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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中国 . 江苏 . 无锡

Wuxi . Jiangsu . China

<sup>总机:</sup>86<sup>(</sup>510<sup>)</sup>68798988

Tel<sup>:</sup>86<sup>(</sup>510<sup>)</sup>68798988

<sup>传真:</sup>86<sup>(</sup>510<sup>)</sup>68567788

Fax<sup>:</sup>86<sup>(</sup>510<sup>)</sup>68567788

<sup>电子信箱:</sup>mail@gztycpa.cn

E-mail<sup>:</sup>mail@gztycpa.cn

关于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关于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6〕24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申报会计师”)作为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股份”、“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计机构,本着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问询函》中涉及申报会计师相关问题执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的问题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宋体
涉及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改内容楷体(加粗)

三、本问询函回复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问题 1:关于募投项目必要性及融资规模合理性

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亿元,用于“AIDC 用全合成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以下简称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2)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远东高材,其少数股东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远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所生产的光纤预制棒主要用于公司后续生产光纤,不直接产生对外销售收入,预计项目达产后运营期平均每年产生成本节约净收益37,639.90 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AIDC 用光纤及光纤预制棒行业技术路线、同行业可比公司产能分布及规划、市场需求及与产能匹配性、市场价格变动及趋势情况,发行人 AIDC用光纤及光纤预制棒的现有及规划产能、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销售收入及在手订单、技术工艺及与行业主流差距,原材料和技术工艺是否依赖第三方,客户导入及持续销售是否具有可实现性,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募投项目产能规划的合理性及具体产能消化措施安排,是否存在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2)本次募投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在产品标准、技术工艺、产线设备、供应商及客户、应用领域等方面的区别与联系,相关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情况、客户验证及导入情况,本次募投项目与主营业务的协同性,本次募集资金是否投向新业务、新产品,是否符合投向主业的要求;(3)发行人与其他主体共同设立远东高材的背景及必要性,其他主体是否均为发行人员工,利益冲突防范措施的具体内容及执行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是否符合规定;通过远东高材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原因和必要性,远东高材少数股东是否同比例增资或提供贷款,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情形;(4)结合本次募投项目节约净收益测算过程,产品对外采购价格及成本费用、产能及自用消耗量等参数选取依据,报告期内公司同类项目或产品的实际效益、相关产品实际毛利率和市场价格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节约净收益测算是否审慎、合理;(5)本次募投项目建筑工程、设备等具体内容、测算依据及匹配性,相关单价与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项目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是否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结合公司现有资金余额、未来资金流入及流出、各项资本性支出等,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相关规定对问题(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相关规定对问题(4)(5)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四、结合本次募投项目节约净收益测算过程,产品对外采购价格及成本费用、产能及自用消耗量等参数选取依据,报告期内公司同类项目或产品的实际效益、相关产品实际毛利率和市场价格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节约净收益测算是否审慎、合理

(一)本次募投项目节约净收益测算过程,产品对外采购价格及成本费用、 产能及自用消耗量等参数选取依据

本次募投项目从节约成本的角度进行效益测算,其计算逻辑为测算外购光纤预制棒的采购成本与自产光纤预制棒的生产成本及期间费用之间的差额,即节约成本净收益。具体测算过程和测算依据如下:

1、关键参数的选取依据

(1)采购价格

光纤预制棒采购价格参考市场价格作为测算依据。日本信越化学、藤仓、住友电工、古河电等厂家曾是我国光纤预制棒的主要供应商,根据国家海关总署网站查询近年日本进口光纤预制棒到岸均价及测算不含税采购价格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KG

商品名称2025年日本进口到岸均价测算不含税采购价2026年1-6月日本进口到岸均价测算不含税采购价
光导纤维预制棒668.70787.06~899.40716.18842.95~963.27

注:测算不含税采购价包括关税(RCEP 协定税率 3.3%)和反倾销税,不含增值税;根据国家商务部公告,针对直径大于 60mm的光纤预制棒,日本供应商适用的反倾销税率分别为:藤仓株式会社 14.4%、信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 17.0%、住友电气工业株式会社、古河电气工业株式会社及其他均为 31.2%。

综合考虑市场价格和行业发展情况后,光纤预制棒成品的采购价格估算为90万元/吨,考虑到未来随着行业产能逐步释放、市场竞争加剧,价格逐步降低至 60

万元/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年度T+2~3T+4~5T+6T+7T+8T+9~12
外购价格90.0080.0075.0070.0065.0060.00

(2)成本费用

募投项目所需成本费用包括原辅材料、直接燃料及动力费、直接工资及福利费、折旧及摊销和期间费用,具体参数选取依据如下:

原辅材料成本根据生产产品所需原辅材料预计年消耗量及现行市场采购价格确定。

直接燃料及动力费包括电费、水费和蒸汽费,根据生产产品所需电、水、蒸汽预计年消耗量及当地实际供应价格确定。

直接工资及福利费参考公司同类员工平均薪酬,并考虑项目人员特点确定。

本项目通过购置地块,新建厂房和购置新设备实施。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建筑物折旧年限取20 年,残值率取5.00%;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取 10年,残值率取 5.00%。本项目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为 50年,无残值;软件和其他资产摊销年限为 5年,无残值。

本项目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由于本项目产品全部自用、无销售费用发生,故不涉及销售费用的测算。管理费用为生产成本的 4%估算;研发费用为生产成本的 6%估算。财务费用为公司预计每年 30,0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利息费用,利率按 3.5%估算。

(3)产能及自用消耗量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两年,运营期十年。预计第二年投产,第四年达产。产能爬坡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吨/年

项目T+1T+2T+3T+4~12
产能-720.001,080.001,800.00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全部用于自产光纤,公司在建与计划扩产的光纤产能与本次募投项目规划基本匹配,募投项目产品自用消耗量按与产能一致测算。

2、测算过程

根据前述成本费用的参数选取,计算本次募投项目的总成本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计算期
T+2T+3T+4T+5T+6T+7T+8T+9~11T+12
1生产成本34,443.4552,983.6278,255.0778,255.0778,255.0776,496.1475,482.4275,482.4268,644.43
1.1原辅材料20,574.2030,861.3051,435.5051,435.5051,435.5051,435.5051,435.5051,435.5051,435.50
1.2直接燃料及动力费3,913.255,869.879,783.129,783.129,783.129,783.129,783.129,783.129,783.12
1.3直接工资及福利费784.001,176.001,960.001,960.001,960.001,960.001,960.001,960.001,960.00
1.4折旧费7,336.0812,226.8012,226.8012,226.8012,226.8012,226.8012,226.8012,226.805,388.82
1.5摊销费1,835.922,849.652,849.652,849.652,849.651,090.7377.0077.0077.00
2管理费用1,377.742,119.343,130.203,130.203,130.203,059.853,019.303,019.302,745.78
3研发费用2,066.613,179.024,695.304,695.304,695.304,589.774,528.944,528.944,118.67
4财务费用1,050.001,050.001,050.001,050.001,050.001,050.001,050.001,050.001,050.00
合计38,937.7959,331.9887,130.5787,130.5787,130.5785,195.7684,080.6684,080.6676,558.88

计算期内,项目节约收益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计算期
T+2T+3T+4T+5T+6T+7T+8T+9~11T+12
1外采成本64,800.0097,200.00144,000.00144,000.00135,000.00126,000.00117,000.00108,000.00108,000.00
2项目成本38,937.7959,331.9887,130.5787,130.5787,130.5785,195.7684,080.6684,080.6676,558.88
节约净收益(1-2)25,862.2137,868.0256,869.4356,869.4347,869.4340,804.2432,919.3423,919.3431,441.12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运营期平均每年节约净收益 37,639.90 万元,募投项目节约成本净收益相关测算均有具体依据,测算过程合理、审慎。

(二)报告期内公司同类项目或产品的实际效益、相关产品实际毛利率和市场价格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为光纤预制棒,全部用于公司后续工序加工制成光纤,不直接对外销售,故不适用内部收益率、毛利率等效益指标的计算。此外,公司同类项目为公司现有光棒光纤生产项目,现有预制棒产能采用 VAD+RIC工艺,并与光纤拉丝工序一体化建设运营,与募投项目存在技术工艺和建设内容的差异,

故不适用同类项目效益对比。

公司现有光纤预制棒亦全部自用于拉丝工序制备光纤后对外销售,报告期内不存在光纤预制棒对外销售的情形,因此无相关产品的实际销售价格及毛利率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光纤预制棒制备的光纤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注:公司 2025 年实现光纤稳定量产并对外销售。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
光纤收入(万元)13,829.382,080.58
光纤成本(万元)3,915.482,540.49
毛利率71.69%-22.11%

2025 年公司光纤产品毛利率为-22.11%,光纤产品出现亏损主要受多重因素叠加影响:2025 年行业光纤价格全年大部分时间维持低位,虽然下半年光纤价格呈现温和回升,但仍未出现大幅上涨;与此同时,公司光纤设备达到可使用状态并转固,固定资产折旧增加提高了经营成本;加之 2025 年光纤预制棒行业供给偏紧,制约公司光纤产出,产能利用率处于较低水平,规模效应无法充分释放,进一步拖累光纤产品盈利水平。

2026年上半年,公司光纤产品毛利率为 71.69%,较 2025 年上升93.80个百分点。2026年上半年,公司光纤产品平均单价涨幅为 364.94%,公司光纤产品单位营业成本涨幅为7.82%,公司目前外购套柱,单位营业成本随市场行情影响也有所上涨。因此,2026 年上半年,公司光纤产品毛利率大幅提高的原因主要系AI 算力带动行业需求增长,供需缺口推动光纤价格大幅上涨所致,而非生产成本的显著降低。本次募投项目能够帮助公司摆脱对外购套柱的依赖,实现光纤预制棒自主供应,降低综合采购成本,增强抗周期风险的能力。

公司光纤产品报告期内的市场价格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2026年二季度2026年一季度2025年四季度2025年三季度
光纤含税价格(元/KM)140.00~220.0024.40~130.0024.00~33.0023.76~30.50

注:2025 年一季度和二季度,公司光纤产品为传统通信光纤 G.652.D,用于公司光缆生产未单独对外形成销售。

由上表可知,公司光纤产品的市场价格在 2025年下半年温和上涨,在 2026年上半年出现大幅上涨,与行业市场行情相吻合。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节约净收益测算中光纤预制棒采购价格及成本费用等关键参数均有具体的选取依据,本次募投项目不适用内部收益率、毛利率等效益指标的计算,与公司同类项目存在技术工艺和建设内容的差异,无法进行效益比较。报告期内公司不对外销售光纤预制棒,受光纤市场行情影响,公司光纤产品毛利率和市场价格有较大幅度增长,本次募投项目节约净收益测算审慎、合理。

五、本次募投项目建筑工程、设备等具体内容、测算依据及匹配性,相关单价与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项目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是否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结合公司现有资金余额、未来资金流入及流出、各项资本性支出等,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一)本次募投项目建筑工程、设备等具体内容、测算依据及匹配性,相关单价与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项目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AIDC用全合成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的预计总投资额为 198,768.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40,000.00万元,项目具体投资构成明细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万元)占比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一建设投资172,628.8386.85%140,000.00/
1土地购置费3,850.001.94%3,850.00是
2建筑工程费19,050.009.58%16,505.00是
3设备及软件购置费137,760.0069.31%119,645.00是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27.230.47%-否
5预备费11,041.615.56%-否
二铺底流动资金26,139.1713.15%-否
合计项目总投资198,768.00100.00%140,000.00/

1、本次募投项目建筑工程、设备等具体内容、测算依据

(1)土地购置费

本次募投项目土地购置费按 55亩,每亩70.00万元估算为3,850.00万元。

(2)建筑工程费

本项目需新建建筑物,各项工程的建筑面积为根据项目建设规划确定,单价为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总建筑面积 42,000.00 平方米,项目建筑工程费合计为

19,050.00万元,建筑工程费如下表所示:

序号名称建筑面积(平方米)综合造价(元/平方米)投资额(万元)
1生产厂房36,000.005,000.0018,000.00
2固废站2,000.001,500.00300.00
3气站-1,500.00150.00
4废气废液处理站4,000.001,500.00600.00
合计42,000.0019,050.00

注:气站不计入建筑面积,工程量为 1,000 平方米。

(3)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本项目设备、软件类型及购置数量为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及生产规划确定,设备、软件购置单价为参考市场价格确定,项目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合计 137,760.0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135,560.00 万元,设备购置费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万元)金额(万元)
1VAD 沉积及烧结设备台261,560.0040,560.00
2垂直延伸设备台4720.002,880.00
3光棒测试设备台4720.002,880.00
4OVD 沉积及烧结设备台252,160.0054,000.00
5供气供料(含一次配二次配)套16,000.006,000.00
6芯棒退火设备台4240.00960.00
7焊接车床台16240.003,840.00
8切割车床台260.00120.00
9PCW 冷却系统台6240.001,440.00
10VAD 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套21,440.002,880.00
11OVD 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套53,000.0015,000.00
12辅助设备套15,000.005,000.00
合计135,560.00

本项目软件购置费2,200.00 万元,为一套2,000.00万元的生产信息追踪系统和一套200.00万元的智能制造系统。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本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合计为 927.23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备注
1项目前期工作费52.23根据市场价格和项目实际需求确定
2勘察设计费575.00根据市场价格和项目实际需求确定
3工程监理费300.00根据市场价格和项目实际需求确定
合计927.23/

(5)预备费

本项目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其中基本预备费取建设投资中建筑工程费、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已计入设备购置费用中)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 7.00%计算,基本预备费为 11,041.61 万元。涨价预备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对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概算中“价差预备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计投资[1999]1340 号)精神,投资价格指数按零计算。

(6)铺底流动资金

本项目流动资金按项目新增成本的 30%估算,用于项目运营初期的成本支付,铺底流动资金总额为26,139.17 万元。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各项投资支出均有具体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支出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2、与新增产能的匹配性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设备中核心生产工序设备包括 VAD 沉积及烧结设备、OVD沉积及烧结设备。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建筑面积 42,000平方米,其中生产厂房面积36,000平方米,达产后实现年产 1,800吨光纤预制棒的产能。

类别明细数量/面积新增数量与新增产能的匹配关系
设备VAD 沉积及烧结设备26 台以单台设备约 60 吨光棒/年的产能估算,1,400 吨光纤预制棒预计需要约 24 台 VAD 沉积及烧结设备,同时考虑未来对光纤预制棒的研发升级需求,且 VAD 沉积速率低于 OVD,因此预留一定芯棒缓冲产能,合计需要 26 台 VAD 沉积及烧结设备。
OVD 沉积及烧结设备25 台以单台设备 70-75 吨光棒/年的产能估算,1,800 吨光纤预制棒预计需要 25 台 OVD 沉积及烧结设备
建筑生产厂房36,000 平方米生产厂房的建筑面积系公司依据产线工艺需求及整体设计规划确定。其中,洁净区建筑面积总计约 18,000 平方米,核心布局涵盖 VAD 芯棒制备及延伸产线、OVD 制备产线、光棒抛光与测试等关键工序,并配套了洁净走廊、物料流转通道及更衣缓冲区,以满足严格的生产环境要求。非洁净区建筑面积约 18,000 平方米,主要规划为料站、动力站、变电站及空调机组等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区域。

注:上述产能数据为芯棒和包层投产后可生产光纤预制棒成品的重量,非芯棒和包层结构部分的产出重量。

本次募投项目除核心生产设备 VAD沉积及烧结设备、OVD沉积及烧结设备外,还计划新增垂直延伸设备、光棒测试设备、芯棒退火设备、焊接车床、切割车床等配套及辅助设备,具体数量系结合核心设备台套规模,并参考行业实践及内部技术经验综合确定。

除新增 36,000 平方米生产厂房外,本次募投项目还同步规划建设固废站、气站等配套公用建筑。相关建筑规模依据主厂房体量、项目能源耗用、污染物产生量等因素统筹测算确定。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新增设备数量、新增厂房面积与新增产能相匹配,投资支出具有合理性与审慎性。

3、相关单价与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项目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1)与公司已投产项目无法直接比较

公司现有光纤预制棒产能采用 VAD+RIC工艺路线,现有厂区同步配套完整光纤拉丝产线,形成光棒和光纤一体化生产布局。本次募投项目为 VAD+OVD 全合成工艺路线,需新增OVD沉积及烧结核心生产设备,配套规划生产车间和专用洁净厂房、工艺废气、废水处理设施和处理站等。此外,募投项目新建厂房仅布局光纤预制棒制造工序,未配套建设光纤拉丝产能。由于建设内容、工艺设备配置、厂房及环保配套建设等均存在显著差异,本次募投项目建筑单价、单位产能建设投资额与公司已投产项目不具备直接可比性。

由于公司已投产项目与募投项目存在部分工艺环节的差异,公司现不具备OVD 沉积及烧结设备,无法进行相关设备的单价比较。其他设备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可比性亦有限,主要原因一方面系光棒供给紧缺带动上游制造设备需求增加,光纤预制棒制造设备采购价格整体上涨;另一方面,本次募投项目设计产能较公司现有预制棒产能大幅提升,公司选用的设备在沉积效率、自动化控制、精密检测能力等方面有所优化,配套的供料设备、废水废气处理系统等因新增 OVD产线进行了全面迭代升级。因此募投项目设备规格、配套标准与原有产线设备存在显著区别,不具备直接比价基础。

(2)与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处于合理区间

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中,仅永鼎股份披露了建筑面积及建设单价,但由于其建筑分项口径与本次募投项目不完全一致,且永鼎股份公辅面积还包括办公楼等行政办公面积,两者直接进行单价比较存在一定局限性。

设备单价方面,由于各项目未披露设备具体型号、详细工序配置,且设备归集、分类统计口径存在差异,不同项目设备单价直接横向对比的可比性有限。在此基础上,目前已经披露投资明细的同行业可比项目主要集中在 2018-2019 年,至本次募投期间光纤预制棒制造设备经历了技术迭代升级。当前主流设备的沉积速率、自动化水平和单台产出较之前已有大幅提升。本次选用的设备在单台产能和运行效率上明显优于可比项目当时的配置,因此无法直接比较设备单价。

若以单位产能投资额衡量,本次募投项目单位产能总投资、单位产能建设投资、单位产能设备投资均处于合理区间,具体比较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产能(吨)总投资(万元)单位产能总投资(万元/吨)建设投资(万元)单位产能建设投资(万元/吨)设备投资(万元)单位产能设备投资(万元/吨)
2019烽火通信可转债“烽火锐拓光纤预制棒项目(一期)”40089,978224.9586,248215.6248,240120.60
2018年永鼎股份可转债“年产600吨光纤预制棒项目”60099,871.59166.4594,346.17157.2469,949.92116.58
2018亨通光电可转债“新一代光纤预制棒扩能改造项目”800134,890.70168.61131,269.80164.09113,430.10141.79
2018中天科技可转债“大尺寸光纤预制棒智能化改造项目”1,000102,000.00102.0095,500.0095.5078,957.0078.96
2018长飞光纤IPO“第二期500吨VAD+OVD项目”50055,346.00110.6948,373.0096.7525,928.0051.86
2018长飞光纤IPO“第三期500吨VAD+OVD项目”50065,019.00130.0461,519.00123.0433,857.0067.71
2026烽火通信“烽火锐拓超大规格光纤预制棒产业化项目”60054,775.1391.29暂未披露/暂未披露/
2026杭电股份“光纤预制棒、石英母材与新型光纤研发与制造超级工厂建设项目”1,200138,128.00115.11暂未披露/暂未披露/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1,800198,768.00110.43172,628.8395.90137,760.0076.53

由上表可知,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之间,受产能规模、建设标准及设备配置等因素影响,单位产能投资情况存在一定差异。同时,上述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时间较早,设备价格、人工成本、建设标准及市场环境已发生变化,和本次募投项目的可比性存在一定限制。但本次募投项目与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相比,单位产能总投资、单位产能建设投资、单位产能设备投资仍均处于合理区间内,不存在显著偏高的情形。

(二)公司是否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召开后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12,768.05万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本性支出。

因此,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届时,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将按规定由董事会审议、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结合公司现有资金余额、未来资金流入及流出、各项资本性支出等,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综合考虑公司的现有货币资金用途、未来资金流入及流出、各项资本性支出等情况,公司测算2026年至 2028年的资金缺口为289,554.76 万元,资金缺口超过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200,000.0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具有合理性。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计算公式金额
2025年末货币资金余额1307,126.96
其中:其他货币资金2205,118.22
截至2025年末可自由支配资金3=1-2102,008.74
未来三年预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4222,222.04
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5109,687.31
未来三年新增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625,401.44
未来三年偿还借款利息7108,264.40
未来三年资本性支出8370,432.39
总体资金需求合计9=5+6+7+8613,785.54
资金缺口合计10=9-3-4289,554.76

1、可自由支配现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307,126.96 万元,其他货币资金 205,118.22 万元。据此测算,公司截至 2025 年末的可自由支配资金为102,008.74 万元。

2、未来三年预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2023—202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7.19%,2023—2025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03%、1.41%和 3.42%,平均为 。假设未来三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为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营业收入的比值均为 2.29%,则未来三年预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22,222.04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2028E2027E2026E
营业收入13,461,681.033,229,481.323,012,856.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比例22.29%2.29%2.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279,272.5073,955.1268,994.42
合计222,222.04

3、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

最低现金保有量系公司为维持其日常营运所需要的最低货币资金金额,以应对客户回款不及时,支付供应商货款、员工薪酬、税费等短期付现成本。若采用经营性现金流出月度覆盖法,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798,013.282,604,049.682,495,423.10
平均每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 2=1/12233,167.77217,004.14207,951.92
期末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余额3102,008.7497,498.55123,193.28
覆盖月份4=3/20.440.450.59

报告期内,每年末的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余额对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覆盖月份数分别为 0.59、0.45 和 0.44 个月,平均值为 0.49 个月。以过去三年的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额219,374.61 万元为基础,测算保留0.5 个月的货币资金为109,687.31 万元。

4、未来三年新增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

随着公司业务持续发展,预计未来将新增一定的最低资金保有量需求。假设公司最新现金保有量的增长率与报告期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7.19%保持一致,预计公司未来三年新增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为 25,401.44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2025年末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1109,687.31
未来三年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2=1*(1+7.19%)3135,088.75
未来三年新增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3=2-125,401.44

5、未来三年偿还借款利息

截至 2025 年末,公司有息负债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其他流动负债中的未到期已背书数字化应付账款债务凭证、租赁负债和长期应付款中的融资租赁款,合计余额为 759,941.29 万元。2025 年度公司利息支出为 36,088.13 万元,占有息负债余额的比例为 4.75%。假设未来三年有息负债规模和利息支出占有息负债余额比例均不变,预计未来三年合计利息支出为 108,264.40 万元。

6、未来三年资本性支出

公司未来三年资本性支出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未来三年预计资本性支出
宜宾远东电缆产业园工程14,383.93
高端海工海缆产业基地项目87,543.73
宜宾远东铜箔产业园工程27,239.63
AIDC用全合成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160,660.00
远东通讯光纤建设项目59,005.10
收购富的旺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21,600.00
合计370,432.39

因此,未来三年公司资金缺口合计为 289,554.76万元,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200,0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各项投资均有测算依据,建筑工程和设备数量与新增产能相匹配。由于建设内容、工艺设备配置、配套建设等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具有显著差异,相关单价不具备可比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项目亦无法直接进行价格比较,但单位产能总投资、单位产能建设投资和单位产能设备投资均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项目区间内,本次募投项目各项投资支出合理、谨慎。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募集资金置换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经测算,未来公司资金缺口为 289,554.76 万元,超过本次募集资金规模总额,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

六、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4)(5),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

2、取得并查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节约净收益测算资料,了解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相关参数取值依据,并结合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资料、海关统计数据等,复核本次募投项目节约净收益测算过程、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分析节约净收益测算是否合理、审慎;

3、查阅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投资构成情况,了解测算依据;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建设项目信息,比较本次募投项目投资单位产能投资额等与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项目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4、取得发行人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的说明,了解发行人是否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了解发行人现有资金余额、未来资金流入及流出、各项资本性支出等情况,复核发行人未来资金缺口的计算过程,分析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4)(5),申报会计师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节约净收益测算过程合理,产品对外采购价格及成本费用、产能及自用消耗量等参数均有具体的选取依据;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不直接对外销售,不适用内部收益率、毛利率等效益指标的计算,且公司同类项目因存在工艺环节和建设内容的差异,故不适用进行效益对比;报告期内公司不对外销售光纤预制棒,受光纤市场行情影响,公司光纤产品毛利率和市场价格均有较大幅度增长,本次募投项目节约净收益测算审慎、合理。

2、本次募投项目各项投资均有测算依据,建筑工程和设备数量与新增产能相匹配。由于建设内容、工艺设备配置、配套建设等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具有显著差异,相关单价不具备可比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项目亦无法直接进行价格比较,但单位产能总投资、单位产能建设投资和单位产能设备投资均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项目区间内,本次募投项目各项投资支出合理、谨慎。

3、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募集资金置换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综合考虑公司现有资金余额、未来资金流入及流出、各项资本性支出等,未来三年公司资金缺口超过本次募集资金规模总额,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

4、经逐项核查,发行人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相关规定,详细对比情况如下:

序号《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5条核查意见
1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者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当充分论证其合理性,且超过部分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经核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0万元(含本数),其中140,000.00万元用于“AIDC用全合成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拟用募集资金投入的各项投资均为资本性支出。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的6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2金融类企业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不属于金融类企业,不适用本条规定。
3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货款、预备费、市场推广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视为补充流动资金。资本化阶段的研发支出不视为补充流动资金。工程施工类项目建设期超过一年的,视为资本性支出。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中“AIDC用全合成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货款、预备费、市场推广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情形。
4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资产的,如本次发行董事会前已完成资产过户登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视为补充流动资金;如本次发行董事会前尚未完成资产过户登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视为收购资产。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未用于收购资产,不适用本条规定。
5上市公司应当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中资本性支出、非资本性支出构成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的比例,并结合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及资金占用情况,论证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公司已于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件中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中资本性支出、非资本性支出构成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的比例,已充分考虑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及资金占用情况等因素。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具有合理性。
序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第5条核查意见
1对于披露预计效益的募投项目,上市公司应结合可研报告、内部决策文件或其他同类文件的内容,披露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计算基础及计算过程。发行前可研报告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就预计效益的计算基础是否发生变化、变化的具体内容及对效益测算的影响进行补充说明。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AIDC用全合成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所生产的光纤预制棒主要用于公司后续生产光纤产品,不直接产生对外销售收入,项目效益系成本节约产生的净收益。公司已经结合可研报告、内部决策文件或其他同类文件的内容,披露节约净收益测算的假设条件、计算基础及计算过程。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可研报告出具时间为2026年4月,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未超过1年,节约净收益的计算基础未发生重大变化。
2发行人披露的效益指标为内部收益率或投资回收期的,应明确内部收益率或投资回收期的测算过程以及所使用的收益数据,并说明募投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经营的预计影响。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AIDC用全合成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所生产的光纤预制棒主要用于公司后续生产光纤产品,不直接产生对外销售收入,项目效益系成本节约产生的净收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将有利于降低公司综合采购成本,提升成本控制与盈利能力。
3上市公司应在预计效益测算的基础上,与现有业务的经营情况进行纵向对比,说明增长率、毛利率、预测净利率等收益指标的合理性,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横向比较,说明增长率、毛利率等收益指标的合理性。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AIDC用全合成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所生产的光纤预制棒主要用于公司后续生产光纤产品,不直接产生对外销售收入,不适用内部收益率、毛利率等效益指标的计算,且与公司现有产线存在工艺环节和建设内容的差异,无法与现有业务进行纵向对比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横向比较。
4保荐机构应结合现有业务或同行业上市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对效益预测的计算方式、计算基础进行核查,并就效益预测的谨慎性、合理性发表意见。效益预测基础或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的,保荐机构应督促公司在发行前更新披露本次募投项目的预计效益。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本次募投项目节约成本净收益的测算谨慎、合理。截至本回复出具日,节约净收益的预测基础或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问题 2.1:关于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

2.1 根据申报材料及公开信息,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446,475.27 万元、2,609,366.12 万元、2,810,763.05 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24,201.66 万元、-37,721.41 万元、4,138.99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11.73%、9.12%、9.19%,智能缆网业务收入占比超过 85%。2)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分别为 347,605.16 万元、278,659.10 万元、305,886.34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分别为 14.24%、10.71%、10.92%;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分别为916,467.88 万元、943,229.69 万元、993,598.57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 42.01%、39.89%、40.65%。

请发行人说明:(1)区分业务模式、产品结构、销售渠道及境内外业务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分别说明各业务板块的收入结构、定价机制及毛利率变动、收入确认及成本归集会计政策;相关业务板块收入、毛利率及公司整体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动的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经营业绩是否存在重大波动或由盈转亏等风险;说明合同负债、应付账款、预计负债、期间费用与相关业务板块收入及成本的匹配性及合理性;(2)区分业务板块,分别说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业务背景、购销规模、交易内容、经营与资信情况、诉讼及纠纷情况、与公司的购销规模占其总体购销规模的比例等,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成立初期即交易、交易后注销或终止经营、业务规模显著高于经营能力、交易流水与业务规模不匹配、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或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形及合理性;(3)公司客户及供应商是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客户及供应商存在重叠或关联关系等情形,若存在,说明相关业务发生时点、内容及规模,相关业务及其货物、资金流转是否具备独立性,相关交易定价是否公允;(4)区分业务板块,分别说明公司贸易业务规模、业务模式、交易品种、会计政策、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定价方式、运输及结算安排,是否存在融资性贸易、空转贸易、循环贸易等情形。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核查方法、核查过程、核查比例、具体依据及核查结论。

【回复】

一、区分业务模式、产品结构、销售渠道及境内外业务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分别说明各业务板块的收入结构、定价机制及毛利率变动、收入确认及成本归集会计政策;相关业务板块收入、毛利率及公司整体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动的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经营业绩是否存在重大波动或由盈转亏等风险;说明合同负债、应付账款、预计负债、期间费用与相关业务板块收入及成本的匹配性及合理性

(一)区分业务模式、产品结构、销售渠道及境内外业务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分别说明各业务板块的收入结构、定价机制及毛利率变动、收入确认及成本归集会计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智能缆网1,067,264.9082.422,390,274.1985.362,270,347.7987.262,259,834.5192.58
智能电池/光纤150,890.0811.65198,656.417.09165,414.166.3658,977.252.42
智慧机场76,789.235.93211,347.237.55165,941.096.38122,232.115.01
合计1,294,944.20100.002,800,277.82100.002,601,703.04100.002,441,043.8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智能缆网业务收入、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收入和智慧机场业务收入。报告期内,智能缆网业务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约 85%左右,是公司最主要的业务,公司三大主要业务板块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智能缆网

(1)业务模式

在智能缆网领域,公司主营业务为特高压导线、风电电缆、光伏电缆、核级电缆、充电桩电缆、潜水泵电缆、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线缆、海缆等线缆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具备各类电力线缆及海缆的完整生产配套能力,拥有成熟的生产工艺、稳定的供应链体系,面向电网建设、清洁能源、绿色建筑、智能制造、轨道交通、海洋工程、数据中心等下游市场。

(2)产品结构

报告期各期,公司智能缆网业务收入按主要产品结构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绿色建筑线缆322,015.5930.17828,354.7634.66734,038.8632.33669,864.4529.64
智能制造线缆405,979.3338.04873,037.7436.52726,882.5732.02842,066.2137.26
智能电网线缆222,895.0420.88360,515.1615.08507,044.4522.33448,944.0519.87
清洁能源线缆32,678.613.06129,699.785.43138,193.796.09137,364.506.08
数字通讯线缆40,061.173.7586,337.293.6130,922.581.3682,324.433.64
智能交通线缆16,728.751.5755,733.082.3396,454.074.2542,327.671.87
其他26,906.422.5256,596.382.3736,811.471.6236,943.201.63
合计1,067,264.90100.002,390,274.19100.002,270,347.79100.002,259,834.51100.00

(3)销售渠道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缆网业务均采用直销模式销售产品,不存在经销模式。

(4)境内外业务

报告期各期,公司智能缆网业务收入按境内外业务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内1,046,002.2298.012,352,308.2498.412,250,530.8399.132,246,000.5899.39
境外21,262.671.9937,965.951.5919,816.960.8713,833.930.61
合计1,067,264.90100.002,390,274.19100.002,270,347.79100.002,259,834.51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智能缆网业务收入主要集中在境内。

(5)定价机制

公司智能缆网业务采取行业通用的“成本+目标毛利”的定价原则,电线电缆行业是典型的“料重工轻”的行业,公司原材料铜材占智能缆网业务营业成本的比例约 左右,因此公司主要在考虑铜材等原材料市场价格基础上,并结合客户背景、交易量、合作情况及市场开拓策略等情况综合定价。

(6)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缆网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2.38%、10.16%、9.84%及10.43%,

整体呈现先下降再上升趋势,具体分析如下:

2024年度,公司智能缆网业务毛利率较 2023年度减少2.22 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主要原材料铜价在 2024 年上半年突然强势冲高,受原材料铜价短期内剧烈波动的影响,产品的交付需要一定的周期,一般情况下销售价格的调整滞后于原材料价格的调整,导致公司智能缆网业务毛利率下降较多。但公司通过加大浮动价格合同的签订比例、增加随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浮动的条款等方式向下游成本转嫁,一定程度上规避了铜价波动对公司毛利率的影响,因此,在 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6 月铜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公司 2025 年度毛利率的降幅较 2024年度缩窄,毛利率仅小幅下降 0.32 个百分点,2026 年 1-6 月毛利率有所恢复,增长0.59个百分点。

(7)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缆网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可比公司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宝胜股份3.654.224.445.30
福华尚纬15.1815.0018.6217.64
华通线缆17.5315.2114.8417.59
起帆电缆5.965.504.745.87
华菱线缆10.8811.0511.3212.76
万马股份10.6612.1411.3214.22
中超控股9.4010.6610.4410.31
汉缆股份13.4714.0116.8219.66
金杯电工9.7010.2310.3711.29
通达股份6.357.657.289.20
金龙羽10.3510.5412.6213.22
中辰股份10.4511.2013.0514.53
杭电股份17.9710.7012.0315.13
平均值10.8910.6211.3812.83
公司-智能缆网业务10.439.8410.1612.38

如上表,公司智能缆网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2.38%、10.16%、9.84%及10.43%,智能缆网业务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毛利率分别为 12.83%、11.38%、10.62%及

10.89%,受各公司产品结构不同,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但公司智能缆网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无重大差异且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8)收入确认及成本归集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智能缆网业务,内销以销售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委托运输单位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经客户对货物验收无误并在收货单签字后确认收入;外销以海关网站查询系统确认货物已经报关出口时确认销售收入。

2)成本归集会计政策

公司智能缆网业务产品采用按品种法核算产品成本,所有的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归集并分配至各产品,并以此进行生产成本的结转。直接材料为构成产品的主要材料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公司根据实际领用原材料数量,以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原材料耗用金额;直接人工包括车间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保、住房公积金等,财务部每月核算生产工人工资薪金并按车间进行归集;制造费用包括生产车间发生的无法直接归集至各产品的间接费用及辅助生产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发生的固定资产折旧、车间管理人员薪酬、燃料及动力等相关费用;公司按照标准工时占比分配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库存商品在销售发出时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结转至营业成本。

2、智能电池/光纤

(1)业务模式

在智能电池/光纤领域,公司主要业务为圆柱电芯、储能电芯、模组、PACK、储能系统、锂电铜箔、铝箔、复合铜箔及光纤光缆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锂电铜箔和锂电池通用性较强,公司在“以销定产”的基础上,同时也保有一定量的备库,以满足临时订单的需要,主要产品面向新能源、储能及数据中心等下游市场。

(2)产品结构

报告期各期,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收入按主要产品结构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锂电池84,403.0955.94145,971.1873.4896,881.7558.5727,368.5646.41
锂电铜箔36,667.4924.3052,685.2326.5268,532.4241.4331,608.6953.59
光纤13,829.389.17------
其他15,990.1110.60------
合计150,890.08100.00198,656.41100.00165,414.16100.0058,977.25100.00

注:因 2026 年业务战略规划调整,发行人将子公司远东通讯、远东电气从智能缆网业务板块调整到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板块。

(3)销售渠道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均采用直销模式销售产品,不存在经销模式。

(4)境内外业务

报告期各期,公司智能电池 光纤业务收入按境内外业务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内133,056.4788.18176,577.6188.89160,640.7497.1157,599.8197.66
境外17,833.6111.8222,078.8011.114,773.422.891,377.442.34
合计150,890.08100.00198,656.41100.00165,414.16100.0058,977.2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收入主要集中在境内,随着储能产品的海外市场开拓,境外收入占比有所提高。

(5)定价机制

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主要采用市场法定价原则,锂电池业务根据客户市场地位、交易规模、产品性能及市场拓展策略等因素,并与客户进行协商定价。锂电铜箔业务采用行业通用的“铜材价格+加工费”的方式,在考虑铜材等原材料市场价格基础上,加工费结合工艺、市场供需及交易量等因素进行综合定价。光纤业务在充分考虑上游原材料市场价格、参考行业公开报价和友商报价的基础上,结合客户市场地位、交易规模、产品规格性能、市场供需、行业竞争态势及市场拓展策略等多重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6)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电池/光纤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
锂电池8,020.049.503,224.722.21-4,593.71-4.74-7,058.35-25.79
锂电铜箔-439.41-1.20-857.91-1.63-9,536.13-13.91-3,912.24-12.38
光纤9,913.9071.69------
其他1,059.036.62------
合计18,553.5612.302,366.821.19-14,129.85-8.54-10,970.59-18.60

注:因 2026 年业务战略规划调整,发行人将子公司远东通讯、远东电气从智能缆网业务板块调整到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8.60%、-8.54%、1.19%及12.30%,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主要产品毛利率情况分析如下:

1)锂电池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池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5.79%、-4.74%、2.21%及 9.50%,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持续深化锂电池业务的研发及市场开拓,2023年至 2025 年,产销量持续上升,产能利用率提高,规模效益显著,折旧人工等固定成本摊薄,单位成本降低,毛利率上升。2026 年 1-6 月,公司优化产品结构,高毛利率锂电池产品占比提高,锂电池业务毛利率进一步提升。

2)锂电铜箔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锂电铜箔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2.38%、-13.91%、-1.63%及-1.20%。

2024年度,公司锂电铜箔业务毛利率较 2023年度减少1.53 个百分点,主要系:一方面,随着下游行业竞争持续加剧,终端客户向上游供应商传导降本压力,公司利润空间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另一方面,主要原材料铜本期采购价格上涨明显,单位成本增加。

2025 年度,公司锂电铜箔业务毛利率较 2024 年度增加 12.28 个百分点,增幅较高,主要系:一方面,公司持续深化4.5μm、5μm 及高抗高延等高毛利铜箔产品的研发及市场拓展,销售占比提高;另一方面,本年平均加工费收入有所提升。

2026 年 1-6 月,公司锂电铜箔业务产品结构持续优化,毛利率较 2025 年度上涨0.43个百分点。

3)光纤业务

2026 年 1-6 月,公司光纤业务实现毛利 9,913.90 万元,毛利率为 71.69%,毛利率较高,成为公司新的毛利贡献点,主要系 AI 算力带动行业需求爆发,供需缺口推动光纤价格大幅上涨,产品附加值较高。

(7)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比较

1)锂电池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锂电池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可比公司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博力威16.4118.0816.5715.16
亿纬锂能14.3116.1717.4116.64
鹏辉能源19.5914.6012.8015.92
平均值16.7716.2815.5915.91
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锂电池业务9.502.21-4.74-25.79

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池业务毛利率显著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系公司锂电池业务虽然正快速发展,但总体产能利用率仍偏低,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较高,导致锂电池业务毛利率显著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随着公司产能利用率的提升及产品结构优化,公司锂电池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差距逐步缩小。

2)锂电铜箔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锂电铜箔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可比公司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诺德股份9.169.746.3110.40
嘉元科技6.294.952.015.83
中一科技7.686.023.016.13
平均值7.716.903.787.45
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锂电铜箔业务-1.20-1.63-13.91-12.38

报告期内,公司锂电铜箔业务毛利率显著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但波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公司锂电铜箔业务毛利率持续为负,主要系公司产能利用率较低使得单位固定成本较高,综合导致单位产品成本偏高,随着公司产能释放及产品结构优化,锂电铜箔毛利率有所增长。

(8)收入确认及成本归集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对于需要安装调试的产品,取得客户签字确认安装调试报告后确认收入;对不需要安装调试的产品,内销以销售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委托运输单位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经客户对货物验收无误并在收货单签字后确认收入;外销以海关网站查询系统确认货物已经报关出口时确认销售收入。

2)成本归集会计政策

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产品采用按品种法核算产品成本,所有的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归集并分配至各产品,并以此进行生产成本的结转。直接材料为构成产品的主要材料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公司根据实际领用原材料数量,以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原材料耗用金额。直接人工包括车间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保、住房公积金等,财务部每月核算生产工人工资薪金并按车间进行归集。制造费用包括生产车间发生的无法直接归集至各产品的间接费用及辅助生产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发生的固定资产折旧、车间管理人员薪酬、燃料及动力等相关费用;公司按照标准工时占比分配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库存商品在销售发出时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结转至营业成本。

