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黑龙江奥原相关抵质押及配套债权债务清理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为推进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级子公司黑龙江奥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奥原”)后续资产处置及清算注销工作,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除黑龙江奥原相关抵质押及配套债权债务清理事项的议案》,同意解除涉及黑龙江奥原的抵质押担保措施,并配套开展相关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清理。
公司拟与相关主体签署《四方债权债务抵销及结算协议》及《三方债权债务转移与抵销协议》,通过债务转移及抵销方式实施相关清理安排。本次事项涉及前期财务资助相关担保安排的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相关背景及原抵质押情况
(一)相关背景
2026 年8月31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奥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奥原”)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解散黑龙江奥原并成立清算组开展后续清算注销工作的相关事项。目前,黑龙江奥原已进入清算注销程序,需推进资产处置、债权债务清理及相关登记手续。
(二)原抵质押情况
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奥原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向内蒙古奥原提供500万元财务资助,并以不动产抵押方式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
为保障公司对内蒙古奥原的相关借款债权,2025年7月17日,公司与内蒙古奥原签订《股权质押合同》,约定由内蒙古奥原以其持有的黑龙江奥原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日,公司与内蒙古奥原、黑龙江奥原签订《资产抵质押合同》,约定由内蒙古奥原、黑龙江奥原分别以各自所有的相关资产提供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对内蒙古奥原的债权余额合计19,896.24万元,其中本金14,094.03万元、利息5,802.21万元。
三、配套债权债务清理安排
根据《四方债权债务抵销及结算协议》及《三方债权债务转移与抵销协议》安排,公司与内蒙古奥原、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环世纪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环世纪”)及黑龙江奥原通过债务转移及抵销方式清理相关债权债务。其中,公司对黑龙江奥原的剩余应付款3,732.07万元转由内蒙古奥原承担,并与公司对内蒙古奥原的相应债权等额抵销。清理后,公司对内蒙古奥原、中环世纪的剩余债权分别为15,773.86万元、75.39万元,由相应债务人按原约定继续清偿。上述金额以2026年9月30日为基准日,最终以相关协议约定及实际结算结果为准。
四、解除抵质押的具体方案
为配合黑龙江奥原相关资产处置及清算注销工作,公司拟对涉及黑龙江奥原的抵质押担保措施进行相应处理,具体如下:
解除《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内蒙古奥原持有的黑龙江奥原股权质押,并对《资产抵质押合同》进行相应变更,解除合同中涉及黑龙江奥原抵质押担保措施的相关约定。《资产抵质押合同》中不涉及本次解除事项的其他约定继续有效。
五、本次事项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事项的必要性
黑龙江奥原清算注销工作已启动,需依法推进相关资产处置、债权债务清理及登记手续。解除涉及黑龙江奥原的抵质押担保措施,有利于推进相关资产处置、权利变更及登记手续办理,为后续清算注销创造条件。
同时,通过债权债务转移与抵销方式清理相关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有利于简化内部结算关系,减少资金划转环节,提高债权债务清理效率。
(二)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权债务清理采用债务转移及抵销方式实施,不涉及债务豁免。相关安排实施后,未抵销债权仍由相应债务人按照原约定履行清偿义务。
本次解除抵质押后,公司相关债权的担保保障将相应减少。剩余债权的回收仍受内蒙古奥原偿债能力、可支配资金及相关资产处置进展等因素影响,回收时间及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跟踪内蒙古奥原偿债能力及黑龙江奥原资产处置、清算进展,督促内蒙古奥原统筹可支配资金,按照原约定履行清偿义务,并做好相关债权的后续管理和清收工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四方债权债务抵销及结算协议》;
3.《三方债权债务转移与抵销协议》;
4.《股权质押合同》;
5.《资产抵质押合同》;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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