流程数智化的汽车注塑零部件智能工厂经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评审获评“2026年江苏省先进级智能工厂”,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现已形成集产品同步设计、工艺制程开发、模具研发制造、精密注塑成型、系统部件装配集成于一体的综合制造与服务能力。
2、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基本情况
与公司存在产品竞争关系的主要竞争对手基本情况如下:
| 企业名称 | 企业简介 |
|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000.SZ) | 公司成立于2011年,主营业务为精密注塑件及配套精密注塑模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1229.SZ) | 公司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汽车悬架系统、汽车内外饰等领域的铝铸零部件和塑料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196.SZ) | 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精密注塑模具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业务,并向下游延伸,逐步将业务拓展至注塑件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
|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03266.SH) | 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轻量化功能结构件、汽车电子控制类零部件、电工电气精密塑料结构件及模具。 |
3、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不断聚集行业内优秀人才,结合客户产品开发及生产制造需求,持续强化自身能力建设,构建从研发端到制造端的一体化业务技术能力,从而在业务流程中的各个环节实现效率的提升,完成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并实现各流程的高效协同,有效规避产品制造过程中的问题发生;随着一体化能力的建立,公司技术研发能力也得到不断强化,在“以塑代钢”“集成注塑”等解决方案方面形成技术优势,推动公司产品品质持续提升,并获得行业内诸多领先客户的认可,进而强化公司产品盈利能力,促使公司进一步提升技术能力、改善产品质量,实现优势的良性循环发展。
(1)“以塑代钢”“集成注塑”技术平台优势
精密注塑零部件的制造过程涉及产品设计、模具开发、产品验证和注塑生产等重要环节。公司已构建“材料改性-产品仿真-模具自研-精密成型-自动组装”全链条自主能力,掌握单/双色注塑成型、嵌件埋入注塑成型、液态硅胶、光学、微发泡等核心工艺,形成以塑代钢、集成注塑一体化解决方案,积累了产品同步设计、模具及自动化研发制造、工艺制程开发、精密注塑成型、系统部件装配集成于一体的综合制造与服务能力。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公司已拥有专利 82 项,其中发明专利 28 项,适配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发展趋势。公司具备 IATF16949 汽车行业质量体系、ISO14001环境体系完整资质,满足头部车企严苛准入要求。
公司专注于“以塑代钢”“集成注塑”等一体化解决方案,从传统汽车零部件延伸至新能源三电功能件、储能系统结构件、人形机器人轻量化零部件等高景气赛道,储能业务已经实现规模收入,打开成长空间,不局限单一汽车零部件赛道。
(2)模具与自动化设备自研自制,全链条协同研发技术优势
在模具研发制造方面,模具开发与制造是精密注塑零部件生产的重要工艺环节,对产品同步开发成功率及量产稳定性具有绝对影响。公司自主掌握模具的设计和开发,具备较强的模具开发能力,并且在双色、高光、薄壁、嵌件等较高工艺要求的汽车注塑模具方面也具有较强的开发能力。在与产品设计协同方面,公司的模具开发能够结合同步开发对产品工艺进行合理性分析,避免设计的反复进行,从而提高产品开发效率;公司具备的快速实验模具开发能力,能够很好地协同客户新品开发,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客户新品的功能验证,从而增强客户协作黏性。在模具制造方面,公司立足于提高产品生产稳定性及产品生产效率,通过系统化、专业化的设计及精益化的生产,有效缩短模具开发周期,并确保模具的先进性。
自动化设备是注塑工艺环节保障生产效率、稳定产品品质的核心工具。公司围绕精密注塑全流程布局自动化能力,覆盖注塑自动取件、在线视觉检测、制程参数闭环管控、后工序自动流转装配等关键场景,实现注塑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标准化运行。配套自动化设备可与公司自研模具完成一体化联调适配,在模具试模阶段同步完成产线自动化调试,压缩新品量产导入周期;在量产阶段通过稳定的自动化管控提升注塑生产节拍、降低不良品率,与模具能力形成双向协同,共同夯实精密注塑全链条的工艺竞争优势。
(3)全球化产能布局,快速响应全球客户优势
公司秉持全球化布局的发展战略,构建了以国内为根基、海外为延伸的全球化产能网络,形成了快速响应全球客户需求的独特竞争优势。
在国内,公司以苏州本部为核心制造基地,打造了一期、二期厂房及精密模具工厂的完整生产矩阵。2025 年,公司境内二期厂房完成竣工,建筑面积达46,847.07平方米,不仅有效增强了公司服务大客户、承接大体量订单的能力,更为公司未来业务拓展提供了充足的物理空间与发展弹性,进一步夯实了国内精密制造的核心根基。
在海外,公司积极推进全球化产能布局,设立北美子公司并筹备建设泰国生产基地,构建起海内外协同联动的生产交付体系。通过属地化产能配置,公司能够就近服务海外客户,有效应对国际贸易关税壁垒,满足客户对交付时效的严苛要求,显著提升了海外订单的承接能力与供应链安全保障水平。
依托覆盖研发设计、精密制造到量产交付的全链条技术积累,公司坚持全球统一的质量标准与管理体系,结合属地化产能布局,形成了跟随核心客户全球同步建厂的核心竞争壁垒。这一“技术+标准+产能”三位一体的全球化布局模式,使公司能够深度嵌入客户全球供应链体系,实现与客户的同步扩张、协同发展,为业务的持续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4)优质头部客户资源,认证壁垒高、黏性强
公司深耕行业多年,已成功进入全球多家龙头企业的核心供应商体系,积累了优质且稳定的头部客户资源,形成了极高的客户认证壁垒与长期合作黏性。
公司的核心客户群体涵盖国际知名企业与国内新兴龙头,合作年限普遍超过十年,业务关系稳固深厚。在国际市场,公司作为T公司及其核心一级供应商广达集团、和硕联合的重要合作伙伴,长期为其提供关键零部件配套,同时公司深度配套斯凯孚、安通林等全球领先的汽车零部件及工业集团,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新能源领域,公司积极拓展宁德时代、蜂巢能源等头部客户,业务布局紧跟行业前沿趋势。
特别是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中,公司凭借卓越的产品品质与交付能力,深度嵌入T公司及其一级供应商的供应链体系,成为其核心配套体系中的关键一环。汽车零部件行业具有严格的供应商准入机制,从资质审核、工厂验厂、产品验证到批量供货,整个认证周期漫长且标准严苛。公司历经客户长周期、多维度的严格审核与持续验证,已成功跨越较高的客户准入门槛,形成了深厚的认证壁垒。
这种高壁垒不仅有效保障了公司市场份额的稳定性,更显著增强了客户黏性。一旦进入核心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在产品质量、交付响应、技术协同等方面持续达标的情况下,客户切换供应商的成本极高,合作关系通常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优质的头部客户资源及其带来的高认证壁垒,已成为公司持续获取订单、保持业绩稳健增长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4、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公司规模有待进一步扩大
公司在精密注塑零部件细分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但公司整体产能、产值规模与市场整体规模相比,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产能规模不足已经制约了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2)资金实力需要持续增强
公司资金实力相对有限,而业务规模的扩展需进一步吸纳人才、购置设备,产生大量的资金需求。目前,公司融资渠道相对单一,不仅会增加财务风险,同时也难以支撑公司后续项目的投资,不利于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公司需要寻求更多的融资渠道增强资本实力,支持公司的发展目标。
(三)未来发展趋势
1、汽车轻量化为企业应对政策约束与满足降耗增效需求的关键选择
在法规持续趋严与新能源汽车竞争转向成本效率的双重驱动下,汽车轻量化已从技术选择转变为行业刚需。在法规持续趋严背景下,降低车辆能源消耗成为车企满足法规要求的重要路径。国内外主要汽车市场均持续强化车辆能耗及碳排放约束。中国通过双积分政策、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等政策推动汽车企业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欧洲等海外市场则通过更加严格的碳排放法规推动车企优化车辆设计。
为贯彻落实《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等文件对汽车产业节能降碳的要求,工信部颁布《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GB27999—2025),将 2030 年节能目标值设定为 3.3L/100km,为满足合规要求,降低整车客观质量的各类举措,如材料替代、结构优化以及零部件集成化将成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向。
从整车经济性角度来看,轻量化已成为新能源汽车提升产品竞争力的重要路径。相比传统燃油车,新能源汽车新增动力电池系统,使整车重量明显增加,而动力电池仍是新能源汽车成本结构中的核心组成部分。在续航提升与成本控制要求下,车企无法单纯依靠增加电池容量提升续航,而需要通过优化整车重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减重—降低能耗—提升续航”的良性循环。
对于新能源汽车而言,轻量化能够在相同续航目标下减少能源消耗,并降低动力系统负荷。因此,轻量化将在满足性能要求的基础上提升整车效率、优化综合使用成本。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由续航竞争逐步转向成本与效率竞争,车企对于经济型轻量化技术的需求持续提升。相比高成本轻量化方案,以工程塑料为代表的材料替代方案兼具减重效果和规模化应用经济性,成为新能源汽车轻量化的重要发展方向。
在政策与经济因素驱动下,轻量化已形成可量化的目标。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 2.0》,我国新能源汽车轻量化目标持续提升,预计 2025 年、2030 年、2035 年纯电动乘用车轻量化系数将分别降低 15%、25%和 35%。随着新能源汽车车型结构持续优化以及轻量化需求不断增强,精密注塑零部件市场有望迎来持续增长。
2、“以塑代钢”成为轻量化主流路径,推动高性能注塑零部件用量持续提升
从材料性能来看,工程塑料密度约为钢材密度的1/6~1/5、约为铝材密度的1/2;玻纤增强工程塑料密度则约为 1.3 sim 1.6 mathrm g / mathrm c m 3 ,在显著改善强度、刚度及尺寸稳定性的同时,密度仍约为铝材的一半。在满足结构强度要求的同时能够实现明显减重,并且塑料零部件具有模具化生产优势,可以通过一体成型方式减少零件数量及装配工序,提高生产效率。塑料材料应用范围正由传统功能件向结构件延伸,为能源/储能以及具身智能等新兴产业创造新的增长空间。
