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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爱美家: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股份可以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开始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价格: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40 元/股,本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40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1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250 万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1.74%;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125 万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8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

7、回购股份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8、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的减持计划,若后续收到相关减持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以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为 70.44 元/股,2026 年 10 月 23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33.92 元/股,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公司本次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4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以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本次回购的股份可以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开始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本次回购,按照回购金额下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25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87%;按回购金额上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5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74%。本次回购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本次回购股份。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股份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如果在股份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股份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股份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及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7、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全部出售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若回购股份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出售,则公司总股本和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动。

(2)全部注销

若回购的股份在规定的时间全部未出售,导致依法全部被注销,则公司总股本和无限售条件股份将减少。

根据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股本结构,按回购的最高价格、回购资金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50 万股,若全部注销则回购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

股份类型回购前回购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7,183,3124.99%7,183,3125.08%
无限售条件股份136,816,68895.01%134,316,68894.92%
合计144,000,000100.00%141,500,000100.00%

根据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股本结构,按回购的最高价格、回购资金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25 万股,若全部注销则回购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

股份类型回购前回购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7,183,3124.99%7,183,3125.03%
无限售条件股份136,816,68895.01%135,566,68894.97%
合计144,000,000100.00%142,750,000100.00%

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8、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6 年6月30 日,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公司总资产为 235,924.1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48,458.68 万元,流动资产为 92,307.75 万元。假设此次回购资金 1 亿元全部使用完毕,按 2026 年 6 月 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4.24%、6.74%、10.83%。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利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本次回购价款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具有可行性。本次回购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按照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 亿元(含),对应可回购股份数量 250 万股测算,回购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9、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1)经公司自查,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除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探迹远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要约收购获得公司 13.01%的股份之外,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2)经公司自查,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收到相关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回购股份后的出售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1、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具体如下:

(1)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从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则存在未出售部分股份予以注销的风险。

如出现相关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重新修订回购方案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情况

2026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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