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10 月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6 年5月20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具体中期分红方案,本次利润分配金额未超过该授权范围,故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6 年前三季度。
2、公司 2026 年 1-9 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4,245,399.30 元,截至2026 年9 月30 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102,663,793.41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279,196,967.23 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70,2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7,025,000.0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调整原则
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兼顾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诉求与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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