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6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6人,陈亚斌先生以通讯形式参加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张建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于季度报告的编制规范,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相关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广州芯之联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广州芯之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芯之联”)与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易创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金额上限为1,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3年。本次公司为广州芯之联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促进其经营发展。广州芯之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相关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横琴全志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志科技(珠海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全志”)与联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UMC”)业务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金额上限为美元1,500万元。担保期限为3年。本次公司为横琴全志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促进其经营发展。横琴全志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相关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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