3、产品结构集成化推动零部件企业向协同开发及模块化交付升级
随着下游客户对轻量化、降本及装配效率的要求不断提高,零部件供应商在供应产品结构上呈现集成化趋势,其主要体现为通过结构设计和制造工艺,将原本分散的多个零件或功能单元整合为更少的部件或模组。例如嵌件注塑、双色注塑成型工艺能够将诸多金属零件、橡胶、工程塑料进行一体化集成制造,大幅减少装配环节。随车企具备集成化改善动因,供应商可将其交付价值量从零件层面提升到模组层面,从而最终提升单车可获取价值。
4、供应体系扁平化趋势下,优质零部件企业有望提升配套层级
汽车产业供应体系逐步呈现扁平化趋势。传统供应链通常按照整车企业、一级供应商和二级及以下供应商形成多层级配套关系,随着整车企业对产品开发周期、成本管控、质量追溯和供应安全的要求提高,其逐步加强与具备专业技术和规模化制造能力的零部件企业直接对接,使具备产品设计、模具开发、精密制造和质量控制等综合能力的零部件企业获得参与整车企业同步开发及直接配套的机会,推动其由单一加工制造商向协同开发和综合配套供应商转型。
另外,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兴起和销量的增长,新能源汽车制造商产业链话语权不断增加,推动供应链体系中对零部件供应商的扁平化管理,使得各级供应商之间的界限较为模糊,促使传统的供应模式发生变化,有利于打破原有供应体系,为实力较强的汽车零部件厂商带来供应模式升级和客户群体拓展的双重发展机遇。
5、跨国供应链风险上升推动零部件供应体系向本土化和属地化发展
汽车及新能源产业具有产业链条较长、零部件数量较多、交付协同性要求较高等特点,部分关键零部件需要在全球范围内进行采购和调配。近年来,国际贸易环境变化、物流周期波动等突发事件的增加,使跨国采购在运输时效、供应连续性和成本稳定性等方面面临更大不确定性。为降低跨国供应中断风险、缩短交付周期并提高供应链韧性,整车及零部件企业逐步提高生产基地周边采购比例,并推动研发、生产和供应链资源在主要市场进行属地化布局。
承接本土化趋势,具备本地研发制造基础、快速响应能力及稳定供应能力的零部件企业将有望进入整车厂的本土供应体系,承接原由跨国供应链提供的配套需求。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业务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作为精密注塑零部件供应商,依靠技术优势、全球化能力、全球制造标准通过客户的供应商评审,凭借自身具有竞争力的技术、质量、价格、交期及服务能力获取订单,开展协同设计、自主研发、自主生产,向客户提供产品从而获取销售收入及利润。
2、采购模式
公司物资采购主要为塑料粒子、螺栓螺母、泄压阀、卡扣等精密金属嵌件、传感器、铜巴、胶水等,以及用于研发测试和生产制造的主工艺制程设备如注塑机、嵌件埋入设备、组装和点胶等机器设备,通常采取“按需采购”方式安排采购。一般接到客户订单从而编制近期的生产计划,生产计划人员根据具体生产计划情况向采购部门提交采购申请,由其根据各项物资请购统一安排采购,采购的原材料经检验合格后,再通知生产部门领料和安排加工生产。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拥有较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与主要供应商之间形成了良好和稳定的合作关系。另外,在原材料价格管控方面,由于注塑件使用的原材料通常经过客户确认或批准,所以对于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的情况,客户一般会支持公司销售价格的调整。
公司采购主要流程如下: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精密注塑零部件及配套模具,各产品生产模式介绍如下:
(1)精密注塑零部件生产模式
精密注塑零部件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按照与客户约定的订单及需求预测,接收客户需求订单并据此开展生产制造活动。公司根据客户需求订单,对生产能力、物料需求、设备需求、模具需求、人力需求、存储空间需求等信息进行分析,并转变为内部的生产计划,协同制造部门完成材料、人员、设备、模具、工艺及辅助设施等准备工作、进料检验工作、过程控制工作,制定存储空间与发运计划工作,以及客户端品质表现跟踪等环节的准备和实施工作。生产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内部制定的工艺标准和质量控制方案开展生产制造与检验检测活动。
精密注塑零部件的生产主要分为两大过程环节:其一,是由注塑设备完成的单、双色注塑过程或者包含金属埋入工艺的注塑过程,常规注塑工艺流程主要包括“合模-填充-保压-冷却-开模-脱模”6 个步骤,生产过程中执行规定频率的检测以确保产品一致性;其二,是完成注塑过程后,按照图纸要求进行零部件的组装过程,由于组装过程较为复杂,多由自动化设备完成,辅以过程质量控制,以确保产品的稳定性。
报告期内,公司精密注塑零部件具体的生产作业主要流程如下:
(2)模具生产模式
模具是公司精密注塑零部件制造成型的基础,其产品基于设计、开发阶段定义的模具设计和实现方案,形成模具制造可行性报告,经过客户验证、批准流程后,锁定技术方案,转化为严格按照技术方案执行的制造加工过程。模具制造的每个时间节点均按照生产排定的计划展开,包括:按照成套模具的 BOM(物料清单)设定,准备物料及其他生产制造资源;模具材料经过开粗、热处理等流程后,进入加工中心进行精加工并形成模具零件;核心零件经过精密测量并合格后进行组装,在经过内部测试、测量流程及客户认可流程后,模具制造过程完成,可以用于批量生产零部件产品。公司模具生产主要流程如下:
4、销售模式
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向下游客户提供精密注塑零部件及模具等产品。在通过客户的供应商评审,满足技术指标、资质认证、财务实力、现场管理、产品质量、交付周期以及售前服务、售后保证等方面要求之后,公司才能进入客户的供应商体系。公司依靠技术优势及 IATF16949 体系运行优势通过客户的供应商评审,目前已成为包括 T公司、斯凯孚、安通林、广达集团、和硕联合、安波福、宁德时代、蜂巢能源、国力电子、银轮股份等知名厂商的合格供应商。
公司在取得合格供应商资格和客户项目询价要求之后,对客户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分析、论证,形成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时结合新项目产品的生产可行性、工艺流程、材料以及公司的合理利润后最终报价并报送客户确认获取订单,并以直销的模式向客户提供产品。另外,公司一直积极开拓多样化销售渠道,包括通过专业网站、业务人员展业、客户介绍等方式获取更多客户资源以推动产品的销售。
公司销售主要流程如下:
5、研发模式
公司以技术为发展先导,建立了覆盖产品设计及优化、项目开发、技术开发、质量和性能验证等功能的研发部门,形成了涵盖产品同步设计能力、工艺制程开发能力、模具研发制造能力、质量验证能力的研究体系。公司的研发主要包括专案性研发和常规性开发,具体介绍如下:
专案性研发旨在提升公司的核心技术水平和能力,在现有产品基础上,结合行业前瞻性技术或公司尚未涉足的产品领域做外延式开发,从而实现在未来能够不断丰富公司产品系列。专案性研发主要围绕注塑零部件产品设计技术、模具开发技术、工艺实现技术及自动化技术等方面展开。公司确定拟开发的产品方向后,由设计工程师开展产品设计并形成图纸,具有丰富模具设计经验的技术人员通过对设计图纸进行模具研发,并通过科学试模法模拟验证模具精度的可实现性和稳定性,形成公司特有数据资料库,后续如有项目需要采用该技术直接调用模具设计结果并进一步微调即可应用,从而提高产品开发效率;样品初步定型后,公司进一步结合自身工艺制程经验对产品实现的主要工艺进行设计,并结合未来市场需求开展自动化工装设计,以配合后续产品的规模化生产。
常规性开发主要聚焦于部分客户提出的产品开发需求点,公司内部评估该技术拓展性应用价值,并针对技术点进行深入开发,作为储备技术用于后续项目的普遍性应用,常规性开发内容包括材料替代性开发和工艺制程优化开发等,涉及质量验证、模具设计与开发、注塑工艺、自动化开发、产品设计等多个环节,其中:在材料替代性开发方面,结合汽车行业轻量化、美观化发展趋势,公司针对客户提出某一部件的材料应用条件,公司会结合自身制造经验适配更加合适的材料,并进行后续打样试制完成产品验证,从而形成技术数据留存,后续可在同类型项目中快速调取技术资料完成产品快速开发;在生产工艺制程优化开发过程中,出于安全生产、自动化生产、标准化高效生产等目的,通过公司对行业生产工艺的理解,公司研发人员会结合新技术点不断提出生产工艺更新方案,例如通过多种复杂材料复合的零部件,在多次成型集成复合、一次复合成型等方案中寻求成本、质量、一致性等方面的技术平衡点。
公司研发主要流程如下:
(二)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1、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定位为精密注塑领域全球化制造平台,具备材料组分选型与设计、零件与总成产品设计与仿真能力、模具及自动化设备设计和制造能力;同时拥有丰富的单/双色注塑、嵌件注塑、液态硅胶成型、光学成型、全自动组装等核心技术,形成了“以塑代钢”“集成注塑”的一站式解决方案,为全球领先的新能源汽车制造商、汽车零部件巨头、能源/储能企业以及具身智能机器人企业等提供产品与服务。
公司依靠技术优势、全球化能力、全球制造标准通过客户的供应商评审,目前已成为包括 T公司、斯凯孚、安通林、广达集团、和硕联合、宁德时代、蜂巢能源、国力电子、银轮股份等知名厂商的合格供应商。
公司一向注重产品技术的开发及应用,并通过长期的技术研发,形成了实用性较强的技术经验库,提前预判技术风险点并制定技术关键控制点,并通过技术经验能力为客户的产品设计提供具有建设性的修改意见,从而保障产品高效完成量产转化。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强化自身技术研发、创新能力,现已在双色成型、高光免喷漆成型、金属嵌件埋入成型以及 LSR 成型等相关技术,以及在以塑代钢、集成注塑应用产品开发等方面形成核心技术体系,契合汽车行业轻量化、电动化、智能化、美观化等发展趋势,技术能力和产品竞争力获得了客户的普遍认可,并持续获得更多的客户订单,进一步对技术能力进行迭代、升级,形成良性的技术发展循环。同时,公司积极对技术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截至 2026年 6 月末,公司已获得授权专利 82 项,其中发明专利 28 项。
2、公司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汽车精密注塑零部件、能源/储能系统注塑零部件以及连接器等,核心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汽车底盘及车身系统、能源/储能系统、连接器以及其他新兴产业领域。
(1)汽车精密零部件
目前,公司汽车注塑零部件产品在传统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中均有应用。根据产品应用系统,可进一步分为三电系统零部件、汽车底盘及车身系统零部件。其中,三电系统零部件主要应用于动力电池、电驱及电控系统;汽车底盘及车身系统零部件主要包括平面推力轴承部件、天窗控制面板部件、传感器支架、门板部件和热管理功能件等。
1)三电系统零部件
公司三电系统零部件应用于动力电池、电驱和电控系统,实现定位、支撑、密封、防尘、防震以及用于为其他部件提供安装接口条件等功能的精密注塑结构部件。由于三电系统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系统,其性能和安全性对新能源汽车具有重大影响,因此需要具备较强刚性、高精度尺寸和形位公差等特性的产品配套应用,包括各类 PCBA 保护壳体、支架及带金属嵌件的注塑零部件等。
其中,动力电池系统负责新能源汽车电能的储存、管理和输出。公司动力电池系统零部件主要包括托盘、BMS 连接模块、电池正负极端子保护壳、电池模组 BMB 保护盖板以及电池包断路单元 BDU 相关部件等。公司通过高性能工程塑料应用、加强筋及局部嵌件设计、模流分析和专用模具开发,在满足产品性能要求的基础上推动相关部件轻量化和集成化。
电驱系统用于将动力电池输出的电能转换为车辆行驶所需的机械能。公司电驱及电驱控制系统零部件主要包括电源连接件、电机油管及连接器、定子前后油环等产品。其中,电源连接件主要用于电驱系统内部的高压电气连接,需要满足绝缘防护、连接可靠性及复杂工况下的尺寸稳定性要求;电机油管、连接件及油环用于电机内部冷却油液的输送和分配,需要保证流道完整、接口密封及长期耐油性能。
