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26年10月26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方式召开。
4.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以现场会议表决方式出席会议5人:董事长杨美彦先生、董事罗进先生、明文良先生、姚红海先生和彭捍东先生;以视频会议表决方式出席会议4人:独立董事方自维先生、王楠女士、宋枫女士和张建民先生;以通讯会议表决方式出席会议2人:董事侯方俊先生和职工董事徐成东先生。
5.会议由董事长杨美彦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续聘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
(详见公司“临2026-038”号公告);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开展公司审计工作期间,能够以专业的服务态度和丰富的从业经验完成各项审计任务,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修订<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法治委员会(合规管理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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