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赛科技”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 年10 月26 日11: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 年 10 月22 日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文波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及参会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以实施 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3,510,601.80 元,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以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118,423,784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870,775 股后的117,553,009 股为基数进行初步计算,预计本次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为23,510,601.80 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预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市值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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