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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第一部分: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和补充通知,分别于2026年10月9日、23日以书面结合通讯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全体董事同意并豁免了本次董事会补充通知会议通知时限的要求。会议于2026年10月25日上午10:30在公司研发大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现场实到董事4名,李传林董事、冯加友董事、顾维军董事、孙宗彬董事、陈茂鑫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总经理张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二部分: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一致同意作出如下决议:

一、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能够公允反映公司本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我们同意本议案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同意对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限售期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前调整后
(六)限售期本次发行完成后,国药国际、山东耀新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六)限售期本次发行完成后,国药国际、山东耀新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锁定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与此同时,将同步更新《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并予以披露。

本议案在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予董事会的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张太刚董事、冯加友董事回避表决。

三、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

协议(三)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同意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在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予董事会的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张太刚董事、冯加友董事回避表决。

四、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认为: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张太刚董事、冯加友董事回避表决。

第三部分: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发行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四部分:备查文件

1、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3、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二次修订稿)。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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