电控系统指对动力电池输出及驱动电机运行进行控制的功率电子和控制系统。公司在该领域主要提供控制器壳体、盖板、支架及相关保护部件,用于内部
PCBA、功率器件、连接端子及其他电子元件的安装定位和外部防护。相关产品通常需要在有限空间内集成安装、密封、绝缘及连接结构,并适应高压、高温、振动和电磁干扰等运行环境,对材料阻燃性、尺寸稳定性、结构强度、密封性能及装配精度具有较高要求。公司通过结构优化、金属嵌件、塑料金属复合成型及精密注塑等方式,提供适配的精密结构件。
2)汽车底盘及车身系统零部件
汽车底盘及车身系统零部件主要包括平面推力轴承部件、天窗控制面板部件、传感器支架、门板部件和热管理功能件等。
(2)能源/储能零部件
公司储能零部件主要为应用于储能设备的精密注塑结构件及功能组件,目前主要包括母排托盘、高压部件防护盖、内部结构托盘、电气隔离防护板、转接器壳体以及其他配套注塑零部件等产品,主要发挥壳体防护、内部空间分隔、高压部件隔离及连接等作用。具体产品如下图所示:
(3)连接器
公司连接器零部件主要可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汽车电子等领域,用于实现设备内部及不同功能模块之间的电流、信号和数据传输。目前,公司连接器产品可分为连接器零件和连接器总成。其中,连接器零件主要包括高压连接器零件、转换接头零件和 48V连接器零件;连接器总成主要包括 Click 050、BMS3001 和 MINI 5001 等低压连接器系列。
(4)模具
模具被称为“工业之母”,是对原材料进行完整构型和精确尺寸加工的工具,主要用于高效、大批量生产工业产品中的有关零部件。发行人具有独立自主的模具生产车间,形成了精密注塑零部件产品配套用模具的自主开发和生产能力。
公司模具系列主要是指在客户购买模具所有权的销售模式下,由公司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开发、制造并用于零部件注塑生产的模具,该类产品为公司客户所有,授权公司使用。
五、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有效的《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原则;
3、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参与分配利润的原则。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在盈利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下,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三)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视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可以进行中期分配。
(四)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如公司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进行现金分红可能导致无法满足公司经营或者投资需要的,公司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
2、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回报股东,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自身发展阶段、经营模式、资金需求等因素,拟定利润分配预案,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的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的问题。
4、公司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或未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说明理由及未分红现金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意见。
5、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
6、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者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1,307.57 | 3,013.16 | 2,988.7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636.04 | 5,115.61 | 8,833.66 |
| 当年现金分红总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35.96% | 58.90% | 33.83% |
| 2023 年度-2025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合计 | 7,309.45 | ||
| 2023 年度-2025 年度年均可分配利润 | 5,861.77 | ||
| 2023 年度-2025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 124.70% | ||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适配业务持续扩张,弥补营运资金缺口
近年来,公司立足主营业务持续深耕,随着市场需求扩容、业务版图拓展、客户群体持续增加,公司运营资金压力逐年增长。同时,行业特性决定公司在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市场推广、应收账款周转、备货储备等环节占用资金规模持续提升,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逐年增加。
现阶段,公司处于稳步发展的关键阶段,二期厂房于 2025 年竣工转固,产能陆续释放,未来将持续推进产品升级、市场拓展、产能优化等经营布局,日常运营、业务落地、项目执行均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作为支撑。目前公司自有经营性资金难以完全匹配业务扩张节奏,存在一定的营运资金缺口。
通过本次发行可有效填补资金缺口,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新项目落地有序推进,避免因资金短缺制约主营业务发展,为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业绩增长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二)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相较于股权融资,银行贷款等债权融资存在固定利息支出,长期存续的有息负债持续产生财务费用,是公司期间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净利润形成持续挤占。
本次发行能够直接减少公司未来年度的利息支出,持续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净利润水平,优化公司盈利能力。同时,充足的流动资金可减少公司未来对债务融资的依赖,从长期来看,能够持续降低公司综合融资成本,提升整体盈利质量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扩张需求,通过银行借款等债务融资方式筹措经营资金,存量银行贷款规模处于合理区间,但债务融资带来的财务压力逐步显现。一方面,短期银行借款占比相对较高,债务期限结构偏短,公司存在阶段性偿债压力,若集中兑付债务,将占用大量经营性现金流,可能影响日常经营周转;另一方面,持续的银行贷款产生利息费用,增加了公司财务成本,压缩了整体盈利空间。
本次发行能够有效压降公司有息负债规模,优化长短期债务结构,降低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缓解阶段性偿债压力,减少现金流兑付压力。同时可有效规避信贷政策波动、贷款利率调整带来的财务风险,显著提升公司财务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优化整体财务结构。
二、发行对象及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擎天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晨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晨鸣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磊垚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磊垚北交所点石成金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蒋海东。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二)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
公司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安排。
(三)发行对象资金来源
发行对象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擎天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晨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晨鸣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磊垚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磊垚北交所点石成金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蒋海东。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6 年10 月 20 日)。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 mathrm P l = mathrm P 0 - mathrm D ;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mathrm P l = P 0 / Omega left( 1 + N right)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2026 年 10 月 22 日,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4.24元/股。
(五)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为 4,915,724 股,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若公司股票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六)发行对象关于持有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做市商为取得做市库存股参与发行认购的除外,但做市商应当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申请退出为上市公司做市。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归属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九)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擎天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晨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晨鸣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磊垚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磊垚北交所点石成金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蒋海东。