3、智慧机场

(1)业务模式

在智慧机场领域,公司专注于军民合用机场、民用运输机场的专业工程建设及配套运维服务,公司拥有完备的专业工程资质与成熟的项目实施能力,主要为国内外机场或相关建设方提供机场目视助航工程、空管工程、弱电系统工程、场道工程等工程建设及配套运维服务。

(2)产品结构

报告期各期,公司智慧机场业务收入按主要产品结构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机场目视助航工程45,134.3358.78134,487.9263.63113,015.5368.1174,442.3460.90
弱电系统工程及场道工程等31,654.9041.2276,859.3036.3752,925.5631.8947,789.7739.10
合计76,789.23100.00211,347.23100.00165,941.09100.00122,232.11100.00

(3)销售渠道

报告期内,公司智慧机场业务客户主要为国内外各大机场及相关建设方,不存在经销模式。

(4)境内外业务

报告期各期,公司智慧机场业务收入按境内外业务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内57,351.6374.69181,496.7285.88162,235.4197.77111,625.1391.32
境外19,437.5925.3129,850.5014.123,705.682.2310,606.988.68
合计76,789.23100.00211,347.23100.00165,941.09100.00122,232.1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智慧机场业务收入主要集中在境内,随着公司积极拓展境外业务,境外收入占比有所提高。

(5)定价机制

公司智慧机场业务采用市场化的定价原则,结合项目所在地区、工程量大小、工程建设及管理成本、其他竞争单位可能的报价及市场拓展策略等因素综合定价。

(6)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智慧机场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4.59%、13.71%、10.30%及10.54%,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民航行业竞争不断加剧、项目施工及管理成本增加及开拓海外市场部分项目薄利获单等综合影响所致。

(7)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智慧机场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可比公司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中化岩土16.29-1.76-15.900.54
隧道股份13.8013.9912.1510.28
浦东建设6.697.587.747.46
平均值12.266.601.336.09
公司-智慧机场业务10.5410.3013.7114.59

报告期内,2023年度至 2025年度,公司智慧机场业务毛利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系智慧机场业务属于土木工程建筑业的特定细分领域,毛利率较高。2026年1-6 月,中化岩土业务规模大幅减小,工程相关业务收入大幅下降,设备租赁及销售业务收入大幅上涨,产品结构变动导致其毛利率大幅上升18.05个百分点,整体拉高了同行业平均值。

(8)收入确认及成本归集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智慧机场业务属于履约义务在某一时段内履行,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根据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成本归集会计政策

公司智慧机场业务按工程项目分类归集人工成本、材料成本、分包施工成本以及项目管理成本,其中,人工成本按照工程项目组成员在实施项目期间所发生的工资、奖金、社保、住房公积金等费用进行归集,材料成本按照实施项目实际采购并安装完成后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成本进行归集,分包施工成本按照每月公司确认的分包工程计量成本进行归集,项目管理成本按照项目实施期间所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进行归集。每月末,公司结合各项目的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计算履约进度,确认各期的收入和成本。

(二)相关业务板块收入、毛利率及公司整体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动的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经营业绩是否存在重大波动或由盈转亏等风险

1、相关业务板块收入变动合理性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智能缆网1,067,264.9082.422,390,274.1985.362,270,347.7987.262,259,834.5192.58
智能电池/光纤150,890.0811.65198,656.417.09165,414.166.3658,977.252.42
智慧机场76,789.235.93211,347.237.55165,941.096.38122,232.115.01
合计1,294,944.20100.002,800,277.82100.002,601,703.04100.002,441,043.8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智能缆网业务收入、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收入和智慧机场业务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三大主要业务板块收入变动合理性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1)智能缆网

1)智能缆网业务收入变动合理性分析

报告期内,智能缆网业务收入分别为 2,259,834.51 万元、2,270,347.79 万元、2,390,274.19 万元及 1,067,264.90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2.58%、87.26%、85.36%及 82.42%。公司智能缆网业务在政策和需求转变的推动下,行业集中度提升趋势及头部企业品牌效应越来越明显,公司作为行业龙头企业,品牌、技术、质量、服务等各方面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持续加强,持续获得市场和客户的认可,整体上实现销售收入增长;同时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铜价格呈上涨趋势,公司电线电缆产品定价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也导致营业收入有所增加。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公司智能缆网业务收入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宝胜股份3,427,133.524,795,874.764,636,004.574,379,833.75
福华尚纬108,580.99140,978.17173,473.83220,667.05
华通线缆484,205.86752,982.85634,684.15536,409.19
起帆电缆1,214,397.272,158,288.962,276,411.482,334,840.89
华菱线缆265,291.35450,696.84415,794.63347,005.28
万马股份1,050,968.901,923,990.201,776,067.081,512,100.21
中超控股268,540.59517,988.05549,946.35611,100.72
汉缆股份573,508.401,040,712.32925,973.53965,803.82
金杯电工1,186,149.962,032,115.911,766,893.381,529,308.47
通达股份392,063.88799,874.04620,073.64557,321.17
金龙羽224,758.78465,061.46367,516.26393,197.97
中辰股份186,213.69284,682.43308,987.37279,922.34
杭电股份509,668.56945,129.02885,145.04736,584.23
平均值760,883.211,254,490.391,179,767.021,108,007.32
发行人-智能缆网业务1,067,264.902,390,274.192,270,347.792,259,834.51

如上表,公司智能缆网业务收入变动趋势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整体呈现上升趋势。

(2)智能电池/光纤

1)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收入变动合理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收入分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锂电池84,403.0955.94145,971.1873.4896,881.7558.5727,368.5646.41
锂电铜箔36,667.4924.3052,685.2326.5268,532.4241.4331,608.6953.59
光纤13,829.389.17------
其他15,990.1110.60------
合计150,890.08100.00198,656.41100.00165,414.16100.0058,977.25100.00

注:因 2026 年业务战略规划调整,发行人将子公司远东通讯、远东电气从智能缆网业务板块调整到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收入分别为58,977.25万元、165,414.16万元、198,656.41 万元及 150,890.08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2.42%、6.36%、7.09%及11.65%,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从主要细分产品来看:

锂电池业务方面,报告期各期,公司锂电池业务收入整体呈增长趋势,主要系下游储能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同时公司加强产品研发、市场开拓,优化产品结构,公司锂电池业务产销量整体呈增长趋势,业务逐步向好。

锂电铜箔业务方面,2024 年度,公司锂电铜箔业务营业收入较 2023年度增幅较大,主要系铜箔宜宾项目部分产线投产,产能迅速爬坡,锂电铜箔产销量同比大幅增加。2025年度,公司锂电铜箔业务营业收入较 2024 年度降幅较大,主要系公司锂电铜箔业务产能布局调整,战略性减少远东铜箔(江苏)工厂的产销量。2026年1-6月,公司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公司超薄、高抗拉、高延伸等新产品实现收入增加。

2026 年 1-6 月,AI 算力带动行业需求爆发,供需缺口推动光纤价格大幅上涨,公司光纤实现 13,829.38 万元收入。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A、锂电池

公司智能电池/光纤-锂电池业务收入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博力威175,540.77273,523.30184,399.25223,452.94
亿纬锂能4,569,146.536,146,963.084,861,455.654,878,358.72
鹏辉能源1,097,844.571,194,395.81796,050.73693,247.55
平均值1,947,510.622,538,294.061,947,301.881,931,686.40
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锂电池业务84,403.09145,971.1896,881.7527,368.56

如上表,公司锂电池业务收入变动趋势和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系下游市场需求回暖,储能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带动相关产品销售收入提升。

B、锂电铜箔

公司智能电池/光纤-锂电铜箔业务收入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诺德股份643,296.23732,809.77527,731.64457,159.85
嘉元科技751,252.18964,334.34652,226.90496,859.72
中一科技393,883.68587,369.45478,586.94341,540.53
平均值596,144.03761,504.52552,848.49431,853.37
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锂电铜箔业务36,667.4952,685.2368,532.4231,608.69

如上表,锂电铜箔业务同行业可比公司业务收入逐年增长,主要系受益于储能、动力电池等下游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发行人锂电铜箔业务除 2025 年因产能布局调整,战略性减少远东铜箔(江苏)工厂的产销量导致收入阶段性下降外,其余各期收入均实现同比增长,该波动系公司产能规划调整带来的阶段性影响,整体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变动趋势相符。

(3)智慧机场

1)智慧机场业务收入变动合理性分析

报告期内,智慧机场业务收入分别为 122,232.11 万元、165,941.09 万元、211,347.23 万元及 76,789.23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 5.01%、6.38%、7.55%及5.93%。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市场拓展能力加强,承接项目数量增长,2023年度至 2025 年度,智慧机场业务收入持续上涨。2026 年 1-6 月,智慧机场业务收入较同期上涨。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公司智慧机场业务收入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中化岩土14,173.57100,623.62153,010.33252,660.78
隧道股份2,018,009.225,792,722.996,881,554.077,421,566.66
浦东建设504,256.841,445,460.641,885,851.171,772,569.58
平均值845,479.882,446,269.092,973,471.863,148,932.34
公司-智慧机场业务76,789.23211,347.23165,941.09122,232.11

如上表,报告期内,公司智慧机场业务收入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波动趋势不一致,主要系智慧机场业务属于土木工程建筑业的特定助航灯光工程、空管弱电工程及场道工程等细分领域,技术门槛高、定制化程度高、下游需求市场旺盛且业务附加值高,随着公司市场拓展能力加强,承接项目数量增长,智慧机场业务收入同比均增长,A股上市公司中目前没有和公司智慧机场业务细分类型完全相同的可比公司,受业务细分领域类型不同、收入结构占比不同,公司智慧机场业务收入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波动趋势不一致具备合理性。

2、相关业务板块毛利率变动合理性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业务板块毛利率变动合理性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详见本题“一、(一)区分业务模式、产品结构……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分别说明各业务板块的收入结构、定价机制及毛利率变动……”相关回复。

3、公司整体净利润波动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主要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金额同比变动金额金额同比变动金额金额同比变动金额金额
营业收入1,299,151.551,538.962,810,763.05201,396.932,609,366.12162,890.852,446,475.27
营业成本1,161,099.27-14,249.712,552,469.63181,115.352,371,354.28211,350.202,160,004.08
毛利额138,052.2815,788.67258,293.4220,281.58238,011.84-48,459.35286,471.19
毛利率10.63%增加 1.20个百分点9.19%增加 0.07个百分点9.12%减少 2.59个百分点11.71%
销售费用46,824.803,481.65105,081.508,987.9596,093.5513,924.5182,169.04
管理费用23,121.782,555.1847,785.13891.5346,893.60-664.2347,557.83
研发费用25,166.24-4,114.8155,900.69-14,064.7569,965.44-1,365.4271,330.86
财务费用17,227.40-423.8236,556.12-1,856.5838,412.704,827.5433,585.1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67.88138.11-1,737.277,282.81-9,020.08-9,043.3123.23
信用减值损失-1,645.98-3,132.15-2,758.957,390.74-10,149.69-2,820.34-7,329.35
资产减值损失-2,600.60-1,252.13-4,231.8112,825.18-17,056.99-789.29-16,267.70
净利润19,736.805,969.714,343.4437,227.77-32,884.33-62,896.1630,011.83

注 1:2026年 1-6 月同比变动金额系相比 2025 年1-6 月; 注 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损失以“-”号填列。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净利润分别为 30,011.83 万元、-32,884.33 万元、4,343.44万元及19,736.80万元,波动原因如下:

2024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2,609,366.12 万元,虽然较 2023 年度增长 6.66%,但净利润出现较大亏损,主要系:(1)2024年上半年公司智能缆网产品主要原材料铜的价格突发强势冲高,智能缆网业务受原材料铜价短期内上涨影响,销售价格的调整滞后于原材料价格的调整,公司整体毛利率减少 2.59 个百分点,毛利额减少48,459.35万元,对净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公司持有的上海国富光启云计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华云数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确认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因被投资单位经营不善,本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约9,000.05万元。

202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2,810,763.05 万元,较 2024 年度增长 7.72%,净利润4,343.44万元,扭亏为盈,主要系:(1)2024年受原材料铜价突发剧烈波动的不利影响因素减弱,公司通过加大浮动价格合同的签订比例、增加随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浮动的条款等方式向下游成本转嫁,同时,通过提前预付款锁定铜价等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原材料上涨的不利影响程度,在 年铜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公司2025 年度毛利率降幅缩窄;(2)2024 年度因通过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约 9,000.05 万元对净利润产生负面影响因素消失;(3)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板块产能利用率提高,产销量增长,经营业绩大幅扭亏,对应存货等资产减值损失减少;(4)公司不断强化运营管理,深入推进降本增效,期间费用率下降。

2026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1,299,151.55 万元,较 2025 年同期增长0.12%,净利润 19,736.80 万元,较 2025 年同期增加 43.36%,主要系:公司持续强化把控铜价波动对公司成本、毛利率的不利影响,同时,公司优化产品结构,提高高毛利率产品占比,毛利率较同期上涨 1.20个百分点,毛利额增长 15,788.67万元,带动整体净利润上涨。

综上,报告期各期,公司整体净利润波动具备合理性。

4、公司整体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动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436,558.792,863,828.132,581,610.992,493,275.22
收到的税费返还4,234.268,404.6923,036.8216,552.7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742.4322,019.6836,075.2235,321.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53,535.472,894,252.502,640,723.032,545,149.2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284,810.682,505,571.492,277,520.872,191,339.14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6,176.12117,539.46126,747.28113,841.16
支付的各项税费21,430.4044,125.9849,930.6159,293.2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0,913.93130,776.34149,850.92130,949.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13,331.132,798,013.282,604,049.682,495,423.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204.3596,239.2236,673.3549,726.18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9,726.18 万元、36,673.35 万元、96,239.22 万元及 40,204.35 万元。2024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3年度减少 13,052.83万元,主要系本年支付的各项付现费用增加,导致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较多。202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24年度增加59,565.87 万元,主要系本年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大催收力度,销售回款较好。2026 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变动较小。

5、公司经营业绩是否存在重大波动或由盈转亏等风险

如前所述,造成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出现较大亏损系主要原材料铜的价格突发强势冲高及因被投资单位经营不善确认的大额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对于被投资单位经营不善确认的大额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偶发性因素,该不利因素已消除。对于原材料价格波动,公司通过加大浮动价格合同的签订比例、增加随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浮动的条款等方式向下游成本转嫁,同时,通过提前预付款锁定铜价等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原材料上涨的不利影响程度,同时,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在铜价2025年度和 2026年1-6月铜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公司 2025年度毛利率降幅缩窄,2026 年 1-6 月毛利率已企稳回升至 10.63%,该不利因素已经得以改善。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中就“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市场竞争风险”等可能造成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进行了相关提示,未来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有较多因素,包括宏观经济状况环境、上游原材料价格、下游市场需求、产业政策、市场竞争程度等诸多内外部不可控因素。若上述因素发生不利变化,且公司不能及时有效地应对不利因素影响,则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重大波动或由盈转亏等风险。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中补充以下风险提示:

“(八)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1,966.66万元、-31,804.24万元、5,887.57 万元及 20,539.80 万元。2024 年度公司净利润出现较大亏损系主要原材料铜的价格突发强势冲高及因被投资单位经营不善确认的大额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未来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有较多因素,包括宏观经济状况环境、上游原材料价格、下游市场需求、产业政策、市场竞争程度等诸多内外部不可控因素。若上述因素发生不利变化,且公司不能及时有效地应对不利因素影响,则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重大波动或由盈转亏等风险。

(三)说明合同负债、应付账款、预计负债、期间费用与相关业务板块收入及成本的匹配性及合理性

1、合同负债与相关业务板块收入匹配性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合同负债与相关业务收入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项目2026年6月末/2026年1-6月2025年末/2025年度2024年末/2024年度2023年末/2023年度
智能缆网合同负债100,500.9979,184.0688,805.1175,603.63
主营业务收入1,067,264.902,390,274.192,270,347.792,259,834.51
合同负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4.71%3.31%3.91%3.35%
智能电池/光纤合同负债5,737.985,438.702,915.603,619.28
主营业务收入150,890.08198,656.41165,414.1658,977.25
合同负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1.90%2.74%1.76%6.14%
智慧机场合同负债29,651.2830,136.4427,131.8821,719.78
主营业务收入76,789.23211,347.23165,941.09122,232.11
合同负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19.31%14.26%16.35%17.77%

注:2026年1-6 月占比已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金额主要系预收货款,受各期末在手订单、信用政策、订单履约进度影响呈现一定波动。智能电池/光纤业务2023年度该比例较高,主要系当年末预收货款较多,并且产能利用率较低、实现收入较少综合导致。随着下游储能市场需求增长,公司相关产品产销量提高及产品结构优化,收入整体呈现上升趋势,合同负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逐步稳定。除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外,公司其余各业务板块合同负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各期整体稳定,具备匹配性。

2、应付账款与相关业务板块成本匹配性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应付账款与相关业务成本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项目2026年6月末/2026年1-6月2025年末/2025年度2024年末/2024年度2023年末/2023年度
智能缆网应付账款366,083.27356,105.41315,093.15385,013.56
主营业务成本955,923.172,155,083.042,039,665.601,980,118.62
应付账款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19.15%16.52%15.45%19.44%
智能电池/光纤应付账款92,329.0877,561.6886,006.2043,578.49
主营业务成本132,336.52196,289.59179,544.0169,947.84
应付账款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34.88%39.51%47.90%62.30%
智慧机场应付账款120,934.18126,873.27118,846.3796,820.72
主营业务成本应付账款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68,696.3388.02%189,576.6266.92%143,190.0083.00%104,400.3792.74%

注:2026年1-6 月占比已年化处理。

智能缆网业务,公司应付账款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 19.44%、15.45%、16.52%及 19.15%,整体较为稳定。

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公司应付账款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 62.30%、47.90%、39.51%及 34.88%,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 2023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中包含较多因铜箔宜宾项目建设初期应支付的工程采购款。

智慧机场业务,公司应付账款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 92.74%、83.00%、66.92%及 88.02%,占比较高,主要系工程项目行业普遍采用阶段性结算,付款滞后于成本确认,因此应付账款余额占营业成本比例偏高,因项目制结算存在周期,应付账款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存在一定波动具备合理性。

3、预计负债与相关业务板块收入匹配性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预计负债与相关业务收入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项目2026 年 6 月末/2026 年 1-6 月2025 年末/2025 年度2024 年末/2024 年度2023 年末/2023 年度
智能缆网预计负债213.24320.80449.86421.42
主营业务收入1,067,264.902,390,274.192,270,347.792,259,834.51
预计负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0.01%0.01%0.02%0.02%
智能电池/光纤预计负债4,675.154,205.474,487.973,564.80
主营业务收入150,890.08198,656.41165,414.1658,977.25
预计负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1.55%2.12%2.71%6.04%
智慧机场预计负债----

注 :公司预计负债主要系产品售后服务费和未决诉讼,其中产品售后服务费为公司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费用,与收入存在匹配关系,此处仅列举“预计负债”项下“产品质量保证费用”金额;

注 2:2026年 1-6 月占比已年化处理。

智能缆网业务,公司预计负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0.02%、0.02%、0.01%及 0.01%,整体较为稳定。

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公司预计负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6.04%、2.71%、

2.12%及1.55%,2023年末占比较高,主要系公司前期与部分锂电池客户存在质量纠纷,相应计提的质量保证费用较高,并且当年产能利用率较低、实现收入较少,综合导致2023年末预计负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高。

智慧机场业务,公司不存在预计负债金额。

4、期间费用与相关业务板块收入匹配性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期间费用与相关业务收入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智能缆网期间费用79,931.78181,839.95182,522.77173,000.00
主营业务收入1,067,264.902,390,274.192,270,347.792,259,834.51
期间费用率7.49%7.61%8.04%7.67%
智能电池/光纤期间费用12,087.5920,121.2023,241.3220,811.50
主营业务收入150,890.08198,656.41165,414.1658,977.25
期间费用率8.01%10.13%14.05%35.29%
智慧机场期间费用3,093.446,806.187,188.486,946.23
主营业务收入76,789.23211,347.23165,941.09122,232.11
期间费用率4.03%3.22%4.33%5.68%

如上表,报告期内,各业务板块期间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整体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经营规模扩大,公司整体收入规模呈上升趋势,同时公司不断强化运营管理,深入推进降本增效,期间费用率下降。 年,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期间费用率较高,主要系 2023年产能利用率较低、实现收入较少,随着下游储能等市场需求增长,相关产品产销量提升及产品结构优化,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实现收入增长,规模效应进一步带动期间费用率下降。

二、区分业务板块,分别说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业务背景、购销规模、交易内容、经营与资信情况、诉讼及纠纷情况、与公司的购销规模占其总体购销规模的比例等,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成立初期即交易、交易后注销或终止经营、业务规模显著高于经营能力、交易流水与业务规模不匹配、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或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形及合理性

(一)智能缆网业务主要客户情况

1、主要客户业务背景、购销规模、交易内容

报告期各期,公司智能缆网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1)2026 年 1-6 月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业务背景及交易内容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占比
1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销售电缆50,510.964.73%
2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销售电缆31,551.332.96%
3山东太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销售电缆24,343.842.28%
4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销售电缆23,506.742.20%
5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销售电缆18,612.501.74%
合计148,525.3713.92%

(2)2025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业务背景及交易内容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占比
1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销售电缆94,369.803.95%
2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销售电缆72,539.463.03%
3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销售电缆31,145.671.30%
4湖北省经贸有限公司销售电缆29,253.911.22%
5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销售电缆27,765.491.16%
合计255,074.3310.67%

(3)2024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业务背景及交易内容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占比
1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销售电缆108,520.054.78%
2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销售电缆68,610.433.02%
3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销售电缆38,917.931.71%
4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销售电缆30,658.831.35%
5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销售电缆30,379.591.34%
合计277,086.8312.20%

(4)2023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业务背景及交易内容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占比
1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销售电缆142,890.826.32%
2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销售电缆62,953.412.79%
3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销售电缆49,876.972.21%
4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销售电缆46,402.892.05%
5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销售电缆27,806.061.23%
合计329,930.1514.60%

2、主要客户的经营与资信情况、诉讼及纠纷情况、与公司的购销规模占其总体购销规模的比例等,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成立初期即交易、交易后注销或终止经营、业务规模显著高于经营能力、交易流水与业务规模不匹配、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或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形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上述智能缆网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经营与资信情况[注1]是否和公司存在诉讼及纠纷[注2]与公司的购销规模占其总体购销规模比例[注3]是否存在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注4]成立初期即交易[注5]交易后注销或终止经营[注6]业务规模显著高于经营能力[注7]交易流水与业务规模不匹配[注8]是否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注9]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1983-03-24100亿元央企,无异常否10%以下否否否否否否否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1983-12-2810亿元上市公司深桑达A(000032.SZ)子公司、国企,无异常否10%以下否否否否否否否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979-08-0142.03亿元国企,无异常否10%以下否否否否否否否
湖北省经贸有限公司1996-09-116亿元国企,无异常否10%以下否否否否否否否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1992-12-22500亿元央企子公司,无异常否10%以下否否否否否否否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1988-12-251,154.19亿元央企子公司,无异常否10%以下否否否否否否否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1991-11-07673.45亿元央企子公司,无异常否10%以下否否否否否否否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1994-03-20282.58亿元央企子公司,无异常否10%以下否否否否否否否
山东太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997-11-287,948万元中国企业500强,无异常否10%以下否否否否否否否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13-10-1535亿元上市公司比亚迪(002594.SZ)下属供应链平台,无异常否10%以下否否否否否否否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03-05-1313,045.20亿元央企,无异常否10%以下否否否否否否否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12-1645.64亿元大型上市公司,无异常否10%以下否否否否否否否

注 :经营与资信情况根据企查查信息、公开信息进行填列及判断;注 :判断标准为报告期末是否存在涉诉金额超过 万元的未结诉讼或纠纷;注 3:根据访谈提纲、公开信息数据模拟测算占比、客户出具说明等方式获取数据填列;注 4:判断标准为与公司的购销规模占其总体购销规模的比例大于 70%;注 :判断标准为报告期内成立当年或次年即与公司发生交易;注 6:判断标准为是否和公司交易后注销或者终止经营;注 7:判断标准为企业注册资本是否小于 500 万;注 :判断标准为交易流水规模与购销规模是否存在明显异常;注 9:判断标准为同一业务板块是否同时存在销售产品/服务及原材料采购,重叠金额大于 200

如上表,报告期各期,公司智能缆网业务主要客户为央国企、大型上市公司及知名民企,经营规模较大,经营情况及资信状况优良,不存在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成立初期即交易、交易后注销或终止经营、业务规模显著高于经营能力、交易流水与业务规模不匹配、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或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形。

此外,报告期各期,公司智能缆网业务主要客户(涵盖各期 50%以上智能缆网收入)类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型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央国企及其子公司286,197.4252.75%610,488.3750.24%714,178.8962.35%634,541.3056.13%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61,197.6111.28%230,984.3119.01%143,484.0012.53%259,892.7422.99%
其他类型客户195,163.4035.97%373,578.0630.75%287,697.5725.12%236,109.1320.88%
合计542,558.42100.00%1,215,050.73100.00%1,145,360.45100.00%1,130,543.16100.00%

注:若客户同时属于央国企及其子公司和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划分至央国企及其子公司。

如上表,报告期各期,公司智能缆网业务主要客户为央国企及其子公司和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占比 70%左右,其他类型客户中注册资本 500 万元及以上占比 80%左右,公司智能缆网业务主要客户经营规模较大,经营情况及资信状况优良。

(二)智能缆网业务主要供应商情况

1、主要供应商业务背景、购销规模、交易内容

报告期各期,公司智能缆网业务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1)2026 年 1-6 月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业务背景及交易内容采购额(不含税)采购额占比
1中水铜业有限公司采购铜材194,105.4118.08%
2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采购铜材109,656.2610.21%
3江苏中广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铜材61,039.895.69%
4宜宾市新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铜材57,245.035.33%
5江苏蔚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铜材53,099.744.95%
合计475,146.3344.26%

(2)2025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业务背景及交易内容采购额(不含税)采购额占比
1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采购铜材355,997.7016.82%
2四川保加国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铜材177,651.908.39%
3宜兴市环发新材料有限公司采购铜材169,197.627.99%
4宜宾市新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铜材168,154.217.94%
5江苏中广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铜材122,061.335.77%
合计993,062.7646.92%

(3)2024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业务背景及交易内容采购额(不含税)采购额占比
1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采购铜材325,525.3615.82%
2宜宾市新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铜材278,391.0313.53%
3宜兴市环发新材料有限公司采购铜材163,024.387.92%
4江苏中广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铜材109,731.595.33%
5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采购铜材66,557.343.23%
合计943,229.6945.83%

(4)2023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业务背景及交易内容采购额(不含税)采购额占比
1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方采购铜材408,124.1819.90%
2宜宾市新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铜材267,387.8713.04%
3江苏中广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铜材110,861.155.41%
4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采购铜材71,404.673.48%
5江苏省果品控股有限公司采购铜材58,690.012.86%
合计916,467.8844.69%

2、主要供应商的经营与资信情况、诉讼及纠纷情况、与公司的购销规模占其总体购销规模的比例等,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成立初期即交易、交易后注销或终止经营、业务规模显著高于经营能力、交易流水与业务规模不匹配、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或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形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上述智能缆网业务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经营与资信情况[注1]是否和公司存在诉讼及纠纷[注2]与公司的购销规模占其总体购销规模比例[注3]是否存在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注4]成立初期即交易[注5]交易后注销或终止经营[注6]业务规模显著高于经营能力[注7]交易流水与业务规模不匹配[注8]是否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注9]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2020-04-295亿元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无异常否30%左右否否否否否否否
宜宾市新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0-03-061亿元国企,无异常否90%左右是否否否否否否
宜兴市环发新材料有限公司2023-06-091亿元国企,无异常否70%左右是是否否否否否
江苏中广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1-10-272.09亿元曾入选江苏民营企业制造业百强企业,无异常否10%以下否否否否否否否
江苏省果品控股有限公司1988-04-161.80亿元国企,无异常否10%左右否否否否否否否
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2008-07-085.68亿元上市公司楚江新材(002171.SZ)下属子公司,无异常否10%以下否否否否否否否
江苏蔚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3-09-015,000万元民企,无异常否2024年70%左右;2025年及2026年1-6月30%左右否是否否否否否
中水铜业有限公司2015-07-105,000万元民企,无异常否60%左右否否否否否否否
四川保加国贸易有限公司2023-03-093,000万元国企,无异常否40%左右否是否否否否否

注 1:经营与资信情况根据企查查信息、公开信息进行填列及判断;

注 2:判断标准为报告期末是否存在涉诉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未结诉讼或纠纷;

注 :根据访谈提纲、公开信息数据模拟测算占比、供应商出具说明等方式获取数据填列;

注 4:判断标准为与公司的购销规模占其总体购销规模的比例大于 70%;

注 5:判断标准为报告期内成立当年或次年即与公司发生交易;

注 6:判断标准为是否和公司交易后注销或者终止经营;

注 7:判断标准为企业注册资本是否小于 500 万;

注 8:判断标准为交易流水规模与购销规模是否存在明显异常;

注 9:判断标准为同一业务板块是否同时存在销售产品/服务及原材料采购,重叠金额大于 200万。

如上表,报告期各期,公司智能缆网业务主要供应商中特殊情况如下:

(1)与宜宾市新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交易情况(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

宜宾市新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新兴供应链”)为成立于 2020年3月的国有企业,系宜宾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成立的供应链平台,主要与当地尤其是三江新区企业开展供应链业务,随着发行人位于当地三江新区宜宾铜箔产业园项目的投资建设,公司与当地政府形成良好合作关系,为更好推进产业园建设投产,宜宾新兴供应链为公司提供供应链服务承接上游原材料贸易业务。由于发行人经营规模较大,主要原材料铜材需求量较高,同时铜市场价也较高,相较于宜宾新兴供应链为当地其他企业提供的农副产品、电子零部件等供应链业务规模较大,公司主要原材料铜材占智能缆网业务营业成本的比例为 左右,因此,向宜宾新兴供应链采购规模占其销售规模在 左右,宜宾新兴供应链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具备合理性。

(2)与宜兴市环发新材料有限公司交易情况(成立初期即交易及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

宜兴市环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环发新材”)为成立于 年 月的国有企业,系宜兴环园欣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控股成立的地方性贸易公司,发行人主要线缆生产基地位于宜兴市,宜兴市被称为中国线缆之乡,为国内产业链最完备的线缆集聚区之一,因此对上游主要原材料铜的需求较大,该平台为当地政府拓展金属贸易业务成立的公司,因区域便利性及优质的服务,公司开始逐步通过其采购主要原材料铜,因此,与该公司成立初期即交易具备合理性。由于发行人经营规模较大,主要原材料铜材需求量较高,同时铜市场价也较高,公司主要原材料铜材占智能缆网业务营业成本的比例为 80%左右,因此,向宜兴环发新材采购规模占其销售规模在 70%左右,宜兴环发新材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具备合理性。

(3)与江苏蔚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交易情况(成立初期即交易且 2024年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

江苏蔚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3年9月,其相关核心管理团队长期深耕于贸易业务,具有丰富的贸易资源,经过公司合格供应商验证后与公司开展业务,该供应商及时响应的服务及稳定的材料供应品质得到公司认可,同时考虑到区域便利性,公司开始逐步通过其采购主要原材料铜,因此,与该公司成立初期即交易具备合理性。2024年为该公司设立次年,经营规模相对较小,因此,2024年度公司向其采购规模占其销售规模在 70%左右,随着其自身业务发展,经营规模扩大,公司向其采购规模虽然扩大,但占其销售规模比例逐渐降低到 20%-30%,具备合理性。

(4)与四川保加国贸易有限公司交易情况(成立初期即交易)

四川保加国贸易有限公司为成立于 2023年3月的国有企业,系泸州老窖国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为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股)控股成立的贸易平台,主要为与四川地区企业开展供应链平台业务,随着发行人位于四川省内宜宾铜箔产业园等项目的投资建设,公司与当地政府形成良好合作关系,公司开始逐步通过其采购主要原材料铜,因此,与该公司成立初期即交易具备合理性。

除上述特殊情形外,公司智能缆网业务主要供应商经营规模较大、成立时间较久、经营情况及资信状况优良,不存在其他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成立初期即交易、交易后注销或终止经营、业务规模显著高于经营能力、交易流水与业务规模不匹配、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或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形。

(三)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主要客户情况

1、主要客户业务背景、购销规模、交易内容

报告期各期,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1)2026 年 1-6 月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业务背景及交易内容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占比
1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销售储能产品32,743.3621.70%
2河南省鹏辉电源有限公司销售锂电铜箔16,111.6710.68%
3上海俐申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线缆8,876.275.88%
4天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销售锂电铜箔7,263.634.81%
5追觅创新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销售锂电池5,706.893.78%
合计70,701.8246.86%

(2)2025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业务背景及交易内容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占比
1中国电建集团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销售储能产品50,070.8425.20%
2河南省鹏辉电源有限公司销售锂电铜箔8,974.664.52%
3中城大有新能源(连云港)有限公司销售储能产品8,945.284.50%
4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锂电池8,773.994.42%
5安徽省天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锂电池7,977.114.02%
合计84,741.8642.66%

(3)2024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业务背景及交易内容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占比
1衡水金湖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储能产品55,443.0533.52%
2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销售锂电铜箔23,881.9814.44%
3长虹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销售锂电铜箔7,987.874.83%
4江苏小牛电动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锂电池5,231.303.16%
5河南省鹏辉电源有限公司销售锂电铜箔4,593.282.78%
合计97,137.4758.72%

(4)2023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业务背景及交易内容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占比
1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销售锂电铜箔17,675.0129.97%
2长虹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销售锂电铜箔5,804.239.84%
3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锂电池4,340.957.36%
4江苏小牛电动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锂电池3,821.596.48%
5山东圣阳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销售锂电铜箔1,058.861.80%
合计32,700.6455.45%

2、主要客户的经营与资信情况、诉讼及纠纷情况、与公司的购销规模占其总体购销规模的比例等,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成立初期即交易、交易后注销或终止经营、业务规模显著高于经营能力、交易流水与业务规模不匹配、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或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形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上述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经营与资信情况[注1]是否和公司存在诉讼及纠纷[注2]与公司的购销规模占其总体购销规模比例[注3]是否存在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注4]成立初期即交易[注5]交易后注销或终止经营[注6]业务规模显著高于经营能力[注7]交易流水与业务规模不匹配[注8]是否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注9]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中国电建集团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990-06-018亿元上市公司中国电建(601669.SH)子公司、国企,无异常否10%以下否否否否否否否
河南省鹏辉电源有限公司2012-02-249.80亿元上市公司鹏辉能源(300438.SZ)子公司,无异常否10%以下否否否否否否否
中城大有新能源(连云港)有限公司2024-09-111,000万元民企,无异常否100%是是否否否否否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2015-03-201.03亿元上市公司,无异常否10%-20%否否否否否否否
安徽省天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9-01-103,200万元民企,无异常否2025年60%-70%;其他各期20%左右否否否否否否否
衡水金湖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4-02-215,000万元国企,无异常否90%左右是否否否否否否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12-1645.64亿元上市公司,无异常否10%以下否否否否否是否
江苏小牛电动科技有限公司2014-12-159,000万元境外上市公司小牛电动(NIU.O)关联公司,无异常否10%以下否否否否否否否
长虹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2014-08-046,981.71万元上市公司长虹能源(920239.BJ)子公司,无异常否10%以下否否否否否否否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1982-12-09102亿元央企,无异常否10%以下否否否否否否否
上海俐申科技有限公司2024-11-06500万元民企,无异常否无法判断[注10]否否否否否否否
天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9-01-1125.20亿元中国企业500强,无异常否10%以下否否否否否否否
山东圣阳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06-093亿元上市公司圣阳股份(002580.SZ)子公司,无异常否10%以下否否否否否否否
追觅创新科技(苏州)有限公司2018-07-123.10亿元知名智能清洁家电生产企业追觅科技子公司,无异常否10%以下否否否否否否否

注 :经营与资信情况根据企查查信息、公开信息进行填列及判断;注 2:判断标准为报告期末是否存在涉诉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未结诉讼或纠纷;注 :根据访谈提纲、公开信息数据模拟测算占比、客户出具说明等方式获取数据填列;注 4:判断标准为与公司的购销规模占其总体购销规模的比例大于 70%;注 :判断标准为报告期内成立当年或次年即与公司发生交易;注 :判断标准为是否和公司交易后注销或者终止经营;注 7:判断标准为企业注册资本是否小于 500 万;注 8:判断标准为交易流水规模与购销规模是否存在明显异常;注 9:判断标准为同一业务板块是否同时存在销售产品/服务及原材料采购,重叠金额大于 200万;注 10:因对方保密要求,未提供相关数据。

如上表,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主要客户中存在以下特殊情况:

(1)与中城大有新能源(连云港)有限公司交易情况(成立初期即交易及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

中城大有新能源(连云港)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优美能源(连云港)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9月,成立时系中城大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主营新能源储能相关产业业务,2025 年,远东储能承接连云港 110MW/220MWh 项目工程储能系统项目,因储能项目立项、实施开展等需属地法人主体,中城大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新设中城大有新能源(连云港)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专项属地项目公司,符合行业特征,因此,该公司成立初期即与本公司交易且主要与本公司进行业务往来具备合理性。

优美能源(连云港)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但优美能源(连云港)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子公司中城大有新能源(惠州)有限公司存在工商信息重合、与发行人供应商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共同历史股东及工商信息重合,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主体与优美能源(连云港)有限公司关联要素具体情况
发行人子公司中城大有新能源(惠州)有限公司工商信息重合发行人三级子公司中城大有新能源(惠州)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信息中备用电话和邮箱与优美能源(连云港)有限公司相关信息重合。优美能源(连云港)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城大有新能源(连云港)有限公司,设立于2024年9月,创始股东中城大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中城大有新能源(惠州)有限公司设立于2023年11月,历史控股股东为中城大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11月设立至2025年1月)、中城大有(深圳)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1月至2025年9月)、未来晟能源(深圳)有限公司(2026年5月至今),未来晟能源(深圳)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远东智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6年4月至今,持股比例为65%),远东智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工商信息重合原因为优美能源(连云港)有限公司、中城大有新能源(惠州)有限公司创始股东同为中城大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向优美能源(连云港)有限公司销售源网测储能产品,中城大有新能源(惠州)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储能电站的开发和运营,发行人新设未来晟能源(深圳)有限公司,并通过其收购中城大有新能源(惠州)有限公司拓展电站调频业务。发行人子公司中城大有新能源(惠州)有限公司与优美能源(连云港)有限公司工商信息重合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间接股权关系(共同历史股东)优美能源(连云港)有限公司创始股东为中城大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持股比例为100%),后控股股东为中城大有(深圳)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12月至2025年6月,持股比例为100%),中城大有(深圳)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城大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10月至今),中城大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城创展集团有限公司(现改名为北京中星恒盛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1月至2021年11月,持股比例为100%)。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城创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现改名为北京中兴瑞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9月至2025年10月,持股比例为51%),中城创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城创展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1月至2023年8月,持股比例为100%)。中城创展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优美能源(连云港)有限公司股权的时间段不存在重合,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工商信息重合1、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历史股东中城创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现改名为深圳中欣瑞达科技有限公司)、中城创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现改名为北京中兴瑞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优美能源(连云港)有限公司历史股东中城大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工商信息重合。优美能源(连云港)有限公司创始股东为中城大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持股比例为100%)。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历史控股股东为中城创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7月至2024年9月,退出时持股比例为51%)、中城创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9月至2025年10月,退出时持股比例为51%)。优美能源(连云港)有限公司创始股东中城大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历史股东中城创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城创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有相同的股东中城创展集团有限公司,故工商登记电话重合。2、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与其历史股东江苏华南石化有限公司工商信息重合。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江苏华南石化有限公司(2020年4至2020年9月,持股比例100%)、深圳中欣瑞达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10月至2024年9月,退出时持股51%),江苏华南石化有限公司现控股股东为深圳中欣瑞达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10月至今,持股比例51%),江苏华南石化有限公司为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的创始股东,故工商登记的电话和邮箱重合。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历史股东和优美能源(连云港)有限公司的历史股东工商信息重合、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与其历史股东工商信息重合,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与衡水金湖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交易情况(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

衡水金湖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衡水交投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成立于2014年2月的国有企业,系衡水市交通运输局控股,主营业务涉及道路及桥梁施工、交通工程设计、公路绿化园林施工等多个领域, 年,衡水金湖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河北省重点建设项目、当时全国单体最大的组串式储能电站“衡水春晟新能源 200MW/800MWh 独立储能电站”,该公司向远东储能采购项目所需的电力储能系统产品金额较大,因此该公司当年度主要与本公司进行业务往来具备合理性。

(3)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交易情况(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为公司锂电铜箔业务主要客户,公司主要向其销售锂电铜箔,2024 年,公司根据生产需求向宁德时代采购铜丝 4,784.12 万元(采购额占比 0.20%),宁德时代为全球新能源行业龙头企业,经营业务较广,上述购销业务相互独立,存在重叠具备合理性。

