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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将微信号借给他人用来抢红包被行拘:朋友抢了3.4万元红包,其中5800元涉诈

随手出借微信号、赚点“轻松小钱”,看似稳赚不赔,实则暗藏违法风险!
近日,湖南邵东廉桥镇一男子因出借微信账号供他人使用,最终沦为违法犯罪“工具人”。
据微信公众号“邵东公安”10月23日消息,2026年10月8日,邵东市廉桥镇刘某接到朋友求助,对方声称借用刘某的微信号用于抢红包,并承诺给予一定好处。面对诱惑,刘某心存侥幸,未核实对方用途就不假思索地将个人微信号出借给对方使用。
经查,刘某朋友利用其微信号累计抢得红包34522元,刘某从中获利1990元。其中,该微信账户内抢到的5800元红包涉嫌某公安机关办理的诈骗案件。
经询问,刘某对其出借个人微信账号为他人牟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已被邵东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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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锦河 易启江
校对|程鹏
封面图来源:邵东公安
本文转载自邵东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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