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0月22日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 2026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32,819,375.7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19,561,424.22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0,524,000.00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1,31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 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8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0.40 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3.6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6 年 11 月 3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11月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11月3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11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大街 2255号 联系人:朱瑛
电话:0431-82559677 传真:0431-82555878
六、备查文件
《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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