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原因
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8,021,56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13 元,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14,064,680 元 增 加 至 152,086,240 元 ,股 份 总 数 由 114,064,680 股 增 加 至152,086,240 股。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已于 2026 年 8 月 12 日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6〕8-11号《验资报告》。
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6年9月17日行使完毕,新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703,234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1.13 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52,086,240 元增加至 157,789,474元,股份总数由 152,086,240 股增加至 157,789,474 股。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已于2026年 9月18日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6〕8-16 号《验资报告》。
鉴于公司上述注册资本、股本发生变化且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现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拟对《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完成后的公司章程名称为《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述变更以登记机关最终登记备案的内容为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就上述事项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第五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 第五条 公司于2026年7月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724,794股,于2026年8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7,789,474元。 |
|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股,无其他类别股票。 |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57,789,474股,全部为普通股。 |
| 第二百零九条 本章程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施行。 | 第二百零九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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