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把握新型储能行业发展机遇,加快电力交易业务纵深布局,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日新鸿航智慧能源(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新鸿航”)拟与陵水国际投资促进局就投资建设“黎安100MW/400MWh 独立储能项目”签署《合作框架协议》,项目投资总额为不超过 3.50 亿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情况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公司于 2026年 10 月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对外投资项目事宜并签署相应合同及文件。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陵水国际投资促进局
2、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陵水国际投资促进局系陵水黎族自治县设立的事业单位法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陵水国际投资促进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陵水国际投资促进局
乙方:日新鸿航智慧能源(海南)有限公司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黎安 100MW/400MWh 独立储能项目;
2、项目地点: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
3、建设内容:建设一座100MW/400MWh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拟接入220kV黎安站;(最终以相关批复为准)
4、项目投资额:以协议签署时点的市场条件为测算基准,项目总投资额不高于 3.50 亿元人民币。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公司资金到位、开工建设及建设进度等乙方义务的履行情况;
(2)甲方依法依规给予项目运营相关的产业政策和人才政策支持;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为项目提供技术、人才、资金、资源等支持并全程参与项目开发、管理、产业导入、运营等工作;
(2)乙方加快项目建设,并精心组织好运营,确保如期完成甲方提出的约定要求;
(3)乙方项目建成后,根据实际需要,将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项目所在地的劳动力就业问题;
(4)乙方对项目公司实施或参与本合同项下内容的行为及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四)违约责任
1、如双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经催告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在书面告知后单方终止协议,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不可抗力、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甲、乙双方不能按约定履行义务或完成协议目标的,可免除责任。
(五)协议生效日期、有效期限及解除
1、合作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作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有效期为 1年。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未能就具体项目合作与相关主管部门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协议自有效期限届满之日起终止。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建设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是公司结合行业政策、发展前景、市场需求所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近年来,国家及海南省持续出台政策支持新型储能产业规范化发展,明确独立储能市场主体地位,逐步完善容量电价、电能量交易、辅助服务等市场化机制;同时区域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增长,电网调峰压力与新能源消纳需求同步提升,为独立储能业务创造了稳定的市场空间与发展机遇。
公司本次拟投资项目的并网条件优越,技术路线成熟,可依托电能量交易、容量电价等形成的多元收益来源,盈利模型稳健,运营风险整体可控,具备良好投资价值。公司在电力市场化交易、储能资产运营等领域已具备相应的技术积累与实践经验,公司依托自主研发的“旷冥”AI 智能体系,在电力交易领域具备从气象预测、功率预测、电价预测到交易决策执行的全周期资产管理能力,能够为储能项目提供运营支撑。本次投资建设独立储能电站,是公司深耕电力交易业务、打造独立储能运营场景标杆案例的战略布局,有利于公司把握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机遇,推动电力交易能力与储能资产运营的协同赋能,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综合核心竞争力。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有资金与自筹资金,是在确保公司主营业务平稳运营、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得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作出的投资决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当期生产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压力,亦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本次投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次项目涉及项目批复、土地合规、电网接入、环评、节能审查等多环节前置审批,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存在因经济形势、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等因素调整的可能性,因此该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的风险。公司将加强项目统筹管理,积极推进各项审批工作,合理安排项目建设进度,保障整体项目顺利推进。
2、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当前行业前景及市场环境等综合因素做出的,本项目生命周期中可能面临容量补贴政策退坡导致项目收入下降、储能类项目大批量投运导致项目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持续紧密跟进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则的修订动态,实时监测区域电力市场供需变化与价格波动趋势,及时调整并优化交易运营策略,最大化实现项目收益,积极对冲相关风险对项目经营效益的不利影响。
3、本次项目投资金额较大,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融资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建设进度动态安排融资计划,积极对接金融机构,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4、《合作框架协议》中涉及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规模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全资子公司日新鸿航拟与陵水国际投资促进局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