上述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草案)签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沈安居、李祥平夫妇。沈安居直接持有公司 71,901,981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54.99%(剔除库存股后持股比例为 55.26%),李祥平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660,917 股,持股比例为 3.56%(剔除库存股后持股比例为 3.58%),创福兴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97,941股,持有公司0.23%股份(剔除库存股后持股比例为 0.23%),沈安居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沈安居通过创福兴间接控制公司 0.23%股份;沈安居、李祥平夫妇合计控制公司 76,860,839 股股份,控制公司合计 58.78%股份(剔除库存股后控制公司合计59.07%股份)。
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沈安居、李祥平夫妇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控制的表决权将有所下降,但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2年4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73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8,600,000 股(含超额配售选择权)新股,公司于 2022年5月10日进行网上、网下股票申购,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 8,600,000 股,发行价格 12.50 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金额为107,500,000.00元。2022年5月13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331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
2、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3 年 3 月 1 日,公司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于同日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3月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总额 | 10,750.00 |
| 减:发行费用(不含税) | 1,420.84 |
| 其中:已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 811.32 |
| 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 609.52 |
| 募集资金净额 | 9,329.16 |
| 募集资金到账总额(募集资金总额-已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 9,938.68 |
| 减:对公账户维护费 | 0.03 |
| 减:置换预先支付款项 | 2,027.76 |
| 其中:汽车零部件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 1,285.34 |
| 其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32.91 |
| 其中:发行费用 | 609.52 |
| 减:偿还银行贷款 | 5,100.00 |
| 减: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400.00 |
| 减:汽车零部件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 356.41 |
| 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9.22 |
| 加:利息收入 | 4.75 |
| 减:销户 | 0.01 |
| 等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 |
2、公司募投项目投入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1) | 实际投资金额(2) | 投入进度(3)=(2)/(1) |
| 汽车零部件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 5,981.91 | 1,637.03 | 1,641.75 | 100.29%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531.57 | 192.13 | 192.13 | 100.00%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400.00 | 2,400.00 | 2,400.00 | 100.00% |
|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5,100.00 | 5,100.00 | 5,100.00 | 100.00% |
| 合计 | 15,013.48 | 9,329.16 | 9,333.88 | - |
3、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4、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6月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人民币 14,182,405.00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6,095,150.95 元(不含税)。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同意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已经完成。
5、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截至 2023 年 3 月 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其中,汽车零部件扩建技术改造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较投资总额多47,113.50 元,系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该账户利息收入合计 47,535.73 元),扣除手续费 279.35 元,剩余资金 142.88 元已于 2023 年 3 月 1日转出并办理了销户。
6、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7、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8、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享。
八、本次定向发行需要履行的国资、外资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情况
公司不属于国有投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本次发行公司无需履行国资、外资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999,909.7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投入资金总额 | 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 |
| 1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 | 2,999.99 |
| 2 | 偿还银行贷款 | 4,000.00 | 4,000.00 |
| 合计 | 7,000.00 | 6,999.99 |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2,999.99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单位:万元
| 序号 | 明细用途 | 拟投入金额 |
| 1 | 购买原材料 | 2,999.99 |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999.9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填补资金缺口,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新项目落地有序推进,避免因资金短缺制约主营业务发展,为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业绩增长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4,000.00万元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债权人名称 | 借款发生时间 | 借款总额 | 当前余额 | 拟偿还金额 | 借款实际用途 |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6年3月17日 | 1,000.00 | 1,000.00 | 1,000.00 | 支付货款 |
| 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6年4月2日 | 1,000.00 | 1,000.00 | 1,000.00 | 支付货款和工资 |
| 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6年4月28日 | 1,000.00 | 1,000.00 | 1,000.00 | 支付货款 |
| 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6年6月17日 | 1,000.00 | 1,000.00 | 1,000.00 | 偿还存量银行借款 |
| 合计 | - | 4,000.00 | 4,000.00 | 4,000.00 | - | |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4,000.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降低公司有息负债规模,优化长短期债务结构,降低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缓解阶段性偿债压力,减少现金流兑付压力。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主体可根据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上述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
