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应出席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于 2026 年 10 月 19日以电子通讯的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10 月26 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1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 人。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增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三季度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增加期纸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了优化丙烯采购成本,有效管理丙烯产业链价格与利润波动风险,公司控股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石化销售公司”)拟开展国内丙烯期货品种的套期保值业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品种
石化销售公司拟开展交易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品种丙烯(PL)。
2、保证金金额
石化销售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1亿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该额度既包含石化销售公司用于自身丙烯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占用,也包含石化销售公司代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联方进行丙烯期货交易的保证金占用。
3、交易方式
石化销售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方式是商品期货合约。商品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实物商品的标准化合约。
4、交易期限
本次批准通过增加丙烯期货合约,动用保证金额度不超过1亿元,统一纳入到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子公司开展期纸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一并管理,批准的交易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后到下一次年度董事会截止。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交易场所:郑州商品交易所。
三、备查文件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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