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10 月16 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10 月26 日以现场和电子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程宇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审议《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6-064 号《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
为办理贷款到期后的正常续贷,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办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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