1、适配业务持续扩张,弥补营运资金缺口
近年来,公司立足主营业务持续深耕,随着市场需求扩容、业务版图拓展、客户群体持续增加,公司运营资金压力逐年增长。同时,行业特性决定公司在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市场推广、应收账款周转、备货储备等环节占用资金规模持续提升,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逐年增加。
现阶段,公司处于稳步发展的关键阶段,二期厂房于 2025 年竣工转固,产能陆续释放,未来将持续推进产品升级、市场拓展、产能优化等经营布局,日常运营、业务落地、项目执行均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作为支撑。目前公司自有经营性资金难以完全匹配业务扩张节奏,存在一定的营运资金缺口。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有效填补资金缺口,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新项目落地有序推进,避免因资金短缺制约主营业务发展,为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业绩增长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2、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相较于股权融资,银行贷款等债权融资存在固定利息支出,长期存续的有息负债持续产生财务费用,是公司期间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净利润形成持续挤占。
本次以低成本募集资金置换高成本银行贷款,能够直接减少公司未来年度的利息支出,持续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净利润水平,优化公司盈利结构。同时,充足的流动资金可减少公司未来对债务融资的依赖,从长期来看,能够持续降低公司综合融资成本,提升整体盈利质量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3、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扩张需求,通过银行借款等债务融资方式筹措经营资金,存量银行贷款规模处于合理区间,但债务融资带来的财务压力逐步显现。一方面,短期银行借款占比相对较高,债务期限结构偏短,公司存在阶段性偿债压力,若集中兑付债务,将占用大量经营性现金流,可能影响日常经营周转;另一方面,持续的银行贷款产生利息费用,增加了公司财务成本,压缩了整体盈利空间。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归还存量银行贷款,能够有效压降公司有息负债规模,优化长短期债务结构,降低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缓解阶段性偿债压力,减少现金流兑付压力。同时可有效规避信贷政策波动、贷款利率调整带来的财务风险,显著提升公司财务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优化整体财务结构。
(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合理性
1、补充流动资金合理性
假设未来3年(2026年至2028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0%,按照销售百分比法计算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及未来3年流动资金缺口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度(实际数) | 最近三年平均占营收比例 | 2026 年(预计数) | 2027 年(预计数) | 2028 年(预计数) |
| 营业收入 | 69,767.24 | 100.00% | 76,743.97 | 84,418.37 | 92,860.20 |
|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 | 31,982.52 | 44.03% | 33,792.51 | 37,171.76 | 40,888.94 |
| 其中:应收账款 | 21,118.07 | 30.13% | 23,119.37 | 25,431.31 | 27,974.44 |
| 应收票据 | 184.41 | 0.09% | 70.44 | 77.48 | 85.23 |
| 应收款项融资 | 326.92 | 0.51% | 389.39 | 428.33 | 471.16 |
| 预付款项 | 17.55 | 0.24% | 181.16 | 199.28 | 219.21 |
| 存货 | 10,335.56 | 13.07% | 10,032.15 | 11,035.37 | 12,138.90 |
| 经营性流动负债 | 19,471.81 | 22.70% | 17,420.45 | 19,162.50 | 21,078.75 |
| 其中:应付账款 | 15,811.46 | 20.60% | 15,806.43 | 17,387.08 | 19,125.78 |
| 应付票据 | 2,770.48 | 1.37% | 1,052.22 | 1,157.44 | 1,273.19 |
| 合同负债 | 889.87 | 0.73% | 561.80 | 617.98 | 679.78 |
| 营运资金占用 | 12,510.71 | 21.33% | 16,372.05 | 18,009.26 | 19,810.18 |
根据上表测算,以 2025 年末为起算始点,未来三年(即 2026 年-2028 年),公司的流动资金缺口为 7,299.47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具备合理性。
2、偿还银行贷款合理性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 57.33%,在同行业中处于较高的水平,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对比如下:
| 公司代码 | 公司名称 | 2026年6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301229.SZ | 纽泰格 | 36.54% | 33.42% | 44.09% |
| 301196.SZ | 唯科科技 | 29.04% | 19.78% | 18.74% |
| 301000.SZ | 肇民科技 | 19.35% | 15.90% | 14.75% |
| 603266.SH | 天龙股份 | 30.26% | 27.60% | 28.30% |
| 平均数 | 28.80% | 24.18% | 26.47% | |
| 920533.BJ | 骏创科技 | 57.33% | 56.53% | 54.81% |
| 与平均数差距 | 28.53% | 32.36% | 28.34% | |
公司资产负债率显著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近两年为建设北美海外工厂以及境内二期厂房进行了较多的财务融资所致。随着海外业务的投产,虽然经营现金流在改善,但资本开支的滞后效应使得公司负债水平短期承压,亟须股权融资来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如公司降低资产负债率至30%,测算公司现金需求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测算项目 | 2026年6月30日 | 备注说明 |
| 1 | 资产总计 | 89,644.57 | 测算基准总资产 |
| 2 | 负债总计 | 51,392.59 | 测算基准总负债 |
| 2.1 | 短期借款 | 16,410.31 | |
| 2.2 | 长期借款 | 5,007.25 | |
| 2.3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194.25 | |
| 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8,251.98 | 净资产 |
| 4 | 原资产负债率 | 57.33% | |
| 5 | 目标资产负债率 | 30.00% | 本次测算目标 |
| 6 | 目标负债总额上限 | 26,893.37 | 序号1*序号5 |
| 7 | 需偿还/压降负债金额 | 24,499.22 | 序号2-序号6 |
| 8 | 现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0,482.27 | 可直接使用资金 |
| 9 | 现金缺口 | 14,016.95 | 序号7-序号8 |
若计划将公司资产负债率降低至 30.00%,现阶段公司现金缺口 1.40 亿元,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能够迅速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减少公司财务风险。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偿还银行贷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对于公司快速降低财务风险有着重要的积极作用。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1、募集资金运用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不涉及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无需履行环评、立项等审批程序,实施风险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切实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2、财务状况改善显著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显著降低,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得到提升,公司偿债能力及抗风险能力将大幅增强。虽然短期内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但随着募集资金到位后财务费用的降低及营运效率的提升,公司长期盈利能力将得到巩固,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3、满足主业拓展资金需求,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补流及还贷,不涉及跨界投资或财务性投资。资金到位后,将直接服务于公司现有汽车注塑零部件、模具及新拓展能源/储能系统和连接器等业务板块,有助于提升公司在核心客户供应链中的稳定性与竞争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4、公司治理完善,具备项目实施的管理基础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以法人治理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环境。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高效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及公司制度进行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三、可行性分析结论
