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代码:688347
A股简称:华虹宏力
公告编号:2026-061
港股代码:01347
港股简称:华虹宏力
华虹宏力半导体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华虹宏力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集团”)等4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微”)97.4988%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且本次交易涉及的华力微97.4988%股权交割过户及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均已完成,华力微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鉴于华力微与公司关联方之间发生的相关交易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需将相关交易金额相应纳入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此外,因业务合作需求增加,公司向客户三销售半导体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亦将超出原预计额度;因此公司对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调整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根据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关联交易情况,并结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作出的相应调整,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及《华虹宏力半导体有限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10月 21日就调整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相关事宜作出决议,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熊承艳、孙国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其他非独立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规则》及《华虹宏力半导体有限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调整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具体情况
因本次交易涉及的华力微 97.4988%股权的交割过户及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均已完成,华力微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鉴于华力微与华虹集团及其子公司(以下合称“华虹集团公司”)等公司关联方在 2026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交易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相关交易金额需相应纳入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且公司需根据其实际需要新增向关联人出租设备的关联交易内容及额度。
此外,因业务合作需求增加,公司向客户三销售半导体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亦将超出原预计额度。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对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中的关联销售及关联租赁预计交易内容及额度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6年度原预计年度上限金额 | 2026年1-6月累计已发生交易金额 | 拟增加年度上限金额 | 2026年度调整后预计年度上限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注4) | 增加原因 |
| 关联销售 | 华虹集团公司 | 向关联人销售半导体产品 | 63,710.10(注1) | 42,270.74(注2) | 17,111.10 | 80,821.20(注3) | 4.71% | 因新并表子公司华力微的业务需求而增加交易额度 |
| 客户三 | 向关联人销售半导体产品 | 212.37 | 11.35 | 287.63 | 500.00 | 0.03% | 因业务合作需求增加而增加交易额度 | |
| 关联租赁 | 华虹集团公司华虹集团公司 | 自关联人处承租物业、设备及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向关联人租赁设备 | 2,430.00/ | 1,161.92/ | 2,700.00/ | 5,130.00800.00 | 74.90%无相关业务 | 因新并表子公司华力微的业务需求而增加交易额度因新并表子公司华力微的业务需求而增加预计交易内容及额度 |
注 1:该部分关联交易金额系按美元金额进行预计,本公告中按 2025年 11月 30日外汇市场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中间价(即 1美元对人民币 7.0789元)换算为人民币金额。
注 2:该部分交易金额系按实际交易发生时相关汇率进行计算,非统一换算。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 2026年度财务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注 3:该部分关联交易金额系按美元金额进行预计,本公告中按 2026年 9月 30日外汇市场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中间价(即 1 美元对人民币 6.7351元)换算为人民币金额。
注 4:2026年度调整后预计年度上限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的基数为 2025年度同类业务金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华虹集团
| 公司名称 | 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 |
| 公司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352,148.4493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秦健 |
| 成立日期 | 1996年4月9日 |
|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碧波路177号 |
| 主营业务 | 投资控股、资产经营 |
|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51.7430%,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2854%,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2854%,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7294%,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9568% |
|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 公开资料未披露该关联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
注:以上信息根据截至本公告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开信息整理。
公司与客户三发生的关联交易,因涉及内容属于公司商业秘密,披露交易信息可能对上市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损害公司、股东及交易对方的利益。公司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内部登记及审批程序,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进行了豁免披露。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关联人名称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华虹集团 | 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正常商业经济活动,公司结合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对关联人业务需求变化进行预测后,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调整。前述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为维护交易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协议或下达订单。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根据本次交易完成后关联交易情况,并结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作出的相应调整,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调整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预计关联交易额度调整系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华虹宏力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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