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的授权,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无需另行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2026年1-9月,公司实现净利润29,308,574.89元(按母公司数计算,本段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930,857.49元,加上2026年年初未分配利润258,438,638.40元,并扣除2026年内现金分红金额22,422,715.20元,截至2026年9月30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62,393,640.60元,股本基数为210,933,875股。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1、为持续回报广大股东,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的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及不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655,2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合法性及合规性的说明
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为2,637.77万元(按母公司数计算),截至2026年9月末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6,239.36万元(按母公司数计算),均为正值;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59.29%(不高于70%),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9,571.01万元(不为负数),满足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本次拟现金分红金额为6,278.36万元(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分红权须剔除),占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73.27万元)的比例为33.80%,未超过股东会授权的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及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合并报表的货币资金余额为23,323.74万元,具备实施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目前尚处于成长阶段,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延续了公司上市以来对股东较高比例利润分享的政策,同时兼顾了公司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均不高于50%。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具备合理性、合法性及合规性。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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