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立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嘉立创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0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55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4.4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69,259.76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24,442.3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44,817.38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518Z0113号)。公司及其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向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调整同一募投项目不同实施主体之间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借款金额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向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调整同一募投项目不同实施主体之间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借款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公司调整后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
| 1 | 高多层印制线路板产线建设项目 | 120,000.00 | 120,000.00 |
| 2 | PCBA 智能产线建设项目 | 115,000.00 | 115,000.00 |
| 其中:韶关 PCBA 智能产线建设项目 | 22,926.32 | 22,926.32 | |
| 珠海 PCBA 智能产线建设项目 | 92,073.68 | 92,073.68 | |
| 3 |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项目 | 48,000.00 | 48,000.00 |
| 其中:总部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项目 | 42,541.97 | 42,541.97 | |
| 立创软件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项目 | 5,458.03 | 5,458.03 | |
| 4 | 智能电子元器件中心及产品线扩充项目 | 74,000.00 | 74,000.00 |
| 5 | 机械产业链产线建设项目 | 63,000.00 | 63,000.00 |
| 合计 | 420,000.00 | 420,000.00 | |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444,817.38 万元,超过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金额为24,817.38万元。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444,817.38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前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24,817.38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尚未使用超募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全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江苏中信华高多层线路板建设项目,该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概述
江苏中信华高多层线路板建设项目是公司在 PCB 中大批量板领域的重要产能布局。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在公司现有中大批量 PCB 生产工艺的基础上,建设大批量印制电路板生产线,形成高多层板产品的批量化生产能力,进一步扩大公司在 PCB 中大批量板领域的生产规模,满足下游客户对中大批量多层板产品的持续需求。本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提升公司在 PCB 中大批量板市场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地位,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苏中信华高多层线路板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江苏中信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信华”)
3、项目实施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经济开发区兴盛路 2 号
4、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将建设大批量印制电路板生产线,形成高多层板产品的批量化生产能力。
5、项目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34,839.36万元,其中,公司将通过向实施主体江苏中信华提供无息借款方式投入超募资金金额24,817.38万元,其余部分使用自筹资金投入。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 | 投资总额 | 投资占比 | 拟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额 |
| 1 | 建设投资 | 34,839.36 | 100.00% | 24,817.38 |
| 1.1 | 工程费用 | 34,052.74 | 97.74% | 24,817.38 |
| 1.1.1 | 建筑工程费 | 3,600.00 | 10.33% | 2,157.38 |
| 1.1.2 | 设备购置费 | 29,565.77 | 84.86% | 22,000.00 |
| 1.1.3 | 安装工程费 | 886.97 | 2.55% | 660.00 |
| 1.2 | 预备费 | 786.62 | 2.26% | - |
| 2 | 项目总投资 | 34,839.36 | 100.00% | 24,817.38 |
上述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本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到期后续借或提前还款。前述借款仅用于本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6、项目建设期:本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 2 年。
7、项目效益分析:本项目预计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1.35%,静态回收期(所得税后,含建设期两年)为 7.32 年,处于合理区间,经济效益良好。有利于扩大公司现有业务的产能规模与优化产品结构,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提升市场占有率和综合竞争力。
8、其他情况说明: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江苏中信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江苏中信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826MA1MPQF95U |
| 成立时间 | 2016年7月12日 |
| 法定代表人 | 吴柯平 |
| 注册资本 | 5,000.00万元 |
| 注册地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经济开发区兴盛路2号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集成电路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设计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集成电路设计;合成材料销售;集成电路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公司持有其100.00%的股权 |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必要性分析