除上述特殊情形外,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主要客户为央国企、大型上市公司及大型民企等,经营规模较大,经营情况及资信状况优良,不存在其他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成立初期即交易、交易后注销或终止经营、业务规模显著高于经营能力、交易流水与业务规模不匹配、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或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形。

(四)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主要供应商情况

1、主要供应商业务背景、购销规模、交易内容

报告期各期,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1)2026 年 1-6 月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业务背景及交易内容采购额(不含税)采购额占比
1广西弗迪电池有限公司采购储能设备材料24,637.1720.77%
2四川保加国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铜材24,477.5120.63%
3重庆平湖金龙电工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铜材13,361.7811.26%
4陕西红马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镍钴锰酸锂12,363.4210.42%
5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采购镍钴锰酸锂6,167.215.20%
合计81,007.1068.29%

(2)2025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业务背景及交易内容采购额(不含税)采购额占比
1江苏宜创绿能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储能设备材料38,374.7322.63%
2重庆平湖金龙电工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铜材27,180.3616.03%
3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采购镍钴锰酸锂10,072.075.94%
4陕西红马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镍钴锰酸锂8,781.705.18%
5衡水玖维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储能系统设备材料及安装服务7,238.944.27%
合计91,647.8054.05%

(3)2024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业务背景及交易内容采购额(不含税)采购额占比
1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采购储能设备材料37,863.9822.51%
2黄石市国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铜材27,624.4516.42%
3重庆平湖金龙电工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铜材26,383.4615.68%
4河北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储能设备材料15,568.429.25%
5陕西红马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镍钴锰酸锂7,483.164.45%
合计114,923.4868.31%

(4)2023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业务背景及交易内容采购额(不含税)采购额占比
1黄石市国资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铜材8,204.3520.71%
2郎溪联合铜业有限公司采购铜材7,167.8418.10%
3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采购铜材4,670.9011.79%
4陕西红马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镍钴锰酸锂4,334.0810.94%
5黄石市国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铜材1,196.493.02%
合计25,573.6664.56%

2、主要供应商的经营与资信情况、诉讼及纠纷情况、与公司的购销规模占其总体购销规模的比例等,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成立初期即交易、交易后注销或终止经营、业务规模显著高于经营能力、交易流水与业务规模不匹配、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或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形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上述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经营与资信情况[注1]是否和公司存在诉讼及纠纷[注2]与公司的购销规模占其总体购销规模比例[注3]是否存在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注4]成立初期即交易[注5]交易后注销或终止经营[注6]业务规模显著高于经营能力[注7]交易流水与业务规模不匹配[注8]是否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注9]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黄石市国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2015-04-108,600万元国企,无异常否10%以下否否否否否否否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1992-09-0991.27亿元上市公司中国中车(601766.SH)子公司、国企,无异常否10%以下否否否否否否否
河北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4-06-178,000万元专精特新企业,无异常否60%左右否否否否否否否
广西弗迪电池有限公司2022-04-085,000万元上市公司比亚迪(002594.SZ)子公司,无异常否10%以下否否否否否否否
四川保加国贸易有限公司2023-03-093,000万元国企,无异常否40%左右否是否否否否否
重庆平湖金龙电工科技有限公司2021-11-185.07亿元国企,无异常否10%左右否否否否否否否
陕西红马科技有限公司2017-10-3112.20亿元专精特新企业,无异常否10%以下否否否否否否否
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注10]2015-08-212.36亿元湖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无异常否10%以下否否否否否否否
江苏宜创绿能科技有限公司2023-08-042,000万元民企,无异常否100%是否否否否否否
衡水玖维科技有限公司2025-05-088,000万元民企,无异常否100%是是否否否否否
黄石市国资贸易有限公司2020-08-032亿元国企,无异常否10%以下否否否否否否否
郎溪联合铜业有限公司2016-12-131亿元民企,无异常否10%以下否否否否否否否
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1987-11-024.19亿元上市公司楚江新材(002171.SZ)子公司,无异常否10%以下否否否否否否否

注 :经营与资信情况根据企查查信息、公开信息进行填列及判断;注 :判断标准为报告期末是否存在涉诉金额超过 万元的未结诉讼或纠纷;注 :根据访谈提纲、公开信息数据模拟测算占比、供应商出具说明等方式获取数据填列;注 :判断标准为与公司的购销规模占其总体购销规模的比例大于 ;注 :判断标准为报告期内成立当年或次年即与公司发生交易;注 6:判断标准为是否和公司交易后注销或者终止经营;注 7:判断标准企业注册资本是否小于 500 万;注 :判断标准为交易流水规模与购销规模是否存在明显异常;注 9:判断标准为同一业务板块是否同时存在销售产品/服务及原材料采购,重叠金额大于 2

注 10:公司客户长虹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供应商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存在人员任职关联,主要原因如下: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清教 2018 年 3 月至 2024 年 8 月担任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虹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清教 2020 年 8 月至 2026 年 8 月担任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人员任职关联为于清教同时担任两家公司控股股东的独立董事,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如上表,报告期各期,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主要供应商中存在以下特殊情况:

(1)与四川保加国贸易有限公司交易情况(成立初期即交易)

四川保加国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铜材主要供应商,具体情况详见本题“(二)智能缆网业务主要供应商情况”之“2、主要供应商……与公司是否存在成立初期即交易…...”之“(4)与四川保加国贸易有限公司交易情况(成立初期即交易)”相关回复。

(2)与江苏宜创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交易情况(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

江苏宜创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宜创”)成立于 2023年8月,主营业务为新能源储能配套物资供应,该供应商为公司承接河北鸿布能源 200MW/800MWh 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时由项目客户指定品牌、推荐的供应商,专门负责该项目物资采购,因此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具备合理性。

(3)与衡水玖维科技有限公司交易情况(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且成立初期即交易)

衡水玖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水玖维”)成立于 2025年5月,主营业务为储能配套电气物资供应,该供应商为公司承接河北鸿布能源 200MW/800MWh 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由项目客户指定品牌、推荐的供应商,专门设立负责该项目物资采购,因此,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且成立初期即交易具备合理性。

除上述特殊情形外,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主要供应商经营规模较大、成立时间较久、经营情况及资信状况优良,不存在其他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成立初期即交易、交易后注销或终止经营、业务规模显著高于经营能力、交易流水与业务规模不匹配、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或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形。

上述江苏宜创及衡水玖维为公司河北鸿布能源 200MW/800MWh 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客户指定品牌、推荐的供应商,该项目为河北省首个应用 AI+安全运维系统的独立储能电站,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全流程管控及质量体系管控,销售合同中对部分关键材料的品牌进行了指定品牌(例如储能变流器指定禾望电气,电池仓指定宁德时代等)。同时,项目客户为了支持河北衡水市当地关联企业优质发展(衡水玖维为注册地在衡水市的企业,江苏宜创股东在衡水市拥有多家注册企业),同时考虑到江苏宜创及衡水玖维管理层具有较为丰富的供应链资源,能够满足上述指定品牌需求,项目客户推荐向江苏宜创及衡水玖维进行采购,为了能够保障采购物资品牌、质量符合项目要求,同时提升项目客户满意度,故公司向衡水玖维、江苏宜创分别采购交流侧设备(储能变流器为指定禾望电气)、直接侧设备(电芯为指定宁德时代的电池仓)。尽管项目客户指定品牌、推荐供应商,但具体商务条款均由公司与供应商进行独立商务谈判,并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采购,与供应商独立签署采购合同并承担付款责

任,客户不实际干涉公司的具体采购业务。

对于指定品牌、推荐供应商的项目客户,公司对相关收入均采用总额法进行核算,具体分析如下: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企业不应仅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这些事实和情况包括:(1)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2)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3)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4)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上述客户指定品牌、推荐供应商业务,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的主要责任人条件,采取总额法确认收入。具体判断情况如下:

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
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公司与客户、供应商分别签订销售、采购合同,公司与客户、供应商三方之间的责任义务能够有效区分,对客户而言,公司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并对商品的产品质量向客户承担责任。
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货物的存货风险公司独立与供应商进行商业谈判,并独立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公司采购供应商的相关产品交运至公司仓库或公司指定地点后,其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供应商不再对其进行控制。自此,公司完全独立承担该等产品毁损灭失、价格波动、库存积压等存货风险。
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价格公司根据客户市场地位、交易规模、产品性能及市场拓展策略等因素,并与客户进行协商定价,具有完全的自主定价权并承担交易的价格风险。

综上所述,上述客户指定品牌、推荐供应商的情况下,公司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五)智慧机场业务主要客户情况

1、主要客户业务背景、购销规模、交易内容

报告期各期,公司智慧机场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1)2026 年 1-6 月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业务背景及交易内容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占比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机场工程建设16,751.0921.81%
2济南国际机场建设有限公司机场工程建设10,643.0013.86%
3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分公司机场工程建设7,169.569.34%
4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机场工程建设5,105.636.65%
5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机场工程建设4,758.806.20%
合计44,428.0957.86%

(2)2025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业务背景及交易内容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占比
1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分公司机场工程建设23,673.5011.20%
2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机场工程建设17,558.658.31%
3乌鲁木齐临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机场工程建设16,478.287.80%
4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机场工程建设13,929.256.59%
5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北京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机场工程建设11,596.995.49%
合计83,236.6639.38%

(3)2024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业务背景及交易内容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占比
1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机场工程建设26,626.8116.05%
2乌鲁木齐临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机场工程建设19,382.4911.68%
3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机场工程建设16,767.5510.10%
4陕西府谷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机场工程建设12,116.297.30%
5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机场工程建设10,875.416.55%
合计85,768.5551.69%

(4)2023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业务背景及交易内容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占比
1武汉天河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机场工程建设17,497.2014.31%
2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机场工程建设15,726.6412.87%
3西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机场工程建设13,180.7610.78%
4陕西府谷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机场工程建设11,429.539.35%
5呼和浩特机场建设管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机场工程建设6,177.075.05%
合计64,011.2152.37%

2、主要客户的经营与资信情况、诉讼及纠纷情况、与公司的购销规模占其总体购销规模的比例等,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成立初期即交易、交易后注销或终止经营、业务规模显著高于经营能力、交易流水与业务规模不匹配、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或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形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上述智慧机场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经营与资信情况[注1]是否和公司存在诉讼及纠纷[注2]与公司的购销规模占其总体购销规模比例[注3]是否存在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注4]成立初期即交易[注5]交易后注销或终止经营[注6]业务规模显著高于经营能力[注7]交易流水与业务规模不匹配[注8]是否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注9]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1-05-2212.26亿元上市公司、央企子公司,无异常否机场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额一般较大,公司年度中标额占整个民航施工投资总额比例一般在10%以下否否否否否是否
济南国际机场建设有限公司2019-05-1060亿元国企,无异常否否否否否否否否
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有限公司2020-04-2795.39亿元国企,无异常否否否否否否否否
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08-02-2880亿元国企,无异常否否否否否否否否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1997-06-09365亿元市属国企,无异常否否否否否否否否
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03-12-1620亿元省属国企,无异常否否否否否否否否
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北京国际工程有限公司2012-01-063亿元国企,无异常否否否否否否否否
乌鲁木齐临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12-0868.86亿元国企,无异常否否否否否否否否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2012-04-115,000万元国企,无异常否否否否否否否否
陕西府谷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8-09-1710亿元国企,无异常否否否否否否否否
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03-12-1711.81亿元省属国企,无异常否否否否否否否否
武汉天河机场有限责任公司1998-05-077亿元国企,无异常否否否否否否否否
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2004-07-0639.76亿元省属国企,无异常否否否否否否否否
西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1995-12-07105亿元省属国企,无异常否否否否否否否否
呼和浩特机场建设管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6-07-135亿元国企,无异常否否否否否否否否

注 1:经营与资信情况根据企查查信息、公开信息进行填列及判断;

注 2:判断标准为报告期末是否存在涉诉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未结诉讼或纠纷;

注 3:根据访谈提纲、公开信息数据模拟测算占比、客户出具说明等方式获取数据填列;

注 4:判断标准为与公司的购销规模占其总体购销规模的比例大于 70%;

注 5:判断标准为报告期内成立当年或次年即与公司发生交易;

注 :判断标准为是否和公司交易后注销或者终止经营;

注 7:判断标准为企业注册资本是否小于 500 万;

注 8:判断标准为交易流水规模与购销规模是否存在明显异常;

注 9:判断标准为同一业务板块是否同时存在销售产品/服务及原材料/服务采购,重叠金额大于 200 万。

如上表,报告期各期,公司智慧机场业务主要客户中存在以下特殊情况:

(1)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情况(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系成立于 2001年5月的大型上市公司,隶属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工国际聚焦设计咨询与工程承包、先进工程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工程投资与运营三大业务板块,提供涵盖勘察设计、规划咨询、融资投资、成套设备采购供应、施工与项目管理、运营维护等综合服务,中工国际为公司智慧机场业务主要客户,公司向其提供机场相关工程建设服务,2026年1-6月,公司根据机场项目施工需求向其采购 457.85万元(采购额占比不足

0.05%)挖掘机、压路机等施工设备,中工国际经营规模较大,业务范围较广,公司根据机场工程建设需求向其采购少量物资,上述业务相互独立,存在重叠具备合理性。

除上述特殊情形外,报告期各期,公司智慧机场业务主要客户为各类型机场或机场相关建设公司,均为央国企,经营规模较大,经营情况及资信状况优良,不存在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成立初期即交易、交易后注销或终止经营、业务规模显著高于经营能力、交易流水与业务规模不匹配、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或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形。

(六)智慧机场业务主要供应商情况

1、主要供应商业务背景、购销规模、交易内容

报告期各期,公司智慧机场业务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1)2026 年 1-6 月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业务背景及交易内容采购额(不含税)采购额占比
1江苏鹏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采购灯光电缆2,241.604.76%
2上海宝临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配电柜1,753.773.73%
3中海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安检探测设备1,598.393.40%
4资阳捌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采购劳务服务1,449.613.08%
5合肥创科电子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硬件和软件设备1,436.613.05%
合计8,479.9818.02%

(2)2025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业务背景及交易内容采购额(不含税)采购额占比
1大连宗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调光器和灯光监控系统5,908.083.74%
2安赛泊(北京)机场助航技术有限公司采购调光器和灯光监控系统5,385.653.41%
3上海佰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采购劳务服务4,822.463.05%
4DAH CHONG HONG(ENGINEERING)LTD采购充电桩3,498.162.21%
5上海宝临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配电柜3,468.762.20%
合计23,083.1014.61%

(3)2024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业务背景及交易内容采购额(不含税)采购额占比
1中建五局陕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采购机械租赁服务6,937.965.01%
2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离港、安检及相关系统软硬件与服务6,505.844.70%
3大连宗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调光器和灯光监控系统5,685.654.10%
4江苏辉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采购劳务服务4,633.783.35%
5四川双龙机场建设有限公司采购场道工程建设服务(联合施工)4,081.512.95%
合计27,844.7420.10%

(4)2023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业务背景及交易内容采购额(不含税)采购额占比
1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离港、安检及相关系统软硬件与服务12,415.0013.56%
2中建五局陕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采购机械租赁服务9,972.3610.89%
3安赛泊(北京)机场助航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微波传感器2,914.153.18%
4京瑞龙昊(北京)建设有限公司采购劳务服务2,800.563.06%
5青海玖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劳务服务2,752.353.01%
合计30,854.4133.69%

2、主要供应商的经营与资信情况、诉讼及纠纷情况、与公司的购销规模占其总体购销规模的比例等,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成立初期即交易、交易后注销或终止经营、业务规模显著高于经营能力、交易流水与业务规模不匹配、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或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形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上述智慧机场业务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经营与资信情况[注1]是否和公司存在诉讼及纠纷[注2]与公司的购销规模占其总体购销规模比例[注3]是否存在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注4]成立初期即交易[注5]交易后注销或终止经营[注6]业务规模显著高于经营能力[注7]交易流水与业务规模不匹配[注8]是否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注9]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江苏鹏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2024-04-291,000万元民企,无异常否10%左右否是否否否否否
上海宝临电气集团有限公司1993-03-2530,000万元专精特新企业,无异常否10%以下否否否否否否否
中海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02-01-082,000万元专精特新企业,无异常否10%左右否否否否否否否
资阳捌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3-09-25200万元民企,无异常否50%左右否否否是否否否
合肥创科电子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06-11-281,36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无异常否10%左右否否否否否否否
大连宗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97-09-053,000万元专精特新企业,无异常否20%左右否否否否否否否
安赛泊(北京)机场助航技术有限公司2009-05-18130万欧元智慧机场整体解决方案全球知名提供商安赛泊子公司,无异常否20%左右否否否否否否否
上海佰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15-05-045,000万元中标过多个工程施工项目,无异常否10%以下否否否否否否否
DAH CHONG HONG(ENGINEERING)LTD1983-12-221.551亿港元中国香港知名综合性商业集团大昌行集团关联公司,无异常否10%以下否否否否否否否
中建五局陕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7-05-178,460万元国企,无异常否10%以下否否否否否否否
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00-10-1829.26亿元央企子公司、上市公司(00696.HK),无异常否10%以下否否否否否否否
江苏辉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16-12-121,000万元中标过多个机场建设施工项目,无异常否80%左右是否否否否否否
四川双龙机场建设有限公司1999-07-265,10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无异常否20%左右否否否否否否否
京瑞龙昊(北京)建设有限公司2017-06-236,000万元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无异常否2023年60%左右,其他各期20%左右否否否否否否否
青海玖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6-01-191,000万元中标过多个机场建设施工项目,无异常否2023年60%左右,其他各期20%-30%否否否否否否否

注 :经营与资信情况根据企查查信息、公开信息进行填列及判断;注 :判断标准为报告期末是否存在涉诉金额超过 万元的未结诉讼或纠纷;注 3:根据访谈提纲、公开信息数据模拟测算、供应商出具说明等方式获取数据填列;注 4:判断标准为与公司的购销规模占其总体购销规模的比例大于 70%;注 :判断标准为报告期内成立当年或次年即与公司发生交易;注 6:判断标准为是否和公司交易后注销或者终止经营;注 :判断标准为企业注册资本是否小于 万;注 :判断标准为交易流水规模与购销规模是否存在明显异常;注 9:判断标准为同一业务板块是否同时存在销售产品/服务及原材料/服务采购,重叠金

如上表,报告期各期,公司智慧机场业务主要供应商中存在以下特殊情况:

(1)与江苏鹏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交易情况(成立初期即交易)

江苏鹏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盾电气”)成立于 2024年4月,公司子公司京航安的供应商因某知名品牌不再授权其销售,公司停止向该供应商采购,鹏盾电气系该品牌新授权的公司,通过本公司合格供应商认证后,公司向其采购机场工程建设用灯光电缆,因此公司与鹏盾电气成立初期即交易具备合理性。

(2)与江苏辉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交易情况(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

江苏辉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辉鸿”)成立于 2016 年 12 月,该公司为民航工程专业劳务分包服务商,主营业务为承接机场助航灯光、民航专业配套施工劳务业务,系公司子公司京航安智慧机场业务长期合作劳务服务供应商,服务质量得到了公司认可,报告期内,承担公司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高邮高新区通用机场工程等重点项目,项目金额较大,导致公司向其采购金额占其销售规模约 80%左右,因此江苏辉鸿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具备合理性。

(3)与资阳捌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交易情况(根据注册资本小于 500万元判定为业务规模显著高于经营能力)

资阳捌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阳捌零建筑”)成立于2023年9 月,注册资本200万元,为公司子公司京航安智慧机场工程劳务分包服务供应商,主要承担公司尼加拉瓜场道工程等重点项目,劳务分包行业具备轻资产运营特征,供应商无需较大注册资本即可开展业务,因此资阳捌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较小具备合理性。

三、公司客户及供应商是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客户及供应商存在重叠或关联关系等情形,若存在,说明相关业务发生时点、内容及规模,相关业务及其货物、资金流转是否具备独立性,相关交易定价是否公允

(一)公司客户是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客户存在重叠或关联关系等情形,若存在,说明相关业务发生时点、内容及规模,相关业务及其货物、资金流转是否具备独立性,相关交易定价是否公允

1、公司客户是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客户及供应商存在重叠或关联关系等情形,若存在,说明相关业务发生时点、内容及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前述各业务板块主要客户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主要经营实体不存在客户重叠,存在部分供应商重叠,相关业务发生时点、内容及规模的情况如下:

名称公司销售额(万元)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采购额(万元)
销售内容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采购内容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电缆31,551.3394,298.1868,625.7162,953.41铜材57,000.76154,593.6889,148.4216,719.53
交易额占销售总额比例2.44%3.37%2.64%2.58%交易额占采购总额比例[注]8.31%10.32%5.59%1.75%

注:交易额及采购总额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主要经营主体远东控股、远东塍飞及上海新能数据合计数。

2、相关业务及其货物、资金流转是否具备独立性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为发行人智慧缆网业务各期前五大客户,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主要经营主体主要从事铜材相关贸易业务,由于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体系内公司众多,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向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中建三局云采供应链有限公司及中建三局云采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铜材进行相关贸易业务,从而出现重合,发行人所销售产品及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采购产品为完全不同的产品,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主要经营主体设立独立业务部门,与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开展业务活动时,从定价谈判、合同签署、货物流转、资金收付均独立进行,具备独立性。

3、相关交易定价是否公允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为发行人智慧缆网业务各期前五大客户,公司向其销售电缆型号众多,公司智能缆网业务采取行业通用的“成本+目标毛利”的定价原则,电线电缆行业是典型的“料重工轻”的行业,公司原材料铜材占智能缆网业务营业成本的比例约 80%左右,因此公司主要在考虑铜材等原材料市场价格基础上,并结合客户背景、交易量、合作情况及市场开拓策略等情况综合定价,与其他电缆客户定价原则一致,具备公允性。

(二)公司供应商是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客户及供应商存在重叠或关联关系等情形,若存在,说明相关业务发生时点、内容及规模,相关业务及其货物、资金流转是否具备独立性,相关交易定价是否公允

1、公司供应商是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客户及供应商存在重叠或关联关系等情形,若存在,说明相关业务发生时点、内容及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前述各业务板块主要供应商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主要经营实体的部分供应商及客户存在重叠,相关业务发生时点、内容及规模的情况如下:

1)公司供应商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供应商存在重叠情况

名称公司采购额(万元)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采购额(万元)
采购内容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采购内容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铜材109,656.26355,997.70325,525.36408,124.18铜材19,945.4632,648.6224,240.5432,075.54
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铜材41,685.5757,775.4566,557.3471,404.67铜材-1,708.321.785,772.99
江苏中广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铜材61,039.89122,061.33109,731.59110,861.15铜材--33,198.0822,149.63
四川保加国贸易有限公司铜材24,477.51178,187.7117,483.9817,579.72铜材59,670.31131,856.01113,986.3222,569.20
江苏蔚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铜材53,099.7487,471.8624,079.34-铜材1,825.878,189.14--
黄石市国资贸易有限公司铜材---8,204.35铜材-1,678.517,008.80-
合计289,958.97801,494.05543,377.61616,174.07合计81,441.64176,080.60178,435.5282,567.36
交易额占采购总额比例23.40%32.79%22.98%28.24%交易额占采购总额比例[注]11.88%11.75%11.18%8.64%

注:交易额及采购总额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主要经营主体远东控股、远东塍飞及上海新能数据合计数。 2)公司供应商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客户存在重叠情况

名称公司采购额(万元)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销售额(万元)
采购内容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销售内容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宜兴市环发新材料有限公司铜材-169,197.62163,024.38-铜材--4,458.47-
交易额占采购总额比例-6.92%6.89%交易额占销售总额比例[注]--0.28%-

注:交易额及销售总额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主要经营主体远东控股、远东塍飞及上海新能数据合计数。

2、相关业务及其货物、资金流转是否具备独立性

如上表,公司主要供应商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供应商及客户存在部分重叠情况,主要交易内容均为铜材,具体原因如下: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主要经营实体主要从事铜材相关贸易业务,发行人主要从事电缆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在长期经营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铜材行业经验,对铜市场运行情况较为熟悉,加之铜价公开透明、交易市场化程度高,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主要经营实体依托上述产业优势开展铜材贸易业务具备合理性。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主要经营实体基于贸易业务购销铜,发行人基于生产电缆等产品需求采购铜,因此出现部分供应商及客户重叠的情形,具备合理性。

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主要经营实体设立独立业务部门,与重叠供应商或客户开展业务活动时,从定价谈判、合同签署、货物流转、资金收付均独立进行,具备独立性。

3、相关交易定价是否公允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于铜的采购定价,一般参照大宗市场价进行协商定价,公司对于主要重叠供应商的铜材采购均价与市场价对比情况如下:

如上表,2026 年 3 月至 6 月,发行人向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及其关联方因预付铜材采购款提前锁价(详见问题 2.2之“五、结合预付账款……主要预付对象、资信情况、交易背景及期后结转情况,说明……报告期内规模及变动的合理性”相关回复),因此,向其采购均价低于市场价,除此之外,发行人各期向上述重叠供应商的铜材采购均价与市场价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具备公允性。

四、区分业务板块,分别说明公司贸易业务规模、业务模式、交易品种、会计政策、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定价方式、运输及结算安排,是否存在融资性贸易、空转贸易、循环贸易等情形

(一)智能缆网

公司智能缆网业务板块中涉及少量贸易业务,公司通过其子公司远东买卖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卖宝”)开展电线电缆相关贸易业务,该贸易业务是对公司智能缆网业务销售模式的补充,具体情况如下:

1、业务模式、交易品种

公司子公司买卖宝通过买卖宝平台网站开展的业务采用 B2B 交易模式,买卖宝根据客户在买卖宝平台网站上的下单需求,向供应商采购商品后卖给客户,从中赚取差价,构成贸易业务。报告期内,买卖宝交易品种主要系电线电缆产品,具体业务过程中,买卖宝分别与客户和供应商签订销售或采购协议,分别开具和收取发票,收取和支付货款,通过买卖差价实现盈利。

2、会计政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买卖宝在贸易业务中为代理人,通过买卖差价实现盈利,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

3、贸易业务规模

买卖宝客户和供应商主要系发行人合并范围内企业,发行人合并层面上已经予以抵消,不属于对外贸易业务。买卖宝存在极少量从外部供应商购买电线电缆产品销售给外部客户,构成对外贸易业务。报告期内买卖宝对外贸易业务收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净额法总额法净额法总额法净额法总额法净额法总额法
买卖宝收入2.1327.18125.111,142.03134.20827.69235.591,617.49
合并营业收入1,299,151.55-2,810,763.05-2,609,366.12-2,446,475.27-
比例[注]0.0002-0.0045-0.0051-0.0096-

注:因比例较小,保留 4 位小数。

买卖宝对外贸易业务收入占合并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0.0096%、0.0051%、 0.0045%、0.0002%,占比极低。

4、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买卖宝相关贸易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客户名称总额法收入总额法收入占比
2026年1-6月广州远东电缆有限公司27.18100.00
合计27.18100.00
2025年度广州远东电缆有限公司737.0464.54
远东电缆苏州姑苏区专卖有限公司56.564.95
远东电缆太仓销售有限公司31.112.72
深圳市远东电缆销售有限公司30.732.69
远东电缆南通崇川专卖有限公司27.402.40
合计882.8477.30
2024年度广州远东电缆有限公司316.5138.24
远东电缆苏州姑苏区专卖有限公司159.0819.22
远东电缆苏州吴中专卖有限公司36.264.38
远东电缆江阴专卖有限公司23.242.81
远东电缆南通崇川专卖有限公司20.772.51
合计555.8667.16
2023年度广州远东电缆有限公司685.4542.38
远东电缆苏州姑苏区专卖有限公司169.7410.49
远东电缆苏州吴中专卖有限公司97.796.05
远东电缆江阴专卖有限公司58.113.59
远东电缆武汉洪山专卖有限公司38.942.41
合计1,050.0364.92

报告期各期,买卖宝对外贸易业务主要客户系电线电缆专卖店。

5、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各期,买卖宝相关贸易业务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供应商名称总额法成本总额法成本占比
2026年1-6月无锡市兴惠线缆有限公司24.8899.34
苏州埃尔法工业科技有限公司0.170.66
合计25.05100.00
2025年度无锡市兴惠线缆有限公司670.4265.93
安徽维尔特仪表线缆有限公司78.877.76
江苏博牛线缆有限公司48.384.76
江苏新长峰线缆有限公司30.663.01
江苏鑫牛线缆有限公司25.292.49
合计853.6183.94
2024年度苏州埃尔法工业科技有限公司264.1038.08
江苏博牛线缆有限公司162.0223.36
安徽维尔特仪表线缆有限公司112.7416.26
常州潞东电器电缆有限公司69.9310.08
安徽上华电缆有限公司14.122.04
合计622.9189.82
2023年度苏州顺通电线电缆有限公司308.7122.34
无锡市兴惠线缆有限公司166.6512.06
安徽维尔特仪表线缆有限公司162.6111.77
江苏博牛线缆有限公司143.7710.40
江苏中城大通金属资源集团有限公司109.117.90
合计890.8564.47

报告期各期,买卖宝对外贸易业务主要供应商系电缆厂商。

6、定价方式

买卖宝对外贸易业务综合考虑采购成本、市场竞争等情况确定销售价格。

7、运输及结算安排

买卖宝对外贸易业务模式下,销售采用款清发货方式结算,由买卖宝负责货物运输,按照客户要求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完成签收。

8、是否存在融资性贸易、空转贸易、循环贸易等情形

买卖宝与上下游基于真实货物需求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有贸易业务依据独立签订的合同分别结算:依据采购合同约定,独立向上游供应商支付货款;依据销售合同约定,独立向下游客户收取款项,不存在融资性贸易、空转贸易、循环贸易等情形。

(二)智能电池/光纤

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不存在贸易业务。

(三)智慧机场

智慧机场业务不存在贸易业务。

综上所述,公司贸易业务不存在融资性贸易、空转贸易、循环贸易等情形。

五、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公司报告期内各业务的业务模式、定价机制、收入确认及成本归集会计政策、经营业绩的变动情况及未来情况;获取收入明细表按产品结构、销售渠道及境内外业务进行统计;

2、查阅发行人定期报告及其他公告,并结合相关行业研究报告,分析各业务收入及毛利率波动的合理性,公司整体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动的合理性;合同负债、应付账款、预计负债、期间费用与相关业务板块收入及成本的匹配性及合理性;

3、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定期报告等公开披露文件,对比分析各业务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及毛利率波动趋势及差异原因;

4、获取各业务板块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明细表,统计交易金额,结合合同了解业务背景,判断是否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

5、执行函证程序,确认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交易额准确性,申报会计师对 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供应商执行函证程序,发函采购额占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88.90%、90.48%及81.26%,通过函证可确认采购额占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88.05%、83.19%及75.37%,针对未回函的供应商执行替代测试。申报会计师对 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客户执行函证程序,发函销售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分别为 85.71%、72.61%及73.74%,通过函证可确认销售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分别为 56.06%、47.97%及46.30%,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大型央国企及大型上市公司,受内部管控、保密等原因,回函意愿较低,针对未回函的客户执行替代测试;

6、通过企查查等公开网站查询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基本信息、经营与资信情况,并结合公开信息查询、获取客户及供应商专项说明、统计交易流水等方式,判断是否存在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成立初期即交易、交易后注销或终止经营、业务规模显著高于经营能力、交易流水与业务规模不匹配等异常情况;

7、比照关联方清单,并结合企查查等公开网站查询,获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股股东出具的说明,判断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

8、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官方网站,并访谈管理层确认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是否存在诉讼及纠纷;

9、获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中主要经营实体的客户和供应商明细表,并与公司各业务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名单进行比对,判断是否重叠,对重叠的情况,了解相关业务发生时点、内容及规模,通过访谈管理层了解相关业务及其货物、资金流转是否具备独立性,将公司交易均价与市场价格进行比较分析交易公允性;

10、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贸易业务背景及模式、交易品种、定价方式、运输及结算安排;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了解与贸易业务相关的会计处理方式;

取得并复核与贸易业务相关的采购明细和销售明细,统计业务规模、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结合相关政策判断是否为融资性贸易、空转贸易、循环贸易。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智能缆网业务收入、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收入和智慧机场业务收入,发行人已结合业务模式、产品结构、销售渠道及境内外业务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已说明各业务板块的收入结构、定价机制及毛利率变动、收入确认及成本归集会计政策。各业务板块收入、毛利率变动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1)报告期内,智能缆网业务收入受市场竞争力加强及原材料铜价上升影响,整体呈现上升趋势,毛利率呈现先下降再上升趋势,主要受铜价波动及产品结构影响,收入及毛利率变动趋势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2)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主要包括锂电池及锂电铜箔业务,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池业务收入及毛利率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系产销量提升、产能利用率提高及产品结构优化,公司锂电池业务收入变动趋势和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产能利用率偏低;公司锂电铜箔业务收入呈现先下降再上涨,主要系 2025 年度产能布局调整导致收入降低,毛利率整体呈现先下降后上升,2024 年度下降主要受下游竞争加剧及原材料铜价上升影响,2025 年度及2026 年 1-6 月毛利率上升主要系产品结构持续优化,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产能利用率偏低,锂电铜箔业务收入除 2025 年因产能布局调整带来的阶段性下降外,整体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2026 年1-6月,公司光纤业务实现毛利率较高,成为公司新的毛利贡献点,主要系 AI 算力带动行业需求爆发,供需缺口推动光纤价格大幅上涨,产品附加值较高;(3)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市场拓展能力加强,智慧机场业务收入较同期均上涨。报告期内毛利率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民航行业竞争不断加剧、项目施工及管理成本增加及开拓海外市场部分项目薄利获单等综合影响所致,智慧机场业务受业务细分领域类型不同、收入结构占比不同,收入及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波动趋势不一致具备合理性。公司整体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动具备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净利润呈先下降再上升趋势,造成 年度公司净利润出现较大亏损系主要原材料铜的价格突发强势冲高及因被投资单位经营不善确认的大额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大额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偶发性因素,该不利因素已消除。对于原材料价格波动,随着公司通过采取多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原材料上涨的不利影响程度,同时,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毛利率已企稳回升,该不利因素已经得以改善。未来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有较多因素,若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重大波动或由盈转亏等风险。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中进一步就“经营业绩波动风险”进行相关风险提示。各业务板块合同负债、应付账款、预计负债、期间费用与相关业务板块收入及成本具备匹配性,呈现一定波动具备合理性。

2、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基于合理真实的购销业务背景与公司发生交易、购销规模合理,公司各业务板块存在部分供应商及客户新设立即交易、存在部分主要和发行人存在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及客户、存在部分注册资本较小的供应商、存在客户与供应商基于不同购销业务出现少量交易重叠,公司已说明相关原因,具备合理性,除已说明的特殊情形外,公司其他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经营规模较大,经营情况及资信状况优良,不存在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成立初期即交易、交易后注销或终止经营、业务规模显著高于经营能力、交易流水与业务规模不匹配、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或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形。

3、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中主要经营实体的部分客户及供应商存在重叠,主要系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中主要经营实体部分基于贸易业务购销铜,发行人基于生产电缆等产品需求采购铜,因此出现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部分供应商及客户重叠的情形,具备合理性。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中主要经营实体设立独立业务部门,与重叠供应商及客户开展业务活动时,从定价谈判、合同签署、货物流转、资金收付均独立进行,具备独立性,相关交易价格具备公允性。

4、公司智能缆网业务板块存在通过买卖宝平台采用B2B交易模式开展线缆贸易业务,规模占比极小,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合理,主要客户系电缆专卖店,主要供应商系电缆厂商,公司综合考虑采购成本、市场竞争等情况确定销售价格,销售采用款清发货方式结算,由买卖宝负责货物运输,上述贸易业务不存在融资性贸易、空转贸易、循环贸易等情形。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板块、智慧机场业务板块不存在贸易业务。

问题 2.2:关于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

2.2 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15,617.34 万元、564,694.35 万元、561,044.59 万元,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23,587.78 万元、30,756.01 万元、37,685.49 万元。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90,317.80 万元、273,789.46 万元、258,944.34 万元。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34,930.95 万元、295,015.54 万元、295,913.65 万元,在建工程分别为 140,758.79 万元、141,084.50 万元、146,847.46 万元。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 345,024.87 万元、281,624.86 万元、307,126.96 万元,同期有息负债合计分别为 653,973.76 万元、705,384.61 万元、719,970.21 万元,应付票据分别为 14,144.65 万元、11,831.53 万元、44,951.34 万元。5)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45,197.20 万元、32,412.44 万元、98,865.16 万元,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中涉及营销经理责任款及业绩奖励等。6)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 3,336.62 万元、5,746.74 万元、5,712.36 万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分别为 16,028.59 万元、6,755.57 万元、4,982.17 万元,商誉账面价值均为 60,388.41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区分业务板块,说明应收款项主要欠款方的类型、交易内容、信用政策、账龄分布及期后回款情况,应收款项余额规模及其与营业收入变动的匹配性及合理性,账龄划分的准确性,主要欠款方的资信状况及与公司是否存在纠纷或诉讼,并结合不同风险特征的欠款方情况,说明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所依据的参数、假设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2)区分业务板块并结合存货结构、库龄、存放状态、在手订单覆盖情况及期后结转情况,说明存货余额规模、季节性特征的合理性,与相关业务规模的匹配性,并说明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内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3)结合报告期内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使用状态、预计完工时间及竣工验收情况,说明在建工程转固的具体时点及依据,是否存在已达到或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长期未转固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说明在建工程主要工程承包商、原材料供应商等合作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并说明相关交易的独立性和定价的公允性;区分业务板块并结合相关业务经营效益、资产使用状况及闲置率、产能利用率、抵质押等情况,说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4)结合货币资金存放及利率、有息负债渠道分布及融资成本等情况,说明在保有较大规模货币资金的同时维持较高有息负债的合理性及必要性,是否存在资金或金融资产归集、共管、质押或受托支付回流、保证金循环质押等类似安排,融资机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结合货币资金、有息负债月均余额及利率水平,量化说明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其他融资费用与货币资金、有息负债规模的变动匹配关系;结合应付票据业务背景、交易对方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保证金比例、票据贴现及资金流向等情况,说明应付票据及保证金规模变动的合理性,票据活动合规性,是否存在票据置换、票据找零等情况;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合理性及预计变动趋势,是否存在流动性及偿债风险;(5)结合预付账款、预付工程及设备款主要预付对象、资信情况、交易背景及期后结转情况,说明预付对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相关款项流向和用途、报告期内规模及变动的合理性;结合营销经理责任款与业绩奖励的主要合同条款及相关诉讼、纠纷,相关往来款项变动、资金流转及用途,对报告期各期损益的影响,说明相关营销经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相关往来款项商业合理性,会计处理依据及合理性,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的充分性和及时性;(6)结合报告期内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及商誉所对应投资标的经营状况,说明相关标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结合公司与营销经理合资设立专卖店的业务模式、主要合同约定、购销规模及资金、货物流转情况,说明开展相关业务的必要性及合理性,购销定价公允性,相关会计处理的处理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核查方法、核查过程、核查比例、具体依据及核查结论。请发行人律师对公司票据活动合规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区分业务板块,说明应收款项主要欠款方的类型、交易内容、信用政策、账龄分布及期后回款情况,应收款项余额规模及其与营业收入变动的匹配性及合理性,账龄划分的准确性,主要欠款方的资信状况及与公司是否存在纠纷或诉讼,并结合不同风险特征的欠款方情况,说明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所依据的参数、假设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一)区分业务板块,说明应收款项主要欠款方的类型、交易内容、信用政策、账龄分布及期后回款情况

1、主要欠款方总体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欠款方(覆盖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50%以上)情况如下:

(1)主要欠款方业务板块分布情况及交易内容、信用政策及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交易内容应收账款余额金额占比信用政策期后回款金额期后回款率
智能缆网销售电缆248,948.6876.07%一般给予3-6个月信用期,并根据客户背景、交易量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60,816.6924.43%
智能电池/光纤销售锂电池、锂电铜箔及储能产品68,395.7420.90%1)锂电池及锂电铜箔业务一般给予3-6个月信用期,并根据客户背景、交易量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2)储能产品按合同进度分阶段按一定比例付款3,283.884.80%
智慧机场机场工程建设9,939.283.04%按合同进度分阶段按一定比例付款--
合计327,283.71100.00%64,100.5719.59%

注:期后回款金额为截至 2026 年 7 月末回款金额。

如上表,公司主要欠款方为智能缆网业务客户,与公司主营业务分布情况相一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2)主要欠款方类型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类型应收账款余额金额占比
央国企及其子公司229,475.7870.12%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27,902.878.53%
其他69,905.0521.36%
合计327,283.71100.00%

如上表,公司主要欠款方为央国企及其子公司和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占比约 80%,客户本身资信情况优良,偿债能力较强,应收账款可回收性强,回收风险较低。

(3)主要欠款方账龄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应收账款余额金额占比
1年以内268,594.2682.07%
1-2年11,242.963.44%
2-3年3,436.471.05%
3年以上44,010.0213.45%
合计327,283.71100.00%

如上表,公司主要欠款方应收账款账龄 1 年以内占比 82.07%,账龄整体较短,可回收风险较低,3 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欠款方主要系前述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板块部分客户报告期以前已出现无法履约的情况,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综上所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款项主要欠款方为智能缆网业务客户,与公司主营业务分布情况相一致;主要欠款方类型为央国企及其子公司和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客户本身资信情况优良,偿债能力较强;主要欠款方应收账款账龄整体较短。同时,公司已建立了相应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管理,整体可回收风险可控。

