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 元(含税)。
本次中期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 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分红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故本次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中期分红方案内容
2026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32,226,587.70 元(未经审计)。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29,915,134.43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6年度中期分红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中期分红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00 元(含税)。截至2026年9 月30 日,公司总股本 116,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3,200,000.00 元(含税),占2026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1.99%,未超过授权上限。本次分红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 年4月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 年5月18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 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6 年中期分红相关事宜,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公司于2026 年10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中期分红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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