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6-055
证券代码:111022
证券简称:锡振转债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10 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6年10 月 26 日上午10 时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钱金祥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26年前三季度经营发展情况编写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6 月、2026 年 9 月实施的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和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回购价格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为 6.51 元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匡亮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0.70 万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匡亮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优化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提升融资能力与抗风险能力,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分别向武汉振华恒升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无锡市振华方园模具有限公司、郑州振华君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上海恒伸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共4 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款共计396,020,000.00 元,将全部计入注册资本。
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增资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增资协议及相关文件,办理各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就议案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本议案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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