(1)顺应高多层板规模化制造趋势,扩充中大批量产能满足市场增量需求
印制电路板作为电子信息产业的基础载体与核心元器件,其需求正随 AI、5G、汽车电子、消费电子等下游应用的快速迭代与放量而持续扩容。高多层板市场需求较大,在此情形下,供给端的规模化、批量化制造能力日益成为承接行业订单、稳定大客户供应的关键要素,制造企业能否构建与批量稳定供货要求相适配的规模化产能,已成为把握行业机遇、稳固市场地位的重要前提。
公司长期深耕印制电路板领域,已形成覆盖多层板全流程的成熟制程能力与稳定的工艺管控体系,积累了良好的客户基础与扎实的制造经验。随着下游客户对多层板批量交付需求的持续增长,公司亟须进一步扩充中大批量产能、承接市场订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公司在此领域的市场竞争地位。
(2)发挥现有技术积淀,完善小批量与中大批量协同的生产制造体系
公司在多层板领域具备扎实的技术基础,已掌握超高层工艺、盘中孔工艺等核心技术,具备最高64 层板的生产能力,能够满足复杂、高性能电路的设计与制造要求。当前,公司已布局的高多层板产线主要面向样板、小批量的定制化需求,而下游规模化应用场景对多层板的批量稳定供应提出了不同要求。通过本项目建设,公司将能够有效发挥既有技术积累的延伸价值,形成“小批量打样验证—中大批量规模量产”协同衔接的产品制造体系,既满足客户在研发与小批量阶段的灵活需求,又支撑其在量产阶段的大批量交付,实现对客户从样品到量产全生命周期需求的完整覆盖。
(3)完善区域产能布局,增强快速响应与稳定供货能力
本项目选址于江苏省淮安市,地处长三角及华东地区,区域内电子信息、汽车电子等下游产业集聚,对高多层板产品具有旺盛且持续的需求。近年来,淮安已经建成较为完整的垂直产业链,构成完善的产业配套与协作生态。公司通过在华东地区布局中大批量高多层板产能,能够有效贴近客户,缩短物流半径与交付周期,提升对区域市场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生产基地的空间布局,为公司持续拓展市场、深化客户合作提供有力的产能支撑,也为公司长远稳健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2、项目可行性分析
(1)丰富的生产经验与成熟的批量化工艺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坚实基础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一站式产业互联智造”平台,PCB业务覆盖样板、小批量及中大批量板全品类,是国内少数能够为下游客户提供从样板、小批量至中大批量板全流程 PCB 制造服务的企业之一。江苏中信华长期专注于中大批量板业务,已积累起成熟的运营管理经验与稳定的客户服务能力。
中大批量板订单以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为主,可通过提高自动化水平进行规模化生产,公司在中大批量板领域深耕多年,对中大批量板规模化生产的工艺特点、良率控制与成本管理具有充分理解和实践积累,能够熟练组织大批量产线的生产运营。本项目在既有生产经验与成熟工艺基础上建设大批量生产线,能够充分复用公司既有的生产工艺、产能组织与运营管理经验,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与快速达产提供坚实保障。
(2)持续的研发投入与技术积累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通过强化自主研发能力,已掌握了涵盖软件开发、PCB制造、电子元器件购销、PCBA、机械制造等多个细分领域的核心技术,构建了核心竞争优势。公司在 PCB 制造领域积累了深厚的技术储备,对高多层板生产涉及的关键工艺环节具备成熟的工艺方案,能够支撑高多层板产品的批量化生产。
公司依托既有技术积累,能够为项目生产线建设、工艺调试与产品量产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确保项目产品在投入生产后保持稳定的质量与良率水平。公司持续的技术研发投入,为本项目在生产线建成后快速实现稳定量产、持续优化工艺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3)完善的生产运营与质量管理体系为项目生产提供基础保证
公司构建了从样板、小批量至中大批量板的全流程 PCB 制造体系,对广东惠州、珠海、韶关、江苏淮安、江西吉安五大数字化自营生产基地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协同管理,实现了自营业务的高效协同与降本增效,有效保证了产品交期与质量。针对中大批量客户对生产商资质、稳定供应能力与产品品质要求较高的特点,公司可通过规范化、规模化的生产运营管理,形成保障稳定供应与产品质量的成熟管理能力。
本项目新建的大批量高多层板生产线,能够直接纳入公司成熟的生产运营与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管理。公司可依托既有的生产计划、质量控制与供应链管理体系,对项目的原材料采购、生产排程、质量检验及交付管理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确保项目投产后生产的稳定运行与产品的质量可靠。
(4)强有力的人才队伍与组织能力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基础支持
公司在 PCB 中大批量板领域深耕多年,积累了专业的生产技术、运营管理与销售服务团队,形成了支撑中大批量板业务发展的稳定人才队伍。同时,公司作为覆盖 PCB、电子元器件、PCBA、机械制造等多个业务板块的集团化企业,具备跨业务、跨基地的组织协调与经营管理能力,能够为项目建设与运营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本项目建成后需组织新增生产线的生产运营与人员配置。公司依托既有的生产管理团队、技术骨干与成熟的人才培养体系,能够为本项目及时配备所需的生产、技术与管理人员,保障生产线建设、调试与投产的顺利推进。同时,公司对五大生产基地的协同管理经验,也为本项目融入公司整体生产运营体系、实现资源高效配置提供了有力支持。强有力的人才队伍与组织能力,为本项目的实施和达产后的稳定运营提供了坚实的人才基础与组织保障。
(五)项目主要风险分析
本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虽然公司对本次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审慎的可行性分析论证,但在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若宏观环境、产业政策、下游需求、工程进度、原材料及设备价格、技术更新迭代等因素出现不利变化,将导致本项目的进展和收益不达预期,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以及经营业绩。
公司将持续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及下游需求变化情况,依托一体化产业链服务的优势分散波动风险,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积极开发优质客户,分阶段有序释放新增产能,并建立稳定多元供应链,强化集中采购与库存管理;同时,持续完善内控体系与风险防范机制,强化合规管理与项目风控,有效防范经营与财务风险。
(六)保障超募资金安全的措施
本项目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将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依照规定对超募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将全部超募资金 24,817.38 万元投入江苏中信华高多层线路板建设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政策指引、市场环境和产业布局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定,本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印制电路板制造展开,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延伸与强化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产能规模并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和综合竞争力;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6 年10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江苏中信华高多层线路板建设项目,并为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该项目且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授权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与新增实施主体签署借款协议并提供对应额度的无息借款、使用募集资金划转及与该项目相关的备案、环评等手续。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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