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甘肃迪尔储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迪尔”)拟向浙江可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胜技术”)销售硝酸盐产品,预计销售总金额33,290.70 万元(拟由公司向可胜技术销售金额 15,985.10 万元、由甘肃迪尔向可胜技术销售金额 17,305.60 万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 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 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浙江可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新科街 118号3幢20层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10 年 5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金建祥
实际控制人:金建祥
注册资本:360,249,960 元
实缴资本:360,249,960 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园区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迪尔少数股东。
财务状况:截至 2025 年末总资产 407,890.04 万元、净资产 220,677.95 万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 219,747.48 万元、净利润 56,755.69 万元。(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采取招投标、商务谈判的方式确定市场化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甘肃迪尔拟向可胜技术销售硝酸盐产品,预计合同总金额33,290.70万元(拟由公司向可胜技术销售金额 15,985.10万元、由甘肃迪尔向可胜技术销售金额17,305.60 万元)。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将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甘肃迪尔根据业务需要分别与可胜技术或其指定采购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关联交易事项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迪尔化工本次新增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于迪尔化工本次新增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关
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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