2、智能缆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能缆网业务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序号客户名称信用政策公司类型交易内容期末余额账龄分布期后回款期后回款率
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3年以上
2026年6月末1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货到验收合格12个月内付款国企销售电缆40,997.1540,997.15---2,284.805.57
2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货到验收合格3个月内付款央企销售电缆13,397.5813,397.58---8,692.3264.88
3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货到验收合格3个月内付款央企销售电缆11,931.0811,931.08---7,147.9359.91
4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货到验收合格4个月内付款央企销售电缆11,899.629,004.202,895.43----
5江苏新纪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货到验收合格3个月内付款民企销售电缆11,739.6611,739.66---197.571.68
小计89,965.0987,069.672,895.43--18,322.6220.37
2025年末1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货到验收合格12个月内付款国企销售电缆34,967.0534,967.05---29,104.7483.23
2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货到验收合格4个月内付款央企销售电缆20,971.7018,347.572,624.13--10,832.8851.65
3远东电缆销售宜兴有限公司货到验收合格6个月内付款民企销售电缆13,757.6913,757.69---13,757.69100.00
4宜兴市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货到验收合格6个月内付款民企销售电缆11,956.2611,956.26---11,956.26100.00
5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货到验收合格2个月内付款国企销售电缆11,576.4411,098.05478.38--4,151.7235.86
小计93,229.1490,126.633,102.5169,803.3074.87
2024年末1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货到验收合格12个月内付款国企销售电缆52,573.5852,573.58---52,573.58100.00
2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货到验收合格4个月内付款央企销售电缆16,611.7316,611.73---16,611.73100.00
3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货到验收合格3个月内付款央企销售电缆13,124.7613,124.76---12,721.6296.93
4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货到验收合格2个月内付款央企销售电缆10,761.6310,761.63---10,761.63100.00
5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货到验收合格5个月内付款国企销售电缆9,257.289,257.28---9,257.28100.00
小计102,328.99102,328.99---101,925.8599.61
2023年末1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货到验收合格6个月内付款国企销售电缆28,213.6428,213.64---28,213.64100.00
2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货到验收合格3个月内付款国企销售电缆11,831.5011,287.24544.25--11,831.50100.00
3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货到验收合格3个月内付款央企销售电缆11,248.9011,248.90---11,248.90100.00
4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货到验收合格4个月内付款央企销售电缆10,369.228,131.852,237.37--10,369.22100.00
5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货到验收合格3个月内付款国企销售电缆7,199.447,199.44---7,190.3999.87
小计68,862.7066,081.082,781.62--68,853.6599.99

注:期后回款金额为截至 2026 年7月末回款金额。

如上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能缆网业务主要客户期后回款率分别为 99.99%、99.61%、74.87%及20.37%,公司整体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其中,2025年末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及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回款进度较慢,但为大型央国企,客户本身资信情况优良,偿债能力较强,应收账款可回收性强,回收风险较低。

3、智能电池/光纤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序号客户名称信用政策公司类型交易内容期末余额账龄分布期后回款期后回款率
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3年以上
2026年6月末1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产品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民企销售锂电池10,946.07---10,946.07--
2深圳市伯创科技有限公司产品验收合格后4个月内民企销售锂电池8,403.28---8,403.28--
3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预付款8.86%,投料款8.86%,到货款63.46%,竣工验收款8.54%,尾款10.28%国企销售储能产品6,963.406,963.40-----
4深圳华升宝科技有限公司产品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民企销售锂电池6,635.69---6,635.69--
5衢州鹏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产品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上市公司子公司销售锂电铜箔5,311.415,311.41---1,151.4021.68
小计38,259.8412,274.81--25,985.031,151.403.01
2025年末1中国电建集团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料款30%,到货款40%,并网验收款20%,调试运行验收款7%国企销售储能产品16,974.0116,974.01---16,974.01100.00
2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产品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民企销售锂电池11,095.69---11,095.69149.621.35
3深圳市伯创科技有限公司产品验收合格后4个月内民企销售锂电池8,403.28---8,403.28--
4深圳华升宝科技有限公司产品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民企销售锂电池6,635.69---6,635.69--
5中城大有新能源(连云港)有限公司预付款30%,到货款20%,并网验收款10%,尾款40%民企销售储能产品6,575.716,575.71---6,575.71100.00
小计49,684.3823,549.73--26,134.6523,699.3547.70
20241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产品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民企销售锂电池11,095.69---11,095.69149.621.35
期间年末序号客户名称信用政策公司类型交易内容期末余额账龄分布期后回款期后回款率
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3年以上
2深圳市伯创科技有限公司产品验收合格后4个月内民企销售锂电池8,403.28---8,403.28--
3宜宾中车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产品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国企销售锂电池7,936.747,936.74--7,936.74100.00
4深圳华升宝科技有限公司产品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民企销售锂电池6,635.69---6,635.69--
5衡水金湖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预付款40%,到货款50%,验收款10%国企销售储能产品6,265.066,265.06--6,265.06100.00
小计40,336.4514,201.80--26,134.6514,351.4335.58
2023年末1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产品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民企销售锂电池11,095.69---11,095.69149.621.35
2深圳市伯创科技有限公司产品验收合格后4个月内民企销售锂电池8,403.28---8,403.28--
3深圳华升宝科技有限公司产品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民企销售锂电池6,635.69---6,635.69--
4时代上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产品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上市公司子公司销售锂电铜箔4,487.554,487.55--4,487.38100.00
5江西江铃集团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产品验收合格后1-3个月内民企销售锂电池3,738.51---3,738.511,452.2438.85
小计34,360.714,487.55--29,873.166,089.2417.72

注:期后回款金额为截至 2026 年7月末回款金额。

如上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主要客户期后回款率分别为 17.72%、35.58%、47.70%及3.01%,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主要客户期后回款率较低,主要系:(1)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伯创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升宝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报告期以前锂电池业务客户,该部分客户报告期以前已出现无法履约的情况,公司于报告期以前已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并对这部分客户提起诉讼;(2)江西江铃集团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因产品质量与公司存在一定纠纷,目前仍在协商解决中,公司已按照组合账龄对其计提坏账,截至报告期末计提比例为 100%,坏账计提充分。除上述客户外,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其他主要客户回款情况良好。

4、智慧机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慧机场业务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序号客户名称信用政策公司类型交易内容期末余额账龄分布期后回款期后回款率
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3年以上
2026年6月末1武汉天河机场有限责任公司预付30%,按月度工程量支付进度款至80%,竣工结算17%,质保3%国企机场工程建设2,285.432,265.79-19.63--
2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预付10%,按月度工程量支付进度款至80%,竣工结算17%,质保3%国企机场工程建设2,111.492,111.49-----
3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预付20%,按月度工程量支付进度款至90%,验收款10%,质保采用履约担保国企机场工程建设1,682.701,682.70-----
4国投航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预付10%,到货款65%,验收款20%,质保5%国企机场工程建设1,630.711,630.71-----
5河北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国际机场分公司预付30%,按月度工程量支付进度款至85%,竣工结算12%,质保3%国企机场工程建设1,590.2121.74--1,568.47--
小计9,300.537,712.43--1,588.10--
2025年末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预付10%,按月度工程量支付进度款至94%,竣工结算5%,质保1%上市公司、央企机场工程建设4,316.954,316.95---4,316.95100.00
2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预付10%,交货款60%,验收款25%,结清款5%国企机场工程建设4,017.434,017.43---4,017.43100.00
31上海机场(集团)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预付10%,按月度工程量支付进预付10%,按月度工程量支付进度款至80%,竣工结算17%,质保3%国企国企机场工程机场工程建设3,375.314,885.413,044.674,885.41----330.64-2,531.594,885.4175.00100.00
2024年末
2台州机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预付30%,按月度工程量支付进度款至85%,竣工结算18.5%,质保1.5%国企机场工程建设3,842.223,842.22---3,842.22100.00
3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预付15%,按月度工程量支付进度款至90%,竣工结算7%,质保3%国企机场工程建设2,744.191,076.581,123.97412.89130.751,711.4862.37
4西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预付10%,按月度工程量支付进度款至80%,竣工结算17%,质保3%国企机场工程建设2,512.852,512.85---2,512.85100.00
5成都民航空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预付20%,到货款30%、安装调试合格35%,业主签发验收合格报告15%国企机场工程建设2,369.452,352.10--17.352,369.45100.00
小计16,354.1214,669.151,123.97412.89148.1115,321.4193.69
2023年末1武汉天河机场有限责任公司预付20%,按月度工程量支付进度款至80%,竣工结算17%,质保3%国企机场工程建设5,870.625,811.7358.89--5,850.9999.67

注:期后回款金额为截至 2026 年7月末回款金额。

如上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慧机场业务主要客户期后回款率分别为 99.91%、93.69%、83.62%及0.00%,智慧机场业务主要客户为各大机场及相关建设方,公司智慧机场业务以项目制开展,主要付款节点一般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竣工验收款和质保款等,不同项目建设周期、付款节点和付款比例存在一定差异,智慧机场业务主要客户期后回款情况整体情况良好。

(二)应收款项余额规模及其与营业收入变动的匹配性及合理性

1、智能缆网

公司智能缆网业务,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余额规模与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6年6月末2025年度/2025年末2024年度/2024年末2023年度/2023年末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486,670.35510,272.13516,811.02482,516.14
主营业务收入金额1,067,264.902,390,274.192,270,347.792,259,834.51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22.8021.3522.7621.35

注:2026 年1-6 月比例已年化处理。

公司智能缆网业务,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21.35%、22.76%、21.35%和 22.80%,整体较为稳定。

2、智能电池/光纤

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余额规模与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6 年1-6 月比例已年化处理。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6 年 6 月末2025 年度/2025 年末2024 年度/2024 年末2023 年度/2023 年末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00,714.8095,141.3489,507.7064,111.76
主营业务收入金额150,890.08198,656.41165,414.1658,977.25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33.3747.8954.11108.71

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108.71%、54.11%、47.89%和 33.37%,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相对较高,主要系江西远东电池存在大量报告期以前锂电池业务客户,该部分客户报告期以前已出现无法履约的情况,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扣除江西远东电池对应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6年6月末2025年度/2025年末2024年度/2024年末2023年度/2023年末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00,714.8095,141.3489,507.7064,111.76
江西远东电池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41,046.6941,196.3241,236.3242,555.57
扣除江西远东电池后应收账款账面余额59,668.1153,945.0248,271.3821,556.20
主营业务收入金额150,890.08198,656.41165,414.1658,977.25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19.7727.1529.1836.55

注:2026 年1-6 月比例已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扣除江西远东电池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后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36.55%、29.18%、27.15%和19.77%,稳步下降,主要系公司储能业务增长,储能产品业务回款情况良好,导致应收账款占收入比例下降。

3、智慧机场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6年6月末2025年度/2025年末2024年度/2024年末2023年度/2023年末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8,156.2366,962.9063,259.3775,796.24
主营业务收入金额76,789.23211,347.23165,941.09122,232.11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24.8431.6838.1262.01

注:2026 年1-6 月比例已年化处理。

公司智慧机场业务,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62.01%、38.12%、31.68%和 24.84%,整体持续下降,主要系公司逐步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提升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得以改善。

综上所述,公司各业务板块,应收款项余额规模与营业收入变动具备匹配性及合理性。

(三)账龄划分的准确性

公司业务核算基于 Oracle-EBS 平台实现,能够根据设定的标准自动划分应收账款账龄。同时公司制定了《财务资产制度》、《营销制度》等制度,要求相关人员日常核算过程中及时录入业务发生时间及回款时间。此外,公司依托制度建立常态化复核校验机制,定期开展账龄准确性专项复核工作,确保账龄划分准确性。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内账龄划分准确。

(四)主要欠款方的资信状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上述各业务板块主要欠款方的资信情况如下:

业务板块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资信状况
智能缆网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1986-06-281亿元国企、上市公司深桑达A(000032.SZ)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2012-02-16165.48亿元央企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1991-11-07673.45亿元央企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1985-01-1720亿元央企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
江苏新纪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更名“江苏新纪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1-05-201.08亿元注册资本较大,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限高等,资信情况良好
远东电缆销售宜兴有限公司2011-05-0650万元公司专卖店,资信情况良好
宜兴市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1998-11-0560万元公司专卖店,资信情况良好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1980-12-09100亿元上市公司中国建筑(601668.SH)子公司、央企,资信情况良好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03-05-1313,045.20亿元央企,资信情况良好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11-307.87亿元上市公司、国企,资信情况良好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1958-11-0112.09亿元上市公司中国核建(601611.SH)子公司、央企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2002-11-1136.50亿元央企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
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996-10-226.80亿元国企,资信情况良好
智能电池/光纤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9-02-038.75亿元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限高等经营异常,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
深圳市伯创科技有限公司2014-05-291,000万元责令关闭、限高等经营异常;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
深圳华升宝科技有限公司2011-05-3160万元责令关闭、限高等经营异常,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
中国电建集团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990-06-018亿元上市公司中国电建(601669.SH)子公司、央企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
衡水金湖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衡水交投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4-02-215,000万元国企、高新技术企业,资信情况良好
中城大有新能源(连云港)有限公司(现更名:“优美能源(连云港)有限公司”)2024-09-111,000万元民企,注册资本不存在较小情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限高等,资信情况良好
时代上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2017-06-0825亿元上市公司宁德时代(300750.SZ)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信情况良好
江西江铃集团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2015-01-1520亿元高新技术企业,资信情况良好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03-11-2832.83亿元上市公司中国中冶(601618.SH)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
衢州鹏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2-08-053亿元上市公司鹏辉能源(300438.SZ)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
宜宾中车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12-281.13亿元上市公司中国中车(601766.SH)子公司、国企,资信情况良好
智慧机场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2004-07-0639.76亿元省属国企,资信情况良好
武汉天河机场有限责任公司1998-05-077亿元国企,资信情况良好
呼和浩特机场建设管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6-07-135亿元国企,资信情况良好
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03-12-1620亿元省属国企,资信情况良好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1-05-2212.26亿元上市公司、央企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
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1994-12-0868.46亿元省属国企,资信情况良好
台州机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7-09-013.50亿元国企,资信情况良好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1983-04-1218.16亿元央企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1997-06-09365亿元市属国企,资信情况良好
南阳铁路航空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10-145亿元国企,资信情况良好
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2021-06-2310亿元国企,资信情况良好
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1991-07-1910.50亿元国企,资信情况良好
西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1995-12-07105亿元省属国企,资信情况良好
成都民航空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3-05-162,000万元国企,资信情况良好
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2004-04-22238.48亿元省属国企,资信情况良好
国投航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1998-09-041.001亿元国企,资信情况良好
河北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04-01-0810亿元省属国企,资信情况良好

注:若业务主体为分公司,则以其所属母公司列示。

如上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业务板块主要欠款方中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主要欠款方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伯创科技有限公司及深圳华升宝科技有限公司等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限高等情形,资信情况较差,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除此之外,主要欠款方主要为央国企、上市公司子公司及经营规模较大的客户,资信情况良好。

截至报告期末,除上述各业务板块应收账款前五大欠款方资信状况外,其他主要欠款方(覆盖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50%以上)中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限高等资信情况较差的情形如下:

欠款方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资信情况
深圳市博观新能源有限公司2015-03-18100万元失信被执行人、限高等经营异常,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
长沙众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2007-06-271亿元失信被执行人、限高等经营异常,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
东方影都融创投资有限公司2013-08-2330亿元失信被执行人、限高等经营异常,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
无锡融创城投资有限公司2014-01-0342.12亿元失信被执行人、限高等经营异常,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
深圳市华睿林科技有限公司2016-08-161,000万元责令关闭、限高等经营异常,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

(五)主要欠款方与公司是否存在纠纷或诉讼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上述主要欠款方(各业务板块前五大欠款方及覆盖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50%以上欠款方)不存在涉诉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或纠纷情况,但存在以下情况:1、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主要欠款方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伯创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升宝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报告期以前锂电池业务客户,该部分客户报告期以前已出现无法履约的情况,公司于报告期以前已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并对这部分客户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公司胜诉,相关款项仍在追讨中;2、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主要欠款方江西江铃集团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因产品质保问题与公司存在纠纷,双方在持续协商中,公司对于该客户应收账款已严格按照账龄组合充分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上述资信情况较差、与公司存在纠纷或诉讼的主要欠款方,截至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欠款方应收账款金额账龄分布坏账金额坏账计提比例
1内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0,946.07---10,946.0710,946.07100.00%
深圳市伯创科技有限公司8,403.28---8,403.288,403.28100.00%
深圳华升宝科技有限公司6,635.69---6,635.696,635.69100.00%
江西江铃集团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2,286.27---2,286.272,286.27100.00%
深圳市博观新能源有限公司3,543.34---3,543.343,543.34100.00%
长沙众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2,358.13---2,358.132,358.13100.00%
东方影都融创投资有限公司1,945.77---1,945.771,945.77100.00%
深圳市华睿林科技有限公司1,793.65---1,793.651,793.65100.00%
无锡融创城投资有限公司1,648.10---1,648.101,648.10100.00%

如上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于上述资信情况较差、与公司存在纠纷或诉讼的主要欠款方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均为 100.00%,相关应收款项坏账计提充分。

(六)结合不同风险特征的欠款方情况,说明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所依据的参数、假设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1、不同风险特征的欠款方情况及区分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则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当单项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
组合一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账款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组合二根据业务性质,除非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坏账损失,否则不计提坏账准备。组合核算内容包括:合并关联方往来等。不计提

2、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相关参数、假设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收入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采用组合一,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账龄智能缆网业务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智慧机场业务
1年以内0.00%5.00%
1至2年20.00%10.00%
2至3年50.00%20.00%
3至4年100.00%50.00%
4至5年100.00%80.00%
5年以上100.00%100.00%

发行人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时反映如下要素:(1)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2)货币时间价值;(3)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6月末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2,489.076.7942,489.07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583,052.3193.2171,107.5812.20511,944.73
其中:账龄组合583,052.3193.2171,107.5812.20511,944.73
合计625,541.39100.00113,596.6618.16511,944.73
2025年末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2,638.706.3442,638.70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29,737.6793.6668,693.0710.91561,044.59
其中:账龄组合629,737.6793.6668,693.0710.91561,044.59
合计672,376.36100.00111,331.7716.56561,044.59
2024年末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2,365.826.3342,365.82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27,212.2793.6762,517.919.97564,694.35
其中:账龄组合627,212.2793.6762,517.919.97564,694.35
合计669,578.09100.00104,883.7315.66564,694.35
2023年末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6,077.817.4046,077.81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576,346.3392.6060,728.9910.54515,617.34
其中:账龄组合576,346.3392.6060,728.9910.54515,617.34
合计622,424.14100.00106,806.8117.16515,617.34

(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公司根据各类客户业务合作情况、历史回款情况、纠纷和涉诉等情况,判断客户其偿债能力,对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公司报告期各期末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均为 100%,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2)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对于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公司通过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最终计算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公司每年末结合应收账款的历史回款情况,计算历史应收账款迁徙率,基于谨慎性的原则,结合当前市场情况以及对未来情况的预测,通过计算应收账款的平均迁徙率,对账龄组合下的预计损失率进行判断和预估。然后通过应收账款迁徙率方式计算出的历史损失率计算的坏账准备和账龄固定计提比例计算的坏账准备进行对比,确定是否需要对原有账款计提比例进行调整。预期信用损失率模型关键参数及测算过程如下:

1)报告期各年末各账龄区间平均迁徙率

公司结合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回款情况,计算应收账款各年度未收回而迁徙至下一个年度的应收账款的比例,即迁徙率;然后将各年度迁徙率进行算术加权平均,得到平均迁徙率,具体情况如下:

账龄代号平均迁徙率
2025年末2024年末2023年末
1年以内A11.66%12.97%13.99%
1-2年B45.42%46.62%44.45%
2-3年C28.88%25.52%25.17%
3年以上D100.00%100.00%100.00%

注:基于谨慎性考虑,将 3 年以上应收账款平均迁徙率直接认定为 100%

2)公司以各账龄迁徙率平均值为基础计算各账龄区间的历史损失率和预期信用损失率:

期间账龄历史损失率计算过程历史损失率前瞻性调整预期信用损失率
2025年末1年以内E=A*B*C*D1.53%1.00%1.54%
1-2年F=B*C*D13.12%1.00%13.25%
2-3年G=C*D28.88%1.00%29.17%
3年以上H=D100.00%-100.00%
2024年末1年以内E=A*B*C*D1.54%1.00%1.56%
1-2年F=B*C*D11.90%1.00%12.02%
2-3年G=C*D25.52%1.00%25.78%
3年以上H=D100.00%-100.00%
2023年末1年以内E=A*B*C*D1.57%1.00%1.58%
1-2年F=B*C*D11.19%1.00%11.30%
2-3年G=C*D25.17%1.00%25.42%
3年以上H=D100.00%-100.00%

3)将迁徙率模型测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坏账准备与公司实际执行固定账龄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坏账准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账龄区间应收账款余额迁徙率模型测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迁徙率模型计算的坏账准备按照固定账龄计算的坏账准备差异
2025年末1年以内515,754.701.54%7,966.214,971.102,995.11
1至2年48,920.0413.25%6,481.739,070.89-2,589.16
2至3年14,359.4429.17%4,188.926,815.66-2,626.74
3年以上50,703.49100.00%50,703.4947,835.422,868.07
合计629,737.67-69,340.3568,693.07647.28
2024年末1年以内515,677.251.56%8,036.424,159.313,877.11
1至2年40,554.6112.02%4,873.077,585.98-2,712.91
2至3年28,165.6225.78%7,260.3111,617.56-4,357.25
3年以上42,814.78100.00%42,814.7839,155.073,659.71
合计627,212.27-62,984.5862,517.91466.67
2023年末1年以内459,135.781.58%7,259.073,237.914,021.16
1至2年50,963.8811.30%5,758.158,924.15-3,166.00
2至3年24,229.5925.42%6,158.859,046.57-2,887.72
3年以上42,017.08100.00%42,017.0839,520.372,496.71
合计576,346.33-61,193.1560,728.99464.16

经测算,报告期各年末按迁徙率模型测算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的坏账准备金额与按照固定账龄计算的坏账准备金额差异分别为 464.16 万元、466.67 万元及 647.28 万元,如按此差异金额推算,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差异为 2.51 万元及 180.61 万元,差异金额及对净利润影响较小,基于谨慎性原则和一贯性原则,公司报告期内采用账龄组合按照固定比例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同行业可比公司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1)智能缆网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缆网业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按照账龄组合为信用风险特征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应收账款的计提比例比较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1-6月7-12月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华通线缆3.00%3.00%10.00%30.00%50.00%100.00%100.00%
华菱线缆2.00%5.00%10.00%30.00%80.00%100.00%100.00%
万马股份1.08%-1.12%1.08%-1.12%10.41%-10.67%30.92%-33.30%100.00%100.00%100.00%
中超控股0.50%5.00%10.00%30.00%50.00%80.00%100.00%
汉缆股份5.00%5.00%10.00%50.00%100.00%100.00%100.00%
金杯电工1.00%1.00%10.00%30.00%100.00%100.00%100.00%
通达股份2.00%2.00%5.00%20.00%30.00%50.00%100.00%
中辰股份1.00%-1.3%4.00%-5.00%11.30%-12.70%27.00%-29.80%41.17%-44.00%55.50%-61.00%100.00%
杭电股份5.00%5.00%10.00%20.00%50.00%100.00%100.00%
公司-智能缆网业务0.00%0.00%20.00%50.00%100.00%100.00%100.00%

注:公司智能缆网业务同行业可比公司宝胜股份、福华尚纬坏账政策中确认组合依据与公司确认组合的依据不相同,因此采用坏账政策中确认组合依据账龄组合的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进行比较;起帆电缆及金龙羽未披露相关信息,暂不列举。

由上表可知,公司智能缆网业务应收账款的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无重大差异。公司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未计提坏账准备,主要系:1)从组合计提政策来看,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公司坏账计提比例为 0%,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比例在 0.5%-5%区间,公司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计提比例下限;但账龄在 1-2年的应收账款,公司坏账计提比例为 20%,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比例在 5%-12.70%区间,公司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计提比例上限,其余各账龄坏账计提比例在同行业可比公司计提比例区间偏高位置,因此,公司智能缆网业务坏账准备综合比例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综合比例中游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值较为接近,公司应收账款坏账综合计提比例并未因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未计提坏账准备而未计提充分;2)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 1 年以内的约 80%,2 年以内的约 90%,账龄分布情况良好,1 年以内估计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经测算,报告期各年末按迁徙率模型测算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的坏账准备金额与按照固定账龄计算的坏账准备金额差异分别为 464.16 万元、466.67 万元及 647.28 万元,如按此差异金额推算,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差异为 2.51 万元及 180.61 万元,差异金额及对净利润影响较小(具体测算过程详见本小题上一小问相关回复),基于谨慎性原则和一贯性原则,公司报告期内一直采用上述固定比例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账龄 1 年以内未计提坏账,但总体综合坏账计提比例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综合坏账计提比例中游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值较为接近。此外,1 年以内估计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使用迁徙率模型测算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的坏账准备金额与按照固定账龄计算的坏账准备金额差异较小,对净利润影响较小,基于谨慎性原则和一贯性原则,1 年以内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具备合理性。

公司智能缆网业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坏账准备综合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2026 年 6 月末2025 年末2024 年末2023 年末
宝胜股份26.63%28.86%27.12%24.35%
福华尚纬7.74%10.66%9.01%6.70%
华通线缆10.71%8.90%9.94%11.43%
起帆电缆11.12%14.01%10.44%8.35%
华菱线缆5.11%5.68%6.80%6.13%
万马股份5.43%6.15%5.04%5.02%
中超控股20.83%22.43%19.58%19.15%
汉缆股份14.59%15.77%15.08%13.04%
金杯电工4.02%5.30%5.35%7.35%
通达股份4.83%4.60%5.33%4.98%
金龙羽16.77%20.28%23.18%22.15%
中辰股份11.34%12.51%9.48%8.93%
杭电股份7.29%7.91%7.24%7.44%
智能缆网业务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11.26%12.54%11.81%11.16%
公司-智能缆网业务11.81%10.59%8.98%10.16%

由上表可知,公司智能缆网业务坏账准备综合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值无重大差异,公司智能缆网业务坏账准备计提谨慎。

(2)智能电池/光纤

报告期内,发行人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按照账龄组合为信用风险特征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应收账款的计提比例比较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1-6月7-12月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博力威5.00%5.00%10.00%30.00%50.00%80.00%100.00%
亿纬锂能5.00%10.00%20.00%50.00%100.00%100.00%100.00%
鹏辉能源2.16%-3.19%2.16%-3.19%19.91%-29.32%36.60%-74.17%79.46%-97.06%91.91%-100%100.00%
诺德股份0.00%5.00%10.00%30.00%50.00%80.00%80.00%
嘉元科技5.00%5.00%10.00%50.00%70.00%100.00%100.00%
中一科技5.00%5.00%10.00%50.00%100.00%100.00%100.00%
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5.00%5.00%10.00%20.00%50.00%80.00%100.00%

注:公司智能电池 光纤业务同行业可比公司鹏辉能源账龄组合包括出口组合和内销组合,为了可比性,本次将该公司 2 个组合合并,合并计算综合坏账准备。

由上表可知,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应收账款的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无重大差异。

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综合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2026 年 6 月末2025 年末2024 年末2023 年末
博力威8.50%9.96%14.27%7.73%
亿纬锂能7.16%7.79%6.85%5.68%
鹏辉能源5.67%8.59%8.74%8.94%
诺德股份2.62%3.32%4.68%4.34%
嘉元科技5.81%5.29%5.20%5.67%
中一科技5.38%5.31%5.92%6.55%
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5.86%6.71%7.61%6.49%
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47.18%49.46%53.75%73.62%

由上表可知,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坏账准备综合计提比例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值,主要系对报告期以前锂电池业务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可能无法履约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较高,扣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后公司智能电池/光纤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21.54%、14.25%、10.86%及 10.84%,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值,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坏账准备计提谨慎。

(3)智慧机场

报告期内,发行人智慧机场业务按照账龄组合为信用风险特征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应收账款的计提比例如下:

公司名称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公司-智慧机场业务5.00%10.00%20.00%50.00%80.00%100.00%

公司智慧机场业务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化岩土、隧道股份和浦东建设坏账政策中确认组合依据均与公司确认组合的依据不相同,不具有可比性。

公司智慧机场业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坏账准备综合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2026 年 6 月末2025 年末2024 年末2023 年末
中化岩土55.82%52.10%41.67%30.25%
隧道股份6.55%5.32%5.68%5.87%
浦东建设5.16%4.58%4.65%6.39%
智慧机场业务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22.51%20.66%17.33%14.17%
公司-智慧机场业务22.55%15.28%16.40%13.96%

由上表可知,公司智慧机场业务坏账准备综合计提比例整体上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值,主要系中化岩土经营状况持续恶化,存在大量涉诉及纠纷情况,计提坏账准备比例较高,拉高了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值。不考虑中化岩土的特殊情况,公司计提坏账准备比例高于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智慧机场业务坏账准备计提谨慎。报告期内,受业务细分领域、下游客户类型及项目建设周期等因素影响,各公司应收账款划分组合、账龄分布等存在一定差异,从而导致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存在一定差异。但公司智慧机场业务坏账准备综合计提比例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合理区间。

综上所述,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合理充分,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重大差异。

(七)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复核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分析账龄分布情况,统计公司各业务板块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及报告期末 50%以上应收账款客户期后回款情况;

(2)获取公司各业务板块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销售合同,了解客户类型、交易内容、信用政策;统计分析报告期末 50%以上应收账款客户类型、交易内容及信用政策;

(3)通过企查查等公开信息网站查询主要欠款方的资信状况;

(4)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官方网站,并访谈管理层,确认发行人与主要欠款方是否存在诉讼及纠纷;

(5)结合公司年度报告,分析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的变动原因;

(6)访谈管理层了解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划分的方法,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所依据的参数、假设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年度报告分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7)执行客户函证程序,申报会计师对 2023年末、2024 年末及2025年末应收账款执行函证程序,发函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79.39%、75.27%及 74.04%,回函可确认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分别为 41.17%、42.52%及44.64%,因下游客户多为央国企,出于保密、内部政策管理等要求,回函意愿较低,申报会计师对未回函函证执行了替代测试,抽查了合同/订单、出库单、签收单、发票及回款记录等原始单据,回函和替代测试可确认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为 79.39%、75.27%及 74.04%。

2、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公司已区分业务板块说明应收款项主要欠款方的类型、交易内容、信用政策、账龄分布情况。智能缆网业务主要欠款方整体期后回款情况良好,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主要欠款方存在部分无法履约等情况导致回款不佳的情形,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会计政策充分计提坏账准备,除此之外,其他欠款方回款情况良好;智慧机场业务因不同项目建设周期、付款节点和付款比例存在一定差异,但主要欠款方期后回款整体情况良好。

(2)公司应收款项余额规模与营业收入变动匹配,具备合理性。

( )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划分准确;公司智能电池 光纤业务主要欠款方中存在部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限高等情形,资信情况较差,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除此之外,主要欠款方资信情况良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主要欠款方不存在涉诉金额500万以上的未决诉讼或纠纷情况。

(4)公司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所依据的参数、假设及坏账准备计提具备合理性和充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区分业务板块并结合存货结构、库龄、存放状态、在手订单覆盖情况及期后结转情况,说明存货余额规模、季节性特征的合理性,与相关业务规模的匹配性,并说明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内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一)存货结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业务板块存货结构情况如下:

1、智能缆网

单位:万元,%

期间存货类型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占比
2026年6月末原材料200,225.75479.99199,745.7663.08
在产品42,760.98-42,760.9813.50
库存商品75,242.921,073.6974,169.2323.42
合同履约成本----
合计318,229.651,553.68316,675.97100.00
2025年末原材料124,404.43491.09123,913.3460.14
在产品17,704.98-17,704.988.59
库存商品65,648.921,210.9064,438.0231.27
合同履约成本1.32-1.32-
合计207,759.651,701.99206,057.66100.00
2024年末原材料100,262.23525.6299,736.6144.99
在产品47,501.25-47,501.2521.43
库存商品76,641.472,186.5574,454.9233.58
合同履约成本----
合计224,404.952,712.17221,692.78100.00
2023年末原材料127,081.38918.25126,163.1350.73
在产品44,255.46271.1243,984.3417.69
库存商品80,821.962,289.5378,532.4431.58
合同履约成本----
合计252,158.803,478.90248,679.9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能缆网业务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48,679.91 万元、221,692.78 万元、206,057.66 万元及 316,675.97 万元,呈现一定波动趋势,主要系公司以销定产,各期末排产待交付订单有所变动,对应备货规模有所波动。存货中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占比较高,两者合计占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82.31%、78.57%、91.41%和 86.50%,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2、智能电池/光纤

单位:万元,%

期间存货类型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占比
2026年6月末原材料17,609.06252.7617,356.2944.94
在产品9,650.30121.599,528.7124.67
库存商品13,546.361,807.6111,738.7530.39
合计40,805.722,181.9638,623.76100.00
2025年末原材料8,719.47252.588,466.8943.60
在产品4,248.28291.183,957.1020.38
库存商品9,111.542,117.736,993.8136.02
合计22,079.292,661.4919,417.80100.00
2024年末原材料12,782.75647.0012,135.7551.15
在产品3,419.96400.973,018.9912.72
库存商品12,900.824,327.618,573.2136.13
合计29,103.535,375.5823,727.95100.00
2023年末原材料9,595.62425.429,170.2031.59
在产品7,771.59486.267,285.3225.10
库存商品21,853.279,278.2912,574.9843.32
合计39,220.4810,189.9729,030.5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9,030.50万元、23,727.95 万元、19,417.80 万元及 38,623.76 万元,2023 年至 2025 年,各期末存货账面原值和跌价准备均有所下降,主要系锂电池业务逐步转型,陆续销售前期计提跌价的旧库存、呆滞物料,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同步转销,存货账面价值降低。2026 年 6 月末,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存货增加,主要系随着下游市场向好,公司排产待交付订单增加,备货规模增加所致。存货中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占比较高,两者合计占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 74.90%、87.28%、79.62%和75.33%,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3、智慧机场

单位:万元,%

期间存货类型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占比
2026年6月末原材料11,204.14-11,204.1441.99
合同履约成本15,479.76-15,479.7658.01
合计26,683.90-26,683.90100.00
2025年末原材料10,270.41-10,270.4130.69
合同履约成本23,198.47-23,198.4769.31
合计33,468.88-33,468.88100.00
2024年末原材料10,851.75-10,851.7538.25
合同履约成本17,517.00-17,517.0061.75
合计28,368.75-28,368.75100.00
2023年末原材料2,292.26-2,292.2618.18
合同履约成本10,315.12-10,315.1281.82
合计12,607.38-12,607.38100.00

智慧机场业务主要从事专业工程项目建设,不从事实物产品生产及对外销售,因此相关项目成本主要通过合同履约成本归集,不存在在产品和库存商品等科目。

报告期各期末,智慧机场业务板块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2,607.38 万元、28,368.75 万元、33,468.88 万元和 26,683.90 万元,2023 年末至 2025 年末存货账面价值呈增长趋势,主要系公司智慧机场业务主要从事专业工程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周期长,随着公司业务订单增加,相应的原材料和合同履约成本增加。2026年6月末存货大幅减少,主要系公司施工工程项目陆续推进后,合同履约成本结转营业成本,存货账面价值有所下降。

(二)存货库龄情况和存放状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业务板块存货的库龄构成情况如下:

1、智能缆网

单位:万元,%

期间存货类型账面余额1年以内1年以上1年以上占比
2026年6月末原材料200,225.75199,687.48538.270.27
在产品42,760.9842,760.98--
库存商品75,242.9273,017.272,225.652.96
合同履约成本----
合计318,229.65315,465.732,763.920.87
2025年末原材料124,404.43123,589.57814.860.66
在产品17,704.9817,704.98--
库存商品65,648.9263,780.641,868.282.85
合同履约成本1.321.32--
合计207,759.65205,076.512,683.141.29
2024年末原材料100,262.2399,319.47942.760.94
在产品47,501.2547,501.25--
库存商品76,641.4774,300.752,340.723.05
合同履约成本----
合计224,404.95221,121.473,283.481.46
2023年末原材料127,081.38125,453.081,628.301.28
在产品44,255.4643,651.81603.651.36
库存商品80,821.9678,203.042,618.923.24
合同履约成本----
合计252,158.80247,307.934,850.871.9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能缆网业务库龄1年以上的存货金额分别为 4,850.87万元、3,283.48 万元、2,683.14 万元和 2,763.92 万元,占比分别为 1.92%、1.46%、1.29%和 0.87%,金额较小及占比较低,整体库龄良好,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存放状态均正常,不存在报废损毁情况。

2、智能电池/光纤

单位:万元,%

期间存货类型账面余额1年以内1年以上1年以上占比
2026年6月末原材料17,609.0616,155.241,453.828.26
在产品9,650.309,519.49130.811.36
库存商品13,546.3611,508.162,038.2015.05
合计40,805.7237,182.893,622.838.88
2025年末原材料8,719.477,845.09874.3710.03
在产品4,248.284,244.683.600.08
库存商品9,111.547,150.261,961.2821.53
合计22,079.2919,240.032,839.2512.86
2024年末原材料12,782.7511,733.051,049.708.21
在产品3,419.963,279.30140.674.11
库存商品12,900.8210,289.752,611.0720.24
合计29,103.5325,302.103,801.4413.06
2023年末原材料9,595.628,468.081,127.5411.75
在产品7,771.597,680.5191.081.17
库存商品21,853.2717,154.534,698.7421.50
合计39,220.4833,303.125,917.3615.0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库龄 1 年以上的存货金额分别为5,917.36 万元、3,801.44 万元、2,839.25 万元和 3,622.83 万元,占比分别为 15.09%、13.06%、12.86%和 8.88%,2024 年末至 2026 年 6 月末,库龄 1 年以上存货金额占比较低且逐期下降,2023 年末 1 年以上的存货金额及占比较高,主要系报告期以前生产的部分产品因客户需求下降导致产品滞销,报告期内,公司采用降价、促销等方式陆续出清长库龄存货。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存放状态均正常,不存在报废损毁情况。

3、智慧机场

单位:万元,%

期间存货类型账面余额1年以内1年以上1年以上占比
2026年6月末原材料11,204.1411,204.14--
合同履约成本15,479.765,578.879,900.8963.96
合计26,683.9016,783.019,900.8937.10
2025年末原材料10,270.4110,270.41--
合同履约成本23,198.4715,757.067,441.4132.08
合计33,468.8826,027.477,441.4122.23
2024年末原材料10,851.7510,851.75--
合同履约成本17,517.0012,650.374,866.6227.78
合计28,368.7523,502.124,866.6217.15
2023年末原材料2,292.262,292.26--
合同履约成本10,315.1210,219.5995.530.93
合计12,607.3812,511.8595.530.7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慧机场业务库龄 1年以上的存货金额分别为 95.53万

元、4,866.62 万元、7,441.41 万元和 9,900.89 万元,占比分别为 0.76%、17.15%、22.23%和 37.10%,库龄 1 年以上的存货增加主要系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相关项目,收到客户因工程复杂性及外部不确定因素调整建设进度的通知,该项目建设周期延长,扣除该项目后,报告期各期末 1 年以上库龄金额分别为 95.53万元、123.54 万元、157.69 万元和 2,263.58 万元、占比分别为 0.76%、0.44%、0.47%及 8.48%,金额较小及占比较低。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存放状态均正常,不存在报废损毁情况。

(三)在手订单覆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业务板块在手订单覆盖情况如下:

1、智能缆网

单位:万元,%

期末项目账面余额在手订单对应库存商品金额在手订单覆盖率
2026年6月末库存商品75,242.9274,722.7199.31
2025年末库存商品65,648.9264,569.1898.36
2024年末库存商品76,641.4775,707.6398.78
2023年末库存商品80,821.9679,042.0597.8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能缆网在手订单覆盖率分别为 97.80%、98.78%、98.36%及99.31%,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接到客户订单后启动排产,期末入库的成品电缆基本均为对应特定在手订单生产,报告期各期末,在手订单覆盖率较高。

2、智能电池/光纤

单位:万元,%

期末项目账面余额在手订单对应库存商品金额在手订单覆盖率
2026年6月末库存商品13,546.367,037.8551.95
2025年末库存商品9,111.545,555.8060.98
2024年末库存商品12,900.826,458.4150.06
2023年末库存商品21,853.279,139.7441.8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能电池/光纤在手订单覆盖率分别为41.82%、50.06%、60.98%及51.95%,主要系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中主要产品锂电铜箔和锂电池通用性较强,公司在“以销定产”的基础上,同时也保有一定量的备库,以满足临时订单的需要。

