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召开情况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10 月21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6日在重庆市两江新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 524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1人现场出席(胡不为先生),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胡晓军先生、吴龙江先生、乔玉奇先生、范鸣春先生、孙超先生、仇锐先生、刘文君先生),独立董事彭泗清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刘文君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晓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52)。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负责办理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26 年 11 月11 日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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