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年10 月16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10 月 26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国际创新谷 7 栋B 座31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宪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编制完成《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与会董事同意《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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