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 2026 年10 月16 日采用书面文件等形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 2026年10 月21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采用线上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9名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出席)。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大庆先生主持,公司除担任董事外的高级管理人员董浩、王金富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大庆、朱兴荣、陈雪回避表决。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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