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图生物”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9 号)核准,公司向10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375,760 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51.16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79,999,881.60元,扣除发行费用 28,264,504.42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3,051,735,377.18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于2020年11月3日全部到位,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勤信验字〔2020〕63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本公司及子公司安图实验仪器(郑州)有限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24日、2026 年9 月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转投其他项目及增加部分项目实施内容、主体及地点的议案》,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2026 年 9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安图生物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转投其他项目及增加部分项目实施内容、主体及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安图生物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投资总额) | 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投资进度(%) | 项目进展 |
| 1 | 安图生物体外诊断产业园(三期)项目一体外诊断产品产能扩大 | 81,064.25 | 68,559.70 | 84.57 | 已终止 |
| 2 | 安图生物体外诊断产业园(三期)项目一体外诊断产品研发中心 | 163,723.23 | 49,374.01 | 30.16 | 进行中 |
| 3 | 安图生物诊断仪器产业园之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20,004.61 | 18,417.24 | 92.06 | 已结项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60,440.22 | 60,440.22 | 100.00 | 已结项 |
| 合计 | 325,232.31 | 196,791.17 | / | / | |
注: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325,232.31万元,较变更前的 305,173.54万元增加 20,058.77万元。该差额系“体外诊断产品研发中心”子项目调整后的总投资额(163,723.23万元)中包含了利息及收益 20,058.77万元所致。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安排
(一)置换原因及必要性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需要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原材料采购采用集中采购、统一结算模式,以提升经营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在支付采购款时,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统一支付,款项同时覆盖募投项目与非募投项目原材料,后续根据募投项目原材料实际耗用情况归集核算,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对应支出。该方式可优化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二)置换安排
1.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在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先行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
2. 公司财务中心定期对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进行统计,经公司内部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审议通过后,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将相应款项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至公司(含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3. 公司财务中心应建立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款项的台账,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时间、金额等信息,并定期汇总通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4.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有权对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可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予以配合。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先行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正常推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上述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七、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 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预先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之签页)
保荐代表人
鄢坚
张 茜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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