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6年10 月26 日,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授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6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0,135,768.67 元,截至 2026 年 9 月 30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295,836,238.20 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53,246,055.72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053,246,055.72 元。
3、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和中期分红金额上限的前提下,现拟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044,339,711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 529,690 股后的股本 1,043,810,02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438,100.21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出现股权激励行权、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情形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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