3、智慧机场

单位:万元,%

期末项目账面余额在手订单对应合同履约成本金额在手订单覆盖率
2026年6月末合同履约成本15,479.7614,902.4696.27
2025年末合同履约成本23,198.4722,536.2697.15
2024年末合同履约成本17,517.0017,169.6998.02
2023年末合同履约成本10,315.1210,027.1697.2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慧机场订单覆盖率分别为 97.21%、98.02%、97.15%及 96.27%,智慧机场业务主要从事专业工程项目建设,通常获取订单后开始施工建设,报告期各期末,在手订单覆盖率较高。

(四)期后结转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业务板块存货期后结转情况如下:

1、智能缆网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6 月末2025 年末2024 年末2023 年末
库存商品余额75,242.9265,648.9276,641.4780,821.96
期后结转金额49,823.5261,627.9075,520.2280,535.36
期后结转占比66.2293.8798.5499.65

注:期后结转情况统计截至 2026 年7 月末。

如上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能缆网业务库存商品期后结转占比分别为99.65%、98.54%、93.87%和 66.22%,期后结转比例较高,销售情况良好。

2、智能电池/光纤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6 月末2025 年末2024 年末2023 年末
库存商品余额13,546.369,111.5412,900.8221,853.27
期后结转金额5,766.167,539.5811,601.7820,614.60
期后结转占比42.5782.7589.9394.33

注:期后结转情况统计截至 2026 年7 月末。

如上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公司库存商品期后结转占比分别为 94.33%、89.93%、82.75%和 42.57%,期后结转比例较高,销售情况良好。

3、智慧机场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6 月末2025 年末2024 年末2023 年末
合同履约成本余额15,479.7623,198.4717,517.0010,315.12
期后结转金额754.5910,387.9210,071.985,469.82
期后结转占比4.8744.7857.5053.03

注:期后结转情况统计截至 2026 年7 月末。

如上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慧机场业务合同履约成本期后结转占比分别为 53.03%、57.50%、44.78%和 4.87%,期后结转比例较低,主要系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相关项目,收到客户因工程复杂性及外部不确定因素调整建设进度的通知,该项目建设周期延长,扣除该项目后,报告期各期末,合同履约成本期后结转占比分别为 99.01%、99.08%、78.80%和 57.04%,期后结转比例较高,销售情况良好。

(五)存货余额规模、季节性特征的合理性,与相关业务规模的匹配性

公司智能缆网、智能电池/光纤、智慧机场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模式,报告期期末的存货往往与下一季度收入相关,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末存货与下一季度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项目当季末存货账面价值下一季度营业收入当季末存货账面占下一季度营业收入比例
2026年1-6月一季度390,713.13766,659.0550.96
二季度381,983.62--
2025年度一季度336,188.66810,229.0941.49
二季度356,260.08723,317.9649.25
三季度387,434.92789,832.5049.05
四季度258,944.34532,492.5048.63
2024年度一季度321,799.22653,353.4349.25
二季度306,061.33687,697.4244.51
三季度324,583.92787,193.5841.23
四季度273,789.46487,383.5056.18
2023 年度一季度296,640.27605,896.8548.96
二季度310,237.61702,152.5444.18
三季度318,088.82707,379.9544.97
四季度290,317.80481,121.7060.34

如上表,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缆网业务和智慧机场业务一季度受春节停工和冬季天气制约,节后工地复工滞后,形成传统淡季,一般 3月开始逐步回暖,因此一季度收入较低,相应的季初(上一年年末)备货较低,存货规模较小,二季度到四季度收入相对平稳,相应的季初(一季度末、二季度末、三季度末)备货波动较小,存货规模相对稳定。因此,公司存货余额规模与相关业务规模匹配,存货余额规模、季节性波动具备合理性。

(六)存货跌价准备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项目2026 年 6 月末2025 年末2024 年末2023 年末
智能缆网存货账面余额318,229.65207,759.65224,404.95252,158.80
存货跌价准备1,553.681,701.992,712.173,478.90
存货跌价准备比例0.490.821.211.38
智能电池/光纤存货账面余额40,805.7222,079.2929,103.5339,220.48
存货跌价准备2,181.962,661.495,375.5810,189.97
存货跌价准备比例5.3512.0518.4725.98
智慧机场存货账面余额26,683.9033,468.8828,368.7512,607.38
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比例----
合计存货账面余额385,719.27263,307.82281,877.23303,986.66
存货跌价准备3,735.644,363.488,087.7513,668.87
存货跌价准备比例0.971.662.874.5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能缆网业务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 3,478.90 万元、2,712.17 万元、1,701.99 万元和 1,553.68 万元,计提比例分别为 1.38%、1.21%、

0.82%和 0.49%,金额和占比均逐步下降,主要系公司不断加强存货管理,存货周转变快。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 10,189.97万元、5,375.58 万元、2,661.49 万元和 2,181.96 万元,占比分别为 25.98%、18.47%、12.05%及5.35%,金额和占比均逐步下降,主要系:一方面,锂电池业务逐步转型,陆续销售前期计提跌价的旧库存、呆滞物料,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同步转销,导致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下降;另一方面,下游需求旺盛,相关业务产能利用率有所增加,单位固定成本下降,同时公司优化产品结构,加大高毛利产品的销售占比,导致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毛利率有所增加,相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有所下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慧机场业务因业务模式特殊性,存货不存在跌价。

综上所述,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业务存货跌价准备变动具备合理性。

(七)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2026 年 6 月末2025 年末2024 年末2023 年末
宝胜股份1.010.870.900.71
福华尚纬0.610.641.841.36
华通线缆0.610.590.931.49
起帆电缆-0.120.060.03
华菱线缆0.991.460.400.32
万马股份1.421.861.431.27
中超控股0.470.630.640.95
汉缆股份0.200.130.300.24
金杯电工1.000.550.510.49
通达股份1.291.591.720.67
金龙羽0.790.810.510.18
中辰股份1.131.561.030.69
杭电股份1.642.252.893.38
智能缆网业务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0.861.001.010.91
博力威7.6810.4910.8114.10
亿纬锂能2.683.546.868.03
鹏辉能源6.109.0515.397.37
智能电池/光纤-锂电池业务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5.487.6911.029.83
诺德股份0.280.691.661.84
嘉元科技--1.791.70
中一科技0.01-0.282.82
智能电池/光纤-锂电铜箔业务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0.100.231.242.12
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2.793.966.135.98
中化岩土----
隧道股份0.420.620.540.60
浦东建设----
智慧机场业务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0.140.210.180.20
可比公司平均值1.291.702.302.19
公司-智能缆网0.490.821.211.38
公司-智能电池/光纤5.3512.0518.4725.98
公司-智慧机场----
公司整体业务0.971.662.874.50

由上表可知,公司智能缆网业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基本保持一致。

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2023 年至2025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系公司相关业务产能利用率低,毛利率较低甚至为负,随着公司相关毛利率提升,对应存货跌价减少,2026 年 6 月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差异有所缩小。

公司智慧机场业务,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均为 0.00%,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化岩土、浦东建设一致,符合行业惯例。

(八)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余额明细表、库龄明细表及期末库存商品及合同履约成本对应的在手订单明细表,计算各期末存货订单覆盖率;获取库存商品及合同履约成本期后结转明细表,测算各期末库存商品及合同履约成本期后结转情况;

( )申报会计师执行存货监盘程序,对 年末、 年末及 年末的存货进行监盘,确认期末存货的真实性,同时在监盘过程中关注存货状态是否存在损毁、呆滞情况,存货监盘比例分别为 75.48%、70.65%及72.64%;

(3)统计和分析各季度存货规模,并结合访谈管理层了解存货季节性规模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4)访谈管理层了解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内变动的原因,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定期报告,对比分析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准备计提比例,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2、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存货结构合理,存放状态正常。智能缆网业务库龄 1 年以上的存货金额较小及占比较低,整体库龄良好;智能电池/光纤业务,2023 年末 1 年以上的存货金额及占比较高,主要系报告期以前生产的部分产品因客户需求下降导致产品滞销,公司采用降价、促销等方式陆续出清长库龄存货,2024年末至2026年 6月末,库龄1年以上存货金额占比较低且逐期下降。智慧机场业务因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延长存在 1年以上库龄存货,扣除该项目后,公司 1 年以上存货金额及占比较低,整体库龄良好。公司存货在手订单覆盖率情况及期后结转情况良好。

(2)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余额规模与相关业务规模匹配,存货季节性波动具备合理性。

(3)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智能缆网业务、智慧机场业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2023年至2025年,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系公司相关业务产能利用率低,毛利率较低甚至为负,随着公司相关毛利率提升,对应存货跌价减少,2026 年 6 月末,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存货跌价准备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差异有所缩小。

三、结合报告期内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使用状态、预计完工时间及竣工验收情况,说明在建工程转固的具体时点及依据,是否存在已达到或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长期未转固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说明在建工程主要工程承包商、原材料供应商等合作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并说明相关交易的独立性和定价的公允性;区分业务板块并结合相关业务经营效益、资产使用状况及闲置率、产能利用率、抵质押等情况,说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结合报告期内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使用状态、预计完工时间及竣工验收情况,说明在建工程转固的具体时点及依据,是否存在已达到或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长期未转固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1、报告期内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使用状态、预计完工时间及竣工验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报告期内转固金额2026年6月末余额截至报告期末建设进度预计完工时间使用状态及竣工验收情况
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合计
高端海工海缆产业基地项目36,473.7919,949.538,067.28-64,490.6040,917.8352.36%一期项目预计2026年12月,二期项目预计2028年12月2024年办公楼、倒班楼、CCV(悬链式)交联楼等达到可使用状态验收转固;2025年部分CCV(悬链式)生产线和CV(立式)生产线等调试合格,达到可使用状态转固;2026年1-6月VCV楼、主厂房等达到可使用状态转固,剩余未转固部分主要系尚未调试成功的生产线、耐压检测系统等设备及尚未完工的远东海缆栈桥项目。
宜宾远东铜箔产业园工程2,905.94984.4233,813.691,745.2939,449.3449,964.0839.22%(其中一期进度61.66%)一期项目预计2028年3月,二期项目尚未开始建设该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包括南区生产线和北区生产线,南厂房和北厂房各11套生产线,共有22套生产线。2023年一期北区少量设备达到使用状态转固;2024年一期北区4条生产线达到可使用状态转固;2025年开启智能化升级,新增的铜箔智能化转运系统等智能化设备达到可使用状态转固;2026年1-6月北区部分生产线达到可使用状态转固,剩余未转固部分主要系一期南区生产线及相关厂房。二期尚未开始建设。
江苏远东电池年产12G瓦时高能量密度动力储能锂电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2,109.931,087.997,575.56134.6610,908.149,738.6693.26%预计2027年12月为匹配自身业务发展,江苏远东电池集中资源优先建设生产厂房、购置设备、改造产线等。2024年科研大楼、食堂、100Ah方壳电芯模组PACK装配线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固;2025年部分厂房改造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固;2026年1-6月原料立体仓库等达到可使用状态转固,剩余未转固部分主要系尚未确定装修计划的组合厂房等。
合计41,489.6622,021.9449,456.531,879.95114,848.08100,620.57---

2、在建工程转固的具体时点及依据,是否存在已达到或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长期未转固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上述在建工程各项目主要资产转固的金额、具体时点、具体依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资产名称转固具体时间转固金额转固具体依据
高端海工海缆产业基地项目CCV交联楼2024年12月993.74装修完成,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建筑物验收,验收合格后,以验收小组签署的工程验收单为转固依据
科研综合大楼2024年12月3,460.48
倒班楼2024年12月2,192.71
超高压屏蔽试验大厅2025年5月879.89
66kV-CCV(悬链式)生产线(XLPE)1号2025年7月1,398.45设备到厂后公司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设备技术指标调试达到预定要求后,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设备进行验收,设备验收合格后,以验收小组签署的设备验收单为转固依据
双头分电机大拉连续退火机2025年8月607.47
750kV-VCV(立式)生产线(XLPE+PP)及其配套2025年10月3,165.71
220kV-CCV(悬链式)生产线(XLPE+PP)及其配套2025年10月3,275.79
海缆一期供电高、低压成套柜2025年11月969.04
Φ250/5型连续挤铅机2025年12月537.01
66kV-CCV(悬链式)生产线(XLPE)2号2025年12月1,377.20
500kV-VCV(立式)生产线(XLPE)1号及其配套2025年12月2,881.87
集中上盘框绞机2026年1月587.30
龙门式收放线架2026年1月634.72
VCV交联楼2026年6月6,291.46主厂房、VCV交联楼已完工,预留管道布线空间已经完成,装修已经完成,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主厂房及其配套系统验收,验收合格后,以验收小组签署的工程验收单为转固依据
主厂房2026年6月18,575.04
消防水池及泵房2026年6月618.27
道路2026年6月1,374.34
电力管网配套系统2026年6月527.70
雨水管网配套系统2026年6月1,118.79
宜宾远东铜箔产业园工程铜箔厂区二楼办公室北区厂房2024年6月2024年6月731.2413,315.48北区厂房、办公室已完工,取得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主厂房、办公室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以验收小组签署的工程验收单为转固依据
含铜冲洗水处理系统2024年6月1,781.57设备到厂后公司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设备技术指标调试达到预定要求后,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设备进行验收,设备验收合格后,以验收小组签署的设备验收单为转固依据
10kV/0\ . 4kV 配电系统2024年6月1,374.20
暖通系统2024年6月1,889.82
纯水处理系统2024年6月562.89
DCS 自控系统(北区)2024年6月1,031.58
江苏远东电池年产12G瓦时高能量密度动力储能锂电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100Ah 方壳电芯模组 PACK 装配线2024年2月538.09设备到厂后公司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设备技术指标调试达到预定要求后,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设备进行验收,设备验收合格后,以验收小组签署的设备验收单为转固依据
食堂2024年6月1,611.94装修完成,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建筑物验收,验收合格后,以验收小组签署的工程验收单为转固依据
科研楼2024年6月3,870.75
原料立体仓2026年6月2,029.62

《企业会计准则第 4号——固定资产》第九条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公司严格按照准则规定,当在建工程完成验收且已达到可使用状态时,将其转为固定资产。具体来看,公司对于房屋及构筑物,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工程验收单转固;对于机器设备类资产,完成安装调试工作且验收合格后,根据设备验收单转固。由上表可见,公司根据工程物理完工状态、设备安装调试技术指标结果等因素综合判断在建工程是否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并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工程或设备验收,验收完毕后根据工程验收单或设备验收单及时办理转固手续,各项目转固时点与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点保持一致,在建工程转固及时,不存在未及时转固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述依据执行,确保在建工程转固时点及依据符合会计准则要求,不存在已达到或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长期未转固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已达到或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长期未转固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二)说明在建工程主要工程承包商、原材料供应商等合作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并说明相关交易的独立性和定价的公允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工程承包商及设备供应商的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安排
2026年1-6月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1,372.48否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1,282.93否
湖南建投水利水电有限公司917.43否
武汉智纤科技有限公司615.54否
无锡市中鼎电工机械有限公司437.22否
合计4,625.60-
2025年度合肥神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6,135.49否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203.34否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490.99否
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2,270.41否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1,454.92否
合计15,555.14-
2024年度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20,097.12否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7,062.85否
合肥神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6,507.12否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5,458.41否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2,309.19否
合计51,434.70-
2023年度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6,016.85否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203.20否
合肥神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942.48否
武汉智纤科技有限公司4,076.11否
洪田科技有限公司3,819.47否
合计47,058.10-

公司制订了《采购管理制度》,对设备和工程的采购从计划、供应商选取、比价确定价格、合同或订单订立、供应过程管理、验收、付款等重要环节以及相关的财务处理流程进行规范管理;公司与上述供应商交易均通过严格内部招标和比价过程审批,同时,上述供应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相关交易独立且定价公允。

(三)区分业务板块并结合相关业务经营效益、资产使用状况及闲置率、产能利用率、抵质押等情况,说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相关业务经营效益

报告期内各业务板块的主要经营效益如下:

单位:万元

板块净利润
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智能缆网18,256.2328,809.1026,334.5788,113.92
智能电池/光纤-2,350.17-34,574.61-69,119.97-65,752.11
智慧机场4,454.8311,284.3012,288.079,200.34
减:合并抵销624.081,175.352,387.011,550.32
少数股东损益-803.00-1,544.13-1,080.09-1,954.8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39.805,887.57-31,804.2431,966.66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缆网业务净利润分别为88,113.92万元、26,334.57万元、28,809.10 万元及 18,256.23 万元,经营效益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净利润分别为-65,752.11 万元、-69,119.97万元、-34,574.61万元及-2,350.17 万元,随着下游市场需求增加,公司加强市场开拓,相关业务收入规模的扩大,产能利用率整体提高,同时,公司优化产品结构,相关业务毛利率整体得以提升,报告期内亏损金额持续减少。

报告期内智慧机场业务净利润分别为 9,200.34 万元、12,288.07 万元、11,284.30 万元及 4,454.83 万元,经营效益良好。

2、资产使用状况及闲置率

报告期内,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板块部分固定资产由于产品转型、产能布局调整原因,处于闲置状态,除此之外,公司各业务主要固定资产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板块闲置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业务板块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闲置原因
2026年6月末智能电池/光纤锂电池23,588.5616,400.304,966.882,221.38产品转型
锂电铜箔7,955.501,484.90297.196,173.41产能布局调整
小计31,544.0617,885.205,264.078,394.80-
固定资产总额699,983.87352,929.2523,880.07323,174.55-
闲置率4.51--2.60-
2025年末智能电池/光纤锂电池23,750.5916,350.134,993.932,406.53产品转型
锂电铜箔7,955.501,248.03297.196,410.29产能布局调整
小计31,706.0917,598.165,291.128,816.82-
固定资产总额653,962.58334,141.5623,907.37295,913.65-
闲置率4.85--2.98-
2024年末智能电池/光纤锂电池22,386.4815,467.045,068.861,850.58产品转型
小计22,386.4815,467.045,068.861,850.58-
固定资产总额629,511.91309,959.9824,536.39295,015.54-
闲置率3.56--0.63-
2023年末智能电池/光纤锂电池6,825.154,502.291,002.631,320.24产品转型
小计6,825.154,502.291,002.631,320.24-
固定资产总额540,486.10281,695.9523,859.19234,930.95-
闲置率1.26--0.56-

报告期内,锂电池业务闲置的固定资产主要系江西远东电池部分车间生产线闲置,江西远东电池为国内较早进入该行业的先行者和拓荒者之一,随着国家补贴政策逐步退坡,动力电池业务收入大幅下降。公司逐步转型布局储能、轻出行、智慧家居、机器人等领域,公司主动暂停部分江西远东电池产线。

报告期内,锂电铜箔业务闲置固定资产主要系远东铜箔(江苏)部分厂区闲置,2025年公司对锂电铜箔业务产能布局优化,主动关停江苏铜箔基地,并对外出售相关固定资产,截至报告期末,相关房屋建筑物暂未完成出售,处于闲置状

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闲置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占固定资产总额分别为 1.26%、3.56%、4.85%和 4.51%,占比较低。

3、产能利用率

报告期内,各业务板块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业务板块主要产品产能利用率
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智能缆网电线电缆35.16%64.13%51.54%60.53%
裸导线70.01%38.25%92.28%51.31%
智能电池/光纤光纤28.51%11.92%--
电芯39.30%49.01%26.16%10.66%
锂电铜箔37.29%58.44%58.61%34.68%

注 1:公司 2025 年开始稳定生产光纤并对外销售,2026 年 1-6 月因公司战略调整优化将光纤业务调整至智能电池/光纤业务; 注 2:公司智慧机场业务系工程建设施工业务,不适用产能统计。

公司智能电池业务,2023 年智能电池业务中电芯产能利用率较低,随着公司锂电池业务逐步转型,储能业务量增长,产能利用率逐年攀升,2026年1-6月公司主动放弃低毛利订单,加大高毛利订单比例,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

公司智能缆网业务,2023 年至2025年,主要产品电线电缆各期产能利用率良好,经营状况良好,各项固定资产利用率良好。2026年1-6月,公司优化产品结构,主动放弃低毛利订单,提高高毛利订单占比,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

4、抵质押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业务板块所有权受限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主要用于抵押给银行获取融资和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项目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合计
2026年6月末智能缆网113,198.9840,011.57153,210.55
智能电池/光纤77,645.7221,336.2898,982.00
智慧机场---
小计总额190,844.70323,174.5561,347.85112,113.26252,192.55435,287.81
抵押比例59.0554.7257.94
2025年末智能缆网84,963.7876,626.05161,589.83
智能电池/光纤57,457.2910,070.1667,527.46
智慧机场---
小计142,421.0886,696.21229,117.28
总额295,913.65146,847.46442,761.10
抵押比例48.1359.0451.75
2024年末智能缆网79,779.8172,391.37152,171.18
智能电池/光纤68,366.22-68,366.22
智慧机场---
小计148,146.0372,391.37220,537.40
总额295,015.54141,084.50436,100.04
抵押比例50.2251.3150.57
2023年末智能缆网53,011.5528,012.4381,023.97
智能电池/光纤57,269.93-57,269.93
智慧机场---
小计110,281.4828,012.43138,293.90
总额234,930.95140,758.79375,689.74
抵押比例46.9419.9036.8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抵押比例分别为 36.81%、50.57%、51.75%和 57.94%,抵押比例较高,主要系公司近年推进高端海工海缆产业基地项目、宜宾远东铜箔产业园项目等多个产业项目的投资建设,项目建设资金部分来源于债务融资,银行授信要求以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项目作为抵押物增信,具备合理性。

5、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项目2026年6月末2025年末2024年末2023年末
固定资产账面原值699,983.87653,962.58629,511.91540,486.10
减值准备23,880.0723,907.3724,536.3923,859.19
减值准备计提比例3.413.663.904.41
在建工程账面原值112,113.26146,847.46141,194.99140,758.79
减值准备--110.50-
减值准备计提比例--0.08-

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 23,859.19 万元、24,536.39 万元、23,907.37 万元和 23,880.07 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原值比例为 4.41%、3.90%、3.66%和 3.41%,在建工程减值准备金额为 0 万元、110.50 万元、0 万元和 0 万元,占账面在建工程原值比例为 0.00%、0.08%、0.00%和 0.00%。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迹象。

公司基于上述会计准则,对各业务板块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进

行判断,报告期各期计提的减值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类型业务板块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在建工程智能缆网----
智能电池/光纤--110.50
智慧机场----
合计--110.50-
固定资产智能缆网---11.99
智能电池/光纤-258.111,049.17160.85
智慧机场----
合计-258.111,049.17172.84

报告期各期,公司智能缆网业务和智慧机场业务经营业绩良好,除 2023 年对无使用价值的资产计提 11.99 万元减值以外,不存在上述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023 年度,智能电池/光纤业务经营主体江西远东电池、江苏远东电池、远东铜箔(江苏)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出现上述(2)、(6)等减值迹象,公司委托评估机构对上述公司相关长期资产进行了专项减值测试,并出具了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公司对存在减值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60.85万元。

2024 年度,智能电池/光纤业务经营主体江西远东电池、江苏远东电池、远东铜箔(江苏)、宜宾远东铜箔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出现进一步减值迹象,公司委托评估机构对上述公司相关长期资产进行了专项减值测试,并出具了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公司对存在减值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049.17万元,对存在减值的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 110.50万元。

2025 年度,公司对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中锂电铜箔业务产能布局优化,主动关停远东铜箔(江苏)铜箔基地,并对外出售相关固定资产,公司委托评估机构对远东铜箔(江苏)铜箔基地的相关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公司对存在减值的固定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58.11 万元。2025年末,智能电池业务经营主体江苏远东电池、宜宾远东铜箔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出现进一步减值情况,公司委托评估机构对上述公司相关长期资产进行了专项减值测试,出具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相关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无需补充计提减值

准备。

2026 年1-6月,公司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未出现进一步减值迹象,未计提相关减值。

综上所述,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四)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在建工程明细,并结合管理层访谈了解建设进度、使用状态、预计完工时间及竣工验收情况;

(2)了解公司在建工程转固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访谈管理层了解在建工程转固的具体时点及依据、是否存在已达到或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长期未转固的情形,抽取相关会计凭证、工程/设备验收单、合同等支持性资料,分析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3)统计报告期内主要工程承包商、原材料供应商并访谈管理层了解相关交易的独立性和公允性;比照关联方清单,并结合企查查等公开网站查询,获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股股东出具的说明,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与上述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4)申报会计师执行固定资产监盘程序,对 2023 年末、2024 年末及 2025年末的固定资产进行监盘,确认期末固定资产的真实性,同时在监盘过程中重点关注设备及建筑物是否存在物理损毁、残缺、无法使用或长期闲置等情形,以评估固定资产减值迹象,监盘比例分别为 81.75%、86.06%和 83.87%;

(5)申报会计师实地勘察在建工程,核查在建工程的真实性,重点关注是否存在长时间停工,是否存在已完工未转固在建工程;并核实是否存在明显减值迹象,监盘比例分别为 99.45%、95.17%和 95.98%;

(6)统计公司各业务板块业务经营效益、资产使用状况及闲置率、产能利用率、抵质押情况,检查公司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明细表和相关减值测试明细,评价管理层对于减值迹象的判断是否合理,分析减值计提是否充分;获取评估机构出具的减值测试评估报告,并复核评估机构在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作的各项职业判断,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

2、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公司已说明报告期内主要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使用状态、预计完工时间及竣工验收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准则规定,当在建工程完成验收且已达到可使用状态时,根据工程/设备验收单将其转为固定资产,不存在已达到或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长期未转固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报告期内在建工程主要工程承包商、原材料供应商等合作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相关交易独立、定价公允。

(3)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缆网业务经营效益良好,资产使用状况良好,不存在闲置资产,产能利用率良好,存在资产抵押给银行获取融资或办理融资租赁业务,除 2023 年对无使用价值的资产计提 11.99 万元减值以外,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亏损金额持续减少,部分固定资产由于产品转型、产能布局调整原因,处于闲置状态,占比较低,其余资产使用状况良好,2023年至2025年,随着储能市场需求增加,相关产能利用率逐年提高,2026 年 1-6 月,公司优化产品结构,主动放弃低毛利订单,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存在资产抵押给银行获取融资或办理融资租赁业务,针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根据评估报告结果充分计提了减值。公司智慧机场业务经营效益良好,资产使用状况良好,不存在闲置资产,无抵质押资产,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四、结合货币资金存放及利率、有息负债渠道分布及融资成本等情况,说明在保有较大规模货币资金的同时维持较高有息负债的合理性及必要性,是否存在资金或金融资产归集、共管、质押或受托支付回流、保证金循环质押等类似安排,融资机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结合货币资金、有息负债月均余额及利率水平,量化说明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其他融资费用与货币资金、有息负债规模的变动匹配关系;结合应付票据业务背景、交易对方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保证金比例、票据贴现及资金流向等情况,说明应付票据及保证金规模变动的合理性,票据活动合规性,是否存在票据置换、票据找零等情况;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合理性及预计变动趋势,是否存在流动性及偿债风险

(一)结合货币资金存放及利率、有息负债渠道分布及融资成本等情况,说明在保有较大规模货币资金的同时维持较高有息负债的合理性及必要性;结合货币资金、有息负债月均余额及利率水平,量化说明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其他融资费用与货币资金、有息负债规模的变动匹配关系

1、公司的货币资金情况

(1)货币资金存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货币资金构成2026年6月末2025年末2024年末2023年末
库存现金19.8023.2434.5780.48
银行存款126,200.29101,985.4997,463.99123,112.80
其他货币资金231,723.70205,118.22184,126.30221,831.59
其中:借款保证金34,000.0035,000.0031,000.0033,000.17
票据保证金76,119.0864,795.0446,193.35110,247.08
信用证保证金105,953.8282,478.4281,786.2057,889.71
保函保证金11,157.7016,486.7617,623.0716,374.30
其他融资保证金2,410.552,410.24410.33479.00
为子公司担保保证金-2,110.005,000.00-
农民工资保证金1,219.491,215.081,349.971,414.58
其他保证金117.0587.54279.61587.97
不受限的其他货币资金746.01535.13483.771,838.79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和各类保证金构成,其中保证金主要为借款保证金、开立应付票据保证金和信用证保证金。

1)借款保证金勾稽分析

借款保证金明细及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6月末
主体借款行名称借款本金保证金保证金比例
远东电缆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60,000.0030,000.0050.00%
远东海缆如东农商行3,600.004,000.00111.11%
合计/63,600.0034,000.0053.46%
2025年末
主体借款行名称借款本金保证金保证金比例
远东电缆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59,600.0030,000.0050.34%
远东海缆江苏银行南通分行5,000.005,000.00100.00%
合计/64,600.0035,000.0054.18%
2024年末
主体借款行名称借款本金保证金保证金比例
远东电缆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59,900.0030,000.0050.08%
新远东电缆工商银行宜兴支行6,000.001,000.0016.67%
合计/65,900.0031,000.0047.04%
2023年末
主体借款行名称借款本金保证金保证金比例
远东电缆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60,000.0030,000.0050.00%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宜兴支行2,700.003,000.00111.11%
新材料浙商银行宜兴支行/0.17/
合计/62,700.0033,000.1752.63%

注:个别保证金超过借款本金为应银行开展业务要求,银行同步提供其他有敞口的授信额度,或为在期末时点尚未及时转出保证金账户的剩余金额,下同。

2)票据保证金勾稽分析

开立票据的保证金明细及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6月末
主体借款行名称借款本金保证金保证金比例
远东电缆中国建设银行宜兴支行14,400.006,420.0044.58%
工商银行宜兴支行5,000.005,000.00100.00%
兴业银行宜兴支行3,880.002,610.5267.28%
浙商银行宜兴支行5,000.005,000.00100.00%
招商银行宜兴支行/25.83/
江苏银行宜兴支行/147.99/
新远东电缆兴业银行宜兴支行/101.16/
招商银行宜兴支行/148.75/
远东通讯招商银行宜兴支行50.0050.00100.00%
复合技术兴业银行宜兴支行/1.58/
安徽电缆东亚银行合肥分行1,800.00900.0050.00%
//1.99/
远东铜箔(江苏)泰兴农商行/0.53/
远东储能技术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4,971.364,971.361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城西支行10,681.3810,681.38100.0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11,855.0611,855.061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5,293.585,303.58100.19%
江苏远东电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城西支行2,999.722,999.72100.0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新城支行2,762.512,762.511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2,031.022,031.02100.00%
江西远东锂电九江银行宜春经开区支行830.00830.00100.00%
宜春农商行2,000.002,000.00100.00%
赣州银行8,000.004,000.0050.00%
远东海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6,276.106,276.10100.00%
宜宾远东铜箔大连银行成都分行2,000.002,000.00100.00%
合计/89,830.7376,119.0884.74%
2025年末
主体借款行名称借款本金保证金保证金比例
远东电缆中国建设银行宜兴支行11,400.003,420.0030.00%
渤海银行宜兴支行10,000.0010,000.00100.00%
兴业银行宜兴支行1,200.001,370.44114.20%
浙商银行宜兴支行4,000.004,000.00100.00%
招商银行宜兴支行/25.83/
江苏银行宜兴支行147.99/
新远东电缆工商银行宜兴支行8,500.008,500.00100.00%
兴业银行宜兴支行/101.21/
浙商银行宜兴支行/0.06/
招商银行宜兴支行/148.75/
江苏银行宜兴支行5.00/
复合技术兴业银行宜兴支行/1.58/
江苏银行宜兴支行0.00/
安徽电缆东亚银行合肥分行1,800.00900.0050.00%
九江银行肥西支行1,600.00800.0050.00%
//1.99/
远东铜箔(江苏)泰兴农商行/0.53/
远东储能技术招商银行宜兴支行17,670.8417,670.84100.00%
交通银行宜兴城西支行864.27864.27100.00%
//19.46/
江苏远东电池宁波银行宜兴新城支行3,022.843,043.58100.6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4,822.614,822.61100.00%
交通银行宜兴城西支行314.39314.39100.00%
//20.73/
江西远东锂电九江银行宜春经开区支行3,530.003,530.00100.00%
宜春农商行1,900.001,900.00100.00%
赣州银行4,500.002,500.0055.56%
江西远东电池//0.13
远东海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514.00514.00100.00%
合计/75,638.9564,623.3985.44%
2024年末
主体借款行名称借款本金保证金保证金比例
远东电缆中国建设银行宜兴支行2,000.002,000.00100.00%
中国建设银行宜兴支行12,400.004,420.0035.65%
工商银行宜兴支行9,900.009,900.00100.00%
渤海银行宜兴支行5,000.005,000.00100.00%
兴业银行宜兴支行8,250.007,170.0486.91%
浙商银行宜兴支行5,000.005,000.00100.00%
招商银行宜兴支行江苏银行宜兴支行/25.83147.84//
新远东电缆工商银行宜兴支行14,500.006,800.0046.90%
兴业银行宜兴支行/101.14/
浙商银行宜兴支行/0.06/
招商银行宜兴支行/148.75/
江苏银行宜兴支行5.00/
复合技术兴业银行宜兴支行/1.58/
江苏银行宜兴支行0.00/
安徽电缆东亚银行合肥分行1,122.00561.0050.00%
九江银行肥西支行2,329.151,164.5850.00%
大新银行镇江分行500.00250.00
远东铜箔(江苏)泰兴农商行/0.53/
江西远东锂电九江银行宜春经开区支行500.00500.00100.00%
赣州银行1,500.001,500.00100.00%
江西远东电池//10.71/
京航安杭州银行丰台支行/92.29/
远东电缆宜宾宜宾农村商业银行三江支行28.5228.52100.00%
远东铜箔宜宾宜宾农村商业银行三江支行198.76198.76100.00%
远东海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1,166.731,166.73100.00%
合计/64,395.1646,193.3571.73%
2023年末
主体借款行名称借款本金保证金保证金比例
远东电缆江苏银行宜兴支行23,000.0023,000.00100.00%
中国建设银行宜兴支行16,700.006,760.0040.48%
工商银行宜兴支行15,000.0015,000.00100.00%
兴业银行宜兴支行42,000.0033,498.5679.76%
浙商银行宜兴支行13,500.0013,500.00100.00%
招商银行宜兴支行/25.83/
江苏银行宜兴支行147.57/
新远东电缆工商银行宜兴支行14,500.006,800.0046.90%
中国银行宜兴分行4,000.003,600.0090.00%
兴业银行宜兴支行浙商银行宜兴支行//100.96213.13//
招商银行宜兴支行/148.75/
江苏银行宜兴支行/5.00/
//0.17/
复合技术兴业银行宜兴支行/1.15/
买卖宝兴业银行宜兴支行3,500.003,500.00100.00%
安徽电缆江阴农商行天长支行2,094.372,094.37100.00%
九江银行肥西支行600.00300.0050.00%
大新银行镇江分行2,040.251,177.9257.73%
//60.05/
远东铜箔(江苏)//273.34/
京航安杭州银行丰台支行/40.27/
合计/136,934.62110,247.0880.51%

注:上述票据的债务金额包括内部签发的票据贴现后被重分类至短期借款等其他科目的部分,故与定期报告中列示的应付票据科目余额不同。

3)信用证保证金勾稽分析

信用证保证金具体明细及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6月末
主体借款行名称借款本金保证金保证金比例
远东电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7,000.003,000.0042.86%
中国银行宜兴分行4,000.001,600.0040.00%
浦发银行宜兴支行43,000.0015,500.0036.05%
兴业银行宜兴支行27,142.0015,445.0056.90%
渤海银行宜兴支行34,000.0017,000.0050.00%
华夏银行宜兴支行16,000.008,000.0050.00%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宜兴支行40,000.0025,000.0062.50%
友利银行上海金桥支行2,000.001,000.0050.00%
南洋商业银行20,000.0010,000.0050.00%
中国银行宜兴分行/0.01/
浙商银行宜兴支行/1.30/
新远东电缆中国银行宜兴分行3,500.001,500.0042.86%
浦发银行宜兴支行10,000.005,000.0050.00%
复合技术中国银行宜兴分行5,000.002,000.0040.00%
/55.14/
安徽电缆徽商银行天长支行1,750.00650.0037.14%
京航安宁波银行石景山支行/202.37/
合计/213,392.00105,953.8249.65%
2025年末
主体借款行名称借款本金保证金保证金比例
远东电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8,000.004,000.0050.00%
中国银行宜兴分行4,000.001,600.0040.00%
浦发银行宜兴支行39,500.0015,500.0039.24%
兴业银行宜兴支行19,000.008,350.0043.95%
渤海银行宜兴支行28,000.0014,000.0050.00%
华夏银行宜兴支行16,000.008,000.0050.00%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宜兴支行35,790.0020,790.0058.09%
友利银行上海金桥支行2,000.001,000.0050.00%
中国银行宜兴分行/0.00/
浙商银行宜兴支行/1.30/
新远东电缆中国银行宜兴分行3,500.001,500.0042.86%
浦发银行宜兴支行10,000.005,000.0050.00%
复合技术中国银行宜兴分行5,000.002,000.0040.00%
/55.14/
安徽电缆徽商银行天长支行1,655.00650.0039.27%
京航安宁波银行石景山支行/31.97/
合计/172,445.0082,478.4247.83%
2024年末
主体借款行名称借款本金保证金保证金比例
远东电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12,000.006,000.0050.00%
中国银行宜兴分行4,000.001,600.0040.00%
浦发银行宜兴支行42,500.0018,500.0043.53%
兴业银行宜兴支行10,900.006,750.0061.93%
渤海银行宜兴支行14,000.0010,000.0071.43%
华夏银行宜兴支行10,125.002,025.0020.00%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宜兴支行35,789.0020,789.4558.09%
交通银行宜兴城西支行2,500.00200.008.00%
澳门国际银行杭州分行5,000.005,000.00100.00%
中国银行宜兴分行/0.01/
浙商银行宜兴支行/1.30/
新远东电缆中国银行宜兴分行3,500.001,500.0042.86%
浦发银行宜兴支行10,000.005,000.0050.00%
复合技术中国银行宜兴分行5,000.002,000.0040.00%
/55.14/
安徽电缆徽商银行天长支行1,895.001,000.0052.77%
九江银行肥西支行680.00340.0050.00%
京航安宁波银行石景山支行3,325.561,025.30/
合计/161,214.5681,786.2050.73%
2023年末
主体借款行名称借款本金保证金保证金比例
远东电缆中国银行宜兴分行14,000.0011,600.0082.86%
浦发银行宜兴支行38,000.0010,000.0026.32%
兴业银行宜兴支行6,000.00380.006.33%
渤海银行宜兴支行26,000.0013,000.0050.00%
华夏银行宜兴支行10,125.002,025.0020.00%
交通银行宜兴城西支行3,900.00390.0010.00%
澳门国际银行杭州分行5,000.005,000.00100.00%
中国银行宜兴分行/0.02/
新远东电缆兴业银行宜兴支行10,000.005,000.0050.00%
中国银行宜兴分行3,500.001,400.0040.00%
复合技术中国银行宜兴分行5,000.002,000.0040.00%
/53.60/
买卖宝兴业银行宜兴支行6,000.006,000.00
安徽电缆徽商银行天长支行2,000.001,000.0050.00%
京航安宁波银行石景山支行/41.08/
合计/129,525.0057,889.7144.69%

从上表可见,公司的保证金均为基于真实的融资经营需求而存入的款项。

4)在地方城商行、地方农商行的货币资金存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银行存款存放的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末2026 年 6 月末2025 年末2024 年末2023 年末
资金存放银行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大型国有商业银行59,992.4547.5443,869.2443.0242,861.4143.9866,658.0154.14
全国性股份制银行26,411.6720.9324,137.2523.6728,313.1829.0530,270.4324.59
政策性银行5,582.874.423,161.703.10100.460.10816.400.66
外资银行10,009.437.936,068.175.9511,272.1711.571,891.781.54
地方城商行18,398.7814.5824,192.2923.7213,841.8714.2016,256.7313.20
地方农商行5,526.544.38300.250.29709.960.733,710.503.01
民营银行278.540.22253.670.25362.020.373,437.772.79
村镇银行0.000.002.930.002.920.0071.180.06
合计126,200.29100101,985.4910097,463.99100123,112.80100

从上表可见,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等),存放于地方城商行、地方农商行、民营银行和村镇银行的资金相对较少,报告期内合计比例分别为19.07%、15.30%、24.27%和 19.18%,其中期末余额超过 1000 万元的主要银行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2026年6月末2025年末2024年末2023年末存款的主要子公司
江苏银行8,123.4310,854.433,198.755,353.592023年末远东海缆3072.83万、远东电缆1994.61万;2024年末远东电缆1714.79万;2025年末远东电缆7662.23万元、新远东电缆2523.44万元;2026年6月末远东电缆5820.46万元、新远东电缆1972.38万元;双方有融资业务往来。
宁波银行1,375.461,219.325,791.755,727.152023年末京航安5453.55万;2024年末远东电缆4028.86万;2025年末京航安953.23万;2026年6月末京航安1159.13万元;双方有融资业务往来。
南京银行60.344,071.02116.51100.232025年末新远东4057.23万元,南京银行向远东海缆提供了较多融资额度。
华瑞银行241.69233.30343.383,366.292023年末远东电缆3033.61万元;与上市公司有融资业务往来;
宜兴农商行141.83136.81211.623,208.922023年末远东电缆3077.34万元,与当地银行开展业务加强往来。
如东农商行5,005.2153.966.12-2026年6月末远东海缆5005.21万元;双方有融资业务往来。
北京银行2,315.032,517.28464.7098.492025年末京航安2094.81万元;2026年6月末京航安2069.09万元;双方有融资业务往来。
赣州银行2,546.282,165.33878.01990.652025年末江西远东锂电1966.93万元;2026年6月末江西远东锂电2361.89万元;双方有融资业务往来。
九江银行1,909.88254.84439.8825.122026年6月末江西远东锂电1848.57万元;双方有融资业务往来。
杭州银行390.642,546.82473.94269.552025年末京航安2205.27万元;双方有融资业务往来。
成都银行1,050.4221.77485.01141.252026年6月末宜宾远东铜箔900.78万元;双方有融资业务往来。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140.12226.971,703.86-2024年末京航安1703.86万元,项目甲方指定回款账户。
小计23,300.3424,301.8514,113.5319,281.24/
城商+农商+民营+村镇24,203.8624,749.1414,916.7723,476.18/
占比96.27%98.19%94.62%82.13%/

