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10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增祥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人。
董事魏杰因在国外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调整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4.81 元/份调整为 14.61 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魏增祥、刘艳霞、魏杰、孙振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本议案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仅因关联董事回避导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时,相关授权实施事项不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审议《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 47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05.56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魏增祥、刘艳霞、魏杰、孙振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本议案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仅因关联董事回避导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时,相关授权实施事项不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
(三)审议《关于注销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7.59%(高于触发值 12.00% 但未达到目标值 20.00%),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87.97%,董事会同意对 47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 14.44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魏增祥、刘艳霞、魏杰、孙振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本议案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仅因关联董事回避导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时,相关授权实施事项不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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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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