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经于 2026 年10 月21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6年10月26日上午10时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0号嘉联支付大厦 11 楼1101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人数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祥先生主持,刘祥先生就召开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董事会秘书李喆芳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5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职行为,促进和保障董事会秘书有效履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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