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6 年10 月26 日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 名,会议由董事长徐石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 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未授予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1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3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而不具备激励对象条件,作废处理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6,588 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547 号),公司2025 年度营业收入未达到《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首次授予部分对应的归属比例为30%不得归属,预留授予部分对应的归属比例为30%不得归属,因此,作废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80,969 股。
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应在本次激励计划经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预留激励对象。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由于公司未在上述期间内明确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预留未授予的660,000 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职工董事彭璐先生为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6票,其中赞成 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未授予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 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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