存放于地方城商行、地方农商行、民营银行和村镇银行的借款保证金、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及存贷款利率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体银行债务本金(借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证金比例存贷款利率及融资情况
2026年6月末2025年末2024年末2023年末2026年6月末2025年末2024年末2023年末2026年6月末2025年末2024年末2023年末
安缆徽商银行1,750.001,655.001,895.002,000.0037.14%39.27%52.77%50.00%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利率1.3%;此外另提供各类授信敞口共2500万元,其中实际使用信用证额度1000万元、无保证金贷款600万元,利率3.5%;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利率1.3%;此外另提供各类授信敞口共2500万元,其中实际使用信用证额度1000万元、无保证金贷款600万元,利率3.5%;信用证保证金,三年期存款利率3.4%;提供各类授信敞口额度共4000万元,其中信用证额度1500万元、无保证金贷款额度1000万元(实际年末使用600万,利率3.9%);保函额度1500万元;信用证保证金,三年期存款利率3.4%;提供各类授信敞口额度共2500万元,其中信用证1500万元,保函敞口额度2500万元;
九江银行/1,600.00信用证680.00承兑汇票2,329.15600.00/50.00%50.00%50.00%/票据保证金,存款利率1%;另提供利率4.47%无保证金贷款5000万;信用证保证金340万、存款利率1.41%;票据保证金1164.58万元、存款利率1.3%;另提供利率4.5%无保证金贷款2000万;票据保证金,存款利率1.3%;总授信5000万元;
江西远东锂电宜春农商行2,000.001,900.00//100%100%//票据保证金,活期存款利率;另提供利率4.98%无保证金贷款3000万;票据保证金,活期存款利率;另提供利率4.98%无保证金贷款3000万;//
赣州银行8,000.004,500.001,500.00/50%55.56%100%/票据保证金,存款利率1%,另提供利率4.65%无保证金贷款1000万;票据保证金,存款利率1%,另提供利率4.65%无保证金贷款1000万;票据保证金,活期存款利率,另提供利率4.35%无保证金贷款1000万;/
九江银行830.003,530.00500.00/100%100%100%/票据保证金,存款利率1.3%;另提供5%利率无保证金贷款50万、无保证金信用证额度1950万;票据保证金,存款利率1.3%;另提供5%利率无保证金贷款50万、无保证金信用证额度1950万;票据保证金,存款利率1.85%;另提供5%无保证金贷款1000万、无保证金信用证额度1000万;/
宜宾远东铜箔大连银行2,000.00///100%///票据保证金,存款利率1.85%;另提供无保证金贷款5000万;///
宜宾农商行//198.76///100%///票据保证金,活期存款利率;另外提供4.35%利率无保证金贷款4900万;/
远东储能技术江苏银行4,971.36///100%///票据保证金,存款利率1.18%;江苏银行向远东电缆、远东海缆等提供了敞口授信额度;由于储能技术前期盈利状况不佳,未能单独取得授信敞口额度;///
宁波银行11,855.06///100%///票据保证金,存款利率1.05%;办理速度快;///
远东电池江苏宁波银行2,762.513,022.84//100%100.69%//票据保证金,存款利率1.05%;办理速度快;票据保证金,存款利率1.05%;办理速度快;多余的少量保证金未及时转出。//
远东海缆如东农商行3,600.00///111.11%///借款保证金,存款利率1.4%;共提供贷款13100万元,综合利率2.48%,总体保证金率30.53%;///
远东电缆江南农商行40,000.0035,790.0035,789.002,700.0062.50%58.09%58.09%111.11%信用证保证金,另提供利率3.87%无保证金贷款4800万元;信用证保证金,综合存款利率1.44%;另提供利率3.87%无保证金贷款4800万元;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利率1.5%-2.1%;另提供利率5%无保证金贷款4800万元;借款保证金,存单利率2.1%;借款2700万,借款利率3.8%;另提供利率5.4%无保证金贷款1.98亿;
京航安宁波银行//3,325.56///30.83%///信用证保证金,另提供保函敞口额度7000万元;/
宜宾远东电缆宜宾农商行//28.52///100%///票据保证金,活期存款利率,金额较小;/

从上表可见,公司各子公司主要经营地的地方性银行为子公司提供了较多信贷资源支持,且其能以较为优惠的条件提供融资服务;如江苏银行牵头组织中国银行、南京银行为远东海缆提供了 6.5 亿元的银团贷款,还为远东电缆提供了 6.5 亿元授信;如东农商行为远东海缆提供 1 亿元贷款;赣州银行、九江银行、宜春农商行共为江西远东锂电提供了 1 亿元授信支持;江南农村商业银行为远东电缆提供了 1.98 亿元贷款额度。此外,与当地地方性银行开展业务也有助于各子公司维护地方关系,故公司与地方城商行、地方农商行开展业务并将部分资金存放于其处具有合理性。

5)部分保证金比例较高或长期挂账的具体情况

部分保证金比例较高主要原因如下:

①子公司为配合银行开展业务、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而开具部分高保证金比例的票据或信用证,一般情况下银行会同时向该子公司或集团其他子公司提供较为优惠的保证金存款利率或其他有风险敞口(无保证金或保证金比例要求较低)的授信额度,以降低公司的资金成本或在该行的总体

授信占用保证金的比例;

②少数保证金比例较高甚至超过债务金额系因在报告期末时点公司恰好未全额使用相应的授信额度,而差额部分的保证金仍暂时留在保证金账户中,导致期末时点的保证金金额超过实际使用授信额度;

③此外,远东通讯、远东储能技术、江苏远东电池等因前期持续亏损,暂未能获得部分银行的有风险敞口授信,故保证金比例为 100%。

综合前述情况来看,公司部分保证金比例较高或超过借款金额符合商业逻辑,具有合理性。在除地方城商行、农商行外的其他银行中,公司的借款保证金、票据保证金和信用证保证金比例超过 70%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体银行债务本金(借款/票据/信用证)保证金比例保证金比例较高的原因
2026年6月末2025年末2024年末2023年末2026年6月末2025年末2024年末2023年末
远东电缆工商银行5,000.00/9,900.0015,000.00100%/100%100%2023年末:票据保证金,存款利率1.9%-2%;另提供利率3.3%无保证金贷款2000万、保函服务1.65亿元;2024年末:票据保证金,存款利率1.8%;另向公司提供利率无保证金贷款1.66亿元、保函服务1.64亿元及工行航信等供应链金融产品服务;2026年6月末:票据保证金,另向公司提供授信敞口额度共3.45亿元;
浙商银行5000.004,000.005,000.0013,500.00100%100%100%100%2023年末:票据保证金,存款利率1.77%,另提供7100万元信用证额度、1000万元应收账款保兑额度;2024年末:票据保证金,存款利率1.5%,另提供7100万元信用证额度、1000万元应收账款保兑额度;2025年末:票据保证金,存款利率0.95%,另提供8900万元信用证额度;2026年6月末:票据保证金,另向公司提供授信敞口额度共1.295亿元;
远东通讯招商银行50.00///100%///票据保证金,存款利率0.7%;因持续亏损,暂未获得有敞口授信额度;远东电缆、新远东电缆等集团其他子公司与其合作,获得有敞口授信额度;
远东储能技术交通银行10,681.38864.27//100%100%//票据保证金,2025年末存款利率0.85%;2026年6月末存款利率1.2%;因持续亏损,暂未获得有敞口授信额度;远东电缆、新远东电缆等集团其他子公司与其合作,获得有敞口授信额度;
招商银行5,293.5817,670.84//100.19%100%//票据保证金,存款利率0.7%;因持续亏损,暂未获得有敞口授信额度;远东电缆、新远东电缆等集团其他子公司与其合作,获得有敞口授信额度;
江苏远东电池交通银行2,999.72314.39//100%100%//票据保证金,存款利率0.85%;因持续亏损,暂未获得有敞口授信额度;远东电缆、新远东电缆等集团其他子公司与其合作,获得有敞口授信额度;
招商银行2,031.024,822.61//100%100%//票据保证金,存款利率0.7%;因持续亏损,暂未获得有敞口授信额度;远东电缆、新远东电缆等集团其他子公司与其合作,获得有敞口授信额度;
新远东电缆工商银行/8,500.00//100%//票据保证金,另提供授信敞口额度2.96亿元;
中国银行///4,000.00///90%票据保证金,提供授信敞口额度共2亿元;
买卖宝兴业银行///票据3,500.00信用证6,000.00///票据100%信用证100%票据保证金存款利率1.8%、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利率2.15%;远东电缆、新远东电缆等集团其他子公司与其合作,获得有敞口授信额度;

公司借款保证金、票据保证金和信用证保证金中 1 万元以上长期挂账的保证金如下:

单位:万元

账号主体账户所在银行报告期末余额
远东电缆招商银行宜兴支行25.83
远东电缆江苏银行宜兴支行147.99
新远东电缆兴业银行宜兴支行101.22
新远东电缆招商银行宜兴支行148.75
新远东电缆江苏银行宜兴支行5.00
复合技术兴业银行宜兴支行1.58
复合技术中国银行宜兴分行53.6

上述长期挂账保证金金额较小,公司正在办理转入无限制银行账户,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各银行保证金账户的监控,及时转出闲置保证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货币资金月均余额、利率水平及量化分析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的变动匹配关系

公司与众多银行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灵活调配资金,可获取相对较为优惠的存款利率。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的月均余额及平均存款利率水平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利息收入月均货币资金余额平均存款利率
2026年1-6月1,527.46341,838.090.89%
2025年2,976.33291,688.791.02%
2024年3,737.28307,594.221.21%
2023年6,191.30398,096.951.56%

注:2026 年1-6 月利率为年化后数值。

2024年公司的月均货币资金余额相比 2023年下降,主要因公司投资建设宜宾远东电缆产业园工程、高端海工海缆产业基地项目等重点工程,资金支出较多。2026年1-6月公司盈利水平上升,且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大催收力度,销售回款较好,月均货币资金余额有所增加。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的变动具有匹配性。

报告期内主要商业银行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如下:

时间活期定期-3个月定期-半年定期-一年定期-两年
2023/1/1-2023/6/80.25%1.25%1.45%1.65%2.15%
2023/6/8-2023/9/10.20%1.25%1.45%1.65%2.05%
2023/9/1-2023/12/220.20%1.25%1.45%1.55%1.85%
2023/12/22-2024/7/250.20%1.15%1.35%1.45%1.65%
2024/7/25-2024/10/180.15%1.05%1.25%1.35%1.45%
2024/10/18-2025/5/200.10%0.80%1.00%1.10%1.20%
2025/5/20之后0.05%0.65%0.85%0.95%1.05%

从上表可见,公司报告期内的平均存款利率在合理区间范围内,且逐年减少,与存款基准利率不断下降的趋势一致。

2、公司有息负债情况

(1)有息负债渠道分布及融资成本情况

公司的有息负债包括银行短期借款及利率相对较低的银行供应链融资,也包括长期借款以及一般融资成本相对较高的融资租赁、保理融资等,利率区间一般在0%-10%不等,有息负债渠道分布及融资成本等情况如下:

融资渠道2026年1-6月2025年2024年2023年
国有六大行0.77%-4.30%0.68%-4.15%0.65%-4.50%1.06%-4.65%
股份制银行0.80%-4.00%0.65%-4.20%0.88%-4.80%1.25%-5.00%
政策性银行2.90%3.15%3.15%3.10%
地方城商行1.35%-5.00%1.28%-5.60%1.70%-5.00%0.80%-5.00%
地方农商行1.43%-6.89%1.40%-6.89%1.71%-6.89%3.80%-6.89%
其他银行2.22%-5.00%1.98%-5.00%2.20%-5.00%4.30%-5.00%
融资租赁5.14%-8.17%5.57%-8.17%6.41%-9.25%4.00%-10.75%
保理机构3.50%-5.81%3.50%-5.81%5.80%-9.50%6.36%-10.75%

从上表可见,公司各融资渠道的融资利率处合理范围内,各渠道的融资利率整体呈下降趋势,与社会总体融资利率下行趋势一致,具有合理性。

(2)有息负债月均余额、利率水平及量化分析利息支出、其他融资费用与有息负债规模的变动匹配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有息负债规模和利息支出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表科目/项目2026年1-6月/2026年6月末2025年(末)2024年(末)2023年(末)
短期借款549,765.30518,315.02512,538.13517,410.46
其他流动负债-未到期已背书数字化应付账款债务凭证32,234.7026,426.4320,830.4514,069.36
租赁负债245.82407.25550.821,072.6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5,356.30145,895.0958,959.24114,213.30
长期借款116,997.5755,760.10133,887.2422,350.00
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23,994.2013,137.4014,079.6625,731.71
有息负债合计798,593.88759,941.29740,845.55694,847.50
有息负债月均余额781,873.90752,562.51747,638.93710,545.81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15,099.5536,088.1337,707.4535,501.22
资本化利息支出383.321,702.712,020.8858.04
其他融资费用1,554.841,807.592,684.843,065.75
融资费用合计17,037.7139,598.4342,413.1738,625.01
有息负债综合利率4.36%5.26%5.67%5.44%

注:2026 年1-6 月利率为年化后数值。

报告期内公司有息负债规模上升,但融资费用呈先升后降的趋势,主要与公司融资成本的变化相关。2023-2025年公司有息负债总体综合利率在 5-6%的合理范围内,其中 2024 年因建设高端海工海缆产业基地等项目,举借的长期借款较多,故有息负债综合利率相对较高。后随着国内整体融资利率水平的下行和公司进一步严格控制融资成本,有息负债综合利率也逐步下降,2026年1-6月为4.35%,相较2025年有较大下降,公司的融资成本控制措施取得较好成效。

3、公司货币资金和有息负债余额较高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高的原因主要为:一方面因公司主要业务为智能缆网业务,电线电缆行业“料重工轻”特征明显,公司采购的铜、铝等原材料金额较大,且铜等大宗金属贸易对付款要求较为严格,一般要求现款现货或只给予 3个月以内的较短账期,公司需要维持一定的货币资金规模以保证原材料的供应。此外,公司业务规模体量较大,涉及的业务范围广,需保持较高的银行存款水平以维持日常运营。另一方面公司因银行贷款、开立票据和信用证、保函等需要在银行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而公司贷款规模较大、业务体量规模大,也导致公司其他

货币资金余额较高,占用了较多资金。

如前所述,由于公司业务规模大、种类多,且因业务特点需要的营运资金金额较大,公司需通过银行借款等融资渠道及时补充资金,故有息负债规模较大;此外,公司近年来持续投资建设宜宾远东电缆产业园工程、高端海工海缆产业基地项目等建设,增加了大量借款,2022年至2026年6月末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合计达 33.46亿元,使得公司有息负债较高,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报表科目/项目2026年6月末2025年末2024年末2023年末
短期借款549,765.30518,315.02512,538.13517,410.46
其他流动负债-未到期已背书数字化应付账款债务凭证32,234.7026,426.4320,830.4514,069.3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5,356.30145,895.0958,959.24114,213.30
租赁负债245.82407.25550.821,072.67
长期借款116,997.5755,760.10133,887.2422,350.00
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23,994.2013,137.4014,079.6625,731.71
有息负债合计798,593.88759,941.29740,845.55694,847.50

综上,公司货币资金和有息负债余额均较高,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是否存在资金或金融资产归集、共管、质押或受托支付回流、保证金循环质押等类似安排,融资机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银行账户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与他人归集、共管的情况,保证金账户的开立、存入款项均系公司基于业务需求自主操作,除借款保证金、票据保证金等各项保证金外,不存在资金质押,不存在资金受托支付回流或保证金循环质押的情况。

公司所持金融资产中,北京晶众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云数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富光启云计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被质押用于公司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担保,其中国富光启和华云数据的股权用于新远东电缆向民生银行宜兴支行1亿元借款提供担保,同时由公司等提供保证担保,晶众交通的股权在 2023-2024 年期间曾用于远东电缆向建行宜兴支行 7,000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同时新远东电缆用土地抵押担保。公司对上述股权投资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融资机构均为银行、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正规持牌金融机构,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三)结合应付票据业务背景、交易对方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保证金比例、票据贴现及资金流向等情况,说明应付票据及保证金规模变动的合理性,票据活动合规性,是否存在票据置换、票据找零等情况

1、公司应付票据业务背景、交易对方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报告期内,公司及各个子公司均独立开展业务,各家子公司的产品侧重不同,如远东电缆侧重于全品类电缆、新远东电缆侧重于中高压电缆、安徽电缆侧重于核级电缆等特种电缆,不同客户对供应商的商务条款、技术资质要求并不相同,公司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及资质要求,选取合适的主体参与投标,有利于精准定位客户需求,增加竞争力,并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提高市场占有率。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各家公司综合考虑客户需求、自身业务、主营产品、排产计划以及存货库存等因素,会优先考虑从公司内部采购,因此各子公司之间也存在相互采购并开具票据支付的情况。此外,各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有从外部采购需求时,会根据自身资金支付安排、供应商接受程度等情况,基于真实交易背景,向银行申请开立应付票据用于支付货款。

(1)2026 年 1-6 月

2026 年 1-6 月母公司及各主要子公司之间以及向非合并范围内公司开具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票方2026年1-6月受票方
远东电缆新远东电缆宜宾远东电缆远东股份远东能源(非合并范围内关联方)非关联公司合计
安徽电缆-----5,700.005,700.00
江西远东锂电-----10,830.0010,830.00
远东通讯-----50.0050.00
远东电缆-63,280.00----63,280.00
新远东电缆10,000.00-----10,000.00
远东储能技术---10,068.80-22,732.5832,801.38
远东海缆-5,000.00---1,276.106,276.10
宜宾远东铜箔--1,100.00--900.002,000.00
江苏远东电池----40.837,752.427,793.25
合计10,000.0068,280.001,100.0010,068.8040.8349,241.10138,730.73

注:远东能源为公司关联方(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2)2025 年度

2025 年度母公司及各主要子公司之间以及向非合并范围内公司开具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票方2025年受票方
远东电缆新远东电缆非关联公司合计
安徽电缆--14,162.0014,162.00
远东储能技术--18,535.1118,535.11
江西远东锂电--12,930.0012,930.00
宜宾远东铜箔--4,234.074,234.07
江苏远东电池--9,794.959,794.95
京航安--149.13149.13
远东电缆-78,600.00-78,600.00
新远东电缆38,000.00--38,000.00
远东海缆-10,000.00832.6310,832.63
合计38,000.0088,600.0060,637.89187,237.89

(3)2024 年度

2024 年度母公司及各主要子公司之间以及向非合并范围内公司开具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票方2024年受票方
远东电缆新远东电缆买卖宝爱普高分子(非合并范围内关联方)非关联公司合计
安徽电缆---20.0029,214.1829,234.18
京航安176.72176.72
江西远东锂电3,813.983,813.98
宜宾远东电缆1,435.171,435.17
远东海缆1,689.181,689.18
远东铜箔(江苏)362.62362.62
宜宾远东铜箔3,017.283,017.28
远东电缆-160,432.261,249.01-293.93161,975.20
新远东电缆44,000.00----44,000.00
买卖宝1,000.00----1,000.00
合计45,000.00160,432.261,249.0120.0040,003.07246,704.34

注:爱普高分子为公司关联方(公司的参股公司)。

(4)2023 年度

2023 年度母公司及各主要子公司之间以及向非合并范围内公司开具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票方2023年受票方
远东新材料宜宾远东电缆远东电缆新远东电缆买卖宝宜宾远东铜箔非关联公司合计
安徽电缆------30,269.9230,269.92
京航安------243.67243.67
远东铜箔(江苏)------272.81272.81
远东电缆4.0080,402.00-189,530.623,317.57-966.51274,220.70
新远东电缆--46,000.00----46,000.00
复合技术---5,000.00---5,000.00
买卖宝---21,500.00---21,500.00
远东股份-----1,020.60-1,020.60
江西远东电池------530.37530.37
合计4.0080,402.0046,000.00216,030.623,317.571,020.6032,283.28379,058.07

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应付票据的开立均基于真实交易背景,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2、应付票据保证金比例及应付票据、保证金规模变动的合理性

(1)2026 年 6 月末

公司 2026 年 6 月末的应付票据账面余额(未包括重分类至短期借款等其他科目的应付票据,下同)及对应的保证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6月末
开票主体开票银行汇票类型应付票据保证金保证金比例
安徽电缆东亚银行银行承兑1,800.00900.0050.00%
中信银行商业承兑3,900.00-0%
远东储能技术招商银行银行承兑5,293.585,303.58100.19%
宁波银行银行承兑11,855.0611,855.06100.00%
江苏银行银行承兑4,971.364,971.36100.00%
交通银行银行承兑10,681.3810,681.38100.00%
江苏远东电池宁波银行银行承兑2,762.512,762.51100.00%
招商银行银行承兑2,031.022,031.02100.00%
交通银行银行承兑2,999.722,999.72100.00%
江西远东锂电九江银行银行承兑830.00830.00100.00%
宜春农商行银行承兑2,000.002,000.00100.00%
赣州银行银行承兑8,000.004,000.0050.00%
远东海缆江苏银行银行承兑1,276.101,276.10100.00%
宜宾远东铜箔大连银行银行承兑900.00900.00100.00%
远东通讯招商银行银行承兑50.0050.00100.00%
合计//59,350.7350,560.73/

2024年末的应付票据账面余额及对应的保证金情况如下:

(2)2025 年末

2025年末的应付票据账面余额及对应的保证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末
开票主体开票银行汇票类型应付票据保证金保证金比例
安徽电缆东亚银行银行承兑1,800.00900.0050.00%
九江银行银行承兑1,600.00800.0050.00%
中信银行商业承兑4,220.00-0.00%
远东储能技术招行银行承兑17,670.8417,670.84100.00%
交行银行承兑864.27864.27100.00%
江苏远东电池宁波银行银行承兑3,215.233,215.23100.00%
招行银行承兑4,822.614,822.61100.00%
交行银行承兑314.39314.39100.00%
江西远东锂电九江银行银行承兑3,530.003,530.00100.00%
宜春农商行银行承兑1,900.001,900.00100.00%
赣州银行银行承兑4,500.002,500.0055.56%
远东海缆江苏银行银行承兑514.00514.00100.00%
合计//44,951.3437,031.34/

(3)2024 年末

单位:万元

2024年末
开票主体开票银行汇票类型应付票据保证金保证金比例
安徽电缆东亚银行银行承兑1,122.00561.0050.00%
九江银行银行承兑2,329.151,164.5850.00%
中信银行商业承兑2,131.00-0.00%
大新银行银行承兑500.00250.0050.00%
江西远东锂电九江银行银行承兑500.00500.00100.00%
赣州银行银行承兑1,500.001,500.00100.00%
远东海缆江苏银行银行承兑1,166.731,166.73100.00%
远东电缆建设银行银行承兑2,000.002,000.00100.00%
招行商业承兑263.07-0.00%
远东电缆宜宾宜宾农商行银行承兑28.5228.52100.00%
远东铜箔宜宾宜宾农商行银行承兑198.76198.76100.00%
京航安杭州银行银行承兑92.2992.29100.00%
合计//11,831.537,461.88/

(4)2023 年末

2023年末的应付票据账面余额及对应的保证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末
开票主体开票银行汇票类型应付票据保证金保证金比例
安徽电缆九江银行银行承兑600.00300.0050.00%
中信银行商业承兑3,858.67-0.00%
江阴农商行银行承兑2,094.372,094.37100.00%
大新银行银行承兑2,468.091,237.9750.16%
江西远东电池中信银行商业承兑530.37-0.00%
远东电缆招行商业承兑4,280.08-0.00%
远东铜箔(江苏)宁波银行银行承兑236.43236.43100.00%
长江商业银行银行承兑36.3836.38100.00%
京航安杭州银行银行承兑40.2740.27100.00%
合计//14,144.653,945.41/

从上表可见,公司的应付票据及保证金规模在 2025 年有所增加,应付票据期末余额同比增长279.93%,2026年1-6月继续增加,主要系远东储能技术、江西远东锂电、江苏远东电池等锂电池板块业务主体开出的票据较多,具体原因如下:(1)经营规模扩张带动采购需求增长。公司电池板块业务爆发,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市场订单充足,产能持续提升,生产用料、辅助物资等原材料采购量与采购金额同步增加,应付类结算款项上升;(2)结算方式主动调整:公司新增赣州银行、九江银行、宜春农商银行、招商银行等票据授信额度,票据结算渠道进一步拓宽。结合资金统筹规划,公司优先选择银行承兑汇票与供应商结算,票据结算占比显著提高。

从上表可见,公司在各家银行的保证金与开立票据余额的比例在合理范围内,符合与各家银行的约定。综上,应付票据及保证金规模的变动符合公司业务实际

发展情况,具有合理性。

3、票据贴现及资金流向、票据活动合规性、是否存在票据置换、票据找零等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主体相互间开立的应付票据均基于真实业务背景,受票人收票后用于背书转让或贴现、托收,最终去向具体如下表所示,贴现所得资金与各子公司日常营运资金一同用于对外支付货款、员工工资等公司经营需求。

单位:万元

处理方式对外背书转让票据贴现票据托收合计
2026年1-6月10,068.8079,380.00-89,448.80
2025年-126,600.00-126,600.00
2024年8,461.27198,220.00-206,681.27
2023年19,542.39326,211.811,020.60346,774.79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开具的票据均基于真实发生的交易,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等官方电子票据系统操作,不存在用于票据置换、票据找零等情况,相关票据活动合法合规。

(四)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合理性及预计变动趋势,是否存在流动性及偿债风险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业务领域上市公司2026年6月末2025年末2024年末2023年末
智能缆网/电能宝胜股份81.9679.4480.4477.99
福华尚纬51.9143.8931.9236.35
华通线缆70.2466.0455.5648.53
起帆电缆67.6968.4166.666.22
华菱线缆57.1254.3365.1661.25
万马股份65.5862.5662.2660.59
中超控股65.8665.0169.0670.27
汉缆股份36.7928.8328.8425.04
金杯电工64.3358.0057.8152.03
通达股份49.2350.7148.5140.32
金龙羽60.1653.2543.5536.29
中辰股份52.0749.8760.3457.99
杭电股份71.9272.0269.2169.75
平均值61.1457.8756.8754.05
锂电池博力威64.1761.1860.8556.34
亿纬锂能63.6064.1859.3659.72
鹏辉能源74.9174.1968.8764.15
平均值67.5666.5263.0360.07
锂电铜箔诺德股份67.0062.9155.3149.86
嘉元科技45.2551.9245.9842.94
中一科技54.8450.0344.7331.67
平均值55.7054.9548.6741.49
智慧机场中化岩土106.59102.7386.3573
隧道股份72.8475.877.277.98
浦东建设73.1175.717674.36
平均值84.1884.7579.8575.11
按公司业务比重加权平均后的行业平均值61.3660.2958.3555.01
发行人80.2580.1778.5676.32

虽然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行业平均值,但与智能缆网业务中规模体量较大的宝胜股份接近,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因公司银行借款等有息负债金额较大。公司业务规模大,智能缆网业务和智能电池/光纤业务的主要原材料铜、铝等原材料采购金额大且付款账期短,智慧机场业务也需要前期投入大量资金开展工程建设,故公司日常开展业务的资金需求较大,需通过有息负债补充公司运营资金。此外,公司因持续建设高端海工海缆产业基地、宜宾远东铜箔产业园工程、宜宾远东电缆产业园工程等重点项目增加了较多借款并支付较多利息,使得资产负债率水平进一步升高。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呈上升趋势,与行业平均值变动趋势一致。

综上,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虽然较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对较高,但具有合理原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026 年 1-6 月公司盈利水平稳步回升,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5 亿元,同比增长 43.13%;且随着公司锂电池业务实现扭亏为盈和铜箔业务的好转,规模效应也将逐步释放,预计可为公司贡献更多利润,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此外,公司严格控制融资成本,2026年公司有息负债的成本利率有较大幅度下降,可减少公司的利息支出,有助于减轻公司债务负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也将大大增强公司资金实力,进一步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基于上述情况,可合理预计 2026 年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将逐步好转,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但由于公司未来将继续投资建设高端海工海缆产业基地项目、宜宾远东铜箔产业园工程项目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外还将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筹措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将进一步增加公司有息负债余额,不排除未来资产负债率进一步升高的可能性。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的“重大事项提示”和“二、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中披露“(四)公司偿债风险”相关风险。

(五)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货币资金明细表、企业信用报告及银行开户清单,通过现场获取主要银行账户纸质版流水、网银直接导出电子流水等方式获取对账单,通过银行函证了解银行存款、各类保证金、票据和信用证开具、有息负债、质押、受限及是否存在资金池业务情况,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 年末,申报会计师通过寄发银行函证可确认金额占货币资金余额比例为99.49%、99.81%及99.99%,未通过函证确定部分主要系现金和支付宝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存款,其中现金通过监盘核实,支付宝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存款通过获取资产证明书、平台对账单等进行了核实;

(2)取得公司各月末货币资金金额,量化分析报告期各期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月均余额的对应关系,并与主要商业银行公布的存款基准利率对比;

(3)取得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股股东出具的不存在资金或金融资产归集、共管和不存在受托支付回流、保证金循环质押的说明;

( )查阅公司将对外投资的股权用于借款担保的质押合同和股权出质通知

书;

(5)查询所涉及的主要融资机构的企查查报告等,了解其股东结构、董事高管等信息;

(6)取得公司报告期各期末主要授信额度和有息负债的明细,了解其融资渠道、授信额度及相应融资成本,抽查银行授信协议或融资协议;

(7)取得公司各月末有息负债金额,量化分析报告期各期利息支出(含其他融资费用)与有息负债月均余额的对应关系,测算成本利率;

(8)取得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股股东出具的与融资机构无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的说明;

(9)取得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应付票据台账,结合项目组审定的关联方清单统计向关联公司开出的票据明细,并根据票号追踪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相互之间开出票据的进一步流向直至票据流出上市公司体系;

(10)抽查公司及各子公司开具的应付票据,查阅相关承兑汇票、合同/订单、发票、入库明细等,验证开出的票据有真实交易背景;

(11)现场查看公司开具票据使用的电子汇票网银系统,了解票据开立、背书的具体操作;

(12)取得公司出具的报告期内开具的票据均基于真实业务背景、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的说明;

(13)访谈公司相关财务人员,了解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原因及对未来资产负债变动趋势的预计。

2、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公司货币资金存放和利息收入、有息负债渠道分布及融资成本在合理范围内,公司在保有大规模货币资金的同时维持较高有息负债符合其业务特点和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2)公司不存在资金或金融资产归集、共管、质押或受托支付回流、保证金循环质押等类似安排,融资机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3)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变动相匹配,利息支出、其他融资费用与有息负债规模的变动相匹配。

(4)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存在相互开具票据的情况,但公司应付票据均基于真实交易背景开立,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相关票据活动合法合规,应付票据的保证金比例在合理范围内,不存在票据置换、票据找零等情况。

(5)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符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具有合理性。根据公司盈利好转和融资成本降低、本次募集资金情况可合理预计公司 2026 年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但由于公司项目建设需筹措资金,仍不能排除资产负债率进一步升高的可能,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中对相关流动性风险和偿债风险做出了风险提示。

五、结合预付账款、预付工程及设备款主要预付对象、资信情况、交易背景及期后结转情况,说明预付对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相关款项流向和用途、报告期内规模及变动的合理性;结合营销经理责任款与业绩奖励的主要合同条款及相关诉讼、纠纷,相关往来款项变动、资金流转及用途,对报告期各期损益的影响,说明相关营销经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相关往来款项商业合理性,会计处理依据及合理性,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的充分性和及时性

(一)结合预付账款、预付工程及设备款主要预付对象、资信情况、交易背景及期后结转情况,说明预付对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相关款项流向和用途、报告期内规模及变动的合理性

1、报告期各期末前五大预付款项供应商具体情况

(1)2026 年 6 月末

单位:万元,%

预付款项对象期末余额占期末预付款项比例资信情况交易背景期后结转金额期后结转比例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
常州同泰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23,046.3949.13专精特新企业,资信情况良好预付材料款--否
中水铜业有限公司5,996.3212.78注册资本较大,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高等,资信情况良好预付材料款5,996.32100.00否
无锡泰联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200.006.82注册资本较大,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高等,资信情况良好预付材料款--否
宜兴聚丰汇铜业科技有限公司1,804.103.85注册资本较大,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高等,资信情况良好预付材料款596.4233.06否
宜兴市卓硕电工器材有限公司993.582.12注册资本较大,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高等,资信情况良好预付材料款--否
合计35,040.3874.70--6,592.7418.81-

注:期后结转情况统计截至 2026 年7 月末,下同。

(2)2025 年末

单位:万元,%

预付款项对象期末余额占期末预付款项比例资信情况交易背景期后结转金额期后结转比例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
江苏威达电缆有限公司[注]24,205.6024.48注册资本较大,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高等,资信情况良好预付材料款24,205.60100.00否
厦门中城盈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1,100.0021.34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预付材料款21,100.00100.00否
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290.3819.51国企,资信情况良好预付材料款19,290.38100.00否
重庆端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8,600.0018.81注册资本较大,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高等,资信情况良好预付材料款18,600.00100.00否
青海菲泽贸易有限公司2,453.332.48注册资本较大,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高等,资信情况良好预付材料款2,453.33100.00否
合计85,649.3186.62//85,649.31100.00/

注:江苏威达电缆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发行人关联方圣安电缆、远东控股股东张希兰控制企业宜兴启瑞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工商信息重合,具体情况如下:1)圣安电缆与江苏威达电缆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远东塑料有限公司、无锡国能电缆有限公司工商信息重合,主要原因如下:江苏威达电缆有限公司全资控股江苏远东塑料有限公司,圣安电缆的主要股东为蒋国君(持股 77%)、圣安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0%),2024 年 4 月蒋国君、圣安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江苏远东塑料有限公司 49%、51%的股权转让给江苏威达电缆有限公司;江苏远东塑料有限公司创始股东与圣安电缆的控股股东均为蒋国君、圣安集团有限公司,故登记电话、邮箱重合;无锡国能电缆有限公司与圣安电缆公司信息重合原因为委托同一家第三方财税代理机构统一提供工商代办、代理记账等服务;2)张希兰为远东控股股东(截至报告期末持股比例为 4.50%),张希兰持股 99%并担任法人的企业宜兴启瑞投资有限公司,其登记电话和邮箱与江苏威达电缆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远东塑料有限公司、无锡国能电缆有限公司重合,原因为委托同一家第三方财税代理机构统一提供工商代办、代理记账等服务。圣安电缆、远东控股股东张希兰控制企业宜兴启瑞投资有限公司和江苏威达电缆有限公司子公司江苏远东塑料有限公司、无锡国能电缆有限公司,工商信息重合具有合理性,江苏威达电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2024 年末

单位:万元,%

预付款项对象期末余额占期末预付款项比例资信情况交易背景期后结转金额期后结转比例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
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6,059.7149.55国企,资信情况良好预付材料款16,059.71100.00否
常州同泰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7,875.7524.30专精特新企业,资信情况良好预付材料款7,875.75100.00否
合肥创科电子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825.282.55高新技术企业,资信情况良好预付机场项目相关硬件款825.28100.00否
Energy Technology SRL550.251.70注册资本较大,成立时间大于15年,资信情况良好预付机场项目相关硬件款550.25100.00否
Johnson Controls Arabia Limited380.81.17注册资本较大,成立时间大于20年,资信情况良好预付机场项目相关硬件款380.80100.00否
合计25,691.7979.27--25,691.79100.00-

(4)2023 年末

单位:万元,%

预付款项对象期末余额占期末预付款项比例资信情况交易背景期后结转金额期后结转比例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
常州同泰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20,561.6145.49专精特新企业,资信情况良好预付材料款20,561.61100.00否
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2,343.2327.31国企,资信情况良好预付材料款12,343.23100.00否
南京泰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7,086.2515.68国企,资信情况良好预付材料款7,086.25100.00否
ADB Safegate bv616.881.36全球机场空侧系统知名企业,资信情况良好预付机场项目相关硬件款616.88100.00否
江苏省电力公司宜兴市供电公司561.281.24央企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预付电费款561.28100.00否
合计41,169.2591.09--41,169.2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上述预付款项流向均基于真实的业务采购合同,用于预付材料款、预付机场项目相关硬件款及预付电费款等属于正常的经营性往来,期后结转形成相关存货,报告期各期末结转比例分别为 100.00%、100.00%、100.00%及18.81%,期后结转情况良好。

2、预付款项规模及变动的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规模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6 月末2025 年末2024 年末2023 年末
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
预付款项46,911.53-51,953.6398,865.1666,452.7232,412.44-12,784.7645,197.2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 45,197.20 万元、32,412.44 万元、98,865.16 万元及 46,911.53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25%、1.61%、4.69%及 2.10%。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主要系智能缆网业务预付铜材款项。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预付铜材采购款,铜是线缆行业最重要的原材料,属于大宗商品,价格波动较大,公司为保障在手订单盈利空间,签订订单时会预付部分款项锁定铜价。2025年末金额较大主要系2025年下半年铜价快速上涨,公司增加了预付款以提前锁定部分原料价格,该预付款对应的货物已在 2026 年上半年全部到货结转,2026年6月末预付账款随之减少。

综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变动具有合理性。

3、报告期各期末前五大预付工程及设备款具体情况

(1)2026 年 6 月末

单位:万元,%

预付款项对象期末余额占期末预付工程及设备款比例资信情况交易背景期后结转金额期后结转比例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336.0021.87央企子公司、上市公司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高端海工海缆产业基地项目设备款--否
武汉智纤科技有限公司9,150.6919.37高新技术企业,资信情况良好AIDC用全合成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远东通讯光棒光纤项目等工程项目设备款323.533.54否
宜兴市高塍镇财政所6,111.4312.93隶属地方财政所,资信情况良好新远东和新材料征地安置项目款--否
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5,691.4712.05国企,资信情况良好高端海工海缆产业基地项目、宜宾远东电缆产业园项目等工程项目设备款1,635.4528.74否
西安航天新能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5,309.1311.24国企,资信情况良好宜宾远东铜箔产业园项目设备款--否
合计36,598.7277.461,958.985.35

注:期后结转情况统计截至 2026 年7 月末。

(2)2025 年末

单位:万元,%

预付款项对象期末余额占期末预付工程及设备款比例资信情况交易背景期后结转金额期后结转比例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
宜兴市高塍镇财政所6,111.4325.78隶属地方财政所,资信情况良好新远东和新材料征地安置项目款--否
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注1]5,275.2422.25国企,资信情况良好高端海工海缆产业基地项目、宜宾远东电缆产业园项目等工程项目设备款1,926.4636.52否
洪田科技有限公司3,891.7216.42上市公司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宜宾远东铜箔产业园项目设备款--否
西安航天新能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3,799.0116.03国企,资信情况良好宜宾远东铜箔产业园项目设备款--否
宜兴市高塍环保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注2]1,961.138.27隶属地方财政所,资信情况良好新远东征地安置项目款--否
合计21,038.5388.741,926.469.16

注 1: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股东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存在人员任职关联,具体情况如下: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为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工会(持股 65%)、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35%),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陈冬华于 2016 年 11 月至 2021 年 12 月担任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冬华于 2019 年 8 月至 2025 年 3 月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人员任职关联系陈冬华同时担任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和发行人的独立董事,具有合理性。发行人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注 2:1)间接股权关系:宜兴市高塍环保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与发行人股东宜兴国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间接股权关系,具体原因如下:宜兴市高塍环保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江苏新塍环保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9%股权(2011年5月至2023年7月),江苏新塍环保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宜兴国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11%股权(2021 年 8 月至今),截至报告期末宜兴国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发行人 4.95%股份。宜兴市高塍环保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与发行人股东宜兴国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间接股权关系,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2)工商信息重合:①发行人的董事长、法人和远东控股的董事长、法人,与江苏金茂环保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法人重合,主要原因如下:江苏金茂环保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由发行人控股股东远东控股(大股东,持股比例 22.73%)和宜兴市高塍环保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9.09%)等投资设立,并由发行人董事长、法人蒋锡培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法人,故工商登记中江苏金茂环保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发行人法人和董事长信息重合,具有合理性。发行人、远东控股与宜兴市高塍环保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②江苏新塍环保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宜兴市高塍环保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信息中,部分电话和邮箱重合,主要原因如下:宜兴市高塍环保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为江苏新塍环保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创始股东,并持有其 49%股权(2011 年 5 月至 2023 年 7月),故两公司存在部分电话和邮箱重合,具有合理性。其中江苏新塍环保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东宜兴国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11%股权(2021 年 8 月至今),发行人、远东控股与宜兴市高塍环保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2024 年末

