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署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合同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 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22 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7月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2026-41)。
二、拟签署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合同的具体情况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以下简称“贷款银行”)拟签署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额度及期限:不超过人民币21,000 万元,且不高于回购交易价款的
70%;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2、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公司应确保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在贷款全部清偿完毕前不得支取现金和对外转账。
3、贷款利率:根据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合同执行。
4、担保方式: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担保方式为由蒋仁生先生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由各方另行签署。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拟签署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合同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公司实际控制人蒋仁生先生为公司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
3、公司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向金融机构申请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好金融贷款工具推进回购计划、提升公司价值。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四、审议程序
《关于拟签署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合同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表示一致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蒋仁生先生、蒋凌峰先生已回避表决。
五、2026 年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6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2,020 万元。截至目前,公司与实际控制人蒋仁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累计已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在审批额度范围内。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蒋仁生先生为公司申请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提供的无偿担保,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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