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候选人黄清华先生、谢俊元先生、娄爱华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其中黄清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综上,我们同意提名黄清华先生、谢俊元先生、娄爱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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