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6 年10 月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6 年10 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夏超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赵井海先生、单英明先生、刘志勇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投票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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