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的《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七次会议通知》,2026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七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董事闵万里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闫龙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审议和投票,逐项表决决议如下:
1.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
2.通过《关于公司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开展情况,并结合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同意公司 2026 年度与关联方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销售额度预计25,000.00 万元。额度有效期自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预计下一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议案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额度增加后,2026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关联销售额度预计为 85,000.00 万元,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预计增加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与关联方济南高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分布式光伏电站合同》,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六次会议、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屋顶使用期限与节能效益分享期一致,本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期为 25 年,共分两期,第一期 20 年,节能效益分享期内所发电优先由公司使用,公司按 0.6 元/kwh 的固定价格按季向济南高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相应费用。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2023 年-2025 年公司共向济南高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电费为 16.79 万元,2026年本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纳入公司当年度已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本议案关联董事闫龙回避表决。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将提交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充分配置公司资源,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设立杭州分公司,分公司名称、营业场所、经营范围、负责人等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上述事项的具体实施并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
4.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关于公司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进行审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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