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于 2026 年8 月 31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4 年已回购的4,828,900 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已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工商变更登记尚未完成。
2、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对 2026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原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即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2026年已回购的4,470,300 股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0)。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2026 年 8 月 4 日、2026 年 9 月 2 日、2026 年 10 月 9 日、2026年8 月19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6-036、2026-047、2026-05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截至 2026 年 10 月23 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470,300 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6183%,最高成交价为 12.3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5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0,002,67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截至目前,上述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及原因
公司根据资本市场变化以及自身实际情况,为传递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公司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即对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4,470,300 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及累计减资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已于 2026 年10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前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工商变更登记尚未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10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76,237,767 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76,237,767 股减少至 271,767,467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4,470,300 元。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如下变动:
| 股份类别 | 注销前 | 前次注销股数(股) | 本次注销股数(股) | 注销后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34,023,850 | 12.1053 | 0 | 0 | 34,023,850 | 12.5195 |
| 其中:高管锁定股 | 34,023,850 | 12.1053 | 0 | 0 | 34,023,850 | 12.5195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47,042,817 | 87.8947 | 4,828,900 | 4,470,300 | 237,743,617 | 87.4805 |
| 三、总股本 | 281,066,667 | 100 | 4,828,900 | 4,470,300 | 271,767,467 | 100 |
注:公司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在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前次修订后 | 本次修订后 |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1,066,667 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6,237,767 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1,767,467 元。 |
| 2 |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281,066,667 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276,237,767 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271,767,467 股,全部为普通股。 |
注: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仍保持不变。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系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六、审议程序及后续安排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负责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七、备查文件
(一)《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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