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10月 21 日以专人、邮寄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肖旭凯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