经审慎分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有助于提升公司资本实力,为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同时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情况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合理使用的措施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北交所的相关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认购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并就募集资金账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向,并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检查、配合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切实履行相关决策监督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公司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 项目 | 2026年6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计(元) | 896,445,737.84 | 845,576,814.49 | 772,955,762.56 |
| 其中:应收账款(元) | 195,271,948.65 | 211,180,690.68 | 210,515,938.22 |
| 预付账款(元) | 1,186,217.06 | 175,544.85 | 1,767,994.68 |
| 存货(元) | 104,193,687.22 | 103,355,623.76 | 95,683,667.12 |
| 负债总计(元) | 513,925,923.17 | 477,972,187.46 | 423,691,180.33 |
| 其中:应付账款(元) | 161,285,147.79 | 158,114,605.84 | 148,630,314.6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元) | 383,000,973.82 | 369,002,087.31 | 352,111,778.5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93 | 2.82 | 3.51 |
| 资产负债率(%) | 57.33 | 56.53 | 54.81 |
| 流动比率 | 1.10 | 1.15 | 1.29 |
| 速动比率 | 0.86 | 0.88 | 0.99 |
| 项目 | 2026年1-6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营业收入(元) | 362,806,061.98 | 697,672,443.67 | 755,001,039.5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 21,017,512.45 | 36,360,369.25 | 51,156,059.00 |
| 毛利率(%) | 23.67 | 23.18 | 22.70 |
| 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28 | 0.3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计算) | 5.49 | 10.10 | 15.28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 5.30 | 9.35 | 15.3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9,886,259.01 | 108,637,423.87 | 98,448,452.41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38 | 0.83 | 0.98 |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1.67 | 3.11 | 3.27 |
| 存货周转率 | 2.52 | 5.06 | 6.14 |
注:各项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2、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
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当期净利润/加权平均净 资产
5、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库存股数量)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期末总股本-库存股数量)
9、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10、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11、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6年1-6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变动分析说明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变动分析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8,133.54 万元、10,609.39 万元和13,410.03 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 10.52%、12.55%和 14.96%,货币资金规模及资产占比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实现盈利,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带动货币资金整体规模稳步增长。
2、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1,051.59万元、21,118.07万元和 19,527.19 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 27.24%、24.97%和 21.78%。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整体规模保持稳定,公司对主要客户执行一贯、稳定的信用政策。各期末 1 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均超过 90.00%;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国内外行业龙头,商业信用良好,应收账款整体回款情况较好,发生坏账的风险
较低。
3、预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176.80 万元、17.55 万元和118.62 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 0.23%、0.02%和 0.13%。公司与各供应商合作关系稳定,预付账款主要为预付物业费、租金、油费、保险费及零星材料款等。2026年6月末预付账款较2025年末增加101.07 万元,主要系子公司骏创北美预付了材料及厂房租金所致。总体来看,报告期各期末预付账款绝对规模及资产占比均处于较低水平。
4、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9,568.37 万元、10,335.56 万元和10,419.37 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 12.38%、12.22%和 11.62%。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及库存商品构成。报告期内存货规模及资产占比整体保持平稳,存货水平主要依据下游客户需求预测及实际经营情况动态调整。
5、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3,668.93万元、30,305.07万元和 29,761.59 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 17.68%、35.84%和 33.20%。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2025 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 2024 年末大幅增长 121.71%,主要系公司“骏创科技研发总部和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境内二期厂房完成竣工验收,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资产转入固定资产核算所致。
6、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3,569.79万元、14,906.46万元和16,410.31 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 32.03%、31.19%和 31.93%。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逐年增长,主要是受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影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规模较大;为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适度增加银行借款,使得短期借款规模持续上升。
7、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14,863.03万元、15,811.46万元和16,128.51 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 35.08%、33.08%和 31.38%。2025年末应付账款较2024年末增加948.43万元,主要因二期工程项目持续建设,应付工程款有所增加。
(二)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分析
1、营业收入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75,500.10 万元、69,767.24 万元和 36,280.61万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24 年度下降 7.59%,2026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较2025年上半年增长10.86%,报告期营业收入存在一定波动。2025年度收入下滑,一方面系主要客户T公司车型迭代切换,产线调整造成阶段性减产,带动新能源汽车功能部件产品收入下降;另一方面部分燃油车终端销量下行,致使悬挂轴承系列产品收入同步回落。2026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实现增长,核心驱动为子公司骏创北美业务规模持续提升,拉动整体营收上行。
2、毛利率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2.70%、23.18%和23.67%,报告期内毛利率呈逐步提升态势。主要原因是北美子公司收入规模持续扩大,产能释放摊薄单位固定成本,海外业务毛利率水平得到显著修复,带动公司整体综合毛利率上行。