单位:万元,%

预付款项对象期末余额占期末预付工程及设备款比例资信情况交易背景期后结转金额期后结转比例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
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6,495.6621.40国企,资信情况良好高端海工海缆产业基地项目、宜宾远东电缆产业园项目等工程项目设备款3,260.6050.20否
宜兴市高塍镇财政所6,111.4320.13隶属地方财政所,资信情况良好新远东和新材料征地安置项目款--否
洪田科技有限公司4,137.4213.63上市公司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宜宾远东铜箔产业园项目设备款245.705.94否
西安航天新能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3,799.0112.52国企,资信情况良好宜宾远东铜箔产业园项目设备款--否
合肥神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3,714.6112.24国企,资信情况良好高端海工海缆产业基地项目设备款3,714.61100.00否
合计24,258.1379.927,220.9129.77

(4)2023 年末

单位:万元,%

预付款项对象期末余额占期末预付工程及设备款比例资信情况交易背景期后结转金额期后结转比例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
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15,429.6340.63国企,资信情况良好高端海工海缆产业基地项目、宜宾远东电缆产业园项目等工程项目设备款15,429.63100.00否
合肥神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9,432.6924.84国企,资信情况良好高端海工海缆产业基地项目设备款9,432.69100.00否
宜兴市高塍镇财政所6,111.4316.09隶属地方财政所,资信情况良好新远东和新材料征地安置项目款--否
宜兴市高塍环保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1,961.135.16隶属地方财政所,资信情况良好新远东征地安置项目款--否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684.401.80上市公司,资信情况良好远东电池江苏储能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设备款684.40100.00否
合计33,619.2888.5225,546.7275.9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上述预付工程和设备款流向均基于真实的工程、设备、土地征收等真实业务背景预付形成,期后结转后形成相关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工程及设备款结转比例分别为 75.99%、29.77%、9.16%及5.35%,导致预付工程及设备款长期未结转的主要情况如下:1)预付给宜兴市高塍环保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和宜兴市高塍镇财政所款项系购买土地新远东和新材料征地安置项目,由于政府尚未招拍挂,期后尚未结转;2)公司预付给洪田科技有限公司和西安航天新能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系宜宾远东铜箔产业园项目生箔机和阴极辊等设备款,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根据市场行情调整建设进度,部分设备提货节奏放缓,期后结转比例较少。除上述情形外,其余预付工程及设备款期后结转情况良好。

4、预付工程及设备款规模及变动的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工程及设备款规模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6 月末2025 年末2024 年末2023 年末
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
预付工程及设备款47,251.4123,544.6623,706.74-6,647.9530,354.69-7,623.2337,977.9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工程及设备款余额分别为 37,977.92 万元、30,354.69万元、23,706.74 万元及 47,251.41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89%、1.50%、1.12%及 2.11%。公司设备及土地等工程类采购,往往采用预付款的形式。待相关设备到货、土地验收后转入长期资产,因此,报告期各期末,随着公司采购内容不同及到货验收进度,预付工程及设备款余额相应有所变化。

2023年末至2025年末,随着高端海工海缆产业基地项目等项目的设备陆续到货验收入库,预付的设备款陆续转为长期资产,预付工程及设备款余额逐期减少。2026年6月末,公司预付工程及设备款余额较 2025年末余额增加,主要系公司持续推进高端海工海缆产业基地项目建设,预付海底电缆敷设船进度款;同时开始推进AIDC用全合成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预付设备采购进度款。

综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工程及设备款规模及变动具备合理性。

(二)结合营销经理责任款与业绩奖励的主要合同条款及相关诉讼、纠纷,相关往来款项变动、资金流转及用途,对报告期各期损益的影响,说明相关营销经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相关往来款项商业合理性,会计处理依据及合理性,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的充分性和及时性

1、营销经理责任款与业绩奖励的主要合同条款

公司智能缆网业务实行营销经理负责制,公司与营销经理签订《委托合同》,委托营销经理开展营销业务。营销经理按合同约定承担合同项下责任,合同主要责任和奖励条款包括:

责任款主要合同考核条款(考核为负数)业绩奖励主要合同考核条款(奖励为正数)
营销经理负责客户应收账款超出信用期回款补偿、超过约定交提货日期仍未提货违约金、超正常或跨约定区域货物运输扣减款等营销经理负责客户应收账款及时回款奖励、售价超结算价到账奖励、公司延期交货补偿等

2、公司与营销经理相关诉讼、纠纷

报告期内,公司与营销经理涉诉金额 500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及纠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案由涉诉金额案件涉诉情况判决情况
1李金林安徽电缆委托合同纠纷2,600.38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对李金林进行考核,李金林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向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天长市人民法院裁定该案件移送宜兴市人民法院审理。待开庭
2桑春阳安徽电缆委托合同纠纷2,557.34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对桑春阳进行考核,桑春阳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向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天长市人民法院裁定该案件移送宜兴市人民法院审理。待开庭
3杨登广安徽电缆委托合同纠纷949.11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对杨登广进行考核,杨登广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向宜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已经一审开庭审理。待判决
4李琳安徽电缆委托合同纠纷634.53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对李琳进行考核,双方对考核结果无异议,李琳认为公司未及时办理结算,向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起诉,天长市人民法院裁定移送宜兴市人民法院审理。待开庭

报告期内,公司与营销经理的大额纠纷主要系委托合同相关纠纷。

3、营销经理责任款与结算款会计处理依据及合理性

(1)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每月对营销经理的业务责任款及结算款进行全面核算,将形成的净额计入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

公司通过 Oracle-EBS 平台的合同管理、订单管理、清账平台及营销政策管理平台等模块,开展营销结算业务。公司营销经理责任款及结算款的结算是基于Oracle-EBS 平台实现。公司财务部门每月根据 Oracle-EBS 系统自动生成的结算单,借记“销售费用”,贷记“其他应付款(奖励为正数,考核为负数)”,公司的内审机构监审服务部每月定期抽样对营销经理的业务责任款进行内部审计,核查计算方法是否与合同制度规定一致,核算结果是否正确,同时,营销经理对相关金额进行确认。每月编制财务报表时,财务部门根据往来二级明细科目(核算到各营销经理)余额分析填列在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同时对其他应收款按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和坏账准备。

(2)会计处理依据及合理性

公司根据会计准则对上述款项处理情况如下:

会计科目会计准则公司会计处理合理性分析
其他应付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一)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二)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其他应付款-营销经理业务结算可支配余额系公司营销经理结算款扣除业务责任款后余额,公司需支付给营销经理用于开展营销业务,构成公司现时义务,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公司,同时该部分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公司将该部分金额确认负债(其他应付款)具备合理性。
其他应收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第十四章的相关规定,或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资产,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企业预期从第三方获得的补偿,是一种潜在资产,其最终是否真的会转化为企业真正的资产(即企业是否能够收到这项补偿)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企业只能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补偿时才能对其进行确认。营销经理对其营销业务产生的考核款等承担连带责任,实质上构成了一项担保义务,满足或有资产确认条件。公司在每月末基于下述原因判断上述款项能够收回:(1)营销经理系公司员工,后续时间仍在公司任职和开展营销活动,后续月度根据业绩考核会形成奖励款冲抵;(2)营销经理在考核亏损额达一定金额以上时,会要求公司法务服务部认可的有效资产担保或抵押;(3)若营销经理离职且存在大额其他应收款时,公司积极采用法律诉讼、查封资产等方式收回营销经理业务责任款;基于上述判断,公司预期从营销经理获得的补偿在企业基本确定能够收到的情况下能够应予以确认,满足基本确定能够收到的条件,公司将应收该部分款项确认为资产(其他应收款)具备合理性。

综上所述,公司关于营销经理责任款与业绩奖励款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具备合理性。

4、相关往来款项变动、资金流转及用途

公司每月对营销经理的业务责任款及结算款进行核算,将净额计入其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报告期各期末相关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末2025年末2024年末2023年末
其他应收款-营销经理责任款余额45,289.4742,864.0843,407.3652,897.67
其他应收款-营销经理责任款变动2,425.39-543.28-9,490.31
其他应付款-营销经理业务结算可支配余额账面价值47,322.3150,227.8947,420.0451,613.28
其他应付款-营销经理业务结算可支配余额变动-2,905.592,807.86-4,193.25-

根据上述会计处理方式,报告期内,公司财务部门每月根据 Oracle系统自动生成的结算单,对每个营销经理的业务责任款及结算款进行单独核算,由于每个营销经理的销售额、回款情况等考核指标存在差异,相应计入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存在差异,导致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对应金额存在一定波动。

公司营销经理业务责任款及结算款直接与营销经理进行结算,营销经理获取资金后用于开展营销业务。

5、报告期各期损益的影响

根据营销经理责任款与结算款会计处理方式,营销经理责任款与结算款对公司损益存在两方面影响:(1)公司每月对营销经理的业务责任款及结算款进行核算,将净额计入销售费用;(2)每月末营销经理责任款需要计提或者冲减的坏账准备,通过将坏账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方式影响报告期利润。

报告期各期营销经理责任款与结算款对损益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销售费用的影响金额31,404.6675,567.3463,091.2459,917.24
信用减值损失的影响金额-944.11-4,377.432,114.242,880.28
影响总额30,460.5571,189.9165,205.4962,797.52
营业收入1,299,151.552,810,763.052,609,366.122,446,475.27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342.532.502.57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销经理责任款与结算款对利润总额影响金额分别为62,797.52 万元、65,205.49 万元、71,189.91 万元和 30,460.55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57%、2.50%、2.53%和 2.34%,整体基本稳定。

6、相关营销经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相关往来款项商业合理性

营销经理是公司员工,营销经理责任款及业绩款基于营销活动开展而发生。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沿用营销经理负责制的营销模式,同时制定了详细的营销制度且沿用至今,公司和营销经理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明确营销经理权责。公司委托营销经理从事市场营销业务,营销经理应遵守和履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公司的监督和管理。除上述正常营销业务及工资结算外,营销经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相关往来款项具备商业合理性。

7、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的充分性和及时性

(1)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政策

1)信用风险组合划分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对该其他应收款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2)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智能缆网业务智能电池/光纤和智慧机场业务
1年以内0.00%5.00%
1至2年20.00%10.00%
2至3年50.00%20.00%
3至4年100.00%50.00%
4至5年100.00%80.00%
5年以上100.00%100.00%

(2)其他应收款-营销经理责任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营销经理责任款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6年6月末2025年末
金额坏账准备比例金额坏账准备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5,289.4716,878.0637.2742,864.0817,822.1741.58
其中账龄组合1年以内18,304.24--15,705.95--
1至2年8,310.071,661.9920.007,794.581,558.9220.00
2至3年6,918.193,459.0950.006,200.613,100.3150.00
3年以上11,756.9711,756.97100.0013,162.9513,162.95100.00
小计45,289.4716,878.0637.2742,864.0817,822.1741.58
合计45,289.4716,878.0637.2742,864.0817,822.1741.58
类别2024年末2023年末
金额坏账准备比例金额坏账准备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3,407.3622,393.1051.5952,897.6725,065.9647.39
其中账龄组合1年以内11,626.25--16,108.55--
1至2年8,108.711,621.7420.0012,430.822,486.1620.00
2至3年5,802.102,901.0550.003,557.031,778.5250.00
3年以上17,870.3117,870.31100.0020,801.2820,801.28100.00
小计43,407.3622,393.1051.5952,897.6725,065.9647.39
合计43,407.3622,393.1051.5952,897.6725,065.9647.3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营销经理责任款严格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按期限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47.39%、51.59%、41.58%和 37.27%,计提比例较高,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综上所述,其他应收款-营销经理责任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及时。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报告期预付账款、预付工程及设备款交易背景、款项流向和用途及余额变动原因,分析变动的合理性;

(2)获取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款项明细表和预付工程及设备款明细表,获取并检查报告期各期末大额预付款项和预付工程及设备款相关合同,了解相关业务交易背景,并核查相关预付款项和预付工程及设备款的期后结转情况;

(3)比照关联方清单,并结合企查查等公开网站查询,获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股股东出具的说明,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与上述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

(4)申报会计师对2023 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末预付款项执行函证程序,发函金额占期末余额比例分别为 95.23%、90.57%及95.93%,回函可确认金额占期末余额比例分别为91.70%、78.28%及91.99%,对未回函情况执行了替代测试,回函及替代测试可确认的金额占期末余额比例分别为 95.23%、90.57%及95.93%;

(5)申报会计师对2023 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末预付工程及设备款执行函证程序,发函金额占期末余额比例分别为 69.77%、63.89%及57.69%,回函可确认金额占期末余额比例为 69.76%、50.47%及24.46%,对未回函情况执行了替代测试,回函及替代测试可确认的金额占期末余额比例分别为 69.77%、63.89%及 57.69%,发函比例低,主要系宜兴市高塍镇财政所和宜兴市高塍环保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的项目安置款由于政府单位原因拒绝接受函证,扣除该部分后,回函及替代测试可确认的金额占期末余额比例分别为 88.60%、87.03%及 87.47%;

(6)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营销经理责任款与结算款的主要合同条款及相关款项资金流转和用途,了解公司与营销经理相关诉讼及纠纷情况;

(7)抽查公司与营销经理签订的《委托合同》,并访谈管理层了解公司与营销经理相关往来款项商业合理性;

(8)比照关联方清单,并获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股股东出具的说明,确认相关营销经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查阅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分析营销经理责任款与结算款相关会计处理的合理性及对各期损益的影响;

(9)获取营销经理责任款账龄明细表,分析营销经理责任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及时性。

2、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预付款项流向均基于真实的业务采购合同,用于预付供应商材料款、预付机场项目相关硬件款及预付电费款等属于正常的经营性往来,期后结转情况良好。

(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预付工程和设备款流向均基于工程、设备、土地征收等真实业务背景预付供应商形成,存在长期未结转的款项,主要系:1)部分预付购买土地征地安置项目,由于政府尚未招拍挂,期后尚未结转;2)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根据市场行情调整建设进度,部分设备提货节奏放缓,期后结转比例较少。除上述情形外,其余预付工程及设备款期后结转情况良好。

(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预付工程及设备款主要预付对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报告期内预付账款、预付工程及设备款余额变动具有合理性。

(4)公司与营销经理签订《委托合同》,合同条款中对责任款与业绩奖励做了规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营销经理涉诉金额 500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及纠纷主要系委托合同纠纷;公司每月对营销经理的业务责任款及结算款进行全面核算,将形成的净额计入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由于每个营销经理每月考核结果存在差异,导致相关往来款项余额存在一定波动,对各期损益影响较小,款项直接与营销经理进行结算,营销经理获取资金后用于开展营销业务,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具备合理性。

(5)公司相关营销经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相关往来款项具备商业合理性。

(6)其他应收款-营销经理责任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及时。

六、结合报告期内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及商誉所对应投资标的经营状况,说明相关标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结合公司与营销经理合资设立专卖店的业务模式、主要合同约定、购销规模及资金、货物流转情况,说明开展相关业务的必要性及合理性,购销定价公允性,相关会计处理的处理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一)结合报告期内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及商誉所对应投资标的经营状况,说明相关标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长期股权投资

(1)结合报告期内长期股权投资所对应投资标的经营状况,说明相关标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2026 年 6 月末2025 年末2024 年末2023 年末
爱普高分子1,560.991,523.461,475.491,501.69
协鑫汽车[注 1]----
意源达[注 2]---1,790.46
清电北京研究院[注 2]---44.47
联正新材3,925.613,886.173,969.75-
天羿机场317.88302.73301.50-
合计5,804.485,712.365,746.743,336.62

注 1:2020年 8 月,协鑫汽车进入清算阶段,公司对其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注 2:2024 年 12 月,公司将持有的水木源华 100%股权转让给远东控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水木源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对水木源华参股公司意源达和清电北京研究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终止确认。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 3,336.62 万元、5,746.74 万元、5,712.36 万元和 5,804.48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55%、0.88%、0.87%和 0.86%。2024 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金额较 2023 年末增加较多,主要系本年新增对联正新材20%股权投资及公司子公司京航安收购天羿机场 45%股权。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对应投资标的经营状况如下:

序号投资标的[注1]投资目的投资标的经营状况[注2]发行人持股比例[注3]
1爱普高分子爱普高分子专注于聚合物配方及工艺。公司投资爱普高分子,有利于提高公司原材料研发能力,提升公司产品质量。2015年8月成立,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8,849.90万元、7,749.80万元、8,476.87万元及3,183.18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123.30万元、322.28万元、253.20万元及89.67万元;截至2025年末净资产为2,889.43万元。报告期内,爱普高分子营业收入相对稳定,但行业进入周期性调整阶段,市场竞争加剧,下游客户议价能力提升,产品售价承压;同时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较大,产品端成本传导存在滞后性,爱普高分子盈利空间被显著压缩,因此,爱普高分子净利润出现下滑,但爱普高分子具备较强的研发和生产能力,报告期内持续盈利,净资产保持稳健,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认为爱普高分子中长期盈利能力未发生根本性变化,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41.86%
2联正新材联正新材专业从事高分子电缆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公司投资联正新材有利于进一步推动高压电缆绝缘材料、高分子电缆材料研发能力。2024年1月成立,公司2024年起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0万元、0.94万元及472.9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51.24万元、-417.92万元及-890.45万元;截至2025年末净资产为12,910.84万元。联正新材2024年和2025年均处于新办企业的建设阶段,2026年4月份起才开始试生产,因此公司收入规模较小且净利润发生亏损,属于初创期企业的正常经营特征,未来随着核心产品的产能释放和市场开拓,预计将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此外,联正新材为扩大经营规模,于2026年初通过溢价增资方式引入3家新老股东投资,按本次增资前整体投前市场化估值测算,公司所持联正新材股权对应公允价值高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因此,报告期内,联正新材经营正常,不存在减值迹象的情况,无需计提减值准备。20.00%
3意源达意源达专注输配电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及配套服务,主要产品为各类电力变压器、预装式箱变(光伏/风电箱变),以及开关柜、互感器、电抗器等配电设备。公司投资意源达有利于公司电力电气一二次设备产品的融合,进一步延伸配电网产业链。2005年6月成立,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2,360.34万元、-757.45万元;截至2023年末净资产为3,762.59万元。发行人已不再持有

注 1:上述列举报告期内账面投资额大于 500 万元的对应投资标的经营状况(不包括在报告期外已全额计提减值的投资标的); 注 2:投资标的经营状况仅列举在公司持股期间的数据; 注 3:股权结构为截至 2026 年8 月末情况。

如上表,上述长期股权投资对应投资标的是公司围绕上下游产业链进行投资的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纳入长期股权投资并按权益法核算,为公司的重要参股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2)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将上述投资标的纳入长期股权投资并按权益法核算,按照各期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如前述,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结合报告期内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对应投资标的经营状况,说明相关标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2026 年 6 月末2025 年末2024 年末2023 年末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3.3783.3783.3783.37
中翔腾航875.00875.00875.00875.00
晶众交通--1,800.001,800.00
天长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79.12279.12279.12262.08
专卖店3,049.203,005.802,979.203,139.20
登记公司660.00660.00660.00660.00
北京乐盛科技有限公司---130.00
国富光启---4,000.05
华云数据---5,000.00
苏州福瑞77.9077.9077.9077.90
其他0.990.990.990.99
合计5,025.574,982.176,755.5716,028.5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分别为 16,028.59 万元、6,755.57万元、4,982.17 万元和 5,025.57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66%、1.03%、0.76%和 0.74%。2024 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 2023 年末减少 9,273.01万元,主要系公司将持有的国富光启和华云数据股权通过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因被投资单位经营不善,本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约 9,000.05万元。2025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 2024 年末减少 1,773.40 万元,主要系公司将持有的晶众交通股权通过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因被投资单位经营不善,本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约1,800.00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主要对应投资标的经营状况如下:

序号投资标的[注1]投资目的投资标的经营状况发行人持股比例[注2]
1中翔腾航中翔腾航主要业务包括工业级智能无人机系统销售、无人机辅助材料的销售、飞行服务等。电网巡检是国内工业级无人机产品的大规模应用之一,电网公司是中翔腾航的主要客户,与公司重要客户高度重叠,公司投资中翔腾航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报告期内,经营正常,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截至报告期末,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高等经营异常情况。13.00%
2晶众交通晶众交通主营业务为交通调查服务与交通软件产品销售,专业提供城市交通数据采集、交通软件产品开发和大数据分析应用服务,公司投资目的为获取投资收益。2025年被执行金额较大、限高消费、负面新闻报道较多,出现经营不善。7.50%
3专卖店专卖店是公司实行的一种营销模式。报告期内,经营正常,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专卖店单个平均投资成本约20万元,金额较小,其中,远东电缆销售(广州)有限公司因自身合同纠纷被执行20.80万元,对其经营情况影响较小,除此之外,其他专卖店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高等经营异常情况。40%
4登记公司公司子公司交易中心在登记公司为客户进行交易结算,公司参股登记公司能更好地实现与登记公司的日常对接,提高交易结算效率,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报告期内,经营正常,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通过买 卖宝持有3.61%
5国富光启国富光启是IDC大数据运营服务商,专注于云计算与大数据相关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公司投资目的为获取投资收益。2024年被执行金额较大、限高消费、负面新闻报道较多,出现经营不善。1.98%
6华云数据华云数据是综合性云计算服务提供商,提供云计算解决方案和服务,公司投资目的为获取投资收益。2024年被执行金额较大、限高消费、负面新闻报道较多,出现经营不善。1.76%

注 1:上述列举报告期内账面投资额大于 500 万的对应投资标的经营状况(不包括在报告期外已全额计提减值的投资标的); 注 2:股权结构为截至 2026 年8 月末情况。

如上表,上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纳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的标的,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将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权益工具计量的规定:“企业对权益工具的投资和与此类投资相联系的合同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由于上述被投资标的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且公司持有被投资标的股权比例或金额较低,不具备重大影响,信息可获得性相对较弱,对被投资标的股权采用收益法或市场法进行估值不具有可行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结合公开信息查询被投资标的是否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高等经营异常情况进行综合判断,若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即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结合市场负面报道新闻,并根据失信被执行或限高金额进行综合判定投资成本的可收回性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根据被投资公司的经营情况、投融资情况等确认公允价

值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账面原值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确认年份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确认金额确认原因
晶众交通1,800.002025 年1,800.00被执行金额较大、限高消费、负面新闻报道较多,出现经营不善
国富光启4,000.052024 年4,000.05
华云数据5,000.002024 年5,000.00

公司已对上述对应标的经营不善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充分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除此之外,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对应被投资单位内外部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高等经营异常情况,无需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3、商誉

(1)结合报告期内商誉对应投资标的经营状况,说明相关标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6 月末2025 年末2024 年末2023 年末
账面原值账面价值账面原值账面价值账面原值账面价值账面原值账面价值
安徽电缆2,023.982,023.982,023.982,023.982,023.982,023.982,023.982,023.98
远东铜箔(江苏)436.06-436.06-436.06-436.06-
水木源华------21,055.70-
江西远东电池92,734.23-92,734.23-92,734.23-92,734.23-
京航安58,364.4358,364.4358,364.4358,364.4358,364.4358,364.4358,364.4358,364.43
合计153,558.7060,388.41153,558.7060,388.41153,558.7060,388.41174,614.4060,388.4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均为 60,388.41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0.02%、9.24%、9.23%和 8.91%,商誉账面价值未发生变化。2024 年末商誉原值较 2023 年末减少 21,055.70 万元,主要系 2024 年末水木源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应商誉原值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商誉主要对应投资标的经营状况如下:

序号投资标的[注1]投资目的投资标的经营状况发行人持股比例[注2]
1安徽电缆安徽电缆专业从事核电特种电缆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投资安徽电缆,有利于公司拓宽产品种类,快速切入核电领域。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分别为169,242.78万元、126,221.52万元、120,584.51万元及35,234.7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1,208.59万元、-924.43万元、-3,699.46万元及-2,514.79万元;截至2026年6月末净资产为56,383.85万元。73.53%
2京航安京航安专注于军民合用机场、民用运输机场的专业工程建设及配套运维服务。公司投资京航安将快速拓展航空行业和一带一路机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分别为122,096.36万元、165,721.66万元、211,538.44万元及76,891.1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9,041.22万元、12,305.15万元、11,284.30万元及4,454.83万元,截至2026年6月末净资产为90,582.16万元。100.00%

注 1:上述列举报告期内账面投资额大于 500 万元的对应投资标的经营状况(不包括在报告期外已全额计提减值的投资标的); 注 2:股权结构为截至 2026 年8 月末情况。

如上表,上述商誉对应投资标的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2)商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在报告期各年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为通过计算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来确定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若可收回金额低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则确认相应减值损失;如可收回金额高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则无需确认相应减值损失。

报告期各年末,公司聘请了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开展以商誉减值测试为目的的相关工作,并于报告期各年末分别出具了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企业项目2025年末2024年末2023年末
安徽电缆包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17,240.2119,198.9720,592.14
可收回金额23,334.0020,779.0043,811.00
是否减值否否否
京航安包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115,253.76115,266.45114,917.65
可收回金额是否减值119,200.00否117,000.00否115,900.00否

如上表,经评估,报告期各年末,安徽电缆及京航安对应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安徽电缆商誉对应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2024 年末及 2025 年末较2023 年末下降较多,主要系:一方面,安徽电缆自身战略调整,优化产品和客户结构,战略性减少部分低毛利产品和回款不及时的客户订单,聚焦核电特种电缆等高毛利产品及回款情况良好的客户订单,导致收入规模减少,收入规模的下降也造成规模效应减弱,进一步压缩利润空间;另一方面,主要原材料铜价在2024 年上半年突然强势冲高,受原材料铜价短期内剧烈波动的影响,产品的交付需要一定的周期,销售价格的调整滞后于原材料价格的调整,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较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基于安徽电缆上述经营情况,2024 年末及 2025年末评估时相应调整了对未来的经营预测数据,具体情况如下:

1)评估过程

2023 年末、2024 年末及 2025 年末,评估时均首先采用收益法测算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然后将测算结果与资产组账面值进行比较,因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高于账面价值,故未测算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其中可收回金额通过收益法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来测算委估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即通过估算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将预期现金流量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到资产组价值。各项一般假设和特殊假设均相同。2023年末、2024 年末及 2025 年末,安徽电缆商誉对应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测算表如下:

①2023 年末

单位:万元

项目2024 年2025 年2026 年2027 年2028 年稳定期
一、营业收入163,989.11159,102.67158,703.00158,315.24157,939.03157,939.03
减:营业成本141,822.14137,811.29137,742.05137,468.30137,202.71137,202.71
税金及附加1,201.401,177.111,165.821,168.221,170.901,170.90
销售费用1,722.391,867.481,998.512,119.052,216.932,216.93
管理费用9,560.0410,167.0010,727.5711,247.2711,498.1811,498.18
财务费用260.00273.00286.65300.98316.03316.03
二、息税前利润9,423.147,806.796,782.406,011.425,534.285,534.28
(+)折旧和摊销2,724.532,924.533,124.533,324.533,444.533,624.53
(-)资本性支出1,308.251,969.372,789.992,789.993,537.113,570.58
(-)净营运资金变动16,985.09-515.95-118.22-9.49-28.68-
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6,145.679,277.897,235.156,555.435,470.385,588.23
折现率11.26%11.26%11.26%11.26%11.26%11.26%
期数1.002.003.004.005.005.00
折现系数0.89880.80780.72600.65250.58655.2076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5,523.597,494.695,252.964,277.703,208.3329,101.21
四、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合计43,811.00-----

②2024 年末 单位:万元

③2025 年末

项目2025 年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稳定期
一、营业收入131,156.03134,958.73138,872.90142,900.68147,044.71147,044.71
减:营业成本118,966.55121,317.07123,704.73126,103.38129,760.30129,760.30
税金及附加1,112.041,138.281,150.221,184.231,201.451,201.45
销售费用4,327.304,462.664,602.554,747.134,896.534,896.53
管理费用6,413.856,581.426,755.386,935.197,121.137,121.13
财务费用68.2271.6375.2278.9882.9382.93
二、息税前利润268.071,387.672,584.803,851.773,982.373,982.37
(+)折旧和摊销2,691.552,789.282,889.282,989.283,089.283,139.28
(-)资本性支出527.55876.182,235.032,235.033,041.873,078.01
(-)净营运资金变动14,466.20905.74945.441,000.79506.24-
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12,034.142,395.042,293.613,605.233,523.554,043.65
折现率10.48%10.48%10.48%10.48%10.48%10.48%
期数1.002.003.004.005.005.00
折现系数0.90520.81930.74160.67130.60765.7987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10,892.771,962.271,700.952,420.072,140.9123,447.99
四、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合计20,779.00-----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稳定期
一、营业收入123,644.99127,354.07133,721.78140,407.67147,429.02147,429.02
减:营业成本115,339.18116,543.32120,001.93124,758.34129,691.44129,691.44
税金及附加746.58778.88820.83859.13900.30900.30
销售费用3,425.163,572.343,763.463,963.584,173.124,173.12
管理费用7,340.607,491.037,644.297,800.467,959.637,959.63
财务费用121.98125.64129.41133.30137.30137.30
二、息税前利润-3,328.52-1,157.141,361.862,892.864,567.244,567.24
(+)折旧和摊销2,707.792,807.792,907.793,007.793,107.793,157.79
(-)资本性支出687.411,520.042,265.222,265.222,298.423,099.42
(-)净营运资金变动9,095.921,326.321,609.381,164.371,251.43-
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10,404.05-1,195.71395.052,471.074,125.184,625.62
折现率9.88%9.88%9.88%9.88%9.88%9.88%
期数1.002.003.004.005.005.00
折现系数0.91010.82820.75380.68600.62436.3181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9,468.47-990.33297.781,695.092,575.3129,225.04
四、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合计23,334.00-----

2)主要参数分析

在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影响上述可收回金额变动的关键参数主要包括营业收入预测、成本及毛利率预测、折现率等,具体选取依据如下:

①营业收入预测

报告期各年末,对安徽电缆商誉对应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时预测收入及实际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测时点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稳定期
2023年末-163,989.11159,102.67158,703.00158,315.24157,939.03157,939.03157,939.03157,939.03
2024年末--131,156.03134,958.73138,872.90142,900.68147,044.71147,044.71147,044.71
2025年末---123,644.99127,354.07133,721.78140,407.67147,429.02147,429.02
实际业绩169,242.77126,221.52120,584.51------

如上表,安徽电缆自 2024 年以来收入呈现一定的下滑,主要系:一方面,安徽电缆自身战略调整,优化产品和客户结构,战略性减少部分低毛利产品及回款不及时的客户订单,聚焦核电特种电缆等高毛利产品及回款情况良好的客户订单,导致收入规模减少;另一方面,主要原材料铜价在 2024 年上半年突然强势冲高,下游客户盈利空间承压,减少采购需求。基于安徽电缆上述经营情况,2024年末评估时相应调整了未来收入预测数据,2025 年实际收入 120,584.51 万元与 2024 年末评估时预测 2025 年收入 131,156.03 万元差异率约 8.06%,差异率较小,预测数据相对合理,2025 年末评估测试时,基于 2025 年铜价持续上升及下游市场需求未明显恢复的情况,同时根据 2025年收入实现情况,进一步对未来营业收入预测进行动态调整减少,因此,对未来收入的预测数据合理且谨慎。此外,虽然报告期内安徽电缆收入呈现一定的下滑,但自收购以来,安徽电缆呈现了良好的成长能力,2025 年实际收入规模是收购当年约 3 倍,仍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

②营业成本及毛利率预测

报告期各年末,对安徽电缆商誉对应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时预测营业成本、毛利率及实际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指标预测时点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稳定期
营业成本2023年末-141,822.14137,811.29137,742.05137,468.30137,202.71137,202.71137,202.71137,202.71
2024年末--118,966.55121,317.07123,704.73126,103.38129,760.30129,760.30129,760.30
2025年末---115,339.18116,543.32120,001.93124,758.34129,691.44129,691.44
实际业绩144,944.11115,991.25112,357.75------
毛利率2023年末-13.52%13.38%13.21%13.17%13.13%13.13%13.13%13.13%
2024年末--9.29%10.11%10.92%11.75%11.75%11.75%11.75%
2025年末---6.72%8.49%10.26%11.15%12.03%12.03%
实际业绩14.36%8.11%6.82%------

如上表,安徽电缆自 2024 年营业成本及毛利率呈现一定的减少,营业成本减少主要系前述安徽电缆自身战略调整,优化产品和客户结构,战略性减少部分低毛利产品和回款不及时的客户订单,导致收入规模减少,营业成本同步减少。毛利率持续下滑主要系:一方面,主要原材料铜价在 2024年上半年突然强势冲高,受原材料铜价短期内剧烈波动的影响,产品的交付需要一定的周期,一般情况下销售价格的调整滞后于原材料价格的调整,导致安徽电缆毛利率下降较多;另一方面,安徽电缆因战略性放弃部分订单,收入规模减少,规模效应减弱,进一步压缩利润空间。因此 2024 年末及 2025 年末,评估测试时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对毛利率预测进行动态调整减少。报告期内,安徽电缆毛利率持续下降,但研发能力及盈利能力并未明显减弱,主要原材料铜价持续上升造成的负面影响将随着公司积极采取的多项原材料价格波动应对措施而减弱,战略调整带来的负面影响将随着安徽电缆战略规划落地而消失。此外,报告期各年末,评估时成本预测数据依据企业历史实际经营情况数据进行预测,毛利率均处于历史经营区间内,预测数据具备合理性。

③折现率

报告期各年末,税前折现率分别为 11.26%、10.48%及9.88%,折现率下降主要系无风险收益率等与市场利率有直接关联的参数,由于市场利率处于下行趋势,故根据上述参数计算出来的折现率也出现了下降,计算折现率过程中相关参数的选取途径及方法均未发生变化,其中,无风险报酬率、计算 BETA 值所选取的可比公司数据、市场风险溢价等计算折现率的关键参数均根据基准日最新数据进行了更新。评估时采用的折现率为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税前 WACC),具体为首先计算出税后WACC并经适当调整,通过迭代方式得出税前WACC。其中,权益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 CAPM 模型求取。因此,折现率的计算具备合理性。

综上所述,在安徽电缆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预测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率、折现率等关键参数的选取综合考虑了历史数据、企业发展趋势、行业情况等多种因素,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这些参数的选取能够较为客观地反映企业未来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可收回金额变动合理,报告期各年末,安徽电缆商誉对应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二)结合公司与营销经理合资设立专卖店的业务模式、主要合同约定、购销规模及资金、货物流转情况,说明开展相关业务的必要性及合理性,购销定价公允性,相关会计处理的处理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1、专卖店的业务模式

为促进营销并加强管理,公司分别出资 20至60万元与公司营销经理在全国各地设立专卖店,并与营销经理签订承包合同,约定专卖店由承包人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包期内的债权由承包人享有,债务由承包人承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承担任何连带经济责任。

2、主要合同约定

《承包合同》就承包形式、双方权利及义务、客户注册及买卖合同订立、发货及运输、退换货、双方结算等内容进行了约定。

3、购销规模及资金、货物流转情况

(1)购销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向专卖店销售线缆的金额分别为 45,682.89 万元、16,151.87万元、55,133.01万元及7,814.83 万元,占公司智能缆网业务收入比重较小,2024年为房地产行业的寒冬,装修需求随房地产市场下行而减少,同时,新房逐步由毛坯转为精装交付及传统包工不包料模式迭代,家装业务从个人 C 端转向企业B端,导致2024年向专卖店销售额减少。2025年,随着国家政策刺激等因素影响,房地产市场下行态势有所缓和,布电线市场行情有所好转,同时,公司为促进个人C端市场发展,调整销售策略,以价格空间换市场空间,导致 2025年对专卖店的销售收入大幅增加。2026 年 1-6 月,线缆主要原材料铜的价格持续上升,专卖店利润空间被压缩,专卖店处于观望状态导致需求减少,因此公司对专卖店销售额有所下降。

(2)资金、货物流转情况

公司对专卖店的销售系买断式销售,公司按照专卖店的发货通知发货,并委托第三方物流将货物送至专卖店指定地点由相关人员签收,后续公司根据与专卖店签订的合同/订单,直接进行货款结算。

4、开展相关业务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公司线缆业务所属行业市场集中度低、竞争激烈,为了全方位拓展市场销售,公司实行专卖店销售体系,将单一营销模式转变为多元复合型营销模式,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拓展更多更强的优质客户资源,持续增加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

其中,专卖店销售体系是公司销售模式中的重要营销策略和辅助销售渠道。专卖店的设立有助于更加快速的接触当地民生和小企业客户,了解当地需求,是维系企业和市场之间的窗口纽带,同时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完善公司在全国销售网络布局。

综上,公司开展专卖店相关业务具备必要性及合理性。

5、购销定价公允性

公司对直接客户和专卖店的定价机制一致,均采取行业通用的“成本+目标毛利”的定价原则,公司对专卖店的主要产品交易价格与公司直接客户销售的交易价格比较如下:

毛利”的定价原则,公司对专卖店的主要产品交易价格与公司直接客户销售的交易价格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千米

分类主要产品品类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专卖店塑料绝缘电线(布电线)0.260.270.200.19
直接客户塑料绝缘电线(布电线)0.330.300.280.24

如上表,公司向专卖店销售的均价略低于直接客户,主要系由于专卖店采购上述塑料绝缘电线主要用于家装、小型工厂等装修,电线含铜/铝量低,电线较细;而公司直接客户主要为大型企业,其采购上述电线主要用于大型楼宇、工厂等基础设施建设,电线含铜/铝量高于专卖店采购的电线。因此,公司向专卖店销售的塑料绝缘电线(布电线)均价略低于向直接客户销售。但公司对直接客户和专卖店的定价机制一致,公司对专卖店关联交易价格具备公允性。

6、相关会计处理的处理依据及合理性

公司为支持营销经理经营专卖店,一般出资 40%与营销经理共同设立专卖店。专卖店由营销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享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营销经理对专卖店实行全额风险承包制,公司对专卖店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从业务模式来看,该项出资不属于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也不属于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来看,该项出资与基本借贷安排不一致,因此该项出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考虑到回收时间超过一年以上,在财务报表上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示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7、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经检索公开信息,专卖店营销模式也是公司同行可比公司中辰股份重要的品牌营销战略,中辰股份在全国设立了专卖店,打造多元营销矩阵、建立品牌营销体系,其余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未明确披露采取专卖店营销模式。经公司管理层人员了解,宜兴周边部分电线电缆企业参照远东股份,采取专卖店营销模式,但均属于各公司机密信息,无法通过公开渠道获取相关资料。因此,部分线缆企业亦采用专卖店的营销模式,符合行业惯例。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商誉明细表,获取主要标的投资协议、报告期内财务报表等,并结合公开信息及访谈管理层了解投资标的经营状况;

(2)获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股股东与相关标的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的说明;

(3)结合公司年度报告及定期公告了解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及商誉的减值情况,并结合相关标的财务报表、公开信息及评估机构出具的商誉评估报告等资料,分析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4)访谈管理层了解专卖店的业务模式、开展相关业务的必要性及合理性、购销规模、资金及货物流转情况、相关会计处理的处理依据及合理性,获取专卖店《承包合同》,并抽取查看向专卖店销售的出库单、签收单、发票、银行回单等原始资料;统计分析向专卖店销售价格公允性,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专卖店业务模式情况,判断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2、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对应标的为公司的重要参股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对应标的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主要对应标的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公司已对经营不善标的对应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充分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除此之外,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对应标的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无需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商誉对应投资标的为公司的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报告期各年末,公司聘请了评估机构开展以商誉减值测试为目的的相关工作,根据评估报告结果,投资标的京航安及安徽电缆对应商誉未发生减值。

(2)专卖店模式是公司销售渠道的补充,主要合同约定权责清晰,购销规模变动及货物流转情况合理,开展相关业务具备必要性及合理性,购销定价公允,相关会计处理的处理依据充分且合理,同行业可比公司也存在该模式,符合行业惯例。

