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紫石路 1862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有道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5,082,3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281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人,出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3.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5,082,38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一 |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 779,064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胡国杰、徐漫丽
(三)结论性意见
中科美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与会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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