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美股份”)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淇翔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胡淇翔先生申请辞去其所兼任的公司总经理职务,辞任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 2026 年10 月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富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如适用)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胡淇翔 | 总经理 | 2026年10月25日 | 2028年5月19日 | 工作调整 | 是 |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 是,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但不属于增持承诺 |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胡淇翔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胡淇翔先生已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妥善完成总经理岗位的工作交接,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辞任总经理职务后,胡淇翔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已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
公司及董事会对胡淇翔先生在担任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总经理聘任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6 年10 月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富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富强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王富强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附件:总经理简历
王富强:男,1988 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 年 1 月至今,在江苏三美化工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023 年5月至今,在三美股份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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