问题 3.1:关于其他

请发行人说明:(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主要关联方除发行人以外的业务及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板块及经营模式、收入结构及盈利情况、主要资产及抵质押等权利受限情况、负债规模及结构、对外担保及其他或有负债情况、现金流状况及偿债能力、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及最新进展、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情况及业务背景;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2)公司报告期内与爱普高分子等关联方间的关联交易的业务背景、交易必要性、定价政策合理性、交易定价公允性、信息披露完整性及审批程序合规性;(3)结合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冻结相关权利义务约定、质押股份所涉资金具体流向和用途,控股股东的清偿能力、本次发行方案、股价变动情况等,进一步说明前述股份质押、冻结等情形对控制权稳定的影响,是否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请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问题(1)(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核查方法、核查过程、核查比例、具体依据及核查结论。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 号》相关规定对问题(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主要关联方除发行人以外的业务及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板块及经营模式、收入结构及盈利情况、主要资产及抵质押等权利受限情况、负债规模及结构、对外担保及其他或有负债情况、现金流状况及偿债能力、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及最新进展、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情况及业务背景;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发行人以外控制的企业业务及经营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远东控股,实际控制人为蒋锡培,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为蒋承志,蒋锡培与蒋承志系父子关系。截至 2026 年 6 月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发行人以外控制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远东控股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股权投资;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实控人直接持股61.35%铜材贸易业务
远东腾飞(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腾飞”)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池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采购代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橡胶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离岸贸易经营远东控股持股100.00%铜材贸易业务
上海远东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能”)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采购代理服务;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研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金属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远东控股持股100.00%铜材贸易业务
远东工程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住房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远东控股持股100.00%工程管理、物业管理
远东产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产融”)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远东控股持股100.00%股权投资
江苏宝来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宝来”)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远东控股持股95.19%信息技术服务与开发
江苏和灵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和灵”)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业机器人制造远东控股持股99.39%电子设备开发
远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有色”)中国香港公司,成立之初准备从事有色金属贸易业务,无实际经营远东控股持股100.00%贸易
远东供应链(宜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宜宾”)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许可项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远东控股持股100.00%供应链管理服务
奥思达干细胞有限公司[注]生物、生化制品的研究与开发;生物技术的开发、应用、推广及咨询服务;干细胞临床医学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推广应用服务;抗衰老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实验分析仪器、化学试剂的销售;培训服务(不含发证,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远东控股持股97.79%生物技术

注: 年 月远东控股持有奥思达干细胞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从 增加到 ,远东控股成为其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发行人以外控制的企业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远东控股429,154.75957,818.21848,922.02784,361.66102,921.687,204.801,300.28-10,429.42
远东腾飞249,936.82539,999.42732,845.55174,535.70186.76608.52502.44284.22
上海新能-6,687.7018,260.04--0.170.41-12.87-
远东工程179.101,568.691,583.951,423.29-335.31-388.89-1,402.31-1,505.77
远东产融-----11.32-21.25-16.71-14.33
江苏宝来-----0.04-0.05-0.07-0.07
江苏和灵-----0.04-0.06-0.04-0.04
远东有色----0.01---
远东宜宾--------
合计679,270.671,506,074.021,601,611.56960,320.65102,761.577,403.48370.72-11,665.41

注 1:奥思达干细胞有限公司系 2026年 5 月收购,暂不列举报告期内财务数据;

注 2:2023年至 2025 年远东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财务数据经审计,2026 年上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总资产净资产
2026 年 6 月末2025 年末2024 年末2023 年末2026 年 6 月末2025 年末2024 年末2023 年末
远东控股835,087.54746,408.71688,137.01673,344.74164,140.9561,219.2754,014.4755,783.02
远东腾飞164,159.03153,829.90142,199.8382,938.1731,637.7831,451.0130,842.4920,340.06
上海新能5,315.075,340.958,673.67-4,987.364,987.54-12.87-
远东工程485.92490.94485.99171.36-9,985.67-9,650.36-9,261.47-7,859.16
远东产融460.94472.26493.51410.22460.94472.26493.51410.22
江苏宝来5,993.185,993.225,993.276,013.285,979.345,979.385,979.425,999.44
江苏和灵1,639.111,639.141,639.201,639.241,631.281,631.311,631.371,631.41
远东有色827.05858.34880.02861.19821.68852.76874.30855.59
远东宜宾--------
合计1,013,968.47915,033.46848,502.50765,378.20199,673.6696,943.1784,561.2277,160.58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发行人以外控制的企业中,主要实际业务主体包括远东控股及远东塍飞(各期收入、总资产及净资产占比均在 95%以上),远东集团通过上述两家主体从事铜材相关贸易业务,远东控股及远东塍飞具体情况如下:

1、远东控股业务及经营情况

(1)业务板块及经营模式

远东控股从事铜材相关贸易业务,远东控股与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采用以铜市场公开基价为基础确定购销价格。

(2)收入结构及盈利情况

报告期内,远东控股收入均为贸易业务收入,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营业收入429,154.75957,818.21848,922.02784,361.66
净利润102,921.687,204.801,300.28-10,429.42
毛利率-1.85%0.42%0.25%0.19%
净利率23.98%0.75%0.15%-1.33%

报告期内,远东控股贸易业务收入随着铜价上升呈现增长趋势,但贸易业务毛利率较低,2026年1-6月毛利率为负,主要系因铜价市场波动导致部分订单的销售价格低于采购价格,远东控股将通过优化采购时点管控、压降各项成本等措施改善贸易业务。2026 年上半年度远东控股净利润大幅增加,主要系远东控股2026 年 5 月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66,58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减持金额合计13.30亿元,确认投资收益12.22亿元。

(3)主要资产及抵质押等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2026年6月末,远东控股受限资产余额为 35,223.65 万元,占最近一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4.22%。远东控股受限资产主要为开展日常经营业务产生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等常规性经营保证金,以及异地银行账户久悬冻结。

远东控股最近一年及一期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如下:

单位:万元

受限类型受限情况账面价值
2026年6月末2025年末
质押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等各类保证金35,223.2241,823.18
冻结冻结银行存款0.430.87
合计35,223.6541,824.05

截至2026年6月末,远东控股集团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质押总数共计79,183.00万股,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79.83%,占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为35.68%。

(4)负债规模及结构

报告期内,远东控股负债的总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2026 年 6 月末2025 年末2024 年末2023 年末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经营负债474,483.1470.72486,331.0970.98448,119.1570.67426,137.0869.00
有息负债196,463.4429.28198,858.3429.02186,003.3929.33191,424.6531.00
负债合计670,946.59100.00685,189.43100.00634,122.54100.00617,561.72100.00
资产负债率80.3491.8092.1591.72

注 1:有息债务=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应付债券+应付短期债券+长期应付款; 注 2:经营负债=负债合计-有息负债; 注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报告期内,远东控股负债构成主要为经营性负债,经营性负债主要为因贸易业务产生的应付账款,有息负债主要系股票质押融资。

(5)对外担保及其他或有负债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远东控股对外担保余额为 150,011.82 万元,占 2026 年6 月末净资产的比重为 91.39%,占总资产的比重为 17.96%。远东控股对外担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单位被担保单位担保余额担保到期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远东控股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001.662027/11/1否
远东控股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756.722027/11/1否
远东控股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768.742027/11/1否
远东控股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5,967.702027/11/1否
远东控股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12,677.002027/7/28否
远东控股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5,000.002026/7/30否
远东控股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3,000.002027/1/13否
远东控股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5,000.002029/1/11否
远东控股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19,250.002026/12/1否
远东控股江苏中城大通金属资源有限公司5,000.002026/7/23否
远东控股江苏中城大通金属资源有限公司10,000.002028/11/17否
远东控股江苏中欣恒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900.002026/12/15否
远东控股乐祺纺织实业(无锡)有限公司3,000.002027/4/9否
远东控股上海凌扬实业有限公司5,200.002026/7/30否
远东控股苏州爱解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900.002026/11/13否
远东控股宜兴乐威牛仔布有限公司5,000.002026/6/18[注]否
远东控股宜兴乐威牛仔布有限公司5,000.002026/9/5否
远东控股宜兴乐威牛仔布有限公司3,000.002026/10/22否
远东控股宜兴乐威牛仔布有限公司3,500.002026/11/21否
远东控股宜兴乐威牛仔布有限公司4,000.002026/12/17否
远东控股宜兴乐威牛仔布有限公司1,000.002029/4/21否
远东控股宜兴乐威牛仔布有限公司1,500.002029/5/18否
远东控股宜兴市运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1,600.002026/7/23否
远东控股宜兴新乐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2,980.002026/9/23否
远东控股宜兴新乐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3,480.002026/11/21否
远东控股宜兴新乐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2,000.002029/5/18否
远东控股远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330.002026/12/15是
远东控股远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3,100.002027/3/25是
远东控股远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3,100.002027/6/12是
远东控股远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14,000.002026/7/23是
总计担保金额150,011.82

注:截至 2026 年6 月30日已到期的担保正在办理解除手续。 如上表,远东控股对外担保对象主要为其贸易业务供应商及宜兴市当地知名民营企业,对应担保项下的债务均正常履约。

实控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外担保主体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被担保主体主营业务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万元)资信情况
乐祺纺织实业(无锡)有限公司高档面料的印花及后整理加工、服装及纺织品销售2004-05-25600.00(美元)无锡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全国印染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2022年获得商务部援外物资项目总承包企业资格
宜兴新乐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高档织物面料的生产、销售2005-12-2832,134.27系乐祺纺织集团旗下子公司,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无锡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入选工信部绿色制造名单
宜兴乐威牛仔布有限公司高档牛仔面料的织染、后整理及服装贸易2006-04-2414,006.77系乐祺纺织集团旗下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无锡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无锡市创新型中小企业
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树脂、溶剂、精细化工原料等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1998-12-2850,000.00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入选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及无锡民营企业百强名单
远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光伏玻璃、微晶玻璃尖端产品研究、开发和制造、销售2004-04-0720,000.00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江苏省光伏产业协会理事单位,荣获了中国太阳能十大发展潜力企业、中国新能源创新企业、无锡市文明单位、宜兴市后劲投入企业、宜兴市节能和综合利用示范企业等荣誉,曾为高新技术企业
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服务,有色金属及石油化工产品销售等2020-04-2950,000.00入选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及江苏省民营企业百强名单
江苏中城大通金属资源集团有限公司金属加工机械制造回收、供应链管理服务、金属材料销售2019-09-1260,000.00民营企业
江苏中欣恒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服务、金属材料、电线电缆、化工产品、化学产品等多种类产品销售2020-04-1710,000.00民营企业
上海凌扬实业有限公司贸易代理业务2006-03-288,800.00民营企业
宜兴市运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的技术研发、销售1986-07-231,880.00民营企业,远东光电董事控制的企业
苏州爱解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信息技术服务2019-05-081,000.00民营企业

数据来源:企查查、公开资料。

远东控股对外担保原因主要包括:

(1)通过互保方式增强信用水平。宜兴乐祺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远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远东控股互相担保,这几家被担保主体系宜兴市当地规模较大的控股集团公司,双方基于良好的经济实力与声誉,从双方经营资金的需求和银行融资增信考虑,通过相互担保方式有助于双方增强信用水平,提高授信额度,获得更有利的融资条件,保障公司融资需求及资金正常周转,具有商业合理性。互保对象有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为企业增信提供有利支持。

(2)为远东控股供应商提供担保。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城大通金属资源有限公司、江苏中欣恒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凌扬实业有限公司为远东控股的供应商。远东控股通过为供应商提供担保,能够助力其提升融资能力、稳定供应链资金周转,提升其与上游铜原料企业的议价能力,从而保证远东控股供应链的稳定性;同时依托本次担保深化双方业务合作,稳定和发展与供应商的良好合作关系,有利于远东控股自身业务布局落地与业务持续开展,实现优质民企之间资源互通、互利共赢。

(3)为控股股东参股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实际控制人朋友控制企业提供担保。远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参股公司,宜兴市运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为远东光电董事吴建林控制的企业,远东控股为支持参股子公司远东光电及其关联方的发展,提供对外担保。苏州爱解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远东控股董事局主席蒋锡培为多年朋友关系,蒋锡培对其控制企业的经营发展和经济状况有一定了解,具备相互信赖并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基础。因企业融资渠道有限,民营企业之间基于对朋友的支持和信任普遍存在为第三方经营企业提供担保情况。

报告期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外担保主体与上市公司的客户不存在重叠情况,被担保主体中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中城大通金属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中欣恒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凌扬实业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的供应商存在重叠,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被担保主体与上市公司关系交易内容上市公司交易额(万元)
2026年1-6月占采购比例2025年度占采购比例2024年度占采购比例2023年度占采购比例
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供应商铜材109,656.268.85%355,997.7014.56%325,525.3613.77%408,124.1818.71%
江苏中城大通金属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电缆、铜材--7,829.630.32%--10,370.400.48%
江苏中欣恒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铜材--2,449.640.10%5,770.810.24%3,038.610.14%
上海凌扬实业有限公司供应商铜材------2,562.760.12%

上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外担保主体为远东控股与发行人共同的供应商,经营及资信状况稳定,信誉良好。被担保的供应商与远东控股、发行人均独立采购,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代偿债务情况。被担保主体未发生债务逾期而由远东控股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发行人未对相关被担保主体进行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外担保主体与上市公司的部分客户存在关联关系,除前述重叠供应商外,对外担保主体与上市公司的其他主要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外担保主体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客户江苏三木电缆有限公司、河南三木表层材料工业园有限公司、无锡市永昶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江苏三木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具体交易信息如下:

被担保主体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关系交易内容上市公司交易额(万元)
2026年1-6月占销售比例2025年度占销售比例2024年度占销售比例2023年度占销售比例
江苏三木电缆有限公司客户检测服务--0.280.00%0.060.00%0.310.00%
河南三木表层材料工业园有限公司客户电缆------159.580.01%
无锡市永昶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客户电缆----2.060.00%--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外担保主体远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客户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远东光电与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新能”)合资成立子公司中建材(宜兴)新能源有限公司,远东光电持有中建材(宜兴)新能源有限公司 25.11%的股份,被凯盛新能列为其关联法人。凯盛新能与发行人客户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控制人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除前述情况外,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外担保主体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6)现金流状况及偿债能力

报告期内,远东控股主要现金流及偿债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 度202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375.7533,397.05-2,112.0760,651.0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0,986.3421,898.1332,011.39-7,894.0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535.48-55,681.60-29,635.90-52,859.98
科目2026 年 6 月末2025 年末2024 年 末2023 年末
资产负债率80.34%91.80%92.15%91.72%
流动比率0.890.730.700.68
速动比率0.890.730.700.68

报告期各期末,远东控股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系贸易业务导致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同步增加,同时远东控股多年来对外投资较多,亦通过股票质押融资补充流动资金。贸易业务现金流周转效率高、回款周期短,可通过货款回笼快速形成可支配资金,为债务偿还提供稳定的现金来源。

(7)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及最新进展

截至2026年6月末,远东控股不存在涉诉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仲裁事项。

(8)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情况及业务背景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与远东控股资金往来及业务背景情况如下: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远东控股固定资产-0.430.77-
远东控股办公用房租赁---47.64
合计-0.430.7747.64

上市公司与远东控股基于上述关联固定资产采购、办公用房租赁事项发生资金往来,报告期各期,发生金额分别为 47.64万元、0.77万元、0.43万元及0万元,交易金额及占上市公司营业成本比例均极小(不足 0.01%)。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关联租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远东控股固定资产-0.590.420.44
远东控股劳务费6.9616.6916.6914.72
远东控股办公用房租赁74.31148.62120.95110.00
合计81.27165.90138.06125.16

单位:万元

上市公司与远东控股基于上述关联固定资产销售、提供劳务及办公用房租赁事项发生资金往来,报告期各期,发生金额分别为 125.16 万元、138.06 万元、165.9 万元及 81.27 万元,交易金额及占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均极小(不足0.01%)。

3)出售股权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及资源配置,2024 年 10 月、11 月,公司在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水木源华100%股权,三次公开挂牌转让底价分别不低于 2,960.00 万元、2,368.00万元、1,894.40万元。截至2024 年11月8日,三次公开挂牌转让上述股权事宜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公司根据董事会授权在不低于第三次挂牌底价的基础上,推进水木源华 100%股权转让,并决定相关交易方、出售资产协议条款的设定及签署、过户手续等相关事宜。

2024年12月,上市公司与远东控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向远东控股转让持有的水木源华 100%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894.40 万元,同时协议约定水木源华转让股权评估基准日为 2024年4月30日,自基准日至本次水木源华股权交割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水木源华产生的损益由转让方享有/承担,经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确认后,差额部分在水木源华股权转让价款中补足/扣除。截至2024年末股权转让已完成,基准日至本次水木源华股权交割日损益为-1,165.72 万元,最终股权转让成交价为728.68 万元。上市公司于2024年收到远东控股支付的股权对价款674.10万元,2025 年收到远东控股支付的股权对价款 54.58万元。

2025 年,北京宏远华驰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从远东控股处以 3.15 亿元受让远东控股持有的水木源华 70%股权。截至 2026 年 6 月末远东控股收到股权转让款 3,045.58 万元,2026 年 5 月远东控股将超过取得成本的金额 2,535.50

万元转账给上市公司。

4)购买股权

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远东控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向远东控股购买其持有天羿机场的45%的股权,购买价格为人民币301.50万元,截至2024年末,股权购买已完成,公司于2024 年向远东控股支付股权对价款 301.50万元。

5)上市公司分红

上市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1,966.66 万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60,725.79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751.40万元,2023年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8,941.06 万元。

上市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2,219,352,746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5,354,692.22 元(含税)。

上市公司于2024年7月完成分红,上市公司向远东控股分红7,409.18万元。

2、远东塍飞业务及经营情况

(1)业务板块及经营模式

远东塍飞从事铜材相关贸易业务,远东塍飞与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采用以铜市场公开基价为基础确定购销价格。

(2)收入结构及盈利情况

报告期内,远东塍飞收入均为贸易业务收入,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营业收入249,936.82539,999.42732,845.55174,535.70
净利润186.76608.52502.44284.22
毛利率0.50%0.36%0.28%1.24%
净利率0.07%0.11%0.07%0.16%

报告期内,远东塍飞从事铜材相关贸易业务,各期业务量受贸易规模、下游客户需求影响呈现一定波动,毛利率基本稳定。

(3)主要资产及抵质押等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2026年6月末,远东塍飞不存在资产及抵质押等权利受限的情况。

(4)负债规模及结构

报告期内,远东塍飞负债的总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2026 年 6 月末2025 年末2024 年末2023 年末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经营负债130,021.2698.11119,878.8997.96103,357.3392.8252,598.1284.03
有息负债2,500.001.892,500.002.048,000.007.1810,000.0015.97
负债合计132,521.26100.00122,378.89100.00111,357.33100.0062,598.12100.00
资产负债率80.7379.5578.3175.48

注 1:有息债务=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应付债券+应付短期债券+长期应付款; 注 2:经营负债=负债合计-有息负债; 注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报告期各期末,远东塍飞负债构成主要为经营性负债,经营性负债主要为因贸易业务产生的应付账款。

(5)对外担保及其他或有负债情况

截至2026年6月末,远东塍飞不存在对外担保及其他或有负债的情况。

(6)现金流状况及偿债能力

报告期内,远东塍飞主要现金流及偿债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195.914,274.719,014.75-31,960.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94--175.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204.18-4,275.18-9,017.4532,038.88
项目2026 年 6 月末2025 年末2024 年末2023 年末
资产负债率80.73%79.55%78.31%75.48%
流动比率1.241.261.281.32
速动比率1.241.261.281.32

报告期各期末,远东塍飞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系贸易业务导致应收账款

和应付账款同步增加,贸易业务现金流周转效率高、回款周期短,可通过货款回笼快速形成可支配资金,为债务偿还提供稳定的现金来源。

(7)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及最新进展

截至报告期末,远东塍飞不存在涉诉金额在 200 万元以上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8)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情况及业务背景

报告期内,远东塍飞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往来和交易。

除上述外,上市公司因向远东工程采购物业管理服务等关联交易存在资金往来,详见本题“二、公司报告期内与爱普高分子等关联方间的关联交易的业务背景、交易必要性、定价政策合理性、交易定价公允性……”相关回复。除上述情形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发行人以外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和业务交易。

(二)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业务及经营情况

截至 2026年6月末,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蒋锡培,除一致行动人蒋承志外,其他近亲属包括实际控制人配偶陈晓芬,蒋承志配偶蒋婧,实际控制人儿子蒋承宏及蒋承宏配偶郭晓珩。截至 2026 年 6月末,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北京旭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开发、推广、转让、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发射设备);经济贸易咨询、教育咨询、投资咨询;网络开发、软件开发;项目管理;企业策划;计算机技术培训;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蒋承宏持股90%人工智能软件开发
北京心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企业管理;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策划;会议服务;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不含诊疗活动);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蒋承宏持股89.81%人工智能软件开发
北京比特绿洲科技有限公司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企业管理;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网络文化经营;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蒋承宏持股79.56%人工智能软件开发
上海风尚元域文化娱乐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般项目:文艺创作;娱乐性展览;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蒋承宏持股50%企业管理咨询
宁波启源嘉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般项目:娱乐性展览;文艺创作;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蒋承宏持股50%企业管理咨询
原形要素(上海)人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专业设计服务;软件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机械设备租赁;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蒋承宏通过比特绿洲间接持股85%人工智能软件开发
角色要素(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专业设计服务;软件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机械设备租赁;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蒋承宏通过比特绿洲间接持股85%人工智能软件开发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往来和交易。

(三)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除发行人以外担任董事、高管的企业业务及经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除发行人以外未控制、仅担任董事、高管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关联关系主营业务
帝特律电动汽车有限公司设计和研发电动汽车,包括但不限于纯电动轿车、越野车、商务车和运动型轿车;研发、制造电动汽车系统、电机、变速箱、电池组件、电池管理系统、整车控制单元及其零部件;在国内外市场销售本公司及其国内投资企业制造的上述产品及维修配件;从事上述产品的同类产品(《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商品除外)的批发、零售(不开设店铺)、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代理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从事非配额许可证管理、非专营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提供上述车辆的租赁和售后服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和培训服务(不含发证,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蒋锡培担任董事电动汽车设计研发销售
北京市中科远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蒋锡培担任董事股权投资
远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光电技术的研发,微晶玻璃、太阳能及风能配套设备、玻璃增透新材料的开发、研究、制造、销售;玻璃涂膜;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蒋锡培担任董事微晶玻璃研发、制造和销售
江苏金茂环保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蒋锡培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股权投资
远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许可项目: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咨询;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工程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运行效能评估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能量回收系统研发;科技中介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蒋锡培担任副董事长供电、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节能管理服务
和灵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投资及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蒋锡培担任董事股权投资
北京传承动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策划;市场调查;技术推广服务;文艺创作;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业务);电脑图文设计;经济贸易咨询蒋承志担任董事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
江苏民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贸易经纪蒋承志担任董事股权投资
中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不含国有资产);资产管理;为所投资的企业提供管理服务;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实业投资蒋承志担任董事物联网产业链的投资管理业务
上海幻尚云界文化娱乐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般项目:文艺创作;娱乐性展览;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蒋承宏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咨询

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除发行人以外未控制、仅担任董事、高管的企业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与远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存在资金往来和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远东能源服务费---63.81
远东能源固定资产307.36--3,146.16
远东能源运维费、劳务费189.57391.62459.56417.33
远东能源工程服务-59.35658.92264.30
远东能源冷、暖气199.42411.74234.56-
远东能源办公用房0.781.563.673.67
合计697.13864.271,356.713,895.27

上市公司与远东能源基于上述关联固定资产采购、冷暖气采购等事项发生资金往来,报告期各期,发生金额分别为 3,895.27 万元、1,356.71 万元、864.27 万元及 697.13 万元,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例为 0.18%、0.06%、0.03%、0.06%,金额及占比均相对较小。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远东能源电费--50.915.78
合计--50.915.78

上市公司基于上述关联销售事项与远东能源发生资金往来,报告期各期,发生金额分别为 5.78 万元、50.91 万元、0 万元及 0 万元,金额及占比均较小(不足 0.01%)。

综上,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除发行人以外未控制、仅担任董事、高管的企业中,除远东能源与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存在资金往来和交易外,其余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往来和交易。

(四)控股股东董事、高管(不含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控股股东董事、高管(不含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关联关系主营业务
宜兴启瑞投资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张希兰持有99%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无实际经营
信德昶瑞投资有限公司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出口监管仓库经营;旅游业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保税仓库经营;水路普通货物运输;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家政服务;非融资担保服务;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鲜肉零售;鲜肉批发;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家用电器销售;箱包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企业管理;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供应链管理服务;销售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破产清算服务;企业信用调查和评估;企业征信业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咨询策划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海底管道运输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张希兰持有1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无实际经营
海南慧千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出口监管仓库经营;旅游业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保税仓库经营;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债券市场业务;证券财务顾问服务;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外汇业务;结汇、售汇业务;证券市场资信评级;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家政服务;非融资担保服务;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家用电器销售;箱包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企业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销售代理;停车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个人商务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破产清算服务;企业信用调查和评估;企业征信业务;资产评估;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张希兰持有99%出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无实际经营
广;咨询策划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海南凯和裕实业有限公司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旅游业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水路普通货物运输;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销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家政服务;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国内贸易代理;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鲜肉零售;鲜肉批发;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箱包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供应链管理服务;销售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破产清算服务;企业信用调查和评估;企业征信业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咨询策划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海底管道运输服务;幼儿园外托管服务;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养老服务;康复辅具适配服务;餐饮管理;日用陶瓷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张希兰持有99%股权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执行董事无实际经营
北京和灵紫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投资;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卞华舵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持股25%作为第二大股东无实际经营
北京和灵汇投产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项目投资;经济信息咨询。(下期出资时间为2017年05月30日。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卞华舵持有34%出资份额,并由其控制的和灵投资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商业服务
北京中汇响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项目投资;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卞华舵持有86.72%出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商业服务
响买科技有限公司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日用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服装服饰批发;家具销售;珠宝首饰零售;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玩具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塑料制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摄影扩印服务;智能机器人销售;日用产品修理;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图文设计制作;五金产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旅客票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企业会员积分管理服务;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珠宝首饰批发;文具用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日用化学产品制造;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电池零配件销售;乐器维修、调试;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金属制品销售;通讯设备修理;日用电器修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卞华舵持有7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互联网服务
新垦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种植玉米、高粱、棉花、豆类、薯类;销售玉米、高粱、棉花、豆类、薯类、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村土地整理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卞华舵持有15.75%股权并通过北京和灵汇投产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控制无实际经营
国林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投资;投资管理;技术推广服务;经济信息咨询;市场调查;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影视策划;房地产开发;劳务派遣。(“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卞华舵间接控股,担任执行董事、经理股权投资
杭州九宝琉璃科技有限公司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安全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卞华舵间接控股,担任董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天羿机场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专业设计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招投标代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市政设施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通用航空服务;公共航空运输;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李学军间接控股,曾担任董事长、现担任董事,蒋华君曾担任副董事长、陈静曾担任董事机场设计和工程服务

控股股东董事、高管(不含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企业中,上市公司与天羿机场存在资金往来和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天羿机场采购技术服务费747.5064.15137.27200.00

上市公司与天羿机场基于上述关联工程设计技术服务采购事项发生资金往来,报告期各期,发生金额分别为 200.00万元、137.27万元、64.15万元及747.50万元,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例为 0.01%、0.01%、0.00%、0.06%,金额及占比较小。

综上,控股股东董事、高管(不含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企业中,除天羿机场与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存在资金往来和交易外,其余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往来和交易。

(五)发行人董事、高管(不含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董事、高管(不含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无对外控制的企业。

蒋锡培、蒋承宏、张希兰、卞华舵、李学军,均已出具承诺: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均不存在以下情形:

(1)代远东股份或者其子公司收取客户款项或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情形;

(2)与远东股份或其子公司的客户、供应商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业务经办人员进行异常交易及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3)协助远东股份及其子公司进行体外资金循环的情形;

(4)协助远东股份及其子公司虚增收入、利润等情形;

(5)为远东股份及其子公司代垫成本、费用或采用无偿、不公允的价格向远东股份及其子公司提供经济资源或进行利益输送。”

(六)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本次募投项目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投向 AIDC 用全合成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同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的情况。

(七)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和控股股东的董事、高管填写的基本情况调查表,查阅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部关联企业清单;

2、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网络查询平台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发行人和控股股东的董事、高管控制的企业基本信息进行检索核实,比照核查关联方范围的完整性;

3、查阅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工商登记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4、查阅关联企业的三年一期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了解各家主体财务状况;

5、查阅远东控股对外担保合同及受限资产的银行回单;

6、通过企查查等网络查询平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对外担保主体的工商信息、资信情况;查阅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及客户名单,查阅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对外担保主体及其关联方清单,核查是否存在重叠及关联关系;

7、查阅远东控股信用报告。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企查查、人民法院公告网等公开信息平台进行检索,检查报告期内远东控股及其子公司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8、获取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中有主要实际业务的主体远东控股、远东塍飞的企业信用报告、开户清单及主要账户银行流水对账单(各期获取银行流水对账单交易金额占总交易额的比例均在 95%以上),汇总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往来的银行流水,了解交易背景。查阅上市公司报告期间的分红资料;

9、获取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中有主要实际业务的主体比特绿洲、心域科技的开户清单及主要账户银行流水对账单,核查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往来和交易;

10、查阅申报会计师出具的《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11、获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2、获取蒋锡培、蒋承宏、张希兰、卞华舵、李学军出具的《承诺函》。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发行人以外控制的企业中,主要实际业务主体包括远东控股及远东塍飞(各期收入、总资产及净资产占比均在 95%以上),上述两家主体从事铜材相关贸易业务,公司已说明业务及经营情况。报告期内,远东控股、实际控制人及其主要关联方除发行人以外的企业与发行人业务相互独立。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主要关联方主要基于少量关联采购及销售事项、分红事项、股权转让等事项存在资金往来,具有合理性,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异常资金往来。

2、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的情况。

二、公司报告期内与爱普高分子等关联方间的关联交易的业务背景、交易必要性、定价政策合理性、交易定价公允性、信息披露完整性及审批程序合规性

(一)公司报告期内与爱普高分子等关联方间的关联交易的业务背景、交易必要性、定价政策合理性、交易定价公允性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各期,公司关联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爱普高分子原辅料2,461.546,708.124,933.596,566.20
远东工程物业管理费108.201,279.291,198.361,264.00
远东工程工程服务-6.64119.88210.10
远东工程固定资产-0.300.62-
远东能源服务费---63.81
远东能源固定资产307.36--3,146.16
远东能源运维费、劳务费189.57391.62459.56417.33
远东能源工程服务-59.35658.92264.30
远东能源冷、暖气199.42411.74234.56-
远东控股固定资产-0.430.77-
意源达变压器-90.35-574.48
天羿机场技术服务费747.5064.15137.27200.00
艾能电力劳务费---36.89
拓源电力原辅料3.423.574.231.87
圣安电缆原辅料-186.32--
合计4,017.019,201.887,747.7612,745.14
占营业成本比例0.35%0.36%0.33%0.59%

如上表,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采购金额占公司各期营业成本金额的比例分别为0.59%、0.33%、0.36%和0.35%,占比较小,对公司独立经营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采购主要向爱普高分子及远东工程进行采购,关联交易金额超过1,000.00万元的主要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与爱普高分子关联采购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向爱普高分子采购电线电缆原辅料的金额分别为 6,566.20万元、4,933.59 万元、6,708.12 万元和 2,461.54 万元。由于爱普高分子为公司参股企业,研发及生产能力强,产品质量较为稳定,与公司合作关系较好,公司根据自身的业务需求,向爱普高分子进行辅料采购,主要向其采购混炼胶用于生产电缆,因电缆型号众多,对应混炼胶型号也众多,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型号混炼胶部分批次的询价单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KG

型号爱普高分子报价(含税)其他供应商报价(含税)
XH-型号18.608.00-10.00
XH-型号210.8010.50-11.00
XH-型号311.2010.50-13.00
XH-型号412.8010.90-15.00
WDZ-型号127.8028.80
XJ-型号18.458.50-10.00
XJ-型号215.0015.00-16.50
XJ-型号311.5010.50-11.50
XJ-型号412.8011.70-15.00
EP-型号119.0012.50-25.00

如上表,报告期内,混炼胶主要型号爱普高分子报价处于其他供应商报价合理区间,采购价格具备公允性。

(2)与远东工程关联采购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向远东工程采购物业管理的金额分别为 1,264.00 万元、1,198.36 万元、1,279.29 万元和 108.20 万元,2026 年 1-6 月物业管理费下降,主要系公司将部分绿化管理、保洁等物业服务转为自有员工提供。公司与远东工程签订厂区物业服务合同,由远东工程承担公司厂区的物业服务工作,价格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具体公允性分析如下:

项目关联交易内容均价(元/平/月)
远东工程报价均价(a)物业服务0.86
其他物业方报价均价(b)物业服务0.96

如上表,远东工程物业报价均价略低于其他物业方,主要系公司与远东工程同属远东集团,内部统一物业能够提供相对优惠的价格,同时集团内部物业统一运维可保障生产、办公环境稳定,沟通也相对便利,因此,与远东工程关联采购物业服务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政策合理、交易具备必要性及公允性。

(3)与远东能源关联采购分析

此外,2023年度,公司向远东能源采购固定资产 3,146.16 万元,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根据远东宜宾智能产业园项目建设需求向其采购暖通系统工程服务,采购价格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并约定了合理的结算方式,并在竣工完成后聘请了第三方造价机构对该工程总价进行了竣工结算审核,因此采购价格具备公允性。

综上,公司报告期内与爱普高分子、远东工程等主要关联方间的采购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政策合理、交易具备必要性及公允性。

2、关联销售

报告期各期,公司关联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专卖店线缆7,814.8355,133.0116,151.8745,682.89
专卖店检测费44.475.34--
艾能电力线缆---31.74
艾能电力资金占用费---454.23
爱普高分子检测费3.743.41-1.27
爱普高分子原辅料38.07202.3236.8782.88
爱普高分子线缆0.94---
意源达担保服务25.0950.6050.7450.68
意源达资金占用费7.6515.4221.1821.71
远东控股固定资产-0.590.420.44
远东控股劳务费6.9616.6916.6914.72
凌志环保线缆---25.71
远东能源电费--50.915.78
圣安电缆线缆-19.522,057.09-
圣安电缆检测费--0.36-
水木源华原辅料-4.09--
远东工程固定资产-0.19--
远东工程物业-117.55--
合计7,941.7555,568.7318,386.1346,372.05
占营业收入比例0.61%1.98%0.70%1.90%

如上表,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金额占公司各年度营业收入金额的比例分别为1.90%、0.70%、1.98%及 0.61%,占比较小,对公司独立经营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关联销售主要向专卖店进行销售,销售的业务背景、交易必要性、定价政策合理性、交易定价公允性具体分析详见问题 2.2之“六(二)结合公司与营销经理合资设立专卖店的业务模式、主要合同约定、购销规模及资金、货物流转情况,说明开展相关业务的必要性及合理性,购销定价公允性,相关会计处理的处理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相关回复。

(二)信息披露完整性及审批程序合规性

报告期内,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联方认定相关规定,完整、准确地披露关联方与关联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情况,不存在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在《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中,规定了有关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制度、决策权限、决策程序、信息披露要求等,以保证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完整性及审批程序合规性,确保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报告期内公司年度报告及定期报告中关联交易的内容、金额等情况,并获取《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制度,分析信息披露完整性及审批程序合规性;

(2)访谈管理层了解业务背景、交易必要性、定价政策等;

(3)获取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关联方交易合同、订单、交易明细等,并结合采购比价及审批资料或同类型产品交易均价等分析交易公允性。

2、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公司报告期内与爱普高分子等主要关联方间的关联交易具备合理业务背景,交易具备必要性,定价政策合理,交易定价公允。相关信息披露完整、审批程序合规。

问题 3.3:关于其他

请发行人说明:(1)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次发行前,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2)最近一期末公司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情形。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有关规定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次发行前,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和相关规定

1、财务性投资认定依据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第八条规定,“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规定,“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号》规定,“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如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当认定为财务性投资:(一)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二)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2、类金融业务的认定依据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规定,“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

(二)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次发行前,公司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首次决议日前六个月(2025 年 10 月 21 日)起至本回复出具日,经过逐项对照核查,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具体分析如下:

1、投资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日,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投资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2、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日,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亦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3、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日,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4、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日,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5、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日,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拆借资金的情形。

6、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日,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委托贷款。

7、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日,公司为满足境外业务需要,为减少汇率波动风险,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该金融产品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并非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8、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日,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类金融业务。

综上,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2025 年 10 月 21 日)起至本回复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二、最近一期末公司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情形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财务报表中可能涉及核算财务性投资的主要科目具体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账面价值其中:财务性投资金额财务性投资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
1交易性金融资产205.86--
2交易性金融负债---
3其他应收款49,639.56--
4其他流动资产49,297.30--
5长期股权投资5,804.48--
6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5,025.57363.480.08
7其他非流动资产47,281.41--
合计363.480.08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205.86 万元,主要系公司为满足境外业务需要,减少汇率波动风险,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锁定结算汇率,期末将未结汇的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公允价值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而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不属于为获取收益而进行的财务性投资。

(二)其他应收款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余额说明
往来款项58,191.62主要为客户经理业务责任款45,289.47万元、意源达往来款项1,055.84万元(其中资金拆借本金368.00万元)等
保证金押金(不含融资租赁保证金)4,905.44保证金押金(不含融资租赁保证金)
融资租赁保证金5,674.00融资租赁保证金
备用金借款1,498.83备用金
福利企业退税784.17福利企业残疾人退税
存出保证金1.89交易中心存放在江苏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现货交易平台的客户保证金
其他178.15主要为代垫款项
账面余额71,234.09-
坏账准备21,594.52-
账面价值49,639.56-

其中,公司与意源达之间存在资金拆借,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与意源达的资金拆借余额主要形成于报告期之前,主要是由于意源达曾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向其借出资金,用于支持其生产经营。2019年 7 月,由于意源达业绩承诺未实现事项,公司与意源达原股东孙卫杰、王伟、陈连兵签订股权回购协议,由原股东孙卫杰、王伟、陈连兵回购意源达 26%股权。2019 年 8 月,上述股权回购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意源达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原合并范围内合并抵销的往来款项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截至报告期末,借款本金为368万元。公司与意源达之间的资金拆借属于子公司出表前内部往来形成的被动财务资助,具备合理的商业实质,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三)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
待抵扣、认证增值税进项税41,160.67
预缴税金2,717.81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1,927.16
合同取得成本200.00
待摊费用3,291.66
合计49,297.30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四)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被投资单位账面价值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的原因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1爱普高分子1,560.99爱普高分子专注于聚合物配方及工艺。公司投资爱普高分子,有利于提高公司原材料研发能力,提升公司产品质量。同时,爱普高分子是公司的线缆原辅料供应商。否
2协鑫汽车[注]-协鑫汽车主要进行电机、电控、电池PACK三电系统的开发和生产,并开展动力电池租赁,退役动力电池回收,以及梯级利用储能等工作。公司投资协鑫汽车主要为合资开展动力电池PACK及储能系统业务。公司对协鑫汽车的投资主要是出于与公司现有智能电池/光纤业务的相关性,不以赚取短期投资收益为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否
3联正新材3,925.61联正新材专业从事高分子电缆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公司投资联正新材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高压电缆绝缘材料、高分子电缆材料研发能力。公司对联正新材的投资主要是出于与公司现有智能缆网业务的相关性,不以赚取短期投资收益为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否
4天羿机场317.88天羿机场主营业务涵盖机场选址、总体规划、飞行程序设计、工程勘察设计等。公司投资天羿机场将切入机场规划设计环节。公司对天羿机场的投资主要是出于与公司现有智慧机场业务的相关性,不以赚取短期投资收益为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否
合计5,804.48--

注:2020 年8 月,协鑫汽车进入清算阶段,公司对其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均属于公司所处产业链上下游的相关投资,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五)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账面价值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的原因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1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3.37银行。是
2天长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79.12银行。是
3中翔腾航875.00中翔腾航主要业务包括工业级智能无人机系统销售、无人机辅助材料的销售、飞行服务等。电网巡检是国内工业级无人机产品的大规模应用之一,电网公司是中翔腾航的主要客户,与公司重要客户高度重叠,公司投资中翔腾航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公司对中翔腾航的投资主要是出于与公司现有智能缆网业务的相关性,不以赚取短期投资收益为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否
4晶众交通[注]-晶众交通主营业务为交通调查服务与交通软件产品销售,专业提供城市交通数据采集、交通软件产品开发和大数据分析应用服务。是
5专卖店3,049.20专卖店是公司实行的一种营销模式。否
6登记公司660.00登记公司是为各类大宗商品及权益类交易场所提供登记与结算服务的专业性机构。公司子公司交易中心在登记公司为客户进行交易结算,公司参股登记公司能更好地实现与登记公司的日常对接,提高交易结算效率,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否
7国富光启[注]-国富光启是IDC大数据运营服务商,专注于云计算与大数据相关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是
8华云数据[注]-华云数据是综合性云计算服务提供商,提供云计算解决方案和服务。是
9苏州福瑞77.90苏州福瑞致力于智能电力设备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公司通过投资苏州福瑞,延伸智能电力产品链。否
10其他0.99持有至到期投资。是
合计5,025.57--

注:晶众交通、国富光启及华云数据因经营不善,公司对其投资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的投资,投向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合计 363.48 万元,与公司主营业务关联性较低,属于财务性投资。

(六)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47,281.41 万元,主要系预付工程、设备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七)类金融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类金融业务。

综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财务性投资总额为 363.48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0.08%,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等相关规定。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中国证监会关于财务性投资的有关规定,了解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认定的要求;

2、查阅发行人最近一期末财务报表,检查财务报表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的主要科目构成,确认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

3、取得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相关的协议或章程等资料,了解对外投资的背景和目的,确认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

4、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范围,确认是否存在涉及类金融业务或从事金融活动的情形;

5、查阅发行人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的三会文件等审议资料、披露的相关公告,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是否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并对具体情况进行逐项对比分析。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自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无需扣减募集资金总额。

2、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情形;

3、发行人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盖章页)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图1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2166

图2

中国注册会计师

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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