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于 2026 年 10 月15 日通过邮件、电话、微信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 本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邬永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没有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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