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开户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我的

金诚信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26-086

转债代码:113615

转债简称:金诚转债

转债代码:113699

转债简称:金25 转债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40,000 万元。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 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00 元/股(含),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 个月、未来6 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影响,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可能存在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实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授出或转让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将股份用于上述用途,则存在未使用完毕的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如遇有关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进行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 年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经由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6/10/2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2026/10/26,由董事会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30,000万元~4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75.00元/股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400万股~533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0.64%~0.85%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B882221708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依据相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公司管理层或管理层授权人士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在以下期间内不得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按照上述用途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 40,000 万元。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30,000 万元、最高回购价格 75.00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64%;按照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40,000 万元、最高回购价格75.00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33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5%,如下表:

回购用途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测算回购数量(万股)测算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30,000~40,000400~5330.64~0.85

本次回购的具体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届满时公司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00 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股份类别本次回购前回购后(按回购下限计算)回购后(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00.0000.00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623,794,527100.00623,794,527100.00623,794,527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00.004,000,000.000.645,333,333.000.85
股份总数623,794,527100.00623,794,527100.00623,794,527100.00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6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242.27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127.75 亿元。本次回购上限人民币 40,000万元,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65%、3.13%。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自查,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且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市场操纵的行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上述相关人员后续有增持或减持股份计划,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个月、未来 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截至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 个月、6个月暂无股份减持计划。

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果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届时公司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或持续经营能力。如果后续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或维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与价格、回购数量、终止回购、继续实施回购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4、决定并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如需要);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影响,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可能存在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实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授出或转让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将股份用于上述用途,则存在未使用完毕的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如遇有关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 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2221708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原文链接
多空观点 观点仅供交流,不构成投资建议
点赞
踩一踩
收藏
分享

评论 (0)

0/200
声明:社区内容仅代表用户个人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