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报告期各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5,115.61 万元、3,636.04 万元和 2,101.75 万元;2025 年度净利润较 2024 年度下降 28.92%,2026年上半年盈利水平有所修复,较2025年上半年增长37.33%。2025年度净利润下滑,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是受 T 公司车型切换、燃油车终端销量下滑影响,营业收入规模有所收缩;二是美元汇率波动,当期汇兑损失较上年增加 786.67万元,进一步挤压利润空间。2026年上半年净利润实现增长,核心贡献来自子公司骏创北美。随着北美工厂进入稳定运营阶段,规模效应充分释放,固定成本有效摊薄并实现盈利;同时,基于北美子公司经营状况改善,公司对其前期累计可弥补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对本期净利润形成较大正向增益。
(三)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9,844.85 万元、10,863.74 万元和 4,988.63 万元,各期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为正。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值分别为 210.98%、300.27%和 231.44%,该比值维持较高水平,主要来源于折旧、摊销等非付现成本的调节作用。2025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 2024 年度增加 1,018.90 万元,主要系当期与诉讼相关的律师费用支出有所减少。2026 年 1‑6 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87.77万元,主要系本期服务咨询类现金支出有所下降。总体来看,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与业务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持续经营能力良好。
(四)财务指标变动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4.81%、56.53%和57.33%,流动比率分别为 1.29、1.15 和 1.10,速动比率分别为 0.99、0.88 和 0.86。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呈小幅上行,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回落。指标变动主要原因是由于“骏创科技研发总部和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逐步推进,公司非流动资产、负债规模同步增长,推高资产负债率;同时为满足经营资金需求,公司适度增加短期借款,使得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下降。整体而言,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上述偿债指标仍处于稳健区间,整体财务风险较低,具备较强债务偿付能力。
2、盈利能力指标
报告期各期,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5.28%、10.10%和5.4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5.37%、9.35%和 5.30%,每股收益分别为0.39 元、0.28元和0.16元。2025年度盈利指标有所回落,主要系当期营业收入规模下降,叠加研发费用、汇兑损失有所增加,导致净利润减少。
3、营运能力指标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年化)分别为3.27、3.11和3.34,整体维持在较高且相对稳定的水平。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信用状况良好,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年化)分别为6.14、5.06和5.04。2025年度存货周转率较 2024年度下降1.08次,主要系子公司骏创北美陆续新增部分量产产品,备货适度增加,使得存货规模有所提高,进而降低存货周转效率。整体来看,公司存货周转率处于较高水平,存货管理整体效率良好。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对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公司的资本实力和资产规模将得到提升,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新项目落地有序推进,避免因资金短缺制约主营业务发展,为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业绩增长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本次发行有助于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对公司经营管理有积极的意义。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和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
三、本次定向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同步增加,营运资金将得到有效补充,使用募集资金归还存量银行贷款能够有效压降公司有息负债规模,优化长短期债务结构,降低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同时可有效规避信贷政策波动、贷款利率调整带来的财务风险,显著提升公司财务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优化整体财务结构。
(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可能会被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有所下降。但从中长期来看,本次发行有利于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减少有息负债规模,提升竞争实力,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三)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本次募集资金能够有效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充足的流动性将为公司的战略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撑。
四、本次定向发行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同业竞争、潜在同业竞争以及可能存在关联交易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形成同业竞争。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规章、规则和政策,确保上市公司依法运作,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影响。
五、通过本次发行引入资产的,是否导致增加本公司债务或者或有负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均相应增加,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优化,偿债能力进一步提高,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
六、本次定向发行前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草案)签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沈安居、李祥平夫妇。沈安居直接持有公司 71,901,981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54.99%(剔除库存股后持股比例为 55.26%),李祥平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660,917 股,持股比例为 3.56%(剔除库存股后持股比例为 3.58%),创福兴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97,941股,持有公司0.23%股份(剔除库存股后持股比例为 0.23%),沈安居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沈安居通过创福兴间接控制公司 0.23%股份;沈安居、李祥平夫妇合计控制公司 76,860,839 股股份,控制公司合计 58.78%股份(剔除库存股后控制公司合计59.07%股份)。
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沈安居、李祥平夫妇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控制的表决权将有所下降,但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七、本次定向发行对其他股东权益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有利于保障公司经营的正常发展,从而提高公司整体经营能力,增加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为公司后续发展带来积极影响。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均有提升,对其他股东权益或其他类别股东权益有积极影响。
八、本次定向发行相关特有风险的说明
本次定向发行相关特有风险参见本募集说明书(草案)“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的有关内容。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宏观经济以及下游市场风险
公司现有产品精密注塑零部件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汽车底盘及车身系统、能源/储能系统、连接器以及具身智能等领域。公司业务发展与下游制造业景气度紧密相关,而制造业整体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近年来,受全球性通货膨胀、国际直接投资低迷、国际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宏观经济出现波动,全球经济增速放缓。若未来全球宏观经济持续承压,将对下游终端市场需求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与此同时,国内精密注塑零部件行业发展迅猛,行业内优质企业持续扩大规模、提升综合实力,市场竞争有所加剧;下游终端客户的技术标准、产品需求与偏好亦持续迭代升级。若公司无法在竞争中持续保持核心技术优势,加快产品迭代、优化服务能力,巩固并提升核心竞争力与市场份额,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二)主要客户集中风险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整车制造商及其一级供应商。2026 年上半年度,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75.03%,客户集中度较高。未来如果主要客户由于自身原因或宏观经济环境的重大不利变化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需求或与公司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而公司又不能及时拓展其他新的客户,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专注于“双色注塑”“嵌件注塑”等精密注塑技术,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在产品同步设计、工艺制程开发、模具研发制造、精密注塑成型、产品装配集成等方面拥有一系列专利和专有技术,培养了一批素质较高的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使公司在新产品开发、生产工艺优化方面形成了独有的竞争优势。然而,随着精密注塑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国内同行业对此类人才需求日益增强。如果公司未来在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制度方面不够完善,公司可能会出现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流失的情形,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截至2026年6月末,沈安居、李祥平夫妇直接持有公司58.55%的股权,通过创福兴间接控制0.23%公司股权,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沈安居、李祥平合计控制公司 58.78%的股份。如果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经营及财务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方面实施不利影响,可能导致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控制地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五)出售子公司无锡沃德产生的借款坏账风险
