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1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12月9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3)。
截至 2026年 10月23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841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 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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