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10 月19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 年10 月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陈海波、杨朝合、熊政平、吴肯浩、翟继业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胡先念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并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投资建设年产 15 万吨高纯电子级溶剂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战略规划的需要,公司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资协议》,由双方共同出资设立惠州新宇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建设实施“年产15 万吨高纯电子级溶剂项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投资建设年产15 万吨高纯电子级溶剂项目的公告》。
2、《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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