2022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出售后公司不再持有无锡沃德的股权。2023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前子公司无锡沃德关联交易的议案》,无锡沃德拟向无锡德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出售其全部业务、资产和负债。无锡沃德所欠公司的借款本金和利息,随之转移至无锡德创承继。基于审慎原则,应当将其作为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估风险,单项计提坏账。截至2026年6月30日,针对该笔借款的坏账准备具体计提方法如下:对其中无担保的 60.00%债权部分全额计提坏账,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 820.32 万元;由无锡沃德小股东提供担保的40.00%债权部分,将其作为信用风险组合,按账龄计提,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248.21万元,合计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1,068.53万元。如果债务人未能如期履约偿还,将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六)境外子公司经营风险
为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整合国际资源,更好服务海外本土客户,公司在美国设立了子公司,该子公司在墨西哥投资了孙公司;同时,公司设立了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并联合新加坡子公司共同出资在泰国设立子公司,以完善海外产能布局、开拓东南亚市场。由于国际市场的政治环境、军事局势、经济政策、竞争格局等因素较为复杂多变,且司法体系、商业环境等方面与国内存在诸多差异,未来公司可能面临因海外经营经验不足、经营环境恶化导致的海外经营风险。
(七)销售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主要大客户有T公司、广达集团、和硕联合、斯凯孚和安通林等知名厂商。尽管公司紧跟市场动态保持与优质客户的长期稳定合作,同时也加大了对新客户新产品的开发,不断优化客户结构,但是如果终端客户需求下滑或指定其他供应商,将导致公司在大客户的供应链体系中市场份额下降,公司可能面临销售不及预期的风险。
(八)涉诉风险
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安居、公司及子公司骏创模具作为被告方,此外还有其他7名被告,被慕贝尔汽车部件(太仓)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11日披露的《涉及诉讼公告》(2024-006),诉讼标的金额达3,734.56万元,原告方在诉讼过程中将诉讼标的变更为 3,754.56 万元。2024 年 11 月 25 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苏05民初1652号”《民事判决书》,其中:被告沈安居、骏创科技、骏创模具对判决金额在1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原告以及被告均不服,并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4 年 12月 23 日,公司及相关上诉方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立案受理通知。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2024 年 12 月 24 日披露的《涉及诉讼进展公告》(2024-084)及《涉及诉讼进展公告》(2024-088)。截至募集说明书(草案)签署日,该案件仍在审理中。该民事诉讼案件系由公司前子公司无锡沃德员工陆晓峰、于臣、韩玉磊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衍生,该刑事案件判决已生效,认定三名员工存在刑事责任,明确无锡沃德不构成单位犯罪,虽然实际控制人沈安居已出具代为承担上述民事诉讼案件可能对公司及骏创模具造成的损失的承诺,一旦法院认定公司或子公司骏创模具需要承担损失,相关诉讼损失需计入营业外支出,由于实际控制人代为承担金额需计入公司资本公积,虽然公司净资产不会变化,不利判决仍会对公司净利润造成负面影响。
2024年7月1日,公司及子公司骏创北美、孙公司骏创墨西哥作为申请人,向 JAMS(美国司法仲裁调解服务有限公司)对 Magnum Technologies de Mexico
S.A. de C.V.(以下简称“Magnum”)及其负责人 Lalit Verma 提起仲裁及索赔,要求其支付补偿性赔偿金(不得少于3,300万美元)、惩罚性赔偿金,以及三倍损害赔偿和合理的律师费等。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披露的《涉及仲裁公告》(2024-054)。2024 年 11 月 13 日,本诉被申请人 Magnum 作为反诉申请人提起反诉及索赔,要求反诉被申请人(公司及子公司骏创北美、孙公司骏创墨西哥、沈安居、Daiping Chen)支付包括不限于实际损害、律师费等(约 3,500万美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披露的《涉及仲裁进展公告》(2024-082)。2025 年 2 月 21 日,JAMS 出具《索赔人紧急救济请求和动议的最终裁定》,对“临时紧急宣告性救济”做出了最终裁定,本次仲裁的紧急救济请求已得到最终裁决,目前已进入案件的主仲裁阶段,以解决公司的索赔等仲裁请求。2025 年11 月 5 日,争议各方共同签署了《仲裁协议》(AGREEMENT TO ARBITRATE),一致同意将本案仲裁程序从 JAMS 移交,转为由双方共同选定的独任仲裁员进行管理,以提升争议解决效率,仲裁过程应依照 JAMS 综合仲裁规则及程序进行。在此基础上,各方于 2025 年 11 月 30 日签署了《仲裁员委任书》,正式任命本案独任仲裁员,独任仲裁员已于2025年12月致函确认接受该项任命。2026年1月,申请人已向独任仲裁员提交修订后的仲裁请求,将仲裁请求金额提高至5,540 万美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在北交所官网披露的《涉及仲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截至本募集说明书(草案)签署之日,该案件仍在审理中。如果出现仲裁最终裁定结果不利于公司的情形,可能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
二、与财务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分别为 22,303.13 万元、22,535.03万元、20,981.98 万元。公司主要客户为行业内知名厂商,经营情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但如果上述应收账款因客户经营情况恶化而无法按时足额收回,将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
(二)存货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 10,221.98 万元、10,966.77 万元、10,991.69万元。公司存货整体周转较快、库龄较短,同时公司订单需求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且一般能维持其自身及上游供应商的利润空间,但如果未来外部环境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公司产品可能会出现滞销或跌价情形,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汇率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产品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境外部分客户定价按照美元定价,汇率波动引起的毛利率变动、汇兑损益变动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如果未来汇率波动引起毛利率下降以及较大汇率损失,将对公司的经营成果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四)原材料价格上涨未能及时传导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为改性塑料粒子(PP、PC、TPE、PA66 等)、各类钢材等。上述原材料受原油及相关化工产品等大宗商品价格因素影响较大,其价格变动对公司生产成本的影响较大。如果未来原油价格、钢材价格或其他相关化工产品价格持续上涨,虽然公司会根据原材料变动幅度并结合市场需求情况调整产品销售价格,但调整存在滞后的可能性,因此上游行业产品价格的波动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产品的毛利率造成影响。如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而公司的产品销售价格未能及时进行调整,则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形下,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短期内存在一定幅度下降的风险。如果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发行完成当年的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该等审批事项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二)发行风险
本次发行结果将受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重要文件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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