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 年 10 月 23 日在福建省清流县温郊乡桐坑村 8 号福建中欣氟材高宝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或电话方式于2026年10 月16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董事11 名,实际出席董事11 名,其中,董事陈寅镐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徐建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59)。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引入投资者暨放弃部分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引入投资者暨放弃部分优先认购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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