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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飞生物: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10 月23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董事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6年10 月26日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并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的董事 9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仁生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各位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2026-58)。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委员表示一致同意。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合同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7月 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22 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拟签署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合同。

1、贷款额度及期限:不超过人民币21,000 万元,且不高于回购交易价款的70%;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2、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公司应确保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在贷款全部清偿完毕前不得支取现金和对外转账。

3、贷款利率:根据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合同执行。

4、担保方式: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担保方式为由蒋仁生先生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由各方另行签署。

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拟签署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合同的公告》(2026-59)。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表示一致同意。

蒋仁生、蒋凌峰2位公司董事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7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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