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10 月19 日发出,会议于 2026年10 月23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董事尹阿庚先生因行程原因委托董事长虞阿五先生出席,独立董事林明波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虞阿五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形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内容详见2026年10 月27 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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