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20.8 元/股(以下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不低于3亿元(含)且不高于 5亿元(含)进行回购。
(5)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 5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0.8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24,038,461股,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8%。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3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0.8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14,423,077 股,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5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期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7)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尚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股东未来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本次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等原因,导致该事项未能在有效期内成功实施或未能全部实施,存在已回购的股份需全部或部分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10月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助力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情况下,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将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在此期间内转让完毕,则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20.8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考虑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3亿元(含)且不高于5亿元(含)。
3、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 5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0.8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4,038,461 股,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8%。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3 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0.8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4,423,077股,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期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公司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规定发生变化,则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4、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若出现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 5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0.8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24,038,461 股,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98%。以截至 2026年10 月23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本次回购方案完成后,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性质 | 本次回购前 | 本次变动增减数量(+,-)(股) | 本次回购完成后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111,438,700 | 86.47 | - | 2,111,438,700 | 86.47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30,292,460 | 13.53 | - | 330,292,460 | 13.53 |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 0 | 0.00 | 24,038,461 | 24,038,461 | 0.98 |
| 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份 | 330,292,460 | 13.53 | -24,038,461 | 306,253,999 | 12.54 |
| 总股本 | 2,441,731,160 | 100.00 | - | 2,441,731,160 | 100.00 |
2、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 3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0.8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14,423,077 股,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59%。以截至 2026年10 月23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本次回购方案完成后,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性质 | 本次回购前 | 本次变动增减数量(+,-)(股) | 本次回购完成后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111,438,700 | 86.47 | - | 2,111,438,700 | 86.47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30,292,460 | 13.53 | - | 330,292,460 | 13.53 |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 0 | 0.00 | 14,423,077 | 14,423,077 | 0.59 |
| 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份 | 330,292,460 | 13.53 | -14,423,077 | 315,869,383 | 12.94 |
| 总股本 | 2,441,731,160 | 100.00 | - | 2,441,731,160 | 100.00 |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
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269.4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96.22亿元,流动资产183.06亿元。按2026 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及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 5 亿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 1.86%,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20%、占流动资产的2.73%。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条件,不会改变上市公司地位。
本次回购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公司未来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有助于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助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前述主体、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 3个月、未来 6个月的减持计划
1、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1)公司董事宋君恩先生于 2026年8 月 2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 72,100 股。
(2)公司于 2026年9 月1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公司已办理完成了第一期股权激励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股份上市的全部手续,相关股份已于2026年9月14 日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行权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本次行权数量(股) | 行权股份上市日期 |
| 杨睿诚 | 董事、总经理 | 800,000 | 2026年9月14日 |
| 曹海峰 | 董事 | 375,000 | 2026年9月14日 |
| 袁金奇 | 董事 | 375,000 | 2026年9月14日 |
| 王小龙 | 财务总监 | 250,000 | 2026年9月14日 |
(3)公司于 2026年9 月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公司董事长李俊田先生承诺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长李俊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755,900股。上述增持系已公开披露的增持计划的正常实施,该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董事长李俊田先生后续将按照本次增持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4)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2、回购期间及未来六个月增减持计划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回购期间及未来3个月、未来 6个月内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授出或转让的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未来发生公司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10月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均同意该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回购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等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回购股份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1、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本次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等原因,导致该事项未能在有效期内成功实施或未能全部实施,存在已回购的股份需全部或部分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回购股份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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