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署 LNG 代加工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四川美丰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双瑞”)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一厂)(以下简称“西南油气分公司”)本着自愿、公平、诚信、共赢的原则,拟签署《LNG 代加工服务合同》。通过开展LNG 代加工服务,充分发挥双方在气源、技术、运营等方面的优势,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完善能源板块布局,拓宽盈利渠道,提升抗市场风险能力。
西南油气分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均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026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署LNG 代加工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王亮先生、王霜女士回避了表决。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 名,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署LNG代加工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的规定,公司将在本关联交易协议期限到期续约前重新履行相关审议披露程序。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负责人:刘伟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2 年9 月18 日
营业场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 688 号 13 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42274764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经营;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矿产资源勘查;燃气经营;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监测;环保咨询服务;计量技术服务;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服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采购代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方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资产总额 518.09 亿元、净资产 322.15 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84.04 亿元、净利润 44.25 亿元。
(三)构成关联关系的说明
西南油气分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均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方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委托方(甲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一厂)
受托人(乙方):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资阳雁江分公司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作内容及方式
乙方负责提供对甲方资页8 平台来气进行液化充装服务。
(二)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9 年 8月 29 日。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9 年 7月 31 日为项目承揽期限,2029 年 8月 29 日前完成结算工作。鉴于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系四川美丰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的相关规定,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由乙方履行法定审议程序后,双方再行签署后续服务合同,后续签署的服务合同期限根据双方协商情况及政策要求确定。
(三)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合同价款
根据液化天然气产品结算量,按 815 元/吨(不含税)计算服务费。合同约定单价为不含电费的包干价,合同年预估金额为62,624,600 元(含税),合同年预估不含税金额为 55,420,000元,3 年预估总金额为187,873,800 元(含税),预估不含税总金额为166,260,000 元。合同以不含税价格为准,税率执行国家公布标准,由此导致的含税金额变化,不做合同变更。以橇装设备充装液化天然气槽车后的地磅称重量作为结算量。
2.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2.1合同价款的结算:服务费根据双方确认的结算量及金额,按月进度结算;
2.2 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双方确定结算金额后 60 日内通过银行存款等方式支付。由乙方开具等额合规发票交于甲方。
3.其他。因甲方原因年达产率低于75%或其他原因导致合同价格调整的,双方协商后进行变更。
(四)甲方义务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及责任外,甲方还应:
1.为乙方实施本合同下的项目提供必要的协助,及时提供乙方须遵守的甲方内部规章制度。
2.根据项目方案的相关规定,及时配合乙方完成项目的试运行和验收。
3.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五)乙方义务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及责任外,乙方还应:
1.提供橇装天然气液化设备授权采用的专利技术或专利成果等,证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侵害第三方权益;
2.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一套橇装规模为 30 万方/天的天然气液化设备,并在规定时间运输到甲方指定的施工场地,并负责安装施工;
3.提供设备运行期间安全环保管理;
4.负责橇装设备的日常设备管理、液化天然气充装、液化天然气槽车检查、运行管理及所有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检维修工作,提供设备的操作人员和所有的材料。
(六)权利义务转让
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人,亦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承接全部或部分工作及服务转包、分包给其他第三人。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双方签署《LNG 代加工服务合同》,开展LNG 代加工服务,旨在充分发挥双方在气源方面的资源优势和液化天然气领域的生产运维经验,保障资页8 井LNG 代加工项目的原料供应与产能消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四川美丰能源板块业务结构优化,拓宽盈利渠道,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LNG 板块现有核心业务为LNG 生产及销售,经营成果受原料天然气成本和LNG 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LNG 代加工服务模式下,四川双瑞仅提供代加工服务,不负责原料气采购与LNG产品销售,可规避原料天然气成本和LNG 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不确定性,增强业务收益的稳定性,提升抗市场风险能力。
根据该区域气源情况,项目自试运行以来,实际加工量稳定在30 万方/天。本次交易按照定额加工费标准执行,通过与四川区域同类LNG 代加工服务的可比交易案例对比,加工费定价标准公允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允情形。
该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共同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 年初至董事会审议日,公司与西南油气分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2,930.74 万元,与同一关联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150,498.39 万元。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5),以及 2026 年 1 月 23 日发布的《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LNG 代加工服务合同》;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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