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与 SingleBuoyMooringsInc.(以下简称“SBM”)签署了海上浮式生产储卸油船(FPSO)上部模块的建造合同。主要工作范围涵盖 FPSO 上部模块的设计、材料采购、建造等工作,合同金额约为 24-30 亿元人民币,由固定价格部分和基于当前预估工作量计算的可变价格部分组成。最终的合同金额将根据合同履行完毕时双方确认的实际完成工作量核算确定。
合同生效日期:2026 年10 月25 日。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上述合同的签订将有力保障本公司工作量,并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合同履行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具体影响金额目前尚无法测算。
特别风险提示:该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具备履约能力,政策、市场、天气等方面的合同履行风险相对较小。
一、审议程序情况
上述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已按公司程序进行了评审和决策。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天津博迈科与“SBM”签署了FPSO 上部模块的建造合同。具体信息如下:主要工作范围涵盖FPSO 上部模块的设计、材料采购及建造等工作。
(二)合同及订单对方当事人情况
合同对方为“SBM”,“SBM” 是 SBM Offshore 在瑞士设立的全资子公司,SBMOffshore 是一家国际知名的海上油气服务公司,总部位于荷兰,主营业务包括海上浮式生产设施的设计、建造、安装、运营和维护等。
“SBM Offshore”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SBM Offshore
企业注册号:24233482
企业地址:荷兰阿姆斯特丹/斯希普霍尔,埃弗特·范·德·比克街1-77 号,邮编 1118 CL
主营业务:为海上能源行业提供浮式生产解决方案,专注于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FPSO)的设计、供应、安装、运营和使用期限拓展服务。
公司曾与“SBM”在FPSO 领域开展合作,共同完成多个知名项目。除上述合作,以及本次签署的合同外,公司与“SBM”和“SBMOffshore”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主要工作范围涵盖FPSO 上部模块的设计、材料采购及建造等工作。
2、合同生效日期为2026 年10 月25 日,计划于2029 年4月完工。
3、该项目的交货方式均为FOB(公司码头船上交货)。
4、合同金额:共计约为 24-30 亿元人民币(合同金额由固定价格部分和基于当前预估工作量计算的可变价格部分组成。最终的合同金额将根据合同履行完毕时双方确认的实际完成工作量核算确定)。
5、付款方式:按实际工程进度及合同约定的节点付款。
6、施工地点:模块建造将在公司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完成。
7、适用法律: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律。
8、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失败提起仲裁。仲裁地为英国伦敦,使用国际商会仲裁规则,语言为英文。
9、其他重要条款或风险条款:延迟违约赔偿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额的10%。
10、是否涉及担保:公司将为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提供项目履约担保。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 FPSO 项目的执行,将进一步加强公司与上述客户的合作关系,并为未来业务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上述合同的签订将有力保障本公司的工作量,并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该合同产生的具体财务影响目前尚无法准确估计。
上述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也不会因履行合同对合同相对方形成重大依赖。公司将持续拓展海外市场,争取更多优质订单,持续提升公司业绩。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上述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政策、市场、天气等方面的合